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發言

  質詢

  事務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

   
主要發言
    2011-12-07 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草案
    2011-12-07 花園街火災休會待續議案
    2011-11-23 捍衛新聞自由
    2011-11-23 改善副學位學生的升學和就業狀況
    2011-11-16 全面改善維多利亞港水質
    2011-11-02 減輕中產人士的經濟負擔
   
2011-11-02 全面改革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2011-10-26 區發展中的角色。如果香港再次錯失機會,可能又會是原地踏步
    2011-10-19 反對外籍家庭傭工享有香港居留權
  >>> 閱讀舊文章

質詢
    2011-12-07 排檔改善方案
    2011-11-23 旅館經營
    2011-11-16 少數族裔學生的教育支援
    2011-11-02 公共交通票價優惠
    2011-10-19 有關司法覆核訴訟的法律援助申請
  >>> 閱讀舊內容
 

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草案
李慧琼議員
2011年12月7日

主席,

層壓式銷售騙案,時有所聞。今年10月,有報章揭發有直銷公司的代理商,巧立名目,以「網上派傳單」為招徠,吸引待業青年聽講座,再以直銷名義發展「下」,將層壓式推銷「借屍還魂」,令不少待業青年「中招」;今年3月,則有8名男女藉投資「私募基金」為名,在港涉嫌誘使5000多人參與層壓式推銷,涉及款項超過千萬美元。上年底,有一間聲稱總部設於歐洲的傳銷公司,在尖沙嘴設立亞太區總部,並以層壓式推銷手法,拉攏港人和內地自由行旅客到總部,由公司「股東」講解賺錢大計。

可見,層壓式的推銷手法真的千變萬法,但萬變不離其宗,無論推銷的是紅酒、保健食品,以至化妝品等,都只是煙幕,主要目的都是「拉人頭」,只要有會員加入,令上線會員可以榨取他們部分投資作為佣金,騙局就能持續下去,但過了某一個臨界點之後(即新參與者繳付的參與費不足以彌補現有參與者的預期回報),一定無以為計,最終難逃「爆煲」命運。

由於層壓式銷售的本質,就是要「拉人頭」,所以涉案人數必然多,金額必然大,如果情況嚴重,「爆煲」甚至可能對社會造成震盪,故此,政府有必要從嚴對付。

根據政府資料,在2007年至2009年11月期間,警方接獲多宗與疑似層壓式推銷計劃有關的投訴,但只就其中4宗個案採取拘捕行動,受影響人士多達157個,涉案金額達878萬元。

針對層壓式騙案,香港自八十年代已經訂立了《禁止層壓式推銷法條例》,可惜法例過時,對於層壓式銷售的定義,未能追上層出不窮的銷售手法,特別是上訴庭在2003年和2004年審理兩宗懷疑涉及層壓式推銷計劃時,因案中不涉及銷售貨品或服務,例如其中一宗,涉案的計劃只靠介紹人入會而賺取回佣,結果被判定不符合條例中有關「層壓式推銷」的定義,令被告脫身,由此揭露出香港針對層壓式推銷法有一個很大的漏洞,情況極不理想。

早前,就有一位十九歲的少女便懷疑因捲入層壓式銷售騙局,導致債台高築,年紀輕輕便被逼破產。

可惜,基於法例所限,警方在面對層壓式銷售騙局時,經常面對證據不足,最終獲得受理,可以成功檢控的個案,少之又少,以致懂得利用法例漏洞的「不法分子」有恃無恐,逃避規管,導致這類騙案遍地開花。故此,社會亦一直有呼聲,要求當局盡快訂立新的規管制度,加強打撃這類罪案。

本人在上年1月6日,亦在本會有提出「建立全面保障消費者制度」的動議,當中就包括要求政府盡速修例,以打撃及杜絕各種層壓式推銷手法。

為此,民建聯原則上歡迎政府經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經驗之後,提出本條例草案,藉此堵塞現行法例的漏洞,亦歡迎政府建議提高條例的最高罰則,由現時的罰款十萬元和監禁三年,大幅提升至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以增強阻嚇作用。

民建聯在審議本條例草案時,本著兩大原則,第一是要確保條例切實有效;第二是避免殺錯良民。

先講第一點。由於訂立本條例的目的,就是要堵塞目前法例的漏洞,故此在面對層出不窮,經常「變招」的層壓式銷售手法,本條例必須做到切實有效。根據新的定義,不論有關計劃是否涉及銷售商品或服務,只要參與者支付參與費(參與費可以是經濟或非經濟利益),而誘使他們支付相關參與費,是完全或主要因為新參與者有權介紹其他新會員加入,並因而從中取得利益,便會受到法例涵蓋。

主席,層壓式的推銷手法千變萬化,但主要運作都靠上線會員從下線會員的參與費中榨取利益,故此新定義將焦點集中在利益,而不是過往的商品或服務,可說是針對問題的核心,亦與其他司法管轄區(澳洲、愛爾蘭、英國及澳門)的做法相若。

另外,從諮詢期收回的意見書,我們得悉大部分市民普遍支持加強監管,而消委會及香港直銷協會亦支持條例草案,認為條例草案可以有效堵塞現行法例的漏洞。此外,政府亦表示新定義已回應了剛才提及的兩宗上訴庭個案,可以受到本條例的涵蓋。

鑑於新定義獲得各方支持,亦不會對其他「正行」傳銷公司造成打撃,民建聯認為方向正確。

第二點是避免殺錯良民。條例草案要求知情的參與者亦要負上刑事責任,對此,我們深表關注,擔心是否會令市民因一時不慎而誤墮法網,尤其是參與這類層壓式銷售的可能是教育程度不高的長者,亦可能是入世未深,急於搵工的青少年。為此,我們要求政府提供其他司法管轄區,對於禁止層壓式計劃法例的規管範圍,特別是參與者須否負上法律責任。我們獲悉澳洲、愛爾蘭、英國、新加坡及澳門的相關罪行,這些司法管轄區大多數均對層壓式計劃參與者施加刑事責任。

此外,有別於澳洲的情況,澳洲規定參與層壓式計劃已屬於犯法,但本條例草案則額外加入一項條件,即控方必須證明沒有合理疑點下,證明到參與者「在知道或理應知道所得利益是完全或在相當程度上源自介紹新參與者加入計劃」的情況下,「誘使或企圖誘使其他人加入該計劃」,才算觸犯法例。

考慮到層壓式計劃得以持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透過參與者介紹新的參與者加入,才可以滾雪球形式擴展。為了加強法例的阻嚇力,我們接受條例草案的建議,即如果參加者明知為一己私利而參與「拉人頭」,亦屬犯法。我們促請政府在法例通過之後,加強公眾教育,教導市民層壓式騙局的特徵與技倆,更要提醒市民要加倍警惕,切勿以身試法。與此同時,政府亦要在法例實施一段時間後,檢討執行情況,避免殺錯良民的情況出現。

主席,有法可依只是打擊層壓式推銷的第一步,最重要的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要讓不法分子繼續消遙法外。本人謹此陳辭。




花園街火災休會待續議案
李慧琼議員
2011年12月7日

主席:

謹代表民建聯向火災遇難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對傷者及家屬致以慰問,並期望傷者早日康復。今次慘劇後,民政署及有關部門在短時間內為災民辦好搬遷安置,我們認為是值得讚賞的,期望當局繼續關注災民的災後需要。

首先是講排檔的管理。今次大火造成嚴重傷亡,成因非常之多,包括排檔管理不善,政府部門執法不嚴,劏房阻礙走火,「三無」大廈管理真空等等,其實都是慘劇的元兇。

最近討論較多是排檔的管理,對於這個問題,我有三點意見:第一,同意政府採用「先易後難」的處理方式;第二,我要求政府要跳出舊有的思維框框,不能再以排檔是私人經營,所以不能動用公帑改善排檔消防安全。因為這些排檔都是家庭式經營,不少是基層家庭為養活一家而經營,政府絕對可以考慮使用公帑,為他們改善基本的消防系統,以至為排檔更換目前以易燃物品搭建的上蓋;第三,我要求希望政府必需持續有力的執法,而不是好似現在,在意外之前和意外之後,執法力度很大分別。

火災當日,我早上七時多到了現場。居民向我說,過去曾多次向政府投訴,檔主「租上租」、「劏檔」、以及貨物擺出准許範圍等,但當局執法無力;不過,一旦死了九條人命,政府便對排檔雷厲風行。

有力執法是應該的,但不應該要等到意外發生後才有力執法。

前兩日,我再到花園街,與居民和檔主傾,檔主有幾項要求,希望政府可以考慮。第一,調查到某階段之後,要逐步解封,令他們可以早日復業;第二,不管日後口落實任何形式監管,要有一段合理的時間,不能今日落命令,明日便要完成,根本不可能;第三,政府要盡早與排檔達成共識,令他們可以趕及在聖誕及新年消費檔期復業。

除了排檔管理,我以下要講「劏房」的問題。在今次事件上,林鄭月娥局長顯示了處理問題的決心,所以,我最憤怒的不是局長的回覆,而是政府過往對「劏房」長期的冷處理。我做了九龍城區議員十多年,記得第一次與立法會議員交流時,已經提及「劏房」問題。屋宇署及其他部門,無一部門願意對「劏房」採取任何行動:向民政署投訴,民政署亦不會受理,最終導致今日的惡果。

每次嚴重事故的發生,都牽涉「劏房」。「劏房」雖然不是意外的主要或唯一成因,但的確增加走火逃生的困難。所以,市民經常批評政府過去一直縱容「劏房」,導致現在到了失控的地步。

我明白「劏房」不可能即時取締,但假如政府當初能規定「劏房」要經過申請,要經過審批,起碼漏水個案都可以減幾百宗吧!起碼走火通道亦不致於受到嚴重阻塞吧。我期望政府能改善目前的房屋政策,以進一步解決劏房的問題。




捍衛新聞自由
李慧琼議員
2011年11月23日

主席,

新聞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這是社會普遍的共識。新聞自由的重要,大家都看得到、感受得到,因為在缺乏新聞自由的環境下,新聞工作者無法擔當監察政府的角色,無法為公眾提供當權者以外的觀點,會淪為“報喜不報憂”的宣傳工具,而社會上的種種不公平現象,亦因此難以被揭露,令當權者可以黑箱作業。所以,享有新聞自由除了有助監察政府的施政外,實際上還可以讓公眾出一口氣,宣泄不滿,避免民怨積累,為社會穩定扮演着“安全閥”的角色。

既然新聞自由如此重要,香港又如何維護這方面的自由呢?《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所有香港居民都享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出版自由,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有關保障意見、維護新聞、出版及資訊發表自由的條文,亦包含在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六條內。

新聞自由雖然受到法律保障,但實際情況又是否令人滿意? 是否一如劉議員所說,受到嚴重衝擊,甚至令市民感到不安? 根據無國界記者為全球170個國家及地區編製的新聞自由度指數, 香港的排名連續兩年上升,由2008年的第五十一位,上升至2009年的第四十八位,再進一步上升至2010年的第三十四位。此外,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向英國國會提交的最新《香港半年報告》亦指出,香港享有新聞自由及出版自由。

主席,我們一方面要捍衞新聞自由,但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提及傳媒的社會責任,因為新聞自由與傳媒責任是兩個緊緊相扣的觀念。

權力越大,責任也越大。新聞工作者在享有新聞自由的同時,亦肩負着重大的社會責任。劉議員提出的議案除了談及新聞自由外,亦正好觸及新聞的公信力問題。議案提及的香港大學(“港大”)民意調查顯示,57%的受訪者指傳媒誤用或濫用新聞自由。雖然有30%受訪者認為香港新聞傳媒的報道盡責, 但認為報道不負責任的反而更多, 竟然有33%。這個結果為傳媒人敲響了警號, 值得他們反省和深思。

歸根究柢,健全的傳媒生態十分重要,傳媒工作者必須有嚴格的操守,才可贏得公眾的信任,亦惟有這樣,享有新聞自由的傳媒才能真正履行其社會責任,而非利用新聞自由作為藉口,實際上卻使之變成破壞社會的武器。

議案中提到的例子, 包括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死訊的事件和亞視員工播出“有償新聞”,以至李克強副總理訪港期間的保安安排,這些例子確實影響了新聞的公信力和市民對新聞的信任度,政府和相關機構必須嚴肅處理,認真檢討,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但是,議案並無列出所有影響新聞公信力和市民對新聞信任度的例子。

主席,我接着想說說最近發生的《爽報》事件。首先聲明,基於調查時間不配合,剛才提及的港大民意調查並未反映市民對《爽報》的強烈意見。不過,身為教育事務委員會的主席,我收到大量學校、家長以至學生的意見,指摘該報內容不雅,渲染色情暴力。事實上,《爽報》出版一個多月以來,已有最少21項內容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不雅。這種情況實際上已嚴重損害公眾對傳媒的信任。

有人會說,現時的收費報章亦有不少風月版,網上的色情資訊更是鋪天蓋地,隨手可得,而且內容更露骨,也沒有甚麼辦法可以規管。因此,為阻止不良資訊進入校園和接觸青少年而採取任何行動,都只會徒勞無功。

可是,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並非技術上是否可行,而是我們究竟想要顯示甚麼態度。正如一位中四學生向立法會提交的意見指出:“禁,是要阻止不良風氣蔓延;不禁,就是助長這股歪風”。因此,我們一方面要從教育着手,積極為年青人做好倫理教育,使他們能以正確而健康的態度面對種種不良資訊; 另一方面, 我們亦不應“放軟手腳”, 必須想盡辦法, 阻止免費報章的暴力和色情資訊繼續影響青少年。

為了向《爽報》說不,一羣教育工作者已經聯署對《爽報》發起“不收、不看、不入校園”的“三不”行動,公然抗衡這股風氣。參與“三不”杯葛行動的團體已經增至27個, 當中包括多個地區的家長教師會聯會、津貼小學議會、資助小學校長會等。此外, 亦有420位師生聯署促請立法會關注《爽報》散播不雅信息。

因此,損害新聞公信力的因素並不限於議案提出的例子。一旦報章濫用新聞自由,賣弄色情、渲染暴力,自然得不到公眾的支持,傳媒的公信力便會下降。此外,傳媒一方面監察當權者,但另一方面亦受到公眾監察。公眾已明白新聞自由的重要性,但若發現有個別傳媒濫用新聞自由,亦應該通過不同途徑反映不滿,包括批評、投訴、議論甚至發起杯葛行動, 以監察他們的表現。




改善副學位學生的升學和就業狀況
李慧琼議員
2011年11月23日

主席,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政府自明年起會逐步增加副學位升讀大學的銜接學額,收生額會由目前的1987個增至2014年的4000個。收生額增加,表面看來是一大進步,可以增加副學位畢業生升讀資助大學的機會,但實際上,銜接學額的數目僅及副學位畢業生人數的一成多。在2009年,公帑資助和自資的副學位收生人數共有34949人,4000個的銜接學位大約只及收生人數的11%,未能銜接上大學的學生卻有大概3萬名,他們極可能走進私立大學修讀自資課程,完成他們的大學夢。

這些學生先修讀自資副學位課程,再完成自資學位課程。修讀兩個自資課程,很可能使學生債台高築;加上自資學位課程的質素及社會認受性仍然成疑,學生畢業後的徬徨可想而知。

主席,要改善自資學位質素參差和認受性不足的問題,以及扭轉數以萬計學生的命運和前途,我認為政府起碼要循3方面入手:第一,改善大專教育資源分配不平衡的狀況;第二,提升自資課程的質素,加強有關學歷在社會上的認受性;及第三,為副學位畢業生擴闊升學途徑。

主席,如果專上教育要發展下去,當局必須扭轉教育資助兩極化的情況。目前,獲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院校學士學生,4年的平均單位成本為100萬元,但自資副學位課程的可用成本只有大約20萬元至28萬元,數字正好說明一切。

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自資界別從政府獲得的資源相對較少,試問如何可以進一步提升教育質素呢?即使當局研究對自資課程加強評審,但這類課程仍然很難與教資會院校的課程相比。

今年3月,我提出有關“自資專上院校的發展”的議案辯論。在上月的施政報告辯論中,我亦再次鄭重提出教育資助兩極化所引致的自資專上教育質素問題。我相信,教育資源兩極化是提升自資學位課程質素的一大障礙。

事實上,課程質素與政府投入的資源在某程度上是成正比的。政府透過增加自資學位來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必須緊記確保自資學位的質素。政府官員多次表示明白確保自資課程質素的重要性。但是,“觀其行、聽其言”,專上教育資源的投放仍是兩極化,自資課程的質素根本無法與公帑資助的課程相比。

在上月公布的施政報告中,雖然特首提出了支援自資專上課程的新措施,例如自資院校可向政府申請貸款興建學生宿舍,以及研究基金會獲注資30億元供自資高等院校競逐,但對於民建聯提出為自資院校擴大補助配對基金以助興建校舍的建議,局方卻連考慮也不願意。局方若不認同和不回應資助兩極化帶來的課程質素問題,試問如何能夠說服大家自資專上課程是具有質素的呢?

在今年3月提出的“自資專上院校的發展”議案中,我為了確保課程質素及維護學生利益,曾經建議政府研究以學券形式或以專上教育進修基金的模式,資助自資課程學生的學費;向自資專上院校提供建校配對補助金,以紓緩建校開支對學費增加構成的壓力;以及確保自資課程多元化,讓學生有不同學科的課程選擇等。這些建議當時得到議員的支持,並且獲得通過,所以我希望議員再次支持我在修正案中加入這些建議。

早前在立法會辯論有關“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的議案時,我已經指出,隨着內地改革開放,香港與內地的交往日趨頻繁,香港人會明白“中國好、香港好”的道理。由於兩地的發展越來越緊密相連,加深香港青年對國家及國情的認識,對他們尋找出路絕對有幫助。因此,特區政府有責任協助香港青年北上升學,為未能在本地升讀資助學位課程的學生,多提供一條出路。

近年,部分香港學生透過報考內地聯招試,申請入讀內地大學,而且人數有上升趨勢。據報,今年有超過1000名香港學生報考內地的大學聯招。我相信,形成這個趨勢的原因很多。第一,隨着內地與香港近年的聯繫日益頻密,內地發展亦正處黃金時期,發展前景和空間很大。部分青年期望透過返回內地升學,盡早抓緊內地的發展機遇,增加對國家各方面的認識,並同時建立人脈網絡,以便日後在內地發展。

第二,內地的大學教育水平近年不斷提高,部分院校學術氣氛良好,絕對不比香港的院校遜色。第三,學費相對廉宜。由2009年起,香港學生可享有國民待遇,所繳交的學費與內地學生看齊,每年平均約4,000至5,000港元,住宿費每年亦只須約4,000港元,內地升學因而成為中產及基層家庭的學生的另一升學途徑。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今年年中訪港時宣布,內地部分高校自明年起會試行豁免香港學生參加港澳台聯招考試。香港學生可直接以香港中學文憑試的成績申請入讀內地的大學,而無須參加聯招試。這的確是香港青年的好消息。現時,香港中學文憑已獲英國大學及院校招生事務處納入其分數對照制度,因此香港中學文憑學歷水平已經獲得美、加等多國認同。

副學位的學歷其實較中學文憑為高,副學位畢業生是否應該可以憑着副學位課程的成績升讀國內大學呢?是否應安排大學銜接學額,讓畢業生可憑其成績入讀內地大學二年級呢?我要求特區政府研究如何協助香港的副學位畢業生前往內地升讀大學,爭取內地當局承認香港副學位的資歷,擴闊副學位畢業生的升學渠道。

副學位課程經過十年多的發展,要關注的問題已由“量”轉為“質”。事實上,副學位課程正步入鞏固與提升質素的階段。社會將更關注當局如何提升副學位課程的質素,以及建立有效的質素保證機制。我期望特區政府可以當機立斷,在增加副學位畢業生升學途徑和改善就業前景之餘,亦設法改善教育資源分配不平衡的情況。

主席,我謹此陳辭,請議員支持我的修正案。




全面改善維多利亞港水質
李慧琼議員
2011-11-16

代理主席,梁美芬議員今天提出“全面改善維多利亞港水質”的議案具有意義和迫切性,尤其是“維港渡海泳”在停辦33年後終於在上月復辦之際。

表面看來,雖然維多利亞港(“維港”)水質確有實質改善,但這種說法十分籠統,因為個別地區甚至在維港大部分範圍的水質依然欠佳。對於部分居住在維港兩岸的居民來說,一到炎炎夏日,海面傳來陣陣臭味,仍然是生活上要面對的一個十分頭痛的問題。

究竟維港水質的問題有多嚴重呢?代理主席,從今年“維港渡海泳”路線的選擇便可略知一二。今年的比賽路線不再以傳統的尖沙咀碼頭為起點及對岸的中環為終點,而是大幅度地東移,改為以鯉魚門三家村碼頭為起點及鰂魚涌公園公眾碼頭為終點。為何要突然改變沿用的路線呢?我相信其中的原因是與原路線的水質有關。

維港的水質如何呢?或許我們可以泳灘作比較。對於泳灘水質,環境保護署設有一套分級制度。當泳灘每100毫升海水含181個至610個大腸桿菌,水質便屬於“欠佳”。據我瞭解,在這種水質下游泳,每1000名泳客中,估計會有11名至15名泳客會有機會感染輕微疾病,包括皮膚病或腸胃病。

單在去年,尖沙咀至中環(即傳統的“維港渡海泳”路線)海面的大腸桿菌含量平均達每100毫升8403個,即較水質欠佳的海灘的污染程度高出十四倍之多,這數字只是全年的平均水平。有學者在去年10月在維港中心對開抽水化驗,量度得每100毫升海水竟然含有22000個大腸桿菌,即較水質欠佳的泳灘超出更多倍。由此可見,維港水質現時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代理主席,局長剛才發言時指出,維港水質整體上已大幅改善。對於這點,雖然我不會否認,但我相信只是事實的一部分,因為在維港及鄰近水域的17個海水水質監測站中,有10個於去年錄得的水質較水質欠佳的海灘更差。當中3個(包括維港中心)甚至較10年前,即“淨化海港計劃”實施前更無明顯改善。目前,在這方面的工作,我們仍需要加大力度繼續進行。

代理主席,維港水質欠佳會影響香港的形象,亦可能會令“維港渡海泳”不能每年舉辦。不過,我認為最實際要處理的問題,是協助一些居住在維港兩岸的居民,尤其是那些在夏天時經常嗅到海風吹來陣陣臭味的居民,解決他們實在的生活困擾。

代理主席,我今早到過地區探訪,接獲的第一宗投訴便是海邊傳來陣陣臭味的問題仍未解決。我很希望能邀請局長或局方跟我一起到地區探訪,尤其是在這時候,早上真的會嗅到臭味的。

我今早所到之處是土瓜灣海心公園,對面設有避風塘,早前曾有學者及地區人士在該處量度大腸桿菌含量。如果大家到該處看看海面的情況,便會經常發現有很多物品被水流沖上來,包括包裝袋、發泡膠碗碟,甚至排泄物,情況以夏天為甚。這種獨有的維港“景色”,大家其實不想看到。

我們看看數據,便更清楚有關情況。土瓜灣避風塘海水的大腸桿菌平均含量去年是510個,雖然表面上不算太差,但水質的變化則很大,最差時可達5600個,即較水質欠佳的海灘還要差九倍。

不過,如果根據數字,其水質也不及油麻地避風塘的水質差。後者的大腸桿菌含量全年平均已達2800個,差的時候甚至達到35000個,較水質欠佳的泳灘差五十七倍,情況可謂已達不得不處理的地步。

土瓜灣避風塘灣區一帶的水質之所以經常傳出臭味,是由眾多原因所致,與其地勢也有關係。由於該灣區不能進行填海,便形成凹陷的地勢,導致水流非常緩慢,直接加劇臭味不能迅速地透過水流之間的對沖而消散。

就此問題,我們曾在區議會甚至立法會上討論多時。然而,經過10年討論,問題亦未獲得徹底解決。

我在此再次促請當局能把一些黑點......我相信局長剛才所說的也有其道理。雖然有部分地區確實有所改善,但有些黑點卻仍確實存在大問題,包括我剛才提及的土瓜灣避風塘灣區一帶。

此外,根據相關資料及居民的意見,油麻地避風塘一帶也有同類投訴。我希望局方能加強整理有關黑點,徹底或構思新辦法來改善水質。最重要的是令當區居民不會在夏天時嗅到陣陣臭味。

代理主席,我希望局長在稍後回應時能特別就該等黑點作出工作承諾,讓我們可以向當區居民作出交代。多謝。




減輕中產人士的經濟負擔
李慧琼議員
2011-11-02

代理主席,

今天劉江華議員提出的議案是“減輕中產人士的經濟負擔”。一項議案有近10項修正案,足以證明大家均能感受到中產人士負擔重、壓力大,總之便是苦、苦、苦。

我談談中產人士的三大苦況。第一,我經常聽到身邊的朋友說,中產人士經常埋怨交稅多、福利少,我稱之為“交稅之苦”。局長或政府經常說,論稅率,香港較美國、歐洲,甚至中國也較低;論稅種,香港收取的稅種亦很少。為何香港的中產人士經常抱怨交稅多、福利少呢?

我想了很久,綜合了數個原因,想與局長分享一下,希望他在將來進行稅制諮詢的時候,都要小心處理。第一,由於大多數中產人士都需繳交薪俸稅;相對中產人士,“富人”一般以繳交利得稅為多。但是,香港設計的薪俸稅,可扣減款項的稅款,則遠較利得稅為少。

我們看看政府現時提供我們的免稅額,便可以一目了然。由2005-2006年度到現時2011-2012年度,無論基本稅額及已婚人士免稅額均有所增加,但增加的幅度當然很少,未能如中產的期望。如果看現時的數字,基本免稅額是108,000元,即一個人月入9,000元或以上便已經要繳稅;夫婦的免稅額是216,000元,這剛是個人免稅額乘以2的數字,即兩夫婦的家庭月入在18,000元以上便要繳稅。然而,很奇怪,在生育小朋友後,每月的免稅額只增加了5,000元。如果你還要供養父母--如果你不與他們同住--如果你要供養55歲至60歲的父母,每月的免稅額都只是增加1,500元;如果你需要供養年齡是60歲以上的父母,每月的免稅額都只是增加3,000元。

從免稅額的計算,大家很明顯可以知道,如果一位中產人士自由自在,只需供養自己及夫婦二人,怨氣便可能會少一點,但如果他需要供養小朋友,甚至聽從特首的話生育3個小朋友,再加上供養父母,他的負擔便會越來越重。如果從交稅的角度來說,他需要供養越多人,便無法從稅務免稅額方面減輕他的負擔。這是第一點。

第二,很多中產人士對我們說-- 世界各地現時都是這樣說的-- 由於他們大部分入息均來自薪俸,所以需繳付十足的薪俸稅,但相對富有的人,他們從利息、物業增值、資產增值或海外投資收入所得到的財富收益,在香港是無須納稅的。這種做法造成香港的貧富懸殊加劇,亦造成現時我們經常討論中產向下流的現象。局長或各位同事,最近美國有一種稅項引起了很廣泛的討論。

大家均可能留意到,在今年9月,奧巴馬總統宣布了向“富人”收取更重的稅款,這種稱為“富人稅”的政策的倡議者是股神巴菲特。大家均可能知道要徵收的原因。他“自爆”去年的收入是接近5億港元,但要繳交的稅款其實只是5,400萬元,只佔應課稅個人收入的17%,相比很多美國的中產人士往往超過30%的稅率大幅度為低。但是,如果以香港的稅率來計算巴菲特的收入,得出來的數字可能更驚人,或許較香港中產人士實際繳交的稅率為低。我認為這種現象是值得大家深思的。

第二種苦況是教育子女之苦,在我們同年齡羣的朋友便感受最深。身邊的朋友在每次聚會時,均會討論及分享如何為小朋友安排優質教,一般都是如何安排子女入讀名校。大家均知道,現時爭取入讀名校的時間,是從幼稚園,甚至未出生時便已經開始。當我替女兒報讀幼稚園的時候,才發覺原來現時小朋友報讀幼稚園的履歷表,要較我們求職的履歷表弄得更漂亮,這簡宜是匪夷所思,亦是整個制度開始歪曲所產生的現象。

如果你問中產人士,他們最希望政府做些甚麼?其中一項一定是辦好教育,是有質素的教育。不少中產人士花光所有精力,千方百計,把子女送到外國,都是因為對香港教育制度沒有太大的信心。雖然出席這項辯論的局長並非教育局局長,但我相信你或許會身同感受。你此刻未必可以影響教育政策,但你可以為中產人士設立子女教育開支扣稅額。扣稅的額度可以由大家討論,但開設子女教育扣稅額的目的,是要承認中產花在子女的教育開支,其實遠較現時提供的子女免稅額為大,以及設立這個扣稅額之後,亦可輕微減輕中產的負擔。

第三個中產之苦,是供樓之苦。一般中產人士花在供樓的支出大概為收入的四至五成。大家想想,100%的收入,四至五成用在供樓,十多個百分比便用於交稅--10%至15%,視乎你的收入是多少-- 剩下的收入便只有30%至40%,要用來養妻活兒、供養父母。所以,生活壓力其實是可想而知的。

製造中產之苦,其實是有很多原因的,有通脹的帶動、稅制造成、資產泡沫導致,成因真的有很多。




全面改革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李慧琼議員
2011-11-02

主席,

近來議員落區,我相信大家均聽到很多對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不滿的聲音,最大的抱怨是“打工仔”覺得在九折支薪後,退休卻得不到足夠保障。特別是中年基層的“打工仔”,他們都在街頭向我們抱怨,到病死那天仍拿不到錢。在金融海嘯後,很多街坊均投訴及抱怨其強積金蝕至“渣都無”,只有基金經理得益,這是市民大眾普遍的聲音。官員可能會說他們並不瞭解強積金的實施背景或運作細節,但這正好反映市民對強積金的不滿,政府不能不理、不問,當作聽不到,否則,怨氣只會越滾越大。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最近檢討如何增加提取強積金的彈性,考慮在某些情況下,容許先提取部分強積金作應急之用。這種做法較有人性,也讓“打工仔”有更多選擇,值得考慮。不過,這始終不是問題的核心,“打工仔”最關注3點--強積金回報低、收費貴和沒有選擇。

先談回報低。有了強積金,“打工仔”退休後是否真的可以無後顧之憂呢?如果真是這樣,相信社會的不滿不至於很大。可惜,對一位月入1萬元、45歲的“打工仔”來說,以強積金平均5%的回報(已扣除基金行政費)計算,在退休之日可取得的強積金只有411,000元。假設其退休後每月開支約5,000元,這個水平只足以讓他維持生活約7年。

至於收費貴,更是社會的共識。根據積金局早前提供的資料,強積金整體基金的平均開支比率為1.83%,相比2007年的2.06%,整體收費水平只微降了0.23%。我曾經在網上隨意查看一些退休基金的表現,這些基金的投資相當保守,回報率理應較低。不過,除了一些專注港元市場幣值和美元市場幣值的退休基金外,要找出10年平均回報率較強積金高的基金,其實一點也不困難。

除了強積金收費貴,積金局亦應考慮強積金管理費採用定額收費,以取代目前按資產總值抽取一個固定百分比的做法。本港不少職業退休金計劃,以及美國與澳洲等個別退休金的行政收費,均採取定額收費。

代理主席,強積金的管理費昂貴,其中一個原因是“打工仔”沒有選擇。選擇強積金公司由僱主主導,強積金公司只需取悅僱主,便可以得到生意。所以,即使所管理的強積金將來都是“打工仔”的錢,但在現行制度下,卻並非“錢跟僱員走”。所以,“打工仔”實際並沒有甚麼話事權,這亦令強積金公司之間競爭不足。因此,盡快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可以提升競爭,亦可以增加“打工仔”在這方面的話事權。

強積金“半自由行”一拖再拖,最新說法是在2012年下半年才正式實行。在現階段,“打工仔”惟有引頸以待,同時寄望“半自由行”一旦落實,當局便會盡快為全自由行做好準備,把強積金目前由僱主主導的模式,改為以“打工仔”為主導,增加他們的選擇,亦藉此降低強積金的管理費。

當局早前預計,落實“半自由行”已可讓1,500億元資金在強積金公司之間調動。在資金競逐之下,管理費大有減價空間,一旦落實全自由行,相信減福會更大。

強積金為人詬病的另一缺點是沒有選擇。對於一些不願面對投資風險的市民來說,現在是“揀無可揀”。以前的所謂“保本基金”,在扣除基金管理費後是無法保本的,這種情況難以接受。很多街坊都說,尤其在金融海嘯後,他們均希望提供選擇給他們,譬如考慮增設一種銀行儲蓄形式的產品,不須繳付任何管理費,這尤其適合一些年紀較大或行將退休的人士,他們轉購買這些真正保本的產品,可讓他們退休後得到更大保障。

最後,與全港“打工仔”有關的強積金推行至今已10年,但範圍依然有限,參與人數只有240萬人,未能涵蓋家庭主婦、65歲以上的長者及退休人士,以致這羣人士的晚年生活至今仍沒有甚麼保障。代理主席,隨着香港人口老化,強積金只是退休保障的支柱之一。如何完善我們的退休保障制度,牽涉的範圍非常廣,爭議亦非常多,我知道本屆政府未必能推出一個方案,在社會取得共識,並落實推行。

我很希望有意參加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士不要迴避這個問題,帶領社會就此問題進行一次全面的檢討。局長,我亦希望你利用未來數個月的時間,盡快落實強積金“半自由行”,因為我看到,當有競爭時,強積金公司對我們這羣“打工仔”顧客的服務態度確實有所改善,至少我們以往從不曾收到一些message,提示我們強積金的餘額或結存有多少,以我個人為例,現時便經常收到。我相信在“半自由行”落實之後,無論是服務水平以至收取管理費都會進一步改善。

我謹此陳辭。




區發展中的角色。如果香港再次錯失機會,可能又會是原地踏步。

民建聯曾多次組團前往瞭解這些特區的發展情況。我記得上次到南沙考察,南沙的官員一見我們便說香港政府在發施政報告動議
李慧琼議員
2011-10-26

經濟篇
主席,香港自回歸以來面對不少外圍的衝擊,但在國家支持下,仍能順利過渡,經濟亦錄得理想的增長。儘管如此,香港的經濟轉型尚未成功,政府要居安思危,不斷擴大發展空間。背靠祖國,放眼亞洲,面向世界,這是香港必須走的路,因此,特區政府也必須充分利用“一國兩制”下有利的條件,大膽探索兩地合作創新的模式,為香港經濟發掘更大的機遇及空間。

中國今年的“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港、澳部分首次被列入專章,並指明“中央支持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的地位,特別是增強香港在金融方面的全球影響力,通過發展香港成為離岸人民幣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我常常說,中心的地位並不是憑空寫出來,而是經過努力做出成就後,別人讚賞及冠名的結果。我並不擔心香港在中、短期內金融中心的地位,以香港固有的優勢,香港是大有條件作為離岸人民幣中心的,亦可以為國家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作出貢獻。香港令人擔心的卻是其他產業方面的發展,無論是支柱產業,抑或其他行業及有大優勢的產業,前者不斷褪色,後者則乏善足陳。

我們現在看看香港的經濟結構,在香港的經濟中,服務業所佔的比重超過90%,很多人都說香港的產業空洞,金融地產獨大,幸好有內地的自由行支撐零售、飲食等各行業,否則,香港目前的經濟已很難支持300萬市民的就業。仔細分析各項支柱產業,我們會看到現時佔香港GDP約26%的貿易服務業實在隱憂重重。

香港現時的有形貿易總額相當於我們GDP的三倍多,比例非常高。但是,進口、出口及轉口總額只佔內地貿易總額25%,與過去比較,這比重不斷下降,過去我們的相對份額一直佔一半。儘管內地與香港簽訂了CEPA,推行零關稅,淨出口的絕對數額自2004年後仍不斷下降。這顯示雖然內地市場目前佔香港出口的比重仍然很大,但隨着內地經濟不斷拓展,擴大對外貿易總量,香港與內地進出口貿易額在內地對外貿易總額中所佔的比例仍會逐年下降,對內地的重要性可能會越來越低。反觀香港依賴內地的程度卻會越來越大,內地佔香港貿易總額約一半,是香港最大的夥伴。

這些數字均告訴我們,香港其中一項很大的產業--貿易服務業--亦隱憂重重。然而,特區政府很少提到這種情況,以及提出相應的對策。至於其他產業,在香港租金高昂及營運成本高企的環境下,發展的空間其實越來越少。就此,我促請特區政府着力研究如何充分利用“一國兩制”及“先行先試”的制度優勢,主動突破框架,創造新的兩地合作模式,為香港的產業提供新機遇。相反,如果任由“市場先主導,政府後配合”,香港可能會錯失機遇,真正失去在國家經濟中應有的地位。

“十二五”規劃提及深圳前海、澳門橫琴及廣州南沙這3個新發展區,這3個發展區可說是“特區中的特區”,擁有相當大的先行先試條件,可以實施一些較優惠的政策,為香港產業提供新的發展空間,讓香港企業開拓內地市場。香港特區政府如何充分利用這3個新區的發展機遇來為香港業界提供有力的支援,是非常關鍵的。

我們看看澳門如何參與這3個“特區中的特區”的發展。在發展橫琴及南沙這兩大項目上,澳門政府目前透過成立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澳投公司”)進行參與。澳投公司與廣東省組成合資公司,合作發展“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區”;至於南沙,澳門政府亦透過澳投公司參與南沙“穗澳文化產業園區”。

香港完全可以借鑒澳門政府的經驗,研究設立類似的投資公司,參與南沙、橫琴及前海的發展。特別是南沙目前的開發仍然處於起步階段,兩地的合作空間較大,這可令香港在這方面有更大的主動性及影響力,突出自身制度的優勢,亦可爭取中央提供有利的政策,協助香港的專業服務及企業進軍內地,拓展內地市場。

當然,不斷鼓勵香港企業及專業人士到內地發展,有人便會問,這會否重蹈當年製造業北移的覆轍,會否因此而淘空香港?事實上,在香港稅制以來源地作徵稅的原則下,這種合作模式所產生的潛在收益,香港未必能享受到。

所以,香港如何在參與這些“特區中的特區”的發展中得到實際得益?主席,我認為改變香港以來源地作徵稅的稅務原則是不切實際的,亦會大大打擊香港對外的競爭力,但是,我們可以大膽提出在這些“特區中的特區”採取分帳方式。數年前,深圳市南山區與潮州市在潮州發展“產業轉移工業園”,為了把部分在深圳註冊的企業轉移到潮州,雙方訂立了按六四比例的稅收利益分享做法。當然,要做到香港與內地跨境稅務分帳殊不簡單,複雜程度也相當高,但事在人為,如果香港連設想或提出也不敢,便會平白錯失這些“特區中的特區”的發展機會。

譚局長,我記得上次在事務委員會曾經詢問你心目中先行先試的政策是甚麼?局長當天給我的答覆似乎也沒有甚麼具體的想法。歲月不留人,我們須知道“特區中的特區”的發展速度一定較香港快,這些特區的發展速度亦一定較想像中快。儘管今屆特區政府只剩下數個月任期,但仍必須掌握和抓緊先行先試這柄尚方寶劍,推動特區政府在這些特展南沙方面非常冷淡,與澳門政府非常熱烈的態度形成強烈對比。南沙政府這番話正是我的擔心。所以,我期望特區政府、司長及局長研究如何落實,如何推動特區政府參與這些“特區中的特區”的建設。究竟應採取甚麼模式,是否沿用舊有的模式--即是在簽訂合作協議後,便“坐後”(sitback),讓商界先行,然後政府再配合?還是大膽創新,敢於提出採取新形式或抓緊先行先試這柄尚方寶劍,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包括我剛才提出,考慮以成立投資公司的形式參與,或與各地政府商討分稅安排的可能性呢?

這些都是大膽的建議,我希望特區政府可以敢於創新、勇於提出的精神,參與“特區中的特區”的建設。人家現時並非需要資金,香港目前的優勢是制度。各方現時還很支持香港的參與,如果這些時機一過,我擔心當人家的特區已建成,香港便無法分享當中的成果了。

教育篇
曾特首在2007年競逐第三屆行政長官時,便作出承諾會大力投資教育,通過教育達致社會流動,令基層市民可以向上攀升,表示這才是解決跨代貧窮的有效方法。我明白促進高社會流動不能單靠教育,還要完善香港的社會經濟結構;但社會人士均期望透過加強教育,增強個人的知識水平,從而提升個人在勞動市場上的競爭力,這亦是政府應盡的責任。

主席,我首先談談15年免費教育。現時兩名疑似特首候選人在不同的場合,均表示支持15年免費教育;有報章甚至放風指,政府就15年免費教育的準備工作已如箭在弦。十五年免費教育最能直接讓基層家庭受惠,在高通脹和低工資增長的時代,政府提供15年免費教育,減輕家庭支付幼稚園學費的開支,是值得支持的,並應盡快推行。

在落實推行15年免費教育的細節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確保有優質的幼兒教育。優良的師資是教育質素保證的必要條件,但現實上,現時幼師薪酬偏低,即使教育當局鼓勵幼師透過修讀課程提升專業水平,但由於欠缺幼師薪級制度及專業發展前景,幼師提升了專業學歷,亦未必能加薪陞職,試問在缺乏明朗的工作前景下,如何吸引優質老師和挽留優質的幼師呢?因此,我們再次促請政府的教育當局,在落實15年免費教育時,要為幼師建立完善的職業階梯,確立合理的薪酬安排,只有這樣才能吸引優秀的幼師用心教學。

為配合知識型經濟,增加青年人向上流動的機會,政府必須增加大學資助學位,以及不要坐視專上教育資助兩極化的問題而不顧。

我在立法會提出的第一項議案辯論,就是增加大學資助學士學位,這亦是社會普遍的訴求。上星期,局長在教育事務委員會上匯報施政報告新措施時表明,在2015年或之前,會有三分之一的適齡青年有機會修讀學位課程。事實上,每年14500個資助大學學額的指標已經實行多年,至2012-2013學年才增至15000個學額,這個數字和進度是極不理想的。以香港的經濟綜合實力及成熟程度來說,到2015年才達至三分之一的適齡青年升讀大學,已是太慢;特別是香港作為知識型的社會,提升青年的學歷,對保持香港競爭力是必然和必需要的。

如何增加青年升讀專上教育的機會,政府就以增加自資學位來滿足社會的需求,但政府必須緊記,在增加自資學位時,要確保自資學額的質素。事實上,官員多次明確指出,明白確保自資課程質素的重要性。但是,聽其言、觀其行,從資源的投放來看,目前在專上教育資助兩極化的情況下,自資課程的質素根本無法與公帑資助的課程相比。我相信課程質素與政府投入的資源,是在一定程度上成正比的。

現時資助兩極化,是提升自資課程質素的最大障礙。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學士學生,4年的平均單位成本要100萬元;而自資課程的經費來源,主要是學費,這些學位的成本約為20萬元至28萬元,數字正好說明一切。

主席,政府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對自資課程的新投入包括:自資院校可向政府申請貸款,以興建學生宿舍;向研究基金增加注資30億元,讓自資高等院校可以申請競逐研究,以及副學位課程院校可申請交換生計劃。

主席,局長更在教育事務委員會上明正地回應,指不會考慮民建聯的建議,擴大配對補助基金,以支持自資院校興建校舍這些如此卑微的要求。如果局方不認同和不回應這個資助兩極化所帶來的課程質素問題,又如何說服大家自資專上課程是有質素的課程呢?

主席,接着我要談談加強支援特殊教育。教育要做到拔尖保底,最需要保的“底”,莫過於及早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今次施政報告提出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把校本教育心理服務由目前五成半的學校覆蓋率,至2016年擴展至全港公營中小學。

對此,民建聯認為做法不徹底。我們要求當局盡快把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服務,擴展至學前教育。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特徵早在幼稚園階段便可以看得出。事實上,“盡早識別、盡早介入”的原則已是社會的共識;若向這些幼童作出及早診斷和介入,可協助處理其本身的問題,無須待幼童上小學時才處理,可避免學生在進入小學時因自身的問題,而妨礙適應小學的學習生活。

民建聯的調查發現,有七成幼稚園取錄了有多類型特殊學習需要的幼兒。因此,我再次促請政府,把有關服務的年限下延至3歲,以及設立專業服務團隊,團隊成員包括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及幼兒教育專家等,以便支援幼稚園處理有需要的幼童。

接着,我要談談在新高中學制之下,低中下家庭所面對的困難。過去數年,教育改革各項措施逐步落實,新高中課程強調學生要有其他學習經歷,學生在3年高中內,要參與不少於405個小時的課外學習經歷活動,這些活動涉及額外開支,無疑增加了中低下家庭的經濟負擔。

有見及此,民建聯建議政府增設學生開支扣稅,每名納稅人可為就學子女的校本課外活動、書簿開支及校巴開支等申請扣稅;針對基層家庭,我們則建議設立基層學生課外活動津貼,確保低收入家庭的兒童,可無後顧之憂地參加各項體驗式學習活動。

教科書開支對中低下家庭確實是一個很大的負擔。政府早在2008年便成立小組跟進教科書,以制訂長期方案,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和便利學習;而使用電子教科書和學習資源,是研究方向之一。但是,過了數年,教科書價格仍然無明顯下調的跡象,家長仍要負擔高昂的課本開支,電子教學亦未見普及化。所以,民建聯促請當局積極研究和準備出版廉價的統一課本,先在數學和語文學科推行;我相信在引入競爭之後,家長會有更多選擇,期望透過市場調節下,讓課本價格有下調的空間。

我跟着要談的是少數族裔學生的問題。他們的中文水平不足,以致在學習和求職上均被邊緣化。少數族裔學生能升讀專上學院及大學的比例,較香港整體人口的比例為少,只有0.59%。很明顯,如果我們坐視不理,他們向上流動的機會便幾乎等於零。

一些已屆成年的少數族裔青年,可能過早離開中學,亦沒有接受職業培訓,以致難以就業。特首今次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設立青年學院,為少數族裔青年提供職業導向的課程,提升他們的就業培訓機會,方向是正確的。不過,如何進一步協助少數族裔學生學好中文,是政府應經常思考的問題。我期望政府會就平等機會委員會早前發表的報告作全面的檢討,並向立法會交代局方向前行的細則。

主席,我接着會談通識科的問題。學生對香港中學文憑的通識科評分極為關注,因為要考獲第二級才有望升讀大學。據悉,通識科將採用“雙評分制度”,每份試卷會由兩位閱卷員評分。如果一條總分為20分的通識題目,第一名閱卷員給予17分,第二名閱卷員給予14分,兩者相差3分,試卷便會交由第三名閱卷員評分。由於第三名閱卷員的評分,對試卷總分有着決定性的影響,故此,學生便擔心單憑第三名閱卷員的評分,難免有欠公允。我答應關注這問題的家長和學校,在本屆的教育事務委員會中作出跟進,期望政府能盡快完善評分制度。

至於在學校設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進一步加強學生的國民教育,社會對此有不同意見。今年6月,我在立法會關於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議案辯論上已經指出,香港在回歸祖國接近14年,才正式把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列作必修課,已是後知後覺的。推動國民教育除了是應盡之責及應有之義外,更重要的是這切合香港發展的需要。內地正處於10年發展的黃金期,發展前景和空間很大,需要大量人才。如果青年人希望抓緊內地的發展機遇,便應該認識國家的政策、經濟、歷史、文化和民生。所以,如果再不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工作,我相信只會嚴重窒礙青年人的發展。因此,在學校引入德育及國民教育科,進一步整合國民教育,讓學生更有系統地認識國家,加強青年人對國家的認識、歸屬感和責任感,民建聯認為是有必要性的。

不過,我也期望政府聽取教育界對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憂慮,就是因新課程而引致的大量工作,以及增加的課時等,並整合相關課程,以及加強整體的配套支援。主席,接着我想談談面對新高中學制,教師的工作壓力有增無減。有教育團體進行的調查指出,四成八受訪教師感到工作壓力過大和極大,更有五成四每周須工作60小時或以上。去年,政府在施政綱領中承諾“在部分公營學校進行試驗計劃,加強校內的行政管理及進一步減少教師的行政工作”。但是,1年以來,我們只聞樓梯響,學校大量的行政工作始終落在教師身上。民建聯促請當局盡快推行“一校一行政主任”的措施,以減輕中小學教師的行政工作量,提升教育質素。

主席,這份施政報告是曾特首任內最後一份施政藍圖,我明白我們提出的訴求,有不少是需要下一任特首才能實現,包括增加資助大學學額、減少中學每班學生人數、全面資助學前教育、推動國民教育、加強支援特殊教育,以及減輕中小學教師的工作壓力。民建聯將繼續向特區政府(包括新特首)爭取落實上述措施。

地區篇
主席,除了經濟發展及教育,接下來我想談談“起動九龍東”這計劃。今次施政報告的另一焦點是“起動九龍東”。簡稱為CBD2的“起動九龍東”計劃將會在未來十多年間,為啟德發展區、九龍灣及觀塘帶來翻天覆地的大轉變,由點到線,由線到面,把原來零散的建設整合發展成中環以外的另一個核心商業區。與此同時,將會興建一條貫穿新發展區的環保單軌列車,連接港鐵的觀塘線及沙中線。新發展區建成後,預計可提供400萬平方米的寫字樓面積,對於香港甲級寫字樓租金冠絕全球的問題,相信會發揮一定的紓緩作用,亦有助改善營商環境,維持香港的競爭能力。

論規劃範圍之大、影響人口之多,“起動九龍東”應算是特區政府近年少有的大型規劃。主席,政府今次提出的“起動九龍東”計劃正面回應了民建聯的意見,對於局長從善如流,我們表示歡迎。不過,我希望局長可以多做一點,多走一步,把“起動九龍東”擴展成“起動九龍中”,使受惠地區不限於九龍灣及觀塘,九龍城及土瓜灣一帶也可藉着舊啟德機場發展的東風一併發展。

主席,我有四大理由支持政府把“起動九龍東”擴大為“起動九龍中”,把九龍城和土瓜灣灣區納入這個起動計劃。

第一是歷史因素。舊啟德機場原本屬於九龍城區,這項起動計劃透過發展舊啟德機場,帶動九龍東的發展。從歷史角度看,起動舊機場而不起動九龍城,是沒有考慮到歷史因素。

第二是發展的完整性。正如我剛才所說,九龍城與土瓜灣本身與舊機場緊密相連,從政府“起動九龍東”的圖片也看到,那紅框其實包括了部分九龍城及土瓜灣灣區一帶的範圍。可是,雖然在圖片中包含了,在資料中卻沒有提及九龍城或土瓜灣區的任何發展。從發展的地理及完整性來看,是可以做得更好的,可以把這個灣區一併發展。

第三是配合市民的期望。正如我在第一點所說,基於歷史的緣故,舊啟德機場是屬於九龍城區的。九龍城區的居民每次見到我,均表示很期望舊啟德機場可以發展起來,但現在起動舊啟德機場卻不包括起動九龍城,局長,你可想而知,他們有多失望。

第四是符合以新區帶動舊區的發展安排。局長你也知道,九龍城區是香港少有到現在仍沒有地鐵的區域,按政府的計劃,又沒有輕軌鐵路,舊區居民將來實在很難受惠於新區的發展。你可能不知道,九龍城區的首個社區會堂--我想全港其他地區已有很多社區會堂了--現時方在興建中,這足以說明九龍城區是一個很舊的社區,社區設施是相對不足的。大家也記得,過去的塌樓、火災事件均在九龍城的土瓜灣區發生。所以,舊區居民極渴望透過起動舊啟德機場的發展,一併起動發展他們的家園。所以,以新區帶動舊區發展而言,如果局長把這個發展範圍稍為擴大一點,是完全符合這個理由的。

主席,為了落實“起動九龍中”,我有4項補充建議:

  • 我剛才已提過,為了改善舊區--即我所說的九龍城、土瓜灣區--對外及對內的連接,局長所提的單軌列車不應排除土瓜灣區,只連接九龍灣及觀塘區。
  • 土瓜灣目前對開的避風塘水流非常緩慢,垃圾堆積,也存在很多衞生問題,我期望局方能藉着郵輪碼頭的落成及都會公園的建設,落實搬遷避風塘,以改善水流,也可以一併發展灣區。

 

  • 活化九龍城碼頭。九龍城碼頭已相當殘舊,其潛力亦未被充分發展,所以,我建議活化項目可以包括活化九龍城碼頭。
  • 建設九龍新海濱。局方的計劃構思建造一條11公里長的海濱長廊。我一直倡議希望海濱長廊會由觀塘經過舊啟德機場、土瓜灣,再經紅磡後連接尖沙咀。這個九龍新海濱已在局長的帶領下逐步落實,但我很希望這亦可以在“起動九龍東”計劃中體現出來--這條海濱長廊會由觀塘開始,經過舊啟德機場、土瓜灣,然後經紅磡及連接尖沙咀區。

 

主席,總括而言,我希望局長在考慮“起動九龍東”計劃時,會把範圍擴大至涵蓋九龍城,甚至土瓜灣區,把“起動九龍東”實際變為“起動九龍中”,讓更多區域、更多市民受惠。

本人謹此陳辭。




反對外籍家庭傭工享有香港居留權
李慧琼議員
2011-10-19

主席,

首先,我在發言前,必須重申民建聯肯定外傭過去在香港對香港經濟作出的貢獻,亦協助不少家庭處理生活所需的各項事情。我也申報我有聘用外傭,而我的外傭也即將居港7年。

我想在發言前先回應梁家傑議員在開始時對於我們提出議案的各項指控。第一,梁議員指我們今次的命題,是企圖以立法干預司法運作。民建聯認為這項指控完全不成立。第一,我絕對相信法官有能力及條件作出獨立及專業的判決;第二,我們今次的命題及討論的內容,並不涉及案件內容,亦沒有要求法院如何作出判決。所以,干預司法的指控絕對不能成立;第三,如果我們說今天的命題及討論已經構成對司法的干預,那麼,本會過去其實也多次討論一些由國內法庭作出判決的案件。難道大家也認為那些討論構成立法會干預內地司法制度嗎?

最後,如果我們以一句“司法獨立”,便說連相關政策也不能討論,我認為這並非司法獨立,而是司法霸權,所以我絕對不能夠認同梁議員對我們這項命題的指控,此其一。

第二,梁議員多次提及我們曾經舉行新聞發布會,表示如果一旦外傭擁有居留權,便會有50萬名外傭可能湧到香港,他指控民建聯誇大數字,不負責任。我對於這說法亦表示十分遺憾。

我請各位瀏覽民建聯的網頁,那次新聞發布會是由我負責的,所發布的資料是有我們的假設。現時,在香港居住滿7年的外傭有十多萬人,而據我瞭解,政府的數據也與我們從報章所得的數據接近。我們亦是基於一個假設,便是這十多萬名外傭,每個家庭有4名成員,而他們都會申請來港,因而作出這個50萬的推論。市民及其他人士可以不同意“每個家庭有4名成員”的推論,但是,如果一句便說我們誇大數字,但卻沒有提出實質數字反駁,我認為這是更不負責任。

我希望其他人稍後也可以提出實質數字,告訴我們實際上居港滿7年的外傭,其實連十多萬也沒有,這樣才會有條件討論。

第三,梁議員說這是建制派的一齣釋法的鬧劇,對於這種說法,我更表示遺憾。與其說這一連串的社會行動是一齣為釋法護航的鬧劇,我認為這是一場市民自發、各界參與、一起維護香港整體社會利益的運動,捍衞香港制訂入境政策的權利的運動。

我很希望立法會議員聽清楚市民的聲音,如果大家最近有“落區”,大家也應該與我們收到同樣的信息。民建聯在過去一段時間進行簽名運動,在簽名紀錄中,有99.6%的市民向我們表示反對外傭享有居留權。這絕對是一場全港市民自發、各界參與維護香港整體社會利益的運動。

最後,我們也要說一說議員多次提到,以及梁議員也有提及的“四大關卡”。我亦翻查《入境條例》的“四大關卡”。作為一名非法律界人士,我閱讀相關條例後,我絕對不能夠被信服這是銅牆鐵壁的關卡,可以作為香港最後的守護。

如果大家看看這些關卡,條文訂明“申請人須提供處長合理地規定的資料,令處長信納該人已以香港為其永久居住地。該等資料可--是“可”,不是“必須”--包括以下各項,第一,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第二,其家庭的主要成員是否在香港;第三,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第四,他是否已按照法律繳稅。”

第一,我剛才已說過,根據我們對條例的理解,條文寫的是“可”,並非“必須”;第二,條文沒有訂明要完全符合4個要求,入境事務處處長才會批准其居留權申請。其實,可能他只符合1個要求或不需要4個要求也符合,便已可以申請。

從文字上的演繹,我認為香港人的擔心絕對合情合理。如果單憑這“四大關卡”便叫大家無須擔心十多萬名外傭會來香港,實在令人不能信服。我亦問過一些外傭,亦有問我家中的外傭及其他外傭,如果有一天有機會能夠申請來香港居留,他們會否申請呢?他們也很老實地回答我,他們相信大部分外傭也會申請。第一,香港真的是一個很吸引的地方;第二,大家要記得,其實申請香港的永久居留權是無須放棄本身國籍的。所以,基於我對他們的瞭解,我自己覺得市民的擔心是合情合理的,也很難令大家相信,十多萬名外傭如果有這權利,也不會申請永久居留權。

主席,我只剩下很少時間,我本身要說的內容,除了回應梁議員外,其實是傳達市民對於外傭擁有居留權的擔心。我也會把其他的論點交由民建聯其他同事提出。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