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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動建立全面性消費者保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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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營商者以誤導、欺騙、高壓、威脅、滋擾或其他不公平手法推銷貨品或服務的情況常有發生,令消費者權益受損;本人對此情況一直非常關注,將於 根據我們本年7月公佈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意見調查”,發現有23%受訪者過去在香港本地消費時,曾經遇到商家誤導、欺騙、高壓、威脅、滋擾,或其他不公平手法推銷,而蒙受金錢損失;當中有8%的人最大損失高達5萬元以上。《相關詳情》 數字反映商人為求獲利,促銷手段無孔不入。我們在12月的進一步調查發現目前對「人傳人」促銷手法的監管未如市民期望。57%受訪者過去半年有收過人對人促銷電話,當中有91%認為受到滋擾。在所有受訪者當中,84%同意規定所有人對人的促銷電話,都要講明來電者身份;83%同意規定要顯示來電號碼;75%同意要設立登記制度,當巿民將電話號碼登記後,商業機構就不可以再向他們打出人對人促銷電話,67%同意要規定商業機構在進行人對人電話促銷時,必須讓接聽者選擇日後是否想再收到該公司的人對人促銷電話。《相關詳情》 無良商人為求促銷,手法無所不用其極。我們曾在6月召開記者會,揭露有自稱旅遊會籍的公司會以威迫利誘手段,迫受害人購買一些旅遊會籍,涉及的合約金額總數超過400萬。受害人通常收到『問卷調查』及『獲獎或禮物』的電話邀請後,前往領獎時被要求出席講座,但過程中被人扣起身份證,再以『人釘人』及『燃燒時間』的方式向事主硬銷旅遊會籍,曾有事主表示被糾纏八小時至凌晨仍不獲准離開會場,故在完全不清楚合約條文下而被迫簽約,最後換來的可能是一些不合理或限制多多的服務,甚至無法兌現的服務,還要承擔一筆債項。《相關詳情》 此外,我們自7月起接獲近50宗涉及美容纖體服務的投訴。無良纖體公司是以聘用免費的瘦身代言人,誘使受害人簽訂不平等合約。受害人只能求助消委會及直接與纖體公司理論,但因纖體公司採用強硬及迴避的態度及消委會權力所限,令到受害人追索極為困難,至今成功取回款項的受害人不足整體個案的兩成。《相關詳情》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市民消費模式也隨之而改變,網上購物特別是網上拍賣日趨活躍。據業界估計,本港最大的拍賣平台—「Yahoo! 拍賣」就有三萬以上活躍用戶;與此同時,冒牌貨亦充斥於拍賣網站,使消費者難於分辨,容易招致損失。我們的調查發現不少人士利用網絡拍賣平台,公然出售大量懷疑侵權物品。而海關在打擊網上冒牌貨品的行動上,成效未如理想,成功偵破的案件不足7.5%。《相關詳情》 綜合我們的調查結果,以及檢視目前保障消費者的法例,民建聯早前發表的《消費有保障 營商講法度 ——建立全面性消費者保障制度建議書》(“《建議書》”),從法律、組織及監督三方面的提出多項改善建議,以打撃不良營商手法。本人的動議措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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