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發言

  質詢

  事務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





主要發言

      2011-07-13 政府帳目委員會有關“香港2009東亞運動會”的報告

     
2011-07-13 完善全港各區的海濱規劃及管理

      2011-07-06 研究成立創新及科技局

     
2011-06-29《2010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2011-06-22 盡快落實制訂標準工時

     
2011-06-16 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

      2011-06-08 訂立安老服務5年規劃

     
2011-05-18 減輕食品通脹對市民的影響

     
2011-05-04 《2010年證券及期貨和公司法例》二讀發言


      2011-04-06 《2011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2011-03-30 關注日本地震對香港的影響

      2011-03-16 自資專上院校的發展

      2011-02-16 爭取15年免費教育

     
2011-01-19 公共財政政策的檢討

     
2010-12-15 把握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機遇 積極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

      2010-12-01 檢討《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的運作

     
2010-11-24 推動廢物循環再造產業

     
2010-11-17 全民參與共建西九文化區

     
2010-11-03 制訂動物友善政策

     
2010-10-27《施政報告》致議動議 ---(經濟部分)

     
2010-10-27《施政報告》致議動議 ---(樓宇管理及市區更新部分)

     
2010-10-27《施政報告》致議動議 ---(教育部份)

      2010-07-07 優化香港稅務政策的管理

      2010-06-23 政制改革方案

      2010-05-26
馬頭圍道45號J樓宇倒塌調查報告

      2010-05-05 改善空氣質素

      2010-04-28 加強監管住宅物業銷售

      2010-04-14 財政預算案發言

      2010-03-10 提倡低碳生活

      2010-03-03 改善舊區居住環境

      2010-01-13「推廣儒家哲學思想」

      2010-01-06《2009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2010-01-06  建立全面保障消費者制度

      2009-12-16  設立公營機構營運準則

      2009-12-09  重新審視九龍臨近海濱土地用途

      2009-11-18  加強及持續支援對非華語學童的中文教與學

      2009-11-11  重新制訂特殊教育政策

      2009-11-04  減輕交通費用負擔

      2009-10-30  施政報告(教育)

      2009-10-28  施政報告(經濟發展)

      2009-05-13  優化稅制保持香港遙競爭力

      2009-04-29  關注青少會吸毒問題

      2009-04-02  財政預算案

      2009-03-18  全面檢討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角色與職能

      2009-03-04  全面改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成效

      2009-01-14  訂立全面的老人政策

      2009-01-07  空氣污染與公眾健康

      2008-12-11  推動基建發展

      2008-10-29  施政報告 – 發展

      2008-10-29  施政報告 – 教育

      2008-10-29  施政報告 – 經濟

      2008-10-22  協助雷曼兄弟苦主


     





質詢

      2011-07-06 屋苑管理費

      2011-06-22 分間樓宇單位引起的防火安全問題

      2011-06-22 出租"棺材房"及分間樓宇單位

      2011-05-18 法庭環評裁決對各鐵路項目的影響

      2011-04-13 傷殘津貼和高齡津貼

      2011-03-30 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

      2011-03-01 搬遷政府辦公室

      2010-12-08 實施法定最低工資前檢討支援計劃的入息限額

      2010-11-01 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用地

      2010-11-17 規管減肥產品

      2010-10-27 推動社會企業發展的措施

      2010-07-14 提供符合宗教教規食物

      2010-07-07 加強預繳服務費的監管

      2010-05-05 有關採用低辛烷值汽油

      2010-04-14 少數族裔人士的支援服務中心

      2010-03-17 轄免地租

      2010-03-10 青少年吸毒問題

      2010-03-03 照顧幼兒學習差異

      2010-02-24 立法會補選

      2010-01-27 私營骨灰龕

      2010-01-20 沙田至中環線臨時支援工地

      2009-12-16 觀塘線延線行人接駁設施

      2009-12-02 規管銷售樓宇的手法

      2009-11-25 高空擲物數字

      2009-11-04 打擊網上賣淫活動的措施

      2009-11-14 打擊網上賣淫活動的措施

      2009-10-28 互聯網電腦服務中心的規管

      2009-06-25 關注街頭特色表演的質詢

         


      2009-06-25 重置油麻地果欄的質詢

         
 
      2009-02-11 樓宇管理服務
 
      2009-05-13 在金融海嘯衝擊下市民的情緒問題
 
      2009-04-06 牛熊證的規管事宜

      2008-11-19 處理滲水投訴

      2008-11-26 青少年從事賣淫活動

      2008-12-03 清拆危險和棄置的招牌

      2008-12-10 促進就業的措施

      2008-12-17 樓宇維修統籌計劃

      2009-01-14 流動電話基站的僭建物

      2009-02-18 保護兒童免受流感感染的措施

      2009-02-25 保障銀行存款

      2009-03-11 基建工程對土瓜灣及馬頭角地區的影響

      2009-03-18 校園濫藥問題

      2009-04-01 非法入境者申請政治庇護


     





事務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

     財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 工商事務委員會
        • 發展事務委員會
        • 教育事務委員會       
        • 財經事務委員會

     其他小組委員會
        • 研究雷曼兄弟相關迷你債券及結構性金融產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組委員會
        • 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聯合小組委員會
        • 工務小組委員會
        • 《種族歧視(正式調查)規則》、《種族歧視(調查及調解)規則》及《種族歧視條例》僱傭
             實務守則小組委員會
        • 《種族歧視(平等機會委員會提起的法律程序)規例》小組委員會

     法案委員會
        • 《2009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政府帳目委員會有關“香港2009東亞運動會”的報告

李慧琼議員
2011年7月13日

代理主席,由審計署公布2009年東亞運動會的審計報告至7月初,政府帳目委員會(“帳委會”)公布相關報告後,社會輿論批評一直集中在東亞運的財務安排方面, 指“東亞運勁超支”、“帳目混帳”、“康文署挪用東亞運捐款”、“康文署榨乾東亞運”等。傳媒似乎只集中在財務上的討論,市民因而否定了東亞運的成就。所以,在討論東亞運的開支前, 我必須為東亞運帶來的成就作正面的肯定。

東亞運是香港首次舉辦的大型國際性綜合體育盛事,香港運動員在是次運動會中亦取得驕人成績。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家也有目共睹, 有6 000名義工參與其中。香港能透過成功舉辦東亞運, 向東亞地區及鄰近城市展示“盛事之都”的一面,提升香港的形象、加強社會凝聚力、創造就業機會、促進旅遊業發展,以及培養參與體育運動的風氣。

我們要評論東亞運, 若只談花費, 不談成就, 是不公道; 反之,若只談成就,不談花費,亦不可取。因此,我在討論東亞運的開支時,必先肯定東亞運的成就。第一項指控關乎的問題是,東亞運究竟有否超支? 正如主席黃宜弘議員剛才發言時所說,帳委會沒有認為東亞運超支。根據民政事務局表示, 政府和東亞運公司致力爭取贊助, 確保有關開支不會超過1.23億元的政府承擔額。局長多次指出, 當局最終能達致這目標,東亞運不但達到收支平衡, 還有餘款交還給政府。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 我不可以指局長不對, 但我們多次重申,帳委會關注的是,民政事務局在尋求立法會批准主辦東亞運時,所準備的收支預算並不準確。我們在報告中指出,東亞運部分開支項目的實際金額, 與民政事務局在2006年1月提交予財委會的文件, 內裏所載的金額, 差距甚大。

舉例而言,開幕及閉幕典禮的預算開支是3,500萬元,但實際開支卻是6,340萬元,即增加了81%。此外,為比賽場地進行臨時工程的實際開支為4,820萬元,與620萬元的預計開支相比,增幅超過六倍。令人質疑,當局當時為了尋求立法會以至公眾同意舉辦東亞運而提交的預算案有“報大收入、報少開支”之嫌。不過,我要強調一點,縱使實際和預算開支差距甚大, 但所有開支均得到財委會在不同階段的審批。

我們也要回看,東亞運是香港第一次跨政府、跨特首和跨局長的國際盛事。由籌備至結束, 歷時7年, 因此, 各項安排包括財務、場地和人手等安排,與當時預算有所出入,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坦白說,世界各地在興建大型建築物或舉辦國際盛事時,預算與實際開支有落差,是很常見的事。我提到這個事實,當然不是想將東亞運帳目的處理手法合理化。但是,我們必須承認舉辦國際體育盛事,在成本控制上對局方確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其實,審計署以至帳委會嚴厲批評的是 ⎯⎯ 就這一點,很多同事剛才也有提及 ⎯⎯ 當東亞運預算和實際開支出現重大落差時,政府沒有適時知會立法會,並且尋求立法會的意見。

審計署發現, 除了1.23億元政府資助的經費外, 其他政府部門承擔的費用,高達132,800,000元,而這些開支很明顯與東亞運有關,當局提交預算時未有提及,亦沒有在任何一次向立法會匯報東亞運的進度裏提及這些開支。

對於預算的處理,除了民政事務局之外,我認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即我們的大掌櫃 ⎯⎯ 責無旁貸,也要汲取今次教訓,檢討在處理大型項目的預算案時,如何能夠準確地讓立法會和公眾知道該大型項目的預算成本。

我建議關乎兩部分開支的匯報: 第一筆開支是政府一直沿用的,向立法會匯報政府因為舉辦是次項目所引申、所牽涉的額外開支;另一筆便是今次審計署所指出的,要求政府向立法會匯報,如果舉辦是次項目, 其他部門所涉及的直接開支。

我相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這方面必須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繫。其實,每份提交予財委會的文件,除了負責的局之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都必須確保所有直接成本均包括在內。因此,我在此要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不同的政府部門檢討處理大型盛事的預算製作過程, 讓市民對日後政府提交立法會尋求撥款支持的預算均有信心。

其實, 從今次東亞運事件亦得出一個結論 ⎯⎯ 我在“城市論壇”也曾提及,在網上也引起討論 ⎯⎯ 揭示了一個根深蒂固的問題,便是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關係,其實非常緊張,兩者至今仍未能建立互相信任的關係。行政部門很多時候把計劃、項目或工程的預算案提交到立法會,獲得財委會通過,但在得到撥款後,便不希望或不想將以後的最新財務狀況或其他事情提交立法會。其實,對這些需要經過很長時間的大型項目,由準備預算、籌備至落實,立法會和市民均很擔心。我期望政府可以放下這種心態,大家都明白一個經歷這麼長時間的項目,在財政上出現變化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局方願意來到相關的事務委員會交代, 讓市民和公眾知悉, 事情便簡單得多。

總結今次東亞運, 我認為有3方面局方需要加強工作。第一, 剛才亦曾提及,準確計算成本,制訂嚴謹的預算;第二,在項目進行期間,引入審計;及第三,行政部門加強向立法會匯報項目的財政狀況。

我想說說第二方面,便是在項目進行期間引入審計工作。帳委會代表團今年3月到倫敦進行職務訪問, 其中一項行程是到訪英國國家審計局,與財政部及內閣辦公室效率改革組的官員會面。眾所周知,他們有一種做法,亦值得香港借鏡。英國正籌辦明年的倫敦奧運會,但英國國家審計局並不是等到奧運會完結才開始審計工作,而是在奧運會籌備的階段,便已參與其中。在奧運會的預算制訂後,便對建設成本提出質疑,甚至發出警告。我想指出,讓審計署在計劃和項目的發展中期參與審核工作,絕對值得參考和借鏡,甚有好處。我希望審計當局可以考慮,與行政機關商量,因為這做法對公帑的運用絕對起到更積極的監察作用。

另一項建議是,政府部門在匯報已撥款項目時,如向本會提交最新的進度報表,亦請他們把最新財務資料的安排包納其中,因為這樣才能令議員和公眾對最新的財務安排有更清楚的瞭解,不用等到審計署事後才向大家公布, 原來兩者的落差如此巨大。

最後, 我想說說剛才一直討論的處理贊助費和傳承項目的安排。捐款不屬於公帑,我期望政府日後如籌辦類似的大型活動,當它提交文件予財委會或與主辦機構簽訂行政協議時,亦應公布如何處理贊助和進行不同項目。我必須在此強調,我們非常贊成傳承項目的內容,我也相信當局長提交這些傳承項目予立法會,議員均會支持。可是,今次的問題是,當三方協議以至贊助的協議書都沒有說明餘款怎樣運用時,局長便決定自行運用酌情權,將餘款捐給傳承項目而沒再來立法會尋求撥款批准,在程序上是不妥當的。作為立法會議員,我期望政府在運用每筆撥款前尋求我們的支持, 亦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我觀察到很多議員剛才對局長在處理傳承項目時,都提出相當嚴厲的批評。我有時候設身處地想想,正如我和多位議員剛才所說,以及帳委會亦曾討論,當提交傳承項目予立法會時,估計亦會得到大家支持,局長為何選擇不提交立法會? 若是爭議性的項目,局長不來立法會,我還可以理解。但是,這些獲得支持的項目,局長也選擇不來立法會,是否有他本身的考慮? 其中一個考慮會否是,如果當這些錢交還庫房後,其實連自己內部的經費競逐亦不能勝出。當我們坐在帳委會或不同的委員會裏,都經常聽到很多部門都向政府的大掌櫃申請撥款。每個部門的要求都合情合理, 消防處要求增加撥款買車、我們的局長可能要求增加撥款支持運動員。我會思考一下,為何局長就一些估計會得到支持的項目都不願意來立法會,他是否擔心連內部的競爭都不能勝出,所以寧願運用酌情權來支持這項體育工作。

因此, 基於我剛才的考慮, 我認為局長今次的處理是情有可原。第一,當中他沒有涉及私人利益;及第二,捐款的項目,我相信如果再提交立法會都會得到大家的支持。不過, 我亦必須要求或提醒局長,立法機關始終對行政機關動用任何款項有監察的作用,希望局長不要因為害怕而不願意來立法會。

最後一點,我也要談到檢討方面,這點確實不能夠接受。東亞運的檢討草率,亦是帳委會關注的焦點之一。東亞運作為香港首個舉辦的大型國際盛事,還涉及40個決策部門和政策局參與,竟然只有一個內部會議作簡單的檢討, 亦沒有檢討財務事宜, 我認為這是不能接受,因為我們希望在得到社會共識下,香港將來能有機會申請或籌辦不同類型的活動。如果我們不能夠認真汲取教訓,不能在東亞運籌辦的過程,無論在安排和財務上汲取教訓,將來到立法會尋求撥款,我相信並不容易。我記得在進行聆訊時,局長也同意在檢討方面是有改善空間,亦會考慮是否需要進行全面檢討。我期望當局進行一項跨部門的全面檢討,特別包括財務安排的檢討,而檢討所得的經驗,可供日後當局再次舉辦國際盛事時, 作為重要的參考和借鏡。

代理主席, 我要指出, 2009年東亞運對香港的效益是無可置疑:對外,提升香港的形象,亦獲得其他參賽代表的讚譽;對內,得到市民的積極參與,加強了凝聚力;香港運動員除了獲取佳績之外,還累積了參加大型比賽的經驗,為應付亞運會和奧運會作好準備。但是,就今次審計報告和帳委會的批評,我希望局長或政府整體能夠虛心聆聽,可以從事件中汲取教訓,為香港未來籌辦不同的大型盛事作好準備。

代理主席, 我謹此陳辭。





完善全港各區的海濱規劃及管理

李慧琼議員
2011年7月13日

主席,剛剛聽完局長接近半小時的回應,我一方面感到開心, 開心的是看到海濱發展已一步一步地向前推進。

我曾經是共建維港委員會的第一屆成員,及後亦加入過城市規劃委員會,一直倡議建設一個九龍新海濱。雖然進度緩慢,但總算看到有開始,而且是一個健康的開始,亦聽到局長如數家珍般,回應議員就每一區海濱建設提出的進展和想法,顯示出局長對海濱建設是非常“上心”和熟悉, 這方面是値得開心的。

當然,另一方面也有憂心的地方,因為剛剛局長發言 ⎯⎯ 如果我沒有聽錯, 假如我聽錯的話, 局長可以指正 ⎯⎯ 關於九龍西部分,局長只提過啟德新區的發展,似乎其他的發展,例如我們一直倡議的連綿不絕海濱長廊, 便沒有提到。

我記得,我在共建維港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上,已經討論這個議題,直到現在包括局長剛才的回應,確實令我憂心。憂心的是,不知道九龍西居民何時才會有一個連綿不絕的海濱。我們的提議並不單九龍西,因為我其實一直倡議一個九龍新海濱,希望可以跟香港島的海濱遙遙相對, 形成兩岸相對的海濱長廊, 大家互相呼應。

我自己心目中的九龍新海濱,是由深水埗開始,貫穿西九,連接尖沙咀、紅磡、土瓜灣,經過新區,最後到達觀塘和鯉魚門。我很希望九龍的市民都可以有連綿的海濱,遙望着香港島的海濱。我不知道局長稍後可否回應,告訴我這個想法、這個夢想,何時才可以實現。

我以下的發言會集中在我本人的想法,或民建聯早前進行研究所得的意見, 即是我們對於建設九龍新海濱的想法。我記得我在2009年12月曾提出過這個議題, 當時議題的題目是“重新審視九龍臨近海濱土地用途”。我當時指出同樣的想法,便是過去九龍海濱的建設相對緩慢,亦似乎被忽略。我記得局長回應表示,因為香港島填海的面積較多,所以無論是中環新海濱、灣仔新海濱,以至北角海濱的規劃都已經有定案。但是,九龍區填海因為當時的官司而叫停,其後便停止了。很多填海計劃遭擱置後,面對的情況,便是過去政府對海港的運用,一直以working harbour作為考慮重點。因此, 在九龍方面, 建設海濱的工作是相對緩慢的。

不過,我很想說的是,這種說法我是知道的,我接受需要一步一步地建設連綿不絕的海濱。但是,很可惜,我記得上次討論到現在,已經過了18個月, 現在讓我們看一看九龍海濱究竟有甚麼變化?

我上次也有提及, 其實最困難的問題是私人物業。我上次指出,如果要在九龍建設連綿不斷的海濱,要處理的問題很多,我自己數算一下, 最少有7座污水處理廠及抽水站。此外, 政府不少建築物都在該處,包括機電工程署的工場、已經停用但不准行人進入的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還有污水處理廠、驗車中心、國際郵件中心 ⎯⎯ 這方面已經有點進展 ⎯⎯ 以及多達13幅空置和作為臨時用途的用地。如果當局真的希望建設九龍新海濱,我想政府可以做的,便是處理以上絕大部分都是屬於政府的建築物,告訴大家一個具體處理或搬遷時間表, 真真正正做到還港於民。

看回這星期政府向立法會海濱規劃事宜小組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文件中清楚列出政府在短、中、長期推行的優化海濱工作,但除了是大家已經知道的安排,即國際郵件中心將會和港鐵的貨運場一同拆遷,其他的臨海政府建築物似乎是紋風不動,令九龍市民擁有一條貫通各區的海濱長廊的夢想,變得遙遙無期。關於這方面,如果我遺留任何資料,或其實當局還有很多未來的計劃,希望局長在稍後回應時可以讓市民知道。

主席, 市民的要求其實很合理, 亦理解這方面的工作是很艱巨。但是,我們多次重複,我們希望有一個具體的工作時間表,九龍新海濱何時才可以建設得到。主席,最後我想說的是,除了建設連綿不斷的海濱,我一直覺得香港的海濱太靜,沒有活力、沒有“人氣”、沒有生氣。

我期望政府未來的工作,以及海濱事務委員會的工作,除了建設連綿不斷的海濱外,還要想一想,如何為這些海濱注入生氣、注入活力,注入各種不同的活動。

我經常到不同的海濱散步,若說相對成功的海濱或市民喜歡駕車前往作休閒活動的海濱,我認為是黃金海岸和西九海濱長廊。大家都知道,黃金海岸周日有這麼多特色攤檔,吸引了很多遊客,當然該處還有很美麗的酒店和海灘配套等。

另一個便是西九海濱長廊,該處是遠一點,要處理的問題就是泊車位不足夠,真的很難找車位泊車。但是,事實上,每逢周末和周日都吸引了很多家庭,帶同他們的小朋友到那裏踏單車。為何會有人前去呢? 關鍵就是有活動。所以, 我希望局長處理這個問題。

主席, 我謹此陳辭。





研究成立創新及科技局

李慧琼議員
2011-07-06

主席,

一個城市要維持競爭力,必須善用科技,很多地區對此也有相同看法。不過,香港卻是一個奇怪的地方,很多其他城市認為是對的事情,在香港卻未必被認同。在香港,我認為發展科技這議題仍未取得共識。我們經常說的“low tech就撈嘢, high tech就變成揩嘢”, 很多人仍有這種概念。

當然,我對此絕不同意,因為事實證明,如果一個城市或一個人要發展 ⎯⎯ 尤其是香港如此特別的一個城市,高成本包括高地價、高工資 ⎯⎯ 而不走向高科技, 似乎別無出路。

很多人說香港沒有生產基地,窒礙了香港的創意科技和產品研發的發展。中國內地自改革開放30年來,香港的製造業為了利用內地低廉的勞工,大量向內地遷移及發展。發展至今,結果是製造業無法升級轉型。然而, 這卻為香港服務業的迅速擴展騰出了許多空間。

很多人認為香港是一個商業城市,但很少人會認為香港是一個科技城市,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因是,香港的生產基地相對細小。然而,隨着香港和內地的發展密不可分,相互融合的速度亦加快,我們檢視這議題時不應單看香港,而應一併考慮內地提供給我們的機會。對於香港的工業基地,我們不應只提及 ⎯⎯ 不應只看香港本土,因而認為地方細小, 我們應看其背後的珠江三角洲腹地, 甚至是更大的腹地。所以,如果香港能夠發揮本身的資訊、網絡、市場和研發等優勢,結合珠江三角洲和內地其他地方的生產基地,取長補短,我相信香港仍然有很大的條件發展高科技。

亦有人說香港沒有科研人才。然而,看看香港近期的發展,我認為這說法亦不成立, 單看有10年歷史的香港科技大學(“科大”), 便已有350間來自世界各地的知名科研公司扎根,超過8 000名相關人才長期進行研究,而香港亦擁有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科大等多所亞洲首屈一指、世界知名的大專院校,當中匯聚了不少精英,屢次開發出先進的科研成果,培養出不少人才。以科大為例,其工學院全球排名前30位;理學院亦為亞洲第一;而我們香港的納米科技和生物科技這些研究更達世界水平。僅在過去1年, 不少香港科學家均獲得多項榮譽,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亞洲創意發明獎等,反映香港在這方面的實力, 其實並不如一般人所說的薄弱。

然而,我同意香港的科技發展相對於其他地區和國家,有必要加把勁。縱使局長剛才提到,他今天來是要告訴大家,政府在過去並無放慢腳步。然而,數字顯示我們投放的資源確實相當有限,亦有需要加把勁追趕。新加坡在4年內投資了超過85億美元, 以發展17所世界級的教研機構和高新科技;美國奧巴馬政府雖然面對如此龐大的財赤及在金融危機下,仍然增加美國的國家科技基金撥款。美國的科研開支佔其本地生產總值的2.7%,其他同事剛才也提及,新加坡這方面佔2.4%;香港則真是少得可憐,只有0.7%。那麼,政府是否真的要投入更多,以推動創新科技這個如此重要的工作? 所以,我們期望新局長⎯⎯ 雖然他時間無多, 但也能有新思維 ⎯⎯ 可以在創新科技方面下多些工夫。

首先,我們認為香港確實需要研究設立一個有力推動創新科技發展的政府架構,長遠及宏觀地推動創新科技相關的產業。我們很明白單一部門很難單打獨鬥,推動創新科技這項工作,因此,需要各個部門,包括主管經濟、教育、規劃、文化等部門的配合和協調,以推動新的經濟發展。我相信有需要設立專職的政策局和部門,並向高層次的官員匯報,從稅務、創投基金、融資、人力、市場推廣等各方面,制訂長遠政策及措施, 始能大力推動香港創新科技及創意經濟的發展。

有不少業界人士亦向我反映,發展新技術並非一個大問題,最大的問題反而是缺乏資金進行商品化,推向市場。很多人說創投基金或天使基金也可以幫得上忙,但必須承認,香港在這方面的發展相當緩慢,這可能是基於結構問題,因為香港有大量的中小企,而另一方面,亦是基於政府在過去沒有落力推動。

我們可以借鑒很多外國的經驗,研究如何進一步推動香港的高新科技、科研發展。例如,政府可以考慮對研發和商品化的開支提供相關的扣稅安排。有些地方的政府亦會投入始發基金,例如芬蘭國家的研發基金會,便向Nokia購入股權,協助他們在高新科技方面的發展。

當然,我們也明白,政府不可全盤照搬過來,但外國的經驗 ⎯⎯ 他山之石 ⎯⎯ 絕對值得參考。最終, 我相信政府也會搬出“大市場, 小政府”這種概念。然而,正如多位同事也提到,如果我們認同科技是提升城市競爭力最重要、最重要的一環 ⎯⎯ 特別是香港,因為香港如此特別的環境 ⎯⎯ 我希望政府可以採用務實的方法,扮演積極推動者的角色,使香港的高新科技可以成功落戶香港,讓其他人談論香港時,會認同香港是一個科技城市,而不單是一個金融中心、地產城市。我希望有一天大家會認同香港是一個科技城市。

主席, 我謹此陳辭。





《2010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李慧琼議員
2011年6月29日

主席,

大家可能還記得,在十多年前,土瓜灣道唯一大廈的一個大型簷篷倒塌,導致多人死傷。肇事的唯一大廈在我的區議員選區辦事處對面,所以,在每次經過的時候,我也會想起這宗意外。

我擔任區議員已十多年,無論是石屎剝落或僭建物意外,這些問題真的是多不勝數。今屆有幸當選立法會議員,我又在馬頭圍道開設了辦事處,對面便是已倒塌的大廈。每次返回辦事處的時候,我也會想起這幢大廈倒塌的情況,當天的意外是印象難忘的。再向前走數個街口,就是近日火災的肇事大廈。這些發生過慘劇或意外的大廈,均與我的辦事處距離很近。由於我會經常路過,我也會提醒自己,要繼續在議會裏督促政府及局長,在樓宇安全及管理方面多做一點工夫。

林局長在這方面已做了很多工作, 她的表現實在值得讚揚。我記得在馬頭圍道塌樓事件發生之後 ⎯⎯ 大家均記得,那宗意外是本港開埠以來,其中一宗被喻為最嚴重的塌樓個案 ⎯⎯ 法案委員會剛開始審議本條例草案時,我被邀請出席多個電台及電視節目並作出評論,大家亦開始對“劏房”問題作廣泛討論 ⎯⎯ 過去也有的,不過,我認為電視節目廣泛討論“劏房”問題,在塌樓事件後才變得白熱化 ⎯⎯ 很多與我一起參加電台節目討論的工程師及來電的市民均要求我們藉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法例, 處理“劏房”的情況。當然,市民只說一句要處理,但如何把這些加入在法例裏,作為法例的一部分呢? 這原來真的非常困難。我以往擔任區議員的時候,也只懂要求政府作妥善處理,然而,如何處理、如何把這演繹為法例的一部分呢? 這確實是很困難的。

所以,我記得在開始審議條例草案的時候,我便要求條例強制要求檢驗人員記錄“劏房”的情況, 即他們現時每年檢驗了2 000幢大廈時,透過目測方式,記錄“劏房”的情況,再交予建築事務監督並要求跟進。我一直要求設立“劏房”資料庫,以評估“劏房”對整體大廈的樓宇結構、消防安全的影響, 這些事實上真的有道理。

現時“劏房”的情況十分嚴重, 我上周日也進行了一項簡單的調查,以我們有限的資源,巡查了兩個“劏房”重災區 ⎯⎯ 我剛才所指土瓜灣道及馬頭圍道,還有紅磡、深水埗一帶的樓宇 ⎯⎯ 以我們有限的人手進行巡查,推論所得的結果把大家嚇了一跳。局長,原來單在西九龍區, 估計可能有超過4萬個“劏房”, 而並非我之前在質詢中提及的1萬個。這個數字當然未必很準確, 但仍可向局長提出某些例子, 指出當中嚴重的情況。

在土瓜灣道,有一幢樓高7層一梯兩伙的大廈,原單位只有14個,8個單位已經被劏開,每個單位劏為5個房間。把8乘以5,已經變為40戶, 再加上未被劏的6戶, 總數便是46戶。如果以戶數來看, 這較最初14戶其實是多了數倍。局長經常說,這對樓宇的結構似乎沒有甚麼大影響,然而,除了樓宇結構之外,電力裝置及消防安全其實均是一些大家很關心的議題。所以,我期望可以借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東風”, 讓屋宇署更準確掌握“劏房”資料, 讓當局可以整體檢視每幢被“驗身”的大廈的實際情況到了甚麼程度, 然後須做些甚麼工作。

秘書長也記得,在審議驗樓及驗窗的條文過程中,我也說過多次了,不過,可惜的是,到了今天仍無法把這些條文納入有關法例中。

我對此也是理解的,因為第一,這些檢驗人員 ⎯⎯ 不要說檢驗人員了,局長經常說即使屋宇署人員也沒有權力進入處所查看內部間隔,而這些“劏房”實在是屬於內部間隔的改動。所以,如果法例強制規定檢驗人員一定要匯報,以及如果違反了相關法例是可能要負上不同責任時,這對他們是不公道的。因此,政府最後建議把這項要求納入作業備考內,鼓勵或要求檢驗人員在檢驗大廈之後,向建築事務監督匯報相關情況。

我希望局長稍後在發言時可以再重申這一點,並確認會督促建築事務監督或屋宇署的同事,催促相關檢驗人員提交相關報告,檢視這些大廈的“劏房”的總體現況,對大廈的電力、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的影響有多大。我希望局長稍後可以在這方面給予我們信心,讓我們知道局方實在也很着緊並會予以落實。

除了討論“劏房”的問題之外, 我想還要作少許補充。自從發生火災之後,局長曾在立法會就多項質詢作出回應,指出政府現時非常重視這個問題, 並說每年的目標是巡查150幢大廈及檢驗3 000個單位。正如我之前多次指出,3 000個單位只是冰山一角,相比現有的“劏房”數目,這實在是太少了。我們也記得局長曾說過,不單依靠巡查,驗樓及驗窗只是一種工具;除了驗樓及驗窗,還要加強市民的維修保養意識。既然局長也承認,驗樓及驗窗是一種工具,讓她更全面掌握現時“劏房”的現況,我期望她在稍後的回應中,確認我剛才所言,即她會督促屋宇署或透過屋宇署督促檢驗人員,向她提交相關報告,以便作進一步的跟進。

除了談及這個問題之外,我接着也想談談,這項有關驗樓及驗窗的法例通過後,具體落實的安排。有部分工作可能並非局長負責的範疇, 但這也是值得關注的。現時要求每年巡查2 000幢或5 800幢的目標大廈,無論是驗窗或驗樓,事實上,增加多項強制性的檢驗,對市場的衝擊,實在是不容忽視的。剛才很多議員也說過,現時很多街坊都懷疑這些顧問公司與承建商之間是串通的,而他們的懷疑也是有道理的。

多年以來,我處理地區工作,看到很多標價低至無法相信,現在可能因為說得多而有所改善, 似乎再沒有一、二千元的“全包宴”價錢,但如果以1,000元、2,000元甚至3,000元計算,由最初檢驗至包括維修時監察承建商, 以至最後向屋宇署報告完工, 如果以3,000元計算,實際只有107小時(即8至9個工作天),我認為如果認真處理,實際需要花的時間,8至9天根本是沒可能完成的;而計算出來的工資,甚至低於最低工資。所以, 他們所申報的價錢, 實在令人感到懷疑。

我也明白,價錢是難說的。我曾與劉秀成議員討論過有關能否由行業或專業議會訂出一些合理的價格的問題。我記得劉議員說,事實上是可以的,不過,並不容易做得到,訂定了價格是否等於能消除這問題呢? 這樣也說不定。訂定的價格有可能成為一個最低價格,而訂定最低價格是否代表這些專業人士在業主眼中,是完全維護業主的利益呢? 這樣也說不定。所以, 說來說去, 問題都未能有效處理。

我感謝局長今次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市建局及房協確實給予很大的協助,亦直接介入政府資助的維修項目。透過擴大招標範圍及向業主提供意見, 我看到情況確實有少許收斂。很多業主仍然感到懷疑,我也很擔心這種情況,因為雖然說是驗樓驗窗,但坦白說在檢驗後,一般都是需要維修的,顧問公司一般會推薦業主進行維修。根本上,那些顧問公司的目標並不在於只賺取一、二千元或六、七千元的檢驗費,而是接着的維修項目。所以,如果市場遊戲規則沒有改變,那麼,如何令業主放心? 這些專業人士能否真的保障業主的利益呢?

我希望局長可以繼續思考有甚麼方式可以處理。其中一個建議 ⎯⎯可能不是太成熟 ⎯⎯ 不過,是很多業內人士都向我提出,我記得我也曾在議事堂提過,便是他們希望能夠有選擇,可否由政府或公營機構提供這類型的服務? 如果業主願意花多一點金錢,例如市建局或房協的專業人士,可以為業主安排招標或監管承辦商的工程。雖然費用可能較高,但最低限度,業主能信任他們,因為政府公營或資助機構提供的服務,令他們有信心,最低限度他們能夠選擇。有業主提過,希望政府可以提供這項服務,讓他們有機會選擇他們有信心的專業人士。

當然,劉議員稍後亦會回應這個問題。究竟這樣會否變成與民爭利,或政府成為專業人士的一部分呢? 如何取得平衡,確實要考慮。

因為,在這項條例草案通過後,我相信整個市場會有一定的變化。如果一切依舊, 我相信業主的懷疑, 以至廉政公署的個案也會不斷上升。就這方面,雖然這項條例草案最後會通過,但我希望局長也應繼續思考有甚麼問題, 以及有甚麼解決方法能妥善處理。

接着,談到民政事務總署的人手安排,我記得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王議員及很多議員也提及民政事務總署以現行的人手安排,是非常不足的。如果再加上推行強制驗樓和驗窗的計劃,估計他們的工作量亦會大增。我希望政府可以再檢視民政事務總署的人手,以便他們有足夠人手與居民開會。這是非常重要的。

除了民政事務總署人手安排不足外,對於向法團提供的協助,雖然民政事務總署過去也有努力處理,不過實在是不足夠。如果大家回想,對於今年通過的法例或今年實施的法例,對於法團的要求不斷提高,由第三者保險開始至最低工資,然後有樓宇更新大行動,現在還有強制驗樓和驗窗的計劃,這些對於法團的工作或法團成員的要求不斷提升。大家也明白,他們是義務工作的,很多舊區更是由長者擔任,他們根本不知道應該如何去做。就這方面,我看到民政事務總署有開辦培訓班,但如何追上法例要求或其他需求,確實是需要再加把勁。

最後, 我藉此機會再讚賞局長在處理舊樓方面的努力。我記得,我在一個委員會的會議上對局長說過,我認為舊樓的問題,如果只有“好打得”的局長努力工作,也未必能夠處理。我亦公開提議及要求政務司司長考慮成立一個跨部門的工作小組,以處理現時舊樓的問題。

除了發展局外,剛才很多同事也提過,民政事務局的角色是很重要的。如果我們仔細考慮,為何有些缺乏管理的舊樓有這麼多問題?

這根本是管理及維修的問題,而非樓齡的問題,的確是管理及維修的問題。在這方面,除了民政事務局,消防處甚至其他部門,亦需要努力協調。所以,我希望局長可以向政務司司長反映意見,我們稍後也會盡力約見他, 希望他能處理這個“燙手山芋”。





盡快落實制訂標準工時

李慧琼議員
2011年6月22日

主席,

葉國謙議員剛才發言時,並沒有表述民建聯的立場。民建聯是會支持原議案的,對於黃成智議員的修正案,因為涉及具體細節方面的建議, 我們在現階段會表示棄權。我們亦明白“標準工時”這項議題, 是需要有社會共識才能順利推行。

正如剛才多位議員所說, 我們去年討論這項議題時, 我也有發言。我在去年是代表一羣長期處於加班狀態的會計師發言,這些聲音亦是他們看到我離開或選擇從政時對我說的,希望我在議會內代表他們發言。

今次我會再次發言,亦要告訴大家,瘋狂加班的現象並不單是勞工階層,而是大量的專業人士。我相信去年梁家騮醫生提出議案,其中一個原因便是因為很多醫生都處於水深火熱中。除了醫生外,有大量會計師每年每月都要加班,所以,我今年必須再代表他們說出一些感受。我亦在此提醒政府, 1年過後, 我的發言已過去。雖然我不認為我的發言會在1年內能有任何改變, 但現實是真的沒有改變。我瀏覽網站或與同事傾談,瘋狂加班的情況依然存在,政府必須重視及予以糾正,否則,只會不斷加深 ⎯⎯ 尤其是年青會計師 ⎯⎯ 對社會的怨氣。我亦非常明白商界,尤其是中小型企業擔心“標準工時”進一步不利營商環境,政府亦必須汲取“最低工資”立法的不足,與各持份者溝通。如果沒有足夠的溝通, 一項法例便無法好好落實。

我找回我上年的講稿,也在互聯網找到一些會計師的心聲,但沒有辦法,由於時間有限,沒有足夠時間讀出。今年我再找到另一位會計師的心聲,告訴大家這些處於水深火熱中的同事的心聲。這些心聲是很普遍的,只要你在這些公司多工作數年,每天、每時、每刻,也是說同樣的話題。

我讀給大家聽,這是blog的文章,大家很容易便能找到:“大家想唔想去Big 4做呢? 大家認為在Big 4工作四、五年容易嗎? 大家想不想知道Big 4實際的工作環境呢? 筆者曾經在Big 4工作過一段時間,在那裏的生活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 在那裏工作你可能要犧牲很多事,包括你的朋友,甚至你所愛的人。你往往要每星期一至日不停工作而又沒有OT payment。你又會遇到很多A字膊的經理,同埋Partner又唔care你的死活。他們只有不斷去push你完成工作, 但又不給你足夠的同事去做。這樣只有一個結果: 不斷又不斷的長期工作!

時時都有人問做Audit是否需要OT? 在香港做Audit,OT看來是必然的。很多人說,食得鹹魚抵得渴,但是否這樣是必然的? 美國的大企業比香港的上市公司規模何只大幾倍” ⎯⎯ 大家都知道,美國還有Sarbanes - Oxley Act ⎯⎯ “為什麼在外國的Auditors不用OT那麼夜?

很多人認為在香港沒有那一個行業不用OT。不錯這是事實, 但很多人都沒有想過在香港做Audit不是每天只是OT兩、三個鐘, 而是每天OT七、八個鐘! (Audit有分peak season同slack season。Peak season大約是由2月到七、八月,但因人而異。Slack season就大約是9月之後。

在Peak season很多時候每天都會工作至12 am,有時會到2-3am甚至通頂。筆者曾經試過由2月開始星期一到星期日不斷每天工作, 兩、三個月而沒有一天休息。更甚的是辛苦到偷偷在洗手間嘔吐! Slack season就比較得閒, 很多是可以準時走或OT兩、三個鐘。)我認為在香港OT是可以的, 但要每天OT七、八個鐘絕對不可以接受! 個人認為每天長時間OT是不必要。我們是人不是機器。一個人是不能長時間工作而不需要任何休息的。作為一個文明社會, 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現在香港的社會是十分奇怪,好像返回從前工業革命時大財團剝奪工人的時期。要知道在很多歐美國家都有勞工法例去保障工人,但香港的勞工法例對保障員工絕對是十分有限。加上會計界是沒有自己的工會, 而HKICPA(香港會計師公會)除了每年收取會費更改會計準則之外,完全沒有做過任何事去保障會計師長時間工作的問題。筆者曾經收過HKICPA的email關於會計師長時間工作。Survey就做了,但究竟個會做過什麼去保障會計師能夠過一些正常生活? 此外,很多在會計師工作但還未考完會計師考試和相關經驗或從事會計工作(如Account Clerk)的僱員都得不到保障而俾僱主剝削。一來他們還沒有相關資格去入HKICPA, 二來香港的會計界立法會功能組別是只有HKICPA會員才能夠選, 所以他們根本沒有人去代表這一班人去爭取他們應有的利益。是否因為他們不是會計師就不需要保障他們呢? 這絕對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態度! ”

這篇文章也很長,我上次沒有讀完,今次也不能讀完,如果大家要在網上尋找,會找到很多。作為過來人,他們所說的內容是事實。

每天在生活閒談、吃飯時也會說起這個問題。他們並非不願意加班,大家都明白,會計師是要有reporting deadline, 會計師加班不可承認自己加班、每個月填報的time-sheet又不能讓老闆知道, 加班多少小時,甚至不能申報。當然,莫說是有否加班工資,沒有申報,他們當然沒有加班工資。就這部分,第一,他們不能承認有實際OT的存在;第二, 他們沒有合理報酬 ⎯⎯ OT payment, 這只會令會計師的怨氣不斷累積。

主席, 我謹此陳辭。





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

李慧琼議員
2011年6月16日

主席,

改革開放以來,香港與內地的交往日趨頻繁。中國好,香港好。香港人很明白兩地的發展是相輔相成、緊密相連的。但是,香港社會卻出現了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每當政府建議加強國民教育,又或撥款支持學生到內地交流,部分同事或社會人士便會極為抗拒,認為這是政治動作,更將之形容為“洗腦工具”。從剛才的發言,我們均很清楚感受到和聽到這種抗拒情緒,但這種抗拒情緒只會拖累年青人及香港的發展。

加強香港人對國家、國情的認識,是理所當然的。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透過學校課程,讓下一代加強對國家的認同,是應盡之責,亦是理所當然,情況就像我們要求孩子多認識、多瞭解父母及家庭那般理所當然。

我與友人傾談,他們也意識到類似的看法。對於瞭解國情,我們看到外國人很熱衷,但部分香港人卻很冷漠。中國在國際社會上的地位日益重要,外地人知道在經濟上,一定要與中國人打交道,所以,他們認為越早認識中國國情,便越能早些做到知己知彼。故此,外地人渴望前來中國認識中國文化、改革開放的情況, 以至中國的體制等, 認識得越多, 與中國人溝通或做生意時自會得心應手。

香港卻剛好相反, 每當政府說要加強學校及年青人的國民教育,社會上便會出現強烈的反彈,以及發出巨大的抗拒聲音。即使在數年前,大家還記得,要在電視上播出“心繫家國”的宣傳短片,亦引起反對聲音。總之,加強國民教育,便一定與“洗腦”劃上等號;當政府打算把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列為學校的必修科,則被指有意設立灌輸政治思想的工具。部分香港人這種“千個不願意”的聲音,與外地人渴望多瞭解中國的態度, 形成了很強烈的對比。

主席,我想指出,香港政府把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列作必修科,實在是香港作為中國特別行政區的應有之義、應盡之責。試問有哪些地方沒有設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被大家推崇為民主、自由的國家 ⎯⎯ 美國、英國、澳洲 ⎯⎯ 亦時常灌輸相同及類似的概念;被我們視為民族主義強烈的國家,像日本、南韓等,亦有類似的科目。

香港政府在回歸近14年後,才正式把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列為必修課,已經是後知後覺。除了是應盡之責外,更重要的,是德育及國民教育對年青人的自身發展有實際需要。

國民教育是基於社會發展的需要,亦有助年青人的個人發展。前天,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王光亞在香港出席青年座談會的時候,鼓勵更多年青人北上發展。他指出,如果香港的出頭機會少,年青人大可北上發展,中央願意提供機會。既然中央政府亦歡迎年青人回內地發展,我們的年青人是否應該更好地裝備自己,以迎接這項挑戰呢?
在香港回歸祖國後,不論在經濟上、生活上或工作上,香港與內地的聯繫已越來越密切。每年有四萬多人在香港和內地之間跨境上班,待內地高速鐵路的工程完工後,屆時香港與內地各大城市的距離會大大拉近。內地正處於10年發展的黃金期, 發展前景及空間均很大, 正需要大量年青人返回內地發展。

年青人欲抓緊返回內地發展的機會,便必須認識國家的政治、經濟、歷史、文化及民生。如果年青人對國家當前的發展沒有基礎認識,根本沒法融入他們的生活圈子,更不要說如何與他們競爭。如果我們再不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我相信會嚴重窒礙年青人的發展。

因此,學校引入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是進一步整合國民教育,讓學生更有系統地認識國家,加強年青人對國家的認識、歸屬感及責任感, 民建聯認為這是有必要的。

社會上有另一種聲音, 把國民教育說成是“洗腦”, 我認為這絕對是誇大其辭、不盡不實的說法,以及小看了年青人獨立思考的一面。

現時的課程指引建議,學校安排每周用一至兩節課堂進行德育及國民教育。以現時一節課為35分鐘計算,實際上每周只有70分鐘時間。如果把這70分鐘減去老師轉堂或維持秩序的時間, 便大概只有1小時左右。每周1小時的上課時間,遠少於年青人用來看電視、上網的時間。

所以, 連年青人自己也不相信, 如果引入國民教育, 會對他們有“洗腦”的作用。

一項調查顯示,年青人也很有信心,有過半受訪者不擔心這個科目會對他們有“洗腦”作用, 更何況課程指引根本沒有規定科目的內容。學校的老師絕對有自由選取題材,局長剛才也提及,對一些敏感的議題,亦沒有既定的答案,這樣又怎能說是“洗腦”呢? 況且大家也明白,現時很多老師也是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的成員,我絕不相信老師只會選取大量歌功頌德的題材,而避免談論敏感的題目,所以,這種“洗腦”的說法是極不合理的。

最後,我也想談談中國歷史科的問題。如果香港人對中國近代史認識不深,其國民身份的認同難免會受影響。教育界普遍認為,中史科在學校教育的地位漸漸式微,早前有同事也舉例說明報讀中史科的人數逐年下降。因此,我們認為教育當局應該因時制宜,保留中史科為獨立科目,亦把課程擴闊至包括近代歷史,以至最新的國情,讓學生從不同的角度認識國家的發展。

主席, 我謹此陳辭。





訂立安老服務5年規劃

李慧琼議員
2011年6月8日

主席,

我們經常走進社區,遇到最樂意、最積極、最多向我們表達意見的一羣,相信便是長者。我也很想藉此機會向局長指出,我們在社區裏收集到大量長者的意見,他們均期望局長在訂定安老服務規劃的時候, 要多些考慮他們的想法。

第 一 點 我 經 常 聽 到 的,相信主席你也曾聽過,就是我們均理解香港現時並沒有訂立法定退休年齡,但大家對於為長者提供不同福利或優惠的政策,在申領年齡方面存在不同資格準則大感不惑,期望可以清晰一點。

現時雖然沒有退休年齡,大部分僱員 (即使是公務員)均會在60歲便退休,但他們在60歲至65歲這段期間,卻並不受惠於任何福利,即乘車一定要付全費,連長者卡也要到65歲才可以申請。政府之前推出的長者醫療券,亦要到70歲才有資格領取。現時各大政黨,包括民建聯,也在積極爭取把有關年齡限制降低至65歲。我認為這正正顯示政府確實沒有具體地考慮究竟到了哪個年齡,我們才視之為退休呢? 我們考慮提供福利的時候,是否應該把年齡統一? 如果長者卡在65歲便可以申請, 為何長者醫療券又不是呢?

當 然,我理解政府當中可能要考慮財政的承擔能力,但我相信以現時香港的財政狀況,是絕對有條件把合資格領取醫療券的年齡由70歲降至65歲,而無需長者再爭取數年後,才把合資格領取醫療券的年齡調低。這是我們想表達的第一點意見,希望政府可以考慮一下。政府將來為長者推出不同優惠措施的時候,市民期望最好、最理想的便是把合資格年齡訂在60歲。但是,如果是訂在65歲,與現時領取長者卡的年齡看齊,則沒理由有些福利要到70歲才可以申請。這令市民感到政府是承擔不足。這是第一點。

第 二 點 ,大部分長者 (尤其是經常前往公園或社區活動的長者)對於現時的交通機構未能為長者提供全面乘車優惠,感到很憤怒。他們經常把香港與鄰近的城市比較。主 席,你也曾多次聽到 --在 深 圳、廣 州 乘 搭 地 鐵 只 需 2元, 而車費也是較香港便宜很多。他們辛勞了多年,為何在香港退休後也不能享有車費優惠呢? 我對此當然是理解的。現時交通機構是私營的機構,要它們提供優惠, 除非政府有補貼, 否則也未必能在短時間內落實。

然 而,這個議題在社會上其實已討論多時,我絕對認為政府在考慮的時候,應該將這點置於優先之列。如果長者在退休後,每天可能仍要付出二十多元來回其他地區參與社區活動、探訪朋友,這絕對是間接不鼓勵他們這樣做,這對於一些居住於偏遠地區的長者,情況尤然。如果設有乘車優惠,才真正能夠令長者的退休生活更多姿多采。

這並非單是付錢乘車的問題,而是影響整體長者退休生活的活動範圍
的問題。這是第二點我聽到最多的意見。

此 外,當我進行家訪或探訪的時候,長者及其家人也經常反映一個問題,就是長者院舍輪候時間過長。我相信局長也並非這一次聽到這項意見,立法會亦曾多次討論有關問題。每次發表財政預算案或施政報告時,當中內容也總會提到增加長者院舍宿位。但是,即使院舍宿位是增加了,我們現時每次走進社區,也會聽到長者及其家人舉出很多令人很心痛、很不開心的例子,他們說長者輪候到離世,也等不到一個宿位。我們不想再有這樣的情況出現。

我記得民建聯早前也與主席一起討論,如果現時當局把投放在院舍服務的資源增加一倍,便已可滿足更多長者輪候院舍的需求,以後每次走進社區,也不會聽到這些怨氣。就這一點,我希望局方真的可以積極地做工作,不是每年增加小量宿位,而是大刀闊斧地,為院舍服務訂立正如譚耀宗議員建議的一個5年規劃。剛才亦有其他議員指出,政府應該有更短期的規劃,讓長者知道自己何時可以輪候到院舍宿位。

除 了 以 上 3點, 我相信各位議員經常聽到另一點意見, 便是離港限制 --即 領 取 “生果金”的離港限制。就這部分,當局也曾回應我們的訴求。經歷多年的爭取,在去年10月,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宣布,把領取“生果金”每年的留港天數限制下調,但卻沒有完全撤銷申領“生果金”的離港限制。我們認為這是不足夠的。雖然我理解在此問題上是有一些技術上的考慮,但如果我們不進一步放寬,確實是窒礙了部分願意回鄉養老長者的意願。

除 了 以 上 數 點 外,民建聯經常提及的是,我們希望當局進一步研究長者福利可攜性的政策。隨着中港兩地的融合日趨頻繁,越來越多長者有可能選擇返回內地養老。但是,他們考慮是否返回內地養老,除了會考慮有否家人照顧外,當然更重要的,就是考慮他們能否在當局政策的配合下,繼續領取現時在香港領取的一些福利或醫療配套,這間接地鼓勵他們返鄉養老。現時政府設有“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 部分長者也會選擇透過這項計劃, 返回廣東及福建省養老。政府最簡單可以做到的事情,而我們也多次聽到團體指出,便是把這項計劃擴展至海南省。





減輕食品通脹對市民的影響

李慧琼議員
2011年5月18日

主席,

百物騰貴,通脹一如樓價,有加無減,而且升勢凌厲,令“打工仔”一族震驚。港府日前罕有地在短時間內修正財政預算案對通脹的預測,由全年4.5%調高至5.4%,反映通脹的來勢洶洶。有經濟學者更指出政府的估計相當保守,認為全年通脹最低限度達至6%至7%。

仔細看看通脹數字, 便會發現有幾項特點, 令基層人士“驚上加驚”。第一, 反映基層家庭開支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 升幅較其他乙類和丙類為大;第二,基層家庭對食物開支的增加最為敏感,而今年食品通脹的升幅, 較整體通脹升幅為高; 第三, 基層家庭“慳得一蚊得一蚊”, 很少會選擇外出吃飯, 但直接購買食品的指數升幅, 又較外出用膳,以至整體食品指數的升幅為高,所以,從不同角度來看,今年這隻“通脹老虎”, 都是衝着基層家庭而來。

主席, 要逃出通脹的虎口, 中產家庭還有一些選擇, 既可以“買股抗通脹”、甚至可以“買樓抗通脹”,或“買特區政府推出的債券抗通脹”, 不過, 這些亦可能只能稍稍抗衡通脹, 沒有太大成效。但是,對基層家庭來說,他們連這些選擇都未必有。除了“儲糧抗通脹”、“團購”、“格價”之外, 似乎真的沒有甚麼辦法可以幫助他們, 難道真的要效法有些人士所說,把多點薯仔和粟米混入肉餅來蒸,令分量在感覺上多一點。

在全球糧食價格波動、人民幣升值、內地通脹高企等因素帶動之下,食品通脹有加無減的情況,恐怕仍會持續一段長時間,換句話說,最壞的情況和時機尚未出現。

主席,抗通脹除了依靠民間智慧,政府肯定責無旁貸,因為這個問題直接牽動民生,更與社會和諧掛鈎。不過,對於幫助市民減輕食品通脹的壓力, 政府除了依賴綜援和提供每半年6星期的食物銀行之外, 似乎看不到有額外的措施。

剛才不同議員已提出了多項具體建議,我想特別就街市的問題作出補充。

基層家庭大多數光顧街市,但現時公眾街市的設施不足,以至租金政策,均導致公眾街市的競爭力未能跟大型超市相比,難以將公眾街市的物價下調, 吸引更多市民回流。

例如現時的公眾街市以市值租金釐定租金的標準,未有考慮其社會功能,包括為廣大市民提供新鮮糧食,以及為社會基層人士提供就業與生計。因此,公眾街市的租金標準,應切實反映其特有的社會功能, 確保公眾街市的檔戶有足夠的競爭力。

此外,現時有不少新市鎮,如天水圍和東涌有較多屋邨。在公共屋邨, 以前均由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成立街市, 某程度上仍是公營的街市,但自領匯的出現,房委會的商場設施都被領匯收購,而且按商業原則經營,租金越升越高;再加上附近只有大型超市,缺少了公眾街市的競爭, 所以當區的食品價格不斷被拉高。

除了街市政策有待改善,當局亦應訂有一些指標,因為食物是市民的基本需要。政府統計處及社會福利署均有制訂各項通脹數字,反映食品售價的起跌,但始終並非一個直接數據,以反映食物開支對基層家庭的負擔水平。金融管理局也十分關注物業供款佔一般家庭收入百分比,以監察樓市的發展是否健康,既然食物價格對基層家庭亦同樣重要,我認為政府可考慮仿效有關做法,制訂一套指標,用以反映食物開支對基層家庭的負擔水平, 讓公眾可以監察。

不過,方法有很多種,我在此不說其他方法了。但是,我認為最大的障礙不是沒有方法,而是要改變政府的心態。我們過去一直相信香港的成功因素是“自由市場”、“大市場,小政府”,這些心態導致政府在過去協助市民抵抗通脹, 特別是食品通脹方面, 只做了很少事情。

我們需要看看一些奉行自由市場的國家和城市, 好像日本和南韓,其實每個地方都選擇了它們認為很重要的生活必需品進行供應量的監察,當發現價格有異動的時候,便會瞭解有沒有人“擡價”,或從各方面增加供應以穩定價格。

我們亦可以看到“自由市場”這個擋箭牌未必可以長久使用, 因為當我剛才提及的因素,如人民幣不斷升值、原材料的價格不斷上升,而香港繼續維持聯繫匯率的時候,這個壓力只會越來越大,所以特區政府必須考慮議員提出的上述意見。

另一個因素亦對某些食物價格會有很大的壓力,尤其是當國內的食品安全問題越揭越多的時候,很多國內朋友便會到香港購買有質素保證的食品,奶粉便是其中一個很典型的例子。香港的產品和奶粉是可靠的,大家都感到高興。然而,香港的市場和產品每次被國內朋友看中後,便會出現相同的問題,孕婦到港產子是一個問題,奶粉亦是同一個問題,因為相對於國內的需求,香港的市場供應實在太少了。

因此,特區政府應該在這些必需食品方面,及早商議對策,因為這些都是生活的必需品,我們不能坐視不理,令香港市民受到直接的影響。

主席, 我謹此陳辭。






《2010年證券及期貨和公司法例(結構性產品修訂)條例草案》

李慧琼議員
2011年5月4日

主席, 以下是我代表民建聯發表對條例草案的看法。民建聯是支持條例草案的,並期望可以盡快落實,把現時由《公司條例》中的招股章程制度所規管的屬股份或債權證形式的結構性產品的公開要約,轉由《證券及期貨條例》中的投資要約制度規管,以理順目前的法律架構,並堵塞現行結構性產品可透過上述兩套不同法例而進入市場的不理想情況。

根據現行的法律框架,不同的結構性產品,即使其風險及回報狀況相似,其公開要約亦會視乎該產品是在哪項法律下得到批准,而可能會受不同的制度規管。這制度所衍生的漏洞,在雷曼事件中已經顯露無遺。

有關修訂亦是在雷曼事件發生後,當局為加強規管金融產品而推出的一項措施。民建聯在此提出數點關注,促請金管局及證監會予以考慮, 進一步完善相關指引, 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條例草案建議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3條中某些現時適用於證券的豁免,延伸至同樣適用於結構性產品,其中包括只以專業投資者為目標對象的要約。我們認為,在雷曼事件發生後,涉及專業投資者的投訴至今仍未解決。為此,證監會必須加強對中介人的規管,包括要求他們對那些被視為專業投資者的客戶必須定期(最少每年)進行確認,不可以一天為專業投資者,便一世也是專業投資者。此外,中介人必須清楚提醒他們被列為專業投資者而可能失去的保障和其他後果, 要求他們同意並簽署作實, 以免日後引起不必要的爭拗。

主席, 條例草案未能解決社會一直關注的“一業兩管”問題。我們雖然明白是次修訂是在特定範圍內作出特定修改,但在審議階段時,委員已經清晰看到由“一業兩管”所衍生的部分問題。在雷曼事件發生後,金管局及證監會亦要求中介人必須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並在銷售過程中多下工夫。可是,就錄音方面的安排,兩間監管機構各有不同要求(金管局要求銀行必須在產品銷售過程中錄音, 但證監會至今卻仍未對中介人提出同類要求), 使投資者感到相當困惑, 亦有可能會因此而出現漏洞, 導致日後出現誤導銷售的情況。這亦是“一業兩管”所造成的另一問題。

另一個需要局方多加關注的問題, 便是有關“公開要約”的定義,因為現時有很多私人配售產品是可以逃避公開要約的目的而流入市面,並向消費者進行銷售的。所以,我期望當局可以考慮市場的實際情況, 在這方面的行政要求上作出相應安排。

主席, 在報告文件中亦提到, 香港並無有關“向公眾作出邀請”釋義的實例。這種情況側面反映出香港在保障小投資者制度方面的不足。金融機構財雄勢大,在財力、人力及資訊方面均較投資者優勝,現時投資者只可依靠單打獨鬥,而集體訴訟又未被確立。所以,當此類個案出現時,小投資者只可依靠金管局及證監會的權力來為投資者進行調查,還他們一個公道。所以,我期望當局將來在修改制度及法例時, 可以多從保障投資者的角度出發。

主席, 我謹此陳辭。





《2011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李慧琼議員
2011年4月6日

主席,                      

對政治來說,一天都嫌太久,一星期更是很漫長的時間。司長在公布財政預算案(“預算案”)後的一個星期, 便承認當初注資6,000元入強積金戶口的做法不受歡迎,決定放棄,並且“加碼”至動用400億元, 改為直接“派錢”和退稅。預算案要“急轉彎”, 這是回歸以來首次,可以說是史無前例。但是,司長最終能夠改變不受歡迎的決定,拿出政治勇氣,承認錯估民意,大幅度修改預算案,阻止社會出現動盪。這種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我經常反思,今年的預算案是否真的好像很多人所說般一文不值呢? 是否真的差到這樣的地步,要全盤推翻呢? 無疑,預算案是錯估形勢, 決定用6,000元注資入強積金戶口, 卻沒有退稅。但是, 有電費補貼、有增加父母和子女免稅額,亦有回應部分政黨不同的訴求。

有批評表示,政府沒有處理香港的深層次矛盾,沒有推行全民退休保障。但是,過去的預算案其實也有這些問題,也曾面對相同的批評。

問題年年有, 民怨也是年年有, 為何今年這麼多, 又這麼嚴重呢?預算案受到空前強烈反對的聲音, 財政司司長用錯方法“派錢”,只不過是一個觸發點,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一直以來累積的民怨, 才是導致預算案今次受到猛烈批評的主因。根據我的分析, 原因主要有兩大點。

第一,是政府到現在仍未有具體方案,讓市民看到政府如何處理樓價升幅已經脫離市民承擔能力的問題,卻又不肯答應復建居屋。這個訴求其實社會一早已經有共識,但政府經過一輪諮詢後,竟然放棄居屋而推出“置安心”計劃, 令很多市民不滿和不明白。

第二, 便是長期存在的貧窮和“N無”人士問題。每次預算案公布後,媒體都會訪問一些未能受惠的人士,而這些報道一次又一次反映政府在修改預算案前都沒有一個方法處理“N無”人士。這在市民眼中, 便是政府對弱勢中的弱勢人士漠不關心。

所以,如果簡單地把民怨爆發,甚至社會已經到達臨界點這個責任,全部歸咎於預算案,全部算在司長的頭上,我認為是不公道的。最近不斷有人說香港有一股仇商、仇富的情緒,我個人落區看到的較準確判斷, 應該是香港人仇視大財團 ⎯⎯ 仇視部分大財團 ⎯⎯ 仇視他們“賺到盡”、仇視他們壟斷。其實香港有很多很懂得賺錢的人,他們有創意、有拼勁、有魄力,因而成功創業,賺取金錢,我認為市民不是仇視他們。市民仇視的,只是少數大財團,主要是因為他們壟斷了香港的土地,由賣樓、屋苑管理,到超市、家電、通訊都一手包辦,無孔不入。市民亦仇視一些大財團在坐擁龐大盈餘下,仍然瘋狂加價。市民歸咎政府未有做好把關的工作,亦視這些現象為官商勾結的結果。

坦白說,我坐在議會內,一直有觀察官員,我看到政府官員因為怕被人認為是官商勾結而過於被動,但很多事情其實是需要官、商、民三方互動才能夠成事的。政府官員因為要避開各方指責,導致很多要跟商界討論的事情都遲遲未能展開。然而,政府有沒有作出反思,為何即使這麼小心, 市民仍然有這個想法呢?

我很仔細地想,為何會有仇商、仇富的情緒出現呢? 我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雖然政府是這麼小心,但現在有部分政府政策卻會達致一個效果,便是“你雖不善待富人,富人卻因你而更富有”。為何我這樣說呢? 原因就是很多政策都是為了推動經濟發展而實施的。

其中一個例子,是我們經常說香港是一個方便營商的城市,為了鼓勵更多企業來港做生意,因而推動簡單低稅制。過去,我們認為這確實是香港一個很重要的優點,而到現在我仍相信是。但是,也越來越多人詬病,認為簡單低稅制導致貧富差距日益惡化,亦詬病政府沒有透過稅制來進行財富再分配,令社會出現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情況。

另一個例子便是很多人都詬病的高地價政策。輿論普遍對這項政策非常痛恨,認為相關的政策導致地產霸權,亦認為它是萬惡之首,導致百物騰貴,甚至商戶倒閉,市民“上車”無望等。不過,如果大家回想過去,曾幾何時,地稅是政府一項重要收入,普羅市民不需要交太高的稅,便可以享受到不錯的公共服務,例如醫療、教育和公屋等,這項政策其實可能令不少地方政府都非常羨慕。

由此可見, 一項政策是好是壞, 最重要的是能否與社會狀況配合,能否回應民意。很可惜,在這方面,特區政府跟公眾的期望有很大的距離。難怪有人慨嘆,當初政府制訂政策的時候,可能不是有心偏幫商界,但因為政府以不變應萬變,不能夠因時制宜,便導致一些原本是方便營商的好政策,慢慢被市民看成是偏幫商界的政策,甚至說是官商勾結。這正是我剛才所說的: “你雖不善待富人, 富人卻因你而更富有”。我很希望政府能想一想我剛才這個邏輯思維, 想一想現在是否有一些政策是你們過於被動,不切合市民對你們的期望。我希望政府能適時檢討相關的政策, 以達致市民的期望。主席,以下我會就預算案的經濟和教育部分,繼續表達民建聯的意見。

在經濟方面, 溫家寶總理由2003年開始已經多次向香港政府說:“要解決香港的深層次問題”。溫總理今年又在人大的記者會上,再次提到深層次矛盾。他強調特區政府“要有長遠的、科學的發展規劃;要重視教育、科技,以增強香港發展的後勁。還要從自身實際出發,重視發展服務業,包括金融服務和旅遊服務。發展小型的科技創新企業來增加就業”。溫總理三番四次提出上述要求, 但香港政府卻似乎對溫總理這番說話, 沒有足夠的重視。

我相信香港最大的問題, 便是香港政府的思維一直繼續認為要“積極不干預”,認定“大市場、小政府”是政府最好的角色。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忽視了政府應制訂長遠和具有科學研究的發展策略,導致現在的產業畸形發展。

過去,社會及本會很多議員都經常提到,香港有兩個大產業,便是金融和地產。但是,除了金融和地產外,其他產業的發展卻受到很大的挑戰。

我們的競爭對手和鄰近的國家,其實都有較我們長遠的規劃。韓國有國家均衡發展的5年規劃、新加坡有10年發展規劃,台灣也有“黃金10年”規劃。最近為了應對內地的“十二五”規劃, 台灣經濟主管部門還成立了“兩岸產業佈局策略小組”,全力爭取內地“十二五”規劃的商機。反觀香港,我們有人擔心我們被規劃。不過,我認為與其擔心被規劃, 不如擔心香港沒有規劃或沒有方向。

其實要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要推動香港經濟轉型,這些老問題都是政府不能夠迴避的。如何做長遠科學的規劃,而政府應該介入多少呢? 看回我們現在周邊的競爭對手、世界很多城市,很多號稱自由經濟體系的國家,其實在發展經濟方面,都已經用了混合模式,成績亦有目共睹。

現時香港政府雖然有中央政策組, 但其功能只是為特首和3位司長提供意見。據我理解,似乎並沒有為香港的中長期發展提供具體的科學研究或建議。財政司司長轄下的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只是負責分析當前的經濟表現,不會作宏觀的政策研究;而各政策局亦沒有常設的政策研究單位。獨立於政府架構的金管局雖然有金融研究所,也難以就香港的整體發展進行規劃。這樣的情況如果繼續下去,確實並非香港之福。

財政司司長在今年的預算案中宣布,會取代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擔任“創新及科技督導委員會”的主席,意味着香港的科技政策在今屆政府餘下任期內,將會由更高層次的官員負責,希望更有力地匯聚商界及學界等各方面的力量, 推動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發展。

但是, 我想說的是, 除了創新及科技需要強而有力的協調領導外,其實香港在經濟轉營、如何鞏固我們的四大優勢產業,以及如何發展六大優勢產業等各方面, 同樣需要司長級的統籌。

過去一段時間, 香港的經濟都持續增長, 但要真正做到人人受惠,便要百業興旺。如果只有地產、金融獨大,其他產業不能夠受惠於增長,市民都不會高興、都會把這些怨氣歸咎於政府身上。所以,如何扶植其他產業的發展,我認為是特區政府的當務之急。除了土地政策外, 其他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

至於教育方面,縱使政府在今年的預算案中,教育的經常性開支已經增加了6%左右。但是,本年度的五百四十多億元教育開支預算,只是佔政府經常性開支的22.5%。

政府官員已在不同場合表明,教育開支佔政府一大筆支出。如果要在教育投放更多資源,這些新增支出,只會用於支援基層或弱勢家庭方面。這次預算案在教育方面的新措施,正正體現特區政府這方面的理念。

其中一項新措施,便是放寬在學生資助辦事處的入息審查機制下獲得全額資助的入息上限。這個訴求是民建聯一直向政府爭取的。放寬機制後, 有多達75 000名學生可獲全額資助, 包括64 000名學前教育兒童、中小學生,以及一萬一千多名專上學生。日後獲得全額資助的學生人數,亦由過往三成大幅增加至五成。至於未能取得全額資助的專上學生,亦可獲更高的資助額,估計有22 000名專上學生因此而受惠。專上學生的學習開支資助金,亦會因應學生的入息審查結果而獲得額外增加, 最高可獲接近1,000元的增幅。

此外,民建聯一直關注基層家庭包括新來港人士的訴求。我們曾經接觸新來港的婦女,她們的最大期望便是子女在學業上能夠跟得上本地課程,學好英文,子女日後完成學業時,可以找到一份理想工作,幫助家庭脫貧。由於不少新來港家庭人士屬於低收入人士,他們的經濟能力未能夠負擔子女的額外補習費。司長在這份預算案裏承諾預留1.1億元,於小學推行為期3年的先導計劃,提供課後功課輔導,協助基層家庭的小學生解決學習上的困難,我認為這安排有助紓緩這些家
庭的補習開支。

除此以外, 我們亦一直爭取當局強化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以及減低學生貸款需要償還的利息等,我們認為落實這些措施已經達到刻不容緩的地步。

最後,我想說一說大學資助學額。我加入議會後的第一項議案辯論,便是要求政府增加大學資助學位。雖然學位數目已於去年增加至15 000個, 但相對於香港的知識型經濟發展, 15 000個學額確實是杯水車薪。政府現時的策略, 是把培養年青人的工作交由私營界別負責。如果單靠私營界別發展的自資專上教育學院,按政府現在的資助模式,我估計這些學院最終只可以發展成為二流大學,亦很擔心它們的學位的認受性。我希望特區政府認真想一想,如何在自資專上教育
發展方面加大投資力度。

主席, 我謹此陳辭。





關注日本地震對香港的影響

李慧琼議員
2011年3月30日

主席,透過這次日本地震、海嘯及現時的核危機,大家也能感受得到和看得到天災的威力。不過,所有災難,除了天災外,永遠也是有人為因素的。今次東京電力公司處理核危機,正正讓我們看到很多人性的弱點。隱瞞實情、延遲通報、自信心過大,或由於自尊心作祟而沒有即時向專家和國際社會要求援助, 這一切再加上天災, 便造成這次災難。

我記得在核危機剛開始的時候, 民建聯已找來一些專家作出討論。當時,這些專家說,根據他們的理解,日本福島核電廠是由美國引入的,是參考美國和法國的核電廠而建成的,因此,他們質疑為何美國專家 ⎯⎯ 當時應該核危機已發生了兩、三天 ⎯⎯ 仍沒有到日本呢? 我記得我從當天的新聞報道得知,美國的專家剛剛下機,正準備前往視察。我一直留意有關事態,並從新聞報道得知,最近日本東京電力公司才正式向法國電力公司提出協助要求。這正正顯示,東京電力公司在這次處理核危機所犯下的錯誤,亦直接加劇了這次災害。

不過,我今天不是想談論東京電力公司,以上的發言也只是有感而發而已。我們要借鑒於這次事件。今天我們談論東京電力公司管理層的人性弱點,說他們隱瞞實情、延遲通報、自信心過大,或由於自尊心作祟而沒有即時求救等。然而,這些弱點其實是在每個人、每處地方、每個政府都可能找到的。

我想說的是,剛才很多同事也曾提及,在核危機開始初期,香港出現了“搶鹽”的局面, “急性盲搶鹽”這個現象在香港成為一時話題。

我當時也有落區視察,而在我所屬的選區,在那個小小的社區裏,確實有很多街坊問我是否要買鹽。當然,大家可能覺得很可笑。為何會有這麼奇怪的問題? 為何會有人相信鹽可以幫助抵抗輻射呢? 其實不止這羣學歷相對不高的街坊提出這類問題。我記得當時也有一些專業人士致電或電郵給我。他們說網路上流傳一些信息,指近來香港的空氣含有核輻射成分, 因此, 大家要小心和要作防禦。

面對這類現象,我們除了一笑置之或覺得別人很愚昧外,還真的要反省為何會有這種現象呢? 其實,這種現象正正反映了香港人沒有足夠的危機應變知識, 特別是核危機應對和基本的核安全知識。

大家要明白,一旦出現核危機後,儘管政府透過大氣電波不斷宣傳、不斷把資訊告訴大家,也會是太遲的了。原因是,在事情已經發生後,一般市民是不會立即相信政府的,因為他們總是認為政府會發放一些正面信息,避免大家過分緊張。大家反而會相信一些網上流傳的資訊或其他智慧。

所以,在公眾教育方面,重要的是,不要只在事故發生後,才把有關資料說出來。公眾教育是長遠而持續的工作,而這才能夠令大家在發生危機時, 懂得如何處理。

我翻查過大亞灣核電站、保安局,以及天文台的網頁,看看他們上載了甚麼與核電有關的基本知識。我看到了保安局就大亞灣核電站訂定的應急計劃。其實,這計劃沒有甚麼實質和具體的內容,我看了其中一段, “即使大亞灣核電站發生可能性極低的意外, 而導致大量輻射外泄,香港或深圳市民都無需採取任何特別行動,或是刻意留在家裏或尋找避難的地方”。這種答案真的很難令人接受。

保安局也提出一些“趨吉避凶錦囊”。然而, 這也只是呼籲市民要密切留意電台和電視台的廣播, 瞭解有關應急措施。這種忠告更不行。大家從福島事件可看到,是可能會出現大規模停電的。如果屆時香港真的停電的話,市民又如何留意廣播呢? 此外,我剛才也提及,當危機真的發生時才廣播,市民是不會相信政府說的是事實的,縱使這些確是事實。我們必須在災難前做好教育工作,市民才會認為政府所說的是真的。

天文台的網頁比較好一點, 它表示“對輻射的防護主要包括減少接觸污染物;防止吸入帶有放射性物質的空氣及避免進食受影響的食物及食水”。但是, 這還不是我們所期望可獲得的具體基本資料, 包括大家剛才提及的一點,即過去數次核災難所累積的基本常識,讓大家認識多一點。

根據我個人的觀察,處理這個議題的政策局,一直是保安局和環境局,而教育局和民政事務局則很少出席我們的會議。其實,要做好公眾教育,教育局和民政事務局的角色可能也是同樣重要的。我們修正案也指出,政府要做好教育工作。這方面的公眾教育,當然不能限於核危機。香港其實真的是一塊福地。但是,香港人對於天災處理的基本知識卻實在太缺乏。

所以,我認為政府需要在教育方面多做工夫,不止如何處理核危機或教授核能基本常識,更要說明如何應對天災。我希望局方把這些信息轉達教育局和民政事務局。我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而且應是持續和長遠的工作。

主席, 我謹此陳辭。





自資專上院校的發展

2011年3月16日

主席:

香港沒有廣闊的土地,亦沒有天然資源,人才是香港最珍貴的資源。父母重視教育,因為孩子的明天在乎教育。香港的競爭力能否保持,關鍵是能否吸引和培養人才。我每次在立法會發言,均會提醒政府。

特區政府在2000年決定大力發展專上教育,訂出目標,在十年內把入讀專上教育的適齡青年,由18%提升至60%。政府只須幾年的時間,已經「超額完成」,根據政府回覆立法會的文件,目前有六成半的青年正修讀專上課程。十年間所增加的學額,差不多全屬自資界別學額。由2001年至2009年,不論是自資專上教育機構、學生人數或者課程數目,均「大躍進」。十年前,自資全日制專上學生人數有9,163人,及至2009年,人數增至57,200人,足有六倍的增長(見表一)。自資專上教育機構,由當時的4所增至21所,增加了四倍;課程數目由20個增至363個,有16倍的增長。學位的種類,由原先只有高級文憑和學士學位,加多副學位資歷,副學士學額亦是增加最多的一個資歷。

而政府在2009/10年度的施政報告中表示,要發展教育產業,撥出兩幅土地(何文田和黃竹坑),以及其後公布的皇后山等地,總共六幅土地,發展私立大學。

因為,未來十年,自資學額還會不斷增加。隨著政府撥出的六幅地皮,用來興建私立大學,未來將增加17,000至18,000個;除了15,000個教資會資助學位以及4,000個高年級學額之外,自資界別創造出21,056個學位。以此推算,可能在十年後,當新的私立大學陸續開辦,自資學位比教資會資助界別的學位還要多。

今天,我動議辯論的命題,為「自資專上院校的發展」。其實,最重要的是政府怎樣為自資專上院校定位,如何看待他們在專上教育界別的角色。

政府強調要發展教育產業,但觀乎政府對自資專上院校的投入,我實在看不出這些自資專上院校,能有一天發展成香港甚至區域有名氣的私立大學,能與傳統名牌大學競爭。為甚麼呢?

第一,學院「升格」為大學的路線圖並不明確。社會普遍有這樣想法,學院始終是學院,一流的同學和老師,不會放棄進入大學,改而進入學院;有心扶助高等教育的善長人翁,亦傾向捐款予大學而非學院,這已是先天不足。

第二,資助不對稱亦是「後天不濟」。今天香港各大院校能在世界學術界中,享負盛名,除了院校自身的努力之外,政府亦投放了大量的資源在這些院校。教資會資助的學士學位,平均單位成本要1,000,000元﹝200,000元資助+50,000元學費)x4﹞,而這些自資學位的成本,則只有來自學生的學費,約200,000元(50,000元 x4)或280,000元(70,000元x4)。在資源基礎不均的環境之下,自資院校如何作出競爭呢?只能證明政府所謂的「發展教育產業」,是癡人說夢。

自資院校的發展條件「先天不足、後天不濟」,因此很難想像,他們能學似香港科技大學一樣,在短時間之內,能振翅高飛,晉身名牌大學之列。

所以,政府現在必須深思,若然政府只希望辦一些學院,以增加大學畢業生,這些學院便永遠停留在這個階段;學院就是學院。若然政府想自資專上院校,能與不同的大學有競爭的能力,或有朝一日,躋身名牌學院之列。那麼無論是現行的法例、監管方式、資助模式等,均有需要作出徹底的改變,否則,副學士的惡夢將可能會重演。

這個日漸膨脹的自資專上界別,有三大隱憂必須要處理。

隱憂一:自資學士學位認受性低

主席,首先,就是政府如何處理自資學位的認受性問題。

學士學位由現時的15,000個,短期內增加至36,056個(15,000+21,056),是學位的量化寬鬆政策,肯定有影響學位的認受性。從財經角度看,美國貨幣採用量化寬鬆政策,美金亦會預期不斷貶值,更何況學位呢?政府如何在質方面檢閱?如何確立社會、確立自資學院學士的認受性?

幾年後,一旦自資學士學位由現時的3,000多個,擴展至21,000個,若認受性不足,便很容易重蹈副學位的覆轍。政府必須吸取副學士學位在社會上認受性不足的教訓,不要讓自資學士學位重蹈覆轍。

隱憂二:學費超越學生承擔能力

另一項隱憂,是自資學位學費超越了學生的承擔能力,導致未畢業學生就債台高築。副學士畢業生,為了取得更高的學歷,極可能會升讀自資學士學位;如果他們在修讀副學士課程時,已向政府借下一大筆貸款,再升讀私立大學的話,便要再向政府借另一筆貸款,結果到畢業時,便欠下十數萬至數十萬元的債務。而當中更有部份是要幫院校清還建校費用,稍後我會進一步解釋。

隱憂三:自資學位的質素

正如教資會高等教育報告指出,專上教育體系流於複雜零散,院校之間各自為政,亦欠缺一套明確規管架構。自資課程有來自公帑資助院校轄下的社區學院提供,又有獨立私營院校,又有私立大學,總之自資學位提供者種類繁多,公眾難以掌握。課程質素亦存在差異;公眾普遍對教資會院校的自資課程,較有信心,對其他院校課程則質素則不太清楚。

正由於專上教育對提升青年人素質及資歷有著重要的角色,所以我在議案中第一項建議,就是促請政府改革現行的專上教育監管模式,以確保有效監察和協調專上教育體系內的非帑資助環節。

既然專上教育環節是一個體系,我認為當局應有一個總體的政策,通盤考慮專上教育內各項細節,包括規管模式,使整個專上教育更具透明度,互相連繫和配合。但用甚麼模式監管專上教育呢?是否好似教資會的建議,成立一個監察機構?是否成立一個類似教資會的機構,專責協調課程標準等。還是有其他更好的監管模式,這部份民建聯是持開放態度。但期望政府深入研究教資會的報告建議,認真聽取各持份者就監管方面的意見,日後向本會作出匯報。

在研究監管模式之餘,少不免會觸及法例。專上教育業界指出,現行規管專上院校的法例,即「專上學院條例」過份僵化,對於有意升格為大學的專上院校,實際有過多的掣肘,根本不利院校的發展,所以呼籲當局加速修例,切實拆牆鬆綁。我知道政府正在檢討這條例,希望當局汲取持份者的意見,盡快把該條例的修訂案拿來議會討論。

配對補助金

自資院校的課程學費昂貴,其中一個原因,是學生要承擔學校的建校費用。我曾向一些業界人士查詢,他們指出,現時一個自資課程的單位成本起碼要六萬元。以最近恒商向本會申請的貸款為例,一個樓面面積約11,200平方米的校舍,容納1,500名學生,建築費為3.08億元。若10年還款期,每名學生每年支付20,533x4=82,132元;建校費若分20年還,每年每學生付10,267x4=41,067元。若然以平均學費6萬元,連同建校的2萬元,平均學費高達8萬元。換句話,每名學生的四年大學生涯中,是用來支付建校貸款。

有公帑資助的學士課程學生,政府資助單位成本每年約21萬元,四年便是84萬元,再加上學生的四年學費,即由公帑資助學士的單位成本,便要100萬元,當中有八成是納稅人支付的。但自資課程的學生,除了靠辦學團體的資助外,只有學費,以每年由4至7萬元不等;學生從政府而來的資助,相等於零,還要為建校還款。雖然有學生資助計劃,但卻要學生欠下一身債務。做成這種資助不公平的現狀,我認為政府要負上責任。

因此,本人建議政府透過建校配對補助金,向自資院校提供另類的建校資金渠道,以紓緩建校開支對學費增加的壓力。剛結束申請的第五輪配對補助金計劃,已接納三所私營院校(公大、樹仁和珠海)申請。私營院校亦可從中為增設校舍而提出申請,例如,在第四輪配對補助金計劃中,兩所私立大學便獲得共1億4300萬元,進行基本工程項目。

我要求政府為其他開辦自資課程的院校提供配對補助金;院校在擴建校舍時,除了要自行籌募一定的資金,也可以從政府獲得一定的資助,形式可以是每籌一元得一元。假設院校要興建一所樓面面積10,000平方米的校舍,建築費約3億元,如果以一元配一元作配對,院校自行籌募1.5億元,也可從政府獲得1.5億元。此舉可減輕院校過度借貸,更重要是,是紓緩學費增加的壓力,間接資助學生。

資助或津貼自資課程學費

其實,改變資助不公平的現狀,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資助自資課程的學生學費。雖然當局去年已向專上教育開辦課程貸款基金增撥20億元,又提供六幅土地,另外,亦會在25億元的自資專上教育基金之下,設立獎學金,但大部份學生在學費上,仍是「零」資助。我期望當局研究不同的渠道,包括研究成立專上教育進修基金,擴大專上教育基金的資助範圍,或以學券形式向學生提供資助等。總之,拉近公帑資助和自資課程的學生資助差距,改變不公平的現狀。

(完)

教資會報告「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第27頁3.5段。

2008年3月12日教育局局長回答立法會議員質詢,有關「受公帑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指出「現時有機會接受專上教育的年青人的比率,已超過有關年齡組別的人口的六成。」另外,2008年5月23日教育局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文件,就「質素提升津貼計劃」指出,「專上教育普及率已由2000/01學年的33%左右增至2005/06學年的66%,到2006/07學年,這比率保持在60%以上的水平。」

教資會報告「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第164頁E18。

教資會報告「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第164頁E18。

2009年12月14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文件,「發展教育產業」文件指出,政府一直有以批地計劃,供自資非牟利專上院校興建專用校舍,該計劃自2002年推行以來,已批出六幅土地;而政府在2009年公布預留的市區土地,就是何文田和黃竹坑。

教資會報告「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第39頁第3.43段。

教資會報告「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第154頁列表「2000/01至2009/10學年全日制專上課程的學額」, 表內列出2009/10學年, 自資學士學位為3,056個; 自資副學位26,552個。自資學士學位3,056連同日後的18,000個, 總共21,056個自資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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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15年免費教育

2011年2月16日

代理主席,

每次要求政府增加投放在教育的資源,政府第一個回應是,香港的教育開支在各個政策範疇中,已佔政府開支最大比例。我想指出,教育開支並不是花了而沒回報的,而是提升市民整體質素的一項重要投資, 亦是持續保持香港競爭力優勢的重要投資,所以我希望政府不應短視,不要常常滿足於指教育開支已是政府一項最大投資的說法。

事實上,香港的教育開支是少於政府公共開支的五分之一。財政司司長去年公布的預算, 教育開支佔公共開支總額, 只有18.9%, 較2009-2010年度原來預算的19.2%為少。如果以佔本地生產總值GDP來看, 更是長期低於西方先進國家的水平。

根據去年財政司司長公布的數據而作出計算,教育開支只是佔本地生產總值3.7%, 遠低於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水平, 包括南韓的4.2%、新西蘭的6.5%、英國的5.2%,而美國則有5%,香港卻只有3.7%,這是不能接受的。

況且,香港是絕對有財政能力在教育上作更多的承擔。今年政府的財政盈餘估計高達600億元至800億元,再加上政府已有的豐厚財政儲備, 我們很希望政府能認真地想想, 在教育上投放更多的資源。

雖然大多數國家會撥款資助幼兒教育, 但與免費的強制教育相比,幼兒家長在某程度上,仍要支付一定數額的幼兒教育開支。此外,大部分國家都有資助政策,以鼓勵經濟上有需要的家庭讓子女接受學前教育,亦有部分歐洲國家為其國民提供免費的公營幼兒教育服務,包括英國、愛爾蘭、希臘、西班牙、法國、意大利、盧森堡等。

至目前為止,香港並沒有免費的幼兒教育服務,而是推行學券制度,透過直接資助家長,方便家長選擇之餘,亦鼓勵幼師持續進修。

局長應該記得 -- 不過,當天你沒有參與討論 -- 去年12月,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在一次會議上討論“學前教育學券計劃檢討報告”(“學券檢討報告”),在該次會議上,獲邀出席發言的團體,包括幼兒教育界和家長團體等,他們均希望政府全面資助幼兒教育;不論政府是否把免費教育推前到幼兒教育,還是繼續推行學券計劃,他們均期望透過兩項措施,改善幼兒教育的質素,其中一項是設立幼師薪級表,另一項是適當地增加全日制幼兒教育機構的資助。當時政府並沒有即時回應,但我想指出,對於這兩項要求,政府是不能迴避的,是要即時作出合理、正面的回應。

首先,先談幼師薪級表。學券計劃的政策原意,是透過直接資助家長,推動學前教育在私營界別的發展。政府認為,要避免過分規管,所以就不訂定幼稚園員工薪級表。這種做法表面上好像給予幼兒業界很大的自由度,但自訂薪酬實際上為業界帶來不健康的生態變化。部分幼稚園要提高幼師薪酬,才能挽留人才;薪酬增加,便等於幼稚園成本增加,亦意味着學費不斷增加,即使有學券,家長每年亦要支付不斷上漲的學費。薪酬缺乏吸引力的幼稚園, 未能有效挽留人才之餘,還要處理因為幼師流失、團隊不穩,而帶來繁重和混亂的工作安排, 嚴重影響幼稚園的運作。

政府堅拒設立薪級表, 令幼師感到政府沒有給予他們肯定及尊重, 嚴重打擊他們的士氣及令教師團隊不穩。而幼稚園教師不斷流失, 幼師缺乏工作安全感, 甚至影響學前教育的質素。

2009-2010年度的半日制及全日制幼師平均薪酬, 分別為9,800元及16,300元, 低於幼師原薪酬架構的中位數, 這個水平只是平均月薪, 而根據調查, 有些幼師月薪低至6,000元。所以, 業界要求教育局應恢復幼師薪酬架構, 並不為過, 教育局應該正面積極回應。

至於半日制和全日制幼稚園的資助問題, 由於學券計劃在設計時,並沒有充分考慮全日制幼稚園的特色,以至資助模式呈現不合理的傾斜。全日制幼稚園服務多元化,要兼收弱能兒童,又設暫託服務等,但“巧婦難為無米炊”,在學券計劃之下,資源卻十分緊絀,因為在計算學券數額和教師進修資助時,開設上下午班半日制的幼稚園,可得“雙份”,全日制的卻只得“一份”。所以,業界均期望當局,考慮到全日制幼稚園的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地增加全日制幼稚園的資助。

我提出的其中一項修訂,是要求成立教師進修基金。教師發展津貼是一項一次過的津貼安排, 未動用的撥款須在2011-2012學年完結前歸還政府。幼兒教育是終身學習的基礎,幼師對小朋友是非常重要的,他們是小朋友的啟蒙老師,而作為幼師亦應該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所以需要持續進修。我們要有足夠的資源,才能幫助這羣幼師持續提升他們的專業技能、持續進修。所以,我同意業界的建議,成立幼師的持續進修基金,一方面政府向這個基金投入資源,另一方面亦把未用盡津貼撥入這個基金之內,以資助幼師和校長持續進修,修讀學士、碩士或其他專業課程, 提高整體幼師團隊的專業素質。

幼稚園近年推行質素保證機制,而質素評核的結果,對能否參加學券計劃,有一定的影響。評核報告還會上載到教育局網頁,對幼稚園來說,其實帶來無形的壓力。在未有額外資源支援行政工作之下,幼師要教學兼做行政工作,令他們苦不堪言,這是其中一個導致幼師流失率大增的因素。

教育學院去年進行的調查,發現超過八成受訪幼師需負責校務會議及質素保證等非教學工作; 另有四成幼師需要在周末加班6至10小時。有四成幼師直言, 工作與薪酬不相符。

我相信過去數年,幼稚園的教學環境出現了很大變化,幼師的工作量與10年前相比,大大增加了,而家長的期望、社會的期望亦大大改變了。故此,教育當局應積極考慮改善幼師與學生的比例,把比例由現時的1:15降至1:14,希望當局能持續檢討,在增加資源的同時,亦加入文職人手的資源,幫助幼稚園迎接持續提升專業發展的挑戰。

代理主席, 連同我的修正案, 這項議案總共有3項修正案, 而修訂的內容大多數是回應幼兒教育界的訴求,民建聯基本上支持原議案和修正案。幼兒教育日益重要,增加這方面的資源投入是大勢所趨。

我們期望政府盡快積極全面資助幼兒教育, 延長免費教育的年期。

在這段時間,正如上一次我在教育事務委員會中提及,政府已完成學券檢討報告,我期望教育局應該適時回應業界的兩大要求,便是剛才我所提及,第一,即使在學券制度下,亦可以加入幼師薪級表,以及對於全日制幼稚園的資助作出公平調整,讓這兩項困擾業界的問題,可以立刻得以解決;其次,亦希望當局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全面資助幼兒教育。

代理主席, 我謹此陳辭, 請議員支持我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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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政政策的檢討

2011年1月19日

主席,

感謝陳茂波議員今天提出有關公共財政政策檢討的辯論, 讓本會可以就公共財政政策進行辯論。

香港實行低稅率的簡單稅制, 只按照指定類別的收入(即營業利潤、薪俸入息和物業收入)徵稅, 亦只有於香港產生或來自香港的利潤收入, 才須徵稅, 法團業務利得稅的稅率為16.5%, 薪俸稅的最高稅率為入息淨額的15%。

香港一直被譽為最具吸引力的營商城市,我們不徵收銷售稅,不徵收資產增值稅,不向離岸收入徵稅,這些做法肯定功不可沒。不過,無論社會整體的GDP增長有多快,無論政府如何強調低稅政策及自由市場機制,均無法掩飾本港所得分配的持續惡化,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情況。如果查看政府的稅制,其實並沒有處理經濟公平的分配,而是強調優先創造財富自然會向下滲的理論。

本來這種說法沒有錯,但我們現時也要提出一個問題:單靠第一層次的分配,是否能夠解開社會的深層次矛盾? 根據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最新調查,市民最希望香港成為公平社會,其次是廉潔,第三位才是繁榮社會,這是該調查進行17年以來,首次出現“公平”壓倒“繁榮”的現象。政府必須提高警覺,在推行政策時必須評估所推出的政策在經濟公平分配上的影響, 以免進一步加劇貧富差距。

政府過去強調香港稅制的優點,是制度簡單及低稅率,亦正如我們多次討論實施聯繫匯率一樣,我們承認其優點,但政府不能否認香港的簡單和低稅率稅制,其實直接加劇了香港社會不公平的現象。剛才有多位同事提到是否應該設立累進稅制,這是其中一個由同事指出的不公平現象,我想說我認為更不公平的,其實是香港沒有以總收入作為徵稅基礎,而是選擇性地向指定類別收入,即只向營業利潤、薪俸入息和物業收入徵稅。大家也知道,一個人的財富增長主要來自3個途徑:第一,透過資產增值;第二,賺取不同類型的收入;第三,透過政府行為就所獲得作分配。大家也明白,有錢人的財富增長,透過資產增值所獲得的幅度, 遠遠大於來自經常性的收入。

其實,在過去兩年,這個現象在香港亦充分體現,投資物業及股票市場的收入可能遠較賺取工資高,但大家十分明白,窮人透過資產增值賺取利潤的能力遠較富人低, 偏偏香港不按照總收入徵稅, 因此,在資產泡沫期間所造成的貧富差距,亦會越來越大。我當然明白不以總收入作為徵稅基礎,是以創富及提升競爭力作為首要考慮的結果。但是,香港社會的階層矛盾、貧富差距越來越嚴重,我們的稅制是否應該只考慮創富,只考慮競爭力,而長期避開公平分配這個問題呢?

除了公平分配外,稅基狹窄及收入不穩定這兩個老大難問題亦長期困擾着香港,多項深層次矛盾無法解開。例如,社會上長期要求的退休保障、醫療融資等問題,政府雖然坐擁龐大的財政盈餘,仍然不願意增加經常性開支, 而我們當然也明白, 這兩個老大難問題即稅基狹窄和收入不穩定會窒礙了政府增加經常性開支的承諾。

另一個問題是:香港應否為儲備定立一個合理水平? 剛才有多位同事說過,香港坐擁巨額盈餘,但仍然拒絕利用儲備來為香港提出一些具遠見、解決深層次矛盾的方法。民建聯認為,政府必須為儲備定立一個合理水平,若然超出了合理水平,便要作出處理,並用作解決深層次矛盾的種子基金, 不要再當守財奴, 真正做到“應使得使”。

香港過去一直沿用審慎理財的原則,加上政府以市場為主導的經濟發展原則。大家回想1970年代,前財政司司長夏鼎基採用積極不干預的經濟原則;曾蔭權時代,政府給予最大的支持,作出最少的干預;唐英年時代, 是由市場主導, 政府促進, 以及其後政府表明的“大市場, 小政府”原則。但是, 大家也知道自回歸以來, 隨着經濟急劇發展,鄰近城市亦不斷改變,特區政府為了應對形勢的轉變,亦修訂了本港的經濟發展原則,包括梁錦松財政司司長定出政府需要掌握經濟趨勢,積極推動市場,及後曾俊華司長提出政府作為先行者角色的經濟發展原則。

但是,另一方面,我們看到政府多年來對其理財原則,並無作出全盤檢討,更令市民覺得好像有越來越保守的趨勢,政府每年持續審慎有餘,進取不足。因此,“派糖”成為每年的例行公事,在經濟好轉時,政府錄得大量盈餘,固然是要“派糖”;而經濟變差時,政府每年錄得財政赤字,亦要紓解民困,結果一次性的“派糖”內容主導了每年的財政預算案。而“派糖”為市民帶來短暫歡樂的效應, 亦逐漸消失,大家只是以聊勝於無的心態接受,而且年復年,本港貧富懸殊的問題持續惡化,弱勢社羣每年從政府“派糖”的措施中所得的金錢,其實相對來說遠較中產為少。

所以,我們期望這種“派糖”主導的做法能夠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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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機遇
積極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


2010年12月15日

主席,

政改方案通過後,社會的焦點應重新回到經濟發展和民生的問題上。我們認為當前急須處理的其中一個經濟議題,便是如何應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下稱“ECFA”)簽署以後,對香港帶來的挑戰和機遇。

正如陳鑑林議員剛才提到, 中央政府對海西經濟區的規劃定位,確定了ECFA簽署後, 海西經濟區必將進入一個高速增長的發展期,即將強勢崛起。從香港的角度看,與內地各經濟區域相比較,香港的優勢在於現代化服務業, 加強與內地的合作, 主要的方向之一, 便是要拓展“香港服務”在內地的市場。把握ECFA簽署的時機,搭上海西經濟區發展快車, 有助為“香港服務”拓展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民建聯在今年7月發表香港積極參與海西經濟區發展研究報告,主席,即我手上這本《搭海西快車,做大“香港服務”》,就海西經濟區主要政策與發展規劃作出解讀,分析海西經濟區的發展為香港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並據此提出主要的對策和建議。

以下,我會集中談一談主動參與平潭島開發,並建立島上的香港服務園區這項建議。先說平潭島的位置,大家剛才也提及很多人也未必瞭解海西經濟區在那裏,我記得當天我在記者發布會,也拿着地圖解釋了好一會。平潭島是一個很小的島嶼,位於福建省和台灣最中間而最接近台灣的一個很小的島嶼。因為擁有這地理優勢,中央已把該島嶼定為海西經濟區政策的試驗區。香港要參與海西經濟區的建設,便不能在這個先行先試的地點缺位。這個小島會成為“兩岸合作新模
式的示範區和科學發展的先行區”。

甚麼是先行區呢? 有甚麼創新的嘗試呢? 中央決定平潭島由福建和台灣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和共同管理,當然,不僅是福建和台灣,該先行區並不排除其他資本的參與。香港率先進入對於“香港服務”在海西經濟區的卡位十分重要。根據我的瞭解,新加坡已透過其一些公司,積極參與這小島的發展。因為按照平潭島開發的政策,率先進入者,尤其是在規劃階段便進入,均會在島上為其留有充分發揮先入者優勢的土地和空間,這對“香港服務”進入海西經濟區發展,佔據服務業的高端地位具重要意義。

所以,我們建議香港參與海西經濟區的發展,首先要參與海西經濟區的先行試驗區的實踐。這個實踐不僅能夠延伸香港的經濟功能,而且還具有擴展香港經濟功能、提升香港競爭力的作用。

主席,最後我想回應社會上一些不同的論調。有人說積極參與海西發展並不有利於香港整體的利益,可能對基層市民,沒有實際的幫助,反而與內地合作,更會使香港的產業和資金北移,造成“空洞化”,導致就業機會流失。

對於這種論調,我有以下的回應。我們看看香港在這段時期,或在回歸後的近數年發展,如果沒有與內地的結合,是不能到達這位置的, 尤其是簽署CEPA後, 為香港市民帶來的實際利益, 絕大部分市民都能親身感受到, 特別是開放自由行等政策, 在香港最困難的時期, 對香港經濟和民生有起死回生的作用, 社會和市民對CEPA普遍是支持的。

第二,經濟發展與貧富懸殊之間並沒有必然關係,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做大個餅和分好個餅的關係。香港目前的情況,必須既要做大個餅,發展經濟,提升競爭力,拓展市場,當然也要分好個餅,處理社會福利,解決分配不公平的問題。而經濟進一步發展,有利於緩解貧富懸殊帶來的矛盾,讓社會有更多空間和時間,建立更公平的環境,處理香港現正面對的其他社會問題。

第三, 現時推動服務業走出去, 與過去製造業北移在本質上不同。製造業北移令本港產業空心化,流失大量製造業職位,但服務業擴大內地市場腹地, 卻能為本港服務業和專業人士創造更多就業機會。CEPA推行多年, 確實讓廣大市民受惠。以各專業界別為例, 我在會計界工作多年,也看見擴大服務業的範圍,確實讓很多專業人士增加大量的機會。過去數年的實踐經驗顯示,CEPA的確能夠達到香港與內地互利雙贏的目標。由2004年至2008年, 在CEPA下開放服務業貿易和個人遊計劃,為香港創造了43 000個職位;個人遊計劃下訪港的內地旅客,帶來超過580億元的消費;CEPA也為香港企業在內地的業務帶來約460億元的收益。同時,CEPA為內地創造了約5萬個職位。

主席,隨着全球一體化,世界各國甚至城市間的競爭已經再不能單打獨鬥,而是必須建立區域經濟體系,我們今天不止談珠三角,我們看見未來海西經濟區在政治和經濟上的條件,估計也是一個最高速發展的區域,所以,香港必須站得更高、看得更遠、走得更前,利用本身優勢,正確認識內地的需要,才有機會找出經濟持續發展之道。

主席,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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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的運作

李慧琼議員

2010年12月1日

(發言要點)

主席,

強拍門檻下調至今剛剛8個月,其間,舊樓收購活動明顯加快,如雨後春筍,我以遍地開花,無孔不入來形容這種情況。單看“田生”在舊區開設的門市數目在這半年的升幅,已可見一斑。但是,原議案指強拍只集中在最旺的地段,其他地段則無人問津,我不認同這說法。以土瓜灣為例,即今年年初曾經塌樓的地區,在八成強拍門檻實施後,該地區的收購活動明顯加快。其實,我反而非常擔心政府的配套措施不足夠, 追不上如此活躍的收購活動。

八成強拍門檻確實為小業主在維修以外提供多一個選擇。以我所屬的區議會選區土瓜灣為例, 其中一幢樓齡逾50年的樓宇的收購活動,因八成強拍門檻的實施而大致完成。在我任職區議員的十多年來,我一直協助這個地段的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但由於樓宇太舊,居住環境欠佳,稍有能力的業主都已搬出,現時在這裏居住的,多是沒有經濟能力或經濟能力較差的住客。過去10年,我的辦事處、民政事務處、市建局不斷發信或上樓探訪,游說業主組織法團,但都不成功,直至兩年前才有突破性發展,法團終於成立。可惜,在立法會維修問題上,業主之間意見分歧,引起很多爭拗。大部分業主認為大廈過於殘舊,與其繼續付錢進行維修,不如乾脆重建。最後,藉着八成強拍門檻的實施,大部分業主都得以如願以償,賣出物業。

我必須強調,在整個收購過程中,其實是業主自己接獲收樓公司的出價,我的辦事處並無接獲大量投訴,只接獲零星的查詢個案。這是我的親身經歷,是一個受惠於強拍的例子。所以,葉劉淑儀議員所說的,並不是事實的全部。

但是,我必須承認,不是每宗舊樓收購都這麼理想,這麼盡如人意。代理主席,相信任何一位在舊區服務的區議員都曾面對不少收樓的陰招,對這些陰招都見怪不怪,尤其是在收樓最後階段,經常都會有古靈精怪的事情發生,但永遠都調查不到元兇是誰。

為甚麼會遍地開花呢? 因為發展商知道只要收購到兩成業權,便有話事權,無論誰入場,擁有兩成業權,便大大增加了其議價能力。所以,有無良收樓公司為了加入收樓市場,便無孔不入,不擇手段,以求達到目的。有些無良收樓公司更用上很多卑鄙的手法,務求趕走業主。

綜合我所收到的投訴,大概有以下數類手法:

  1. 強力游說業主簽署沒有期限的買賣合約;
  2. 第二,欺騙業主已收購八成業權,勸業主趁好價賣樓,否則到強拍時,價錢便非常低;
  3. 不斷妖魔化強拍的收購價;
  4. 第四,打心理戰,在大廈製造白色恐怖,影響業主的生活及情緒,迫業主盡早賣樓;以及第五,癱瘓法團, 派人擔任法團委員, 阻止任何維修工程, 加速大廈老化。

面對這些陰招,業主既氣憤,又無助。所以,強拍條例獲得通過後,局長最重要要做的,是協助市民,讓小市民充權,懂得怎樣應對這些持續不斷的收樓行動。

為了加強保障小業主,除了我們修正案的內容外,我要求當局考慮推出以下措施:

(一) 要求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走入社區,不要只留在辦公室內等候市民查詢。對於收樓活躍的地段,房協應主動上樓,向小業主解釋千奇百怪的收樓陷阱, 為小業主提供專業意見,包括法律諮詢服務;
(二) 定期在舊樓區安排講座,向市民講解強拍個案的最新情況, 以及解答市民在強拍方面所擔憂的問題;
(三) 盡快推出調解機制,並且主動接觸持份者,安排調解;
(四) 要求房協主動收集有關收樓活躍地段的資料,當大廈業權份數被收購至某個百分比(例如50%),須定期向小業主發放相關信息。我知道要掌握真正被收購的業權份數,是有困難的,但房協可以協助掌握的最基本資料,便是一些疑似已收購的百分比,即利用有限公司成功收購的百分比,讓小業主能掌握較準確的資訊。代理主席、局長,這方面的資訊對小業主議價或瞭解最近情況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五) 在舊樓林立的區域, 要求地區專員成立協調小組。我建議小組成員必須包括房協代表和區議員。假如小組發現某些大廈的管理癱瘓或情況很差, 民政事務處必須強勢介入,確保大廈管理如常運作。發展局亦應與不同區域的小組保持聯絡, 掌握最新的收樓陰招;
(六) 要求房協為面對強拍的小業主提供專業支援, 包括測量、法律等專業協助; 及
(七) 適時檢討強拍條例的運作。我認為檢討內容必須包括設立機制, 要求發展商讓小業主有權選擇參與發展。

最後,代理主席,我要公道地說,這些收樓陰招並不是八成強拍門檻實施所引起的,在九成強拍門檻實施時或在追債情況下,亦屢見不鮮。然而,在八成強拍門檻實施後,使用這些陰招收樓的情況確實加劇。所以,當局必須立刻推出上述建議,以協助小業主。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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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廢物循環再造產業

李慧琼議員

2010年11月24日

主席

「垃圾不是沒有用的廢物,而是放錯了位置的資源!」

在歐美國家, 綠色工業早已經搞得有聲有色, 不單回收原料有價,而將原材料加工增值,製成各種產品的環保工業,其實亦有很大的商機。回顧香港,垃圾太多,政府經常警告堆填區面積有限,還有三數年便會爆滿,還說要擴展,這對社會所產生的沖擊,大家過去均看得很清楚。

如果政府好好發展“垃圾經濟”, 即“綠色經濟”, 有效在香港建立一套循環再造產業,讓更多物料循環再造,無須送往堆填區,這樣不單能夠善用地球資源及減少垃圾,又可以推動發展經濟,創造收入,還可以紓緩官民矛盾, 減少衝突, 一舉多得。

陳克勤議員剛才在發言時,已經就如何為循環再造產業制訂完整的政策,整體上交代了民建聯的立場。以下,我會針對回收園和綠色認證兩個題目, 作個補充。

主席,在減少廢物的工作上,香港政府可說是不合格的,環境局實在責無旁貸, 因為從2005年制訂的指標來看, 沒有1年達標。都市固體垃圾,即日常的家居垃圾和工商業垃圾,年年上升。但是,如果回顧香港的垃圾回收率,其實亦不算很差。以上年為例,都市固體垃圾的回收率約有五成。這個水平雖然比不上德國的62%,但比起美國、英國,以至新加坡還要高一些。所以,香港垃圾的主要問題並非在於回收率, 而是即使回收率穩步增加, 始終也擺脫不到一個現實,便是在回收得來的物料中,99%只經過簡單的打包工序,便直接出口, 而留在本地循環再造的物料, 則只有1%。

出口導向的回收業面對甚麼問題呢? 第一,是回收再造仍然停留在最低層次,經濟價值不高。眼見綠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商機處處,但因為政府一直以來均沒有積極支援這些工業,所以本地循環再造產業實在無法形成,因而錯過了發展的大好形勢。第二,是太依賴出口,因此很容易受外圍因素影響。過往便曾發生因為出口物料的價錢比回收商的成本更低,結果當然是無利可圖,原本出口的廢紙滯留,觸發了回收的危機。

主席,從正面的角度來看,現時本地的回收再造產業似有若無, 即代表我們其實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和潛力。

民建聯一直支持香港發展高增值的“循環經濟”產業, 此舉既能為香港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又可以給廢料多一條出路。我們很認同屯門的環保園是政府推動環保及“循環經濟”的其中一個重要環節。

可惜的是, 環保園在開始至第一期發展期間, 出現了大量問題。作為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的委員, 我們於今年7月發表了一份包括環保園的報告,批評環境局和環保署沒有盡力及努力地處理環保園的工作,不單導致該項目在2001年至2005年期間陷於停頓,並且由於在招標前沒有審慎評估市場需求,以致在環保園啟用後,批出租約的進度非常緩慢。

更令人感到遺憾的是,雖然環保署表示在檢討環保園第二期租約和用地的分配安排時,會參考從第一期發展所取得的經驗,但環保署當時仍然未制訂具體的政策,以確保環保園能達致當時訂立的目標,即鼓勵發展具增值潛力和較高檔次的環保及循環再造科技和業務,這實在令人感到擔心。

主席,因為政策和措施原地踏步,因此香港的循環再造業已經浪費了很多寶貴的時間。我在此再次敦促政府要繼續努力及爭分奪秒, 盡快為本地建立環保工業。
缺乏一個成熟的市場,不管產品怎樣好,也沒有甚麼作用。所以,我們也多次重申,政府必須制訂一套全面的環保採購政策,同時要以身作則, 牽頭購買循環再造產品, 讓環保產品的市場得以建立。

特區政府早在2000年便已經要求部門在採購物料時,盡可能考慮環境因素。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流署”)也的確有20款產品, 包括紙張等,必須購買綠色產品。不過,這項硬性規定只適用於物流署,其他部門是否須遵從,完全視乎個別部門的決定,令政策似乎沒有實際的效力。

如果政府能夠上下一心,貫切綠色採購政策,便一定可以樹立一個好榜樣,然後將綠色採購政策推展至公營機構,甚至私人企業,這樣才能進一步發展和推動綠色採購。政府現時連這點也做不到,真難怪環保工業市場的發展始終非常有限。

環保產品市場環環相扣,綠色採購只是其中一環。要制度運作暢順,市場健康發展,政府必須同時建立綠色認證制度、實施綠色產品標籤制度,以至建立綠色產品資料庫等。這些均是一些可行的措施,我期望局長在回應時也可以談談這些方面的進度。

代理主席,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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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參與共建西九文化區


李慧琼議員

2010年11月17日

主席,

有放棄工作而選擇追求藝術的工作者對我說,真希望有一天他的戲團能夠在西九表演。主席,跟你一樣,每年暑假我都參加多場盂蘭盛會, 今年有主辦單位跟我說: “我們盂蘭盛會已被列入香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你猜我們能否有一天,在西九文化區舉辦盂蘭盛會呢? ”我立即問: “為何不能呢? ”要成就藝術表演者在西九表演的夢想,要成就中國文化藝術踏足西九的夢,其實我們需要有一位有願景、有承擔、有執行能力的官員,帶領香港建設西九文化區。不過,在建設西九文化區的同時,也需要將香港打造成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文化城市,不止建築,不止場館,不止硬件,還有文化建設,還有培養觀眾,培養藝術人。不止發展西九,還有重新規劃附近地區, 保育本土文化色彩。

施政報告中指出: “為配合西九文化區的發展, 我們會加強文化軟件內涵, 培育觀眾, 扶掖更多中小型藝術團體。”但我在這段時間看見司長只聚焦處理西九的硬件項目, 很少關注如何與周邊地區配合、如何完善香港文化政策、如何培養觀眾、如何支援地區藝術文化團體等。所以, 我提出的修正案是從3個方向講述, 第一是如何加強西九與鄰近區域的配合;第二是如何建立更完善的文化政策;第三是如何支援地區文化藝術團體。

西九本身是一項很矚目的建築,我一點也不擔心,無論採用甚麼選項,建造出來也會很漂亮,也會成為地標。但是,如果大家看看西九附近的區域,例如油麻地、佐敦、深水埗,遠些的九龍城、黃大仙、觀塘等,都是老區。香港要成為文化之都,不止發展西九,而是要藉發展西九這個契機,把西九文化帶輻射至周邊地區,包括整個九龍和港島,建立以西九為中心的區域文化帶。這樣才是一個新舊文化相交相融的環境, 亦相信會大大提升西九的魅力。

就以油麻地為例,這個地方本身是一個充滿歷史文化的小區,大家都熟悉了,廟街、果欄和榕樹頭都充滿舊香港的味道。今天發展局局長沒有來,我認為發展局必須要加快活化這些歷史舊區,有很多做得好的城市,都已經有很多例子給我們參考,例如台灣台北“剝皮街”的建設,我自己去看過,亦很有果欄的味道。如果局方可以下定決心,將一些我們舊區中充滿歷史文化特色的小區,變身成為類似澳門議事亭前地的新榕樹頭廣場,或是我剛才提及的“剝皮街”的建設,是絕對能夠發揮西九文化區,絕對能夠將西九文化區變成一個新舊文化特色交融的地方。大家想一想,如果我們的遊客來到西九文化區後步行不用10分鐘,便可由匯聚世界文化的西九走到古色古香的廟街、玉石市場及上海街,途中還看到占卜、戲曲、玉石攤檔,這便真的可以有新舊共融的感覺。

除油麻地外,其實西九亦有很多特色的街道,如女人街、鴨寮街等,也是可以進一步發揮潛力,凸顯我們本土的特色。正如我先前提到,西九不應被獨立處理,它必須與其他周邊地區加強聯繫。民建聯在2008年已經向發展局建議興建“九龍新海濱”, 用海濱長廊的形式,由東至深水埗開始,貫穿西九,連接尖沙咀、紅磡、土瓜灣和啟德,到達鯉魚門。“九龍新海濱”亦可與現時的“中環新海濱”合成為一個“維港海濱門廊”,成為旅遊、休憩的好地方,亦能提供空間給文化業界進行表演, 讓更多市民能享受西九的成就。

另一個令西九達致全民參與的大方向,就是要有更完善的文化軟件作出配套,提升每個香港市民的文化素質。現時,我們可以說是無文化政策的。很多地方都有獨立的部門來處理,但在香港,文化只是民政事務局的一部分工作, 未有獲得應有的重視。我提出的一些修正,包括讓特色商店進駐西九、制定博物館法、加強推廣中華文化等,都是現時政策上的一點缺失,稍後我的同事將會進一步詳述我們的看法。

接着,我要說一說如何支援地區藝術團體。要提升文化素質,由西九放射至其他地區,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考慮如何支援藝術表演者,如何支援地區藝術的工作團體,協助他們爭取更多演出機會。

通過演出,一方面可以培養更多的觀眾羣,同時也可以為藝術工作者提供一條向上流動的階梯,讓他們累積演出經驗,提升水平,進一步由街頭表演, 走進西九這個藝術家的殿堂。

大家也知道在香港從事藝術工作或香港對藝術工作者或地區藝術團體的支援幾乎是等於零。在香港,培育藝術家的土壤真是非常缺乏,這個行業既無職業保障,又無明確的晉陞途徑,最重要的是前景難料。所以,即使藝術家有心,也要三思後才入行。在這種情況下,真的很難吸引更多人放棄他們的工作,因着興趣而成為藝術表演者。

如果香港真的要成為一個文化樞紐,真的要成為世界或區域裏的文化地區, 如果這方面的工作不做好, 只能說是癡人說夢話。

除了藝術工作者的支援不足,沒有階梯之外,對地區藝術團體的支援亦相當有限。很多地區藝術團體跟我們說,他們最缺乏的是培訓及表演場地。大家也知道,香港的表演場地主要有文化中心、葵青劇院等。未來,西九也會有一些國際級的表演,但對於一些地區的藝術團體,這種規格的場地是他們的夢想。在他們初期表演培訓時,他們更需要在不同的區、不同的點裏面有更多的表演機會,所以我也提出修正案, 希望活用周邊地區資源, 讓他們有更多的表演空間。

民建聯建議設立的文化及傳統資源中心,一方面可以展覽當區的文化歷史建築和節令;另一方面更為重要,我們構思中的文化傳統中心會為藝術表演者提供更多的練習及表演場地,讓他們有更大的表演空間。當然,我們知道除了真的要加快興建場地外,如何善用地區的資源也是很重要的。我常常想除了7-ELEVEN“梗有一間”在我們附近外,學校也是“梗有一間”在我們社區附近。在外國很多的例子中,學校都是開放的,無論是他們的禮堂或球場,都會給社區一同使用、一同分享,所以,我的修正案中亦提議要求政府提供誘因,鼓勵學校將它們的禮堂和球場開放給社區分享。如果它們能夠做到,其實可以立刻釋放更多的練習和表演場地給藝術團體和個別的地區藝術團體使用。除了表演場地外,民建聯也要求局長承諾在西九文化區中,要考慮到或要設有專門的地方給地區藝術團體表演,不是全部給了外國或一些有非常非常高世界認知水平的團體來表演。正如很多藝術團體跟我們說,它們很擔心無法有機會在將來的西九取得門檻來參與表演。

主席,對於今天其他議員提出的修正案民建聯都表示支持。剛才有同事提過,李永達議員的修正案我們都會支持,原因是我們瞭解過無論是設立一個獨立的局,或是在現時的收益中撥出一個百分比來作藝術支援的建議,其實很多都是現時藝術工作做得好的城市的政策,所以, 我們也是表示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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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動物友善政策

2010年11月3日

李慧琼議員

主席,很多人都會說,一個社會對待動物的態度如何,其實是衡量這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因為對待動物的態度,直接反映出當地社會對待生命的基本態度。但是,從事實看來,要推動香港成為一個真正關懷動物的現代都市,令社會普遍接受動物是家庭一份子,我們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

只要看一看現時的法律便可以知道,重點仍然停留在如何防止動物被虐待殘害,或是避免被人遺棄而流浪街頭等,這些都是動物最基本、最基本的權利。特區政府在這個問題上過去都未見積極,最重要的代價,不是市民的公帑,而是一條條寶貴的動物生命。

在眾多福利政策之中,我認為最關鍵的問題,始終是如何減少被政府合法殺害的動物數目。冷血的兇徒虐待動物,固然令人憤怒,但相比於每年有數以萬計的動物,包括很多原本健康活潑的貓貓狗狗,最後竟然因為無人領養,或因為其他理由, 而大規模地被人合法殺害。這種做法,無論如何都不能夠稱之為“人道”,也難以令人理解一個文明社會為何仍然採取這種做法。所以,我們實在有必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幫助這些小動物, 阻止同類事件繼續發生。

剛才很多議員先後發言,而陳克勤議員在其發言中,亦已經在整體上交代了民建聯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包括全面推行“捕捉、絕育、放回”計劃。我明白要真正落實“捕捉、絕育、放回”計劃,確實需要政府或民間團體持續不斷地進行教育。我們明白,如果動物不能夠被放回社區,牠們最後的道路便好像我剛才所說般, 被人道毀滅。

主席,你也知道民建聯的油尖旺支部每年都舉辦寵物嘉年華。我們很早已經跟很多寵物團體一起推動動物權益、寵物權益,這做法亦深受愛護寵物的朋友歡迎。

我身邊亦認識很多朋友把寵物視為自己的孩子般。但是,我們必須承認社區有很多人士, 包括我自己......主席,其實我是本能地害怕大型狗隻,我剛才聽到有議員表示,原來大型狗隻好像豬一樣純,我現在才知道。我記得小時候,當我看到有大型狗隻走過時,我都會很自然地大叫出來,甚至把手上的食物掉在地下。我相信跟我有一樣本能反應的人也不少,除了真的害怕一些大型動物外,亦有很多街坊經常向我們反應及表示擔心,如果全部動物都被放回的話,動物的糞便問題便難於處理。

所以, 我絕對明白, 要真正令“捕捉、絕育、放回”計劃在社區上得到接受及成功推行,確實有賴各方合作,亦需要局長及局方繼續加強宣傳。如果大型狗隻真的好像豬一樣純,便要讓更多市民認識這點。

主席,我接着想談一談寵物店的問題。隨着寵物越來越受香港人歡迎,現在寵物店已成行成市。不過,有些不良寵物店確實有售賣一些來歷不明的動物,我們也曾收到這方面的投訴。他們發現剛買回來的動物已經染病,後來才知道原來是來歷不明的。其實,種種問題都歸咎於現時法規太過寬鬆,除了狗隻之外,其他動物無需登記,更沒有入口數量限制。此外,由於登記制度殘缺不全,加上當局執法不嚴,以至遺棄動物即使犯法,但在一般情況下,當局其實很難追查和舉證。

為此,政府有必要檢討動物入口政策,既監管動物的檢疫,又要建立可追縱的系統,藉此準確評估本地的動物數目。此外,亦希望當局考慮要全面推行動物登記制度,把現時只有狗隻需要領牌的做法,擴展至其他普遍可能被飼養的動物;同時提供經濟誘因,鼓勵主人為他們的動物進行絕育等。

此外,有不法人士透過網上兜售來歷不明的動物。為此,民建聯建議除了加強執法之外,也需把現時無牌買賣動物的罰則由現時罰款2,000元大幅地提高;同時, 對於持牌動物出售商被發現出售不明來歷的動物,需提高現時1,000元的罰則,並希望當局考慮對這些不良商人作出停牌的處分。

最後,我想特別提及公眾教育的重要。動物被遺棄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是政府宣傳教育嚴重不足,市民在飼養動物前,往往未有深思熟慮,很多報道,甚至我認識的個案都是這樣,例如女朋友生日,男朋友便買寵物給她,接着發覺家居太小不能飼養,便想辦法處理。

據我理解,這方面是有數據支持的。根據香港統計處2006年公布的“主題性住戶統計”結果, 情況真的令人憂慮。原因有兩點: 第一, 原來有接近8%住戶,即超過2萬戶曾考慮不再飼養他們的動物,接近六成的原因是:“不再喜歡該寵物”、“寵物隨處便溺”、“寵物大了, 以致地方不夠”,甚至是“寵物脫毛”, 反映其實很多住戶在飼養動物前,根本沒有小心考慮。所以,公眾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可讓每名香港市民在飼養寵物前,都要小心考慮,這是一生一世的承諾。

主席,大約200年前,英國便出現了第一部反對人類虐待動物的法律。可惜,200年後的今天, 我們的法例仍然十分落後, 停留在防止動物被遺棄和虐待。所以,主席,我希望我們可以一起推動香港成為一個真正愛護動物的城市。

主席,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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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致議動議

2010年10月27日

(經濟部分)
李慧琼議員

主席,今年施政報告的主題是“民心我心、同舟共濟、繁榮共享”。施政報告發表之前,“民心”很清楚是希望政府穩定土地供應,民心是要求政府協助夾心階層置業,民心是要求政府拉近貧富之間的差距。施政報告如何回應民情民意呢? 政府選擇採用“置安心”計劃, 承諾於2014年興建1 000個單位, 到目前為止, 所說的總共是5 000個“置安心”單位, 而不是選擇復建居屋。

政府又選擇了成立“關愛基金”, 但卻缺乏增加長遠公共開支的承擔。今年的施政報告確實以民生作為主要內容、主要題目,但單從我剛才所舉的兩個例子,也是社會的焦點,可以看到施政報告真的不能夠顯示政府的決心或是政府的承擔。其實,單是從“置安心”提供5 000個單位這一點已經說明了。政府很難怪市民有這樣的想法。如果大家還記得的話,去年施政報告出台時,特首說到豪宅市場不會影響中下價樓宇的市場。接着過去1年, 整個社會的焦點都在討論不夠土地供應、樓價升幅、樓價現值已經超出市民的承擔能力。到最後,現時施政報告經過諮詢後出台,所談的是5 000個“置安心”計劃單位。此舉給市民的感覺,包括我自己都會問,政府是否出一些“虛招”來應酬一下社會的期望,讓市民不會覺得政府是這般鐵石心腸,不去處理市民當前最急最急的事情。這真的不能怪市民會這樣想,因為從施政報告的內容而言, 確實是給市民這樣的感受。

如果真的要做到繁榮共享 -- 這是施政報告的題目 -- 政府其實應該聚焦、持續地處理香港的深層次矛盾。香港其中一個最大的深層次矛盾,就是雖然香港經濟在過去一段時間持續穩定增長,但有一大部分市民實質上感受不到香港的經濟增長。為甚麼呢? 就是因為香港畸形的經濟結構所致。我們過分依賴金融和地產,而這種過分的依賴導致目前香港社會要大家一起承受苦果。過去一段時間,我們的從業員、我們的市民如果不是從事金融、地產的專業人士,又或從事一些相對需要高技術的行業的話,基層市民普遍在過去數年的工資增長十分有限,根本感受不到向上流的機會。這是直接拉寬了貧富的差距, 造成了我們所說的深層次矛盾。

其實, 要處理這些畸形的產業結構, 又或處理不均衡的產業結構,我相信這不是香港獨有的問題,國家也面對同樣的挑戰。過去,國家的發展過分依賴出口、投資,他們也察覺到要建構相對和諧的社會,便要拉動內需,要保增長之餘,還要調整結構,要拉近城市和鄉村人民之間的收入距離,要改善沿海地區和偏遠地區發展不均衡的情況。大家可以看到,國家所推出的政策是對焦和有目標的。雖然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處理,有很多仍未解決的問題,但我們看到的方向正是這樣。

香港的產業不均衡問題是眾所周知的。特區政府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呢?去年有處理, 而且方向正確。除四大支柱產業外, 同時找到6項優勢產業,為這6項優勢產業......在香港發展產業最難的是找土地,而去年提出了這項問題,並為這些產業提供了土地。至於今年,如果看回施政報告所提關於六大產業的部分......我已經找出來, 我也知道,後來政府插入了一份報告,內有97段,而當中只有一句提及此事,該句子是“政府提出的具體措施經已逐步落實。”

主席,我看完這一句後,真的有點擔心。根據我的領會,政府認為完成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給這些產業提供土地後,便任由自由市場繼續發展,任由這六大產業自由發揮。若然真的是這樣,主席,我便很擔心這六大產業其實是不會對香港的產業結構起到任何變化,也不能為香港的產業製造新的亮點。

不過,我相信,要處理、調整產業結構,或是政府要做到促進者這個角色,其實還是要政府處理其心魔,要解放思想。如果政府仍然繼續堅持認為不可以偏離“大市場, 小政府”, 每事都要拿這個“擋箭牌”出來, 只說話, 不作其他事的話, 我們可以估計到, 在未來一段時間, 可能10年間或5年間, 大家在這裏的辯論依然是說香港的經濟只有地產和金融。不過,10年後我則不敢說香港是否仍是金融中心。

因為除了上海的挑戰外,現時新加坡政府亦銳意發展。因此,如果政府不衝破這個思維,如果政府不讓我們看到其有魄力為推動香港的優勢發揮促進作用,我相信這樣下去,香港的產業結構不會有任何變化。

其實,特區政府不必過分擔心。過去一段時間大家都看到,在我們周邊的國家都是採取政府主導的模式。我們當然不是要政府全部模仿外國,我們也明白其他國家的一套是不可以依樣葫蘆搬到香港。但是,若看我們以前所說的亞洲四小龍之一的南韓近年在科研、創意文化產業,亦即電影、動漫方面的成就,大家都承認其實香港是及不上的。台灣的新竹科學園也吸引了很多城市學習。剛才我已經提過新加坡政府大膽超前的行為,而最近也高調宣布新加坡交易所打算收購澳洲交易所。此舉成為全城佳話,所有報章均以頭條報道。他們的目的是甚麼? 大家都明白的,當然是要挑戰香港,成為區域的金融中心。

因此, 從這數點可見, 特區政府其實最重要的還是要再想一想,再反思一下其發展產業的思維,即是除了如去年施政報告所說,只為六大產業找土地之外,是否也應參考其他地區的發展。如果政府真的認定這些是香港的優勢,便應從政策方面 -- 即使是土地方面,也不是一次性提供土地便足夠產業的發展 -- 繼續把六大產業打造成為香港的優勢。香港真的極度需要經濟方面的增長亮點,否則,我們認為, 即使成立“關愛基金”, 即使政府繼續大力推行一些扶貧措施,如果經濟結構沒有比較明顯的改善,香港的深層次矛盾是不會因為我們“把餅做大了”而逐漸減退的。因此,主席,我很希望特區政府可以反思他們帶動產業結構發展的思維。

主席,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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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致議動議

2010年10月27日

(樓宇管理及市區更新部分)
李慧琼議員

主席,我想在這部分談談今年施政報告中有關樓宇管理及樓宇安全的內容。其實,今年的施政報告也用了相對多的篇幅論述這兩方面的事宜,正面回應了市民的訴求,同時亦採納了民建聯部分的建議。政府亦就這些範疇增加資源,以及提出了具體的措施。整體而言,比較過去數年的施政報告,相對上今年其實已做得較多工夫了。

施政報告第44段明確指出,政府決定立法處理樓宇失修及違規建築的問題, 包括社會十分關注的“劏房”現象, 並且大力打擊僭建物,更妥善地處理投訴。當我前往地區進行探訪時,亦有市民表示對政府今次能夠把“劏房”及僭建物納入施政報告中,顯示出他們處理這些問題的誠意,對政府表示嘉許。不過,市民仍然期望這方面的工作可以做得更仔細、更深入,因為自發生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後,社會上非常關注樓宇安全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其實亦一直困擾香港市民和特區政府。

在對上一次的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中,發展局局長也指出,屋宇署會在未來聘請顧問公司巡查全港私人樓宇的僭建物,並為僭建物設立一個資料庫,我認為這項措施非常好。我也在上次向局長提出,在此亦再次正式提出一點,市民一直向我們反映,僭建物亦應該包括“劏房”。屋宇署派出專業人士視察僭建物時,如他們以目測找到任何“劏房”, 亦必須記錄在這個資料庫內。市民擔心的是, “劏房”雖然是一個單位,但現在很多大廈其實已被“劏”得十分嚴重,以我所屬的小區的一幢大廈為例,有市民向我說,在百多個單位中已有近四分之一甚至趨向三分之一變成“劏房”, 他們非常擔心“劏房”對整體樓宇的影響。

我們明白“劏房”確實為部分基層家庭提供了安身的居所。我們也明白,當局的責任不是將它們趕盡殺絕,而是把現在“無皇管”的情況納入正軌, 其中一項工作就是確保“劏房”的工程質素符合安全標準;第二,從整體的角度監察這些大廈,究竟“劏房”的數目會否影響整體樓宇結構, 而整體上對大廈又會有怎樣的影響呢?

主席,舊區的住客和業主正面對四大難題。第一是樓宇失修;第二是“劏房”; 第三是僭建; 第四是滲水。其實, 針對前3個難題,政府近年都有提出一些新措施來處理。樓宇失修在去年的財政預算案曾推出“肥雞餐”,即樓宇更新大行動,這項措施直接令市民受惠,亦加快了樓宇復修的過程。在此順便一提,由於知道今天立法會會就施政報告進行辯論,很多區議員甚至地區的朋友也致電我,要求我向局長表示, 由於局長接納了我們的意見在未來放寬400戶業主的限制, 他們知道會有很多人提出申請, 他們很擔心申請不到資助,因此希望局長可以要求在財政預算案中再次多撥一些資源,從而讓更多大廈受惠。由於實在有很多人向我提及這方面的要求,故此我亦再次在這個場合向局長反映。

今年亦有針對“劏房”及僭建物的措施, 唯獨滲水這個問題, 至今仍未見到政府有任何具體的回應。雖然滲水問題似乎屬於小事,應否放在這個場合進行討論呢? 不過,我可以向局長和各位說,對於受影響的住戶,這真是一件很大的事,為此我也會安排時間定期落區會見居民。近日落區時除了聽到居民提出樓價很高,要求我們讓政府做多些工夫之外, 我亦在街上遇到一些曾經因滲水問題向我們求助的苦主,他們一旦提及這個話題,最少也要說十數分鐘,說到差不多快要哭出來,又表示無法處理有關問題,我希望局長可以再把這個問題認真考慮一下。

我曾經遇過一個最嚴重的例子, 問題一拖便拖了4年,情況至今仍沒有甚麼進展。最近,天台業權又要轉手,這令事件似乎出現了轉機。不過署方卻說: “由於已經轉換業主, 過去所做的色粉測試需要重新再做。”換言之, 如果新的業主不願合作, 樓下住客所受的困擾,估計 -- 不用估計了 -- 其實以我們過去的經驗,在一、兩年內也是沒有辦法解決的,所以我每次落區時總會遇到一、兩個這些曾經向我們投訴的小業主。

小業主感到大惑不解的是,即使冷氣機滴水也要罰款,為何他們每天也得被這些滲水滋擾生活呢? 只要樓上的業主懂得利用官僚程序,採取不合作的態度,便可以把事情一拖再拖。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一直在想,究竟可以有甚麼辦法呢?

我曾經多次向局長反映,指“滲水辦”的程序必需簡化,即使你沒有辦法, 最低限度也要給予大家一個簡單的回覆, 不要拖延人家數年。

此外,現時最根本的問題是受影響的人急,但製造問題的人士卻因自己不受影響而一點也不急,甚至不肯開門讓人員入內進行色粉測試。這情況令受影響的一方感到十分不公平。亦有街坊向我們表示,除了政府提出加快入屋測試的可能性之外,他們亦建議,如果經查證後確定有關單位漏水, 署方除了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書之外,是否應該要施加一些懲罰呢? 例如收回測試費用,甚至施加具阻嚇性的懲罰等,令“劏房”的業主又或這些令其他人飽受滲水之苦的業主知道,其實他們是要負起一定的責任的。我也覺得這些建議相當合理。我希望在成立處理樓宇安全的小組後,局長可以把滲水問題納入為重要的議事日程。

接着我想談談大廈管理。“滲水辦”的工作成效不高, 政府也總得派人到場視察。不過, 很多業主都向我們說, 法例第344章的執法至今均令他們十分困擾,因為該項法例實際上並沒有指定一個部門協助小業主處理糾紛。大家也明白這個情況,其實亦非要完全怪責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 因為在法例下, 他們並沒有執法權力, 市民可以找的就只有區議員。大家也會明白,區議員與民政署一樣,大家都不希望得罪任何街坊,所以最後其實是把矛盾給了你們,甚至是我們。說到底, 問題也就沒有人去解決。

早前,我們也曾提過希望政府考慮成立樓宇事務仲裁處。我也曾在多個場合向各位表示,雖然我明白所涉及的問題比較複雜,亦未必可以在短期內推行,但我仍然希望政府可以加以考慮,因為一旦執法問題仍然未獲處理,業主之間的糾紛只會一直纏擾業主,這樣便無法構建一個和諧社區,而廉政公署的舉報數字亦只會與日俱增,令香港出現越來越多的貪污舉報個案。其實很多糾紛並非涉及很大的問題,只不過是法例第344章及執法等問題令這些數字持續偏高而已。

在此我要談談另外兩方面的事宜。第一是市區重建。我很感謝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接受了民建聯的建議, 在啟德採取“樓換樓”的安排。市民看到施政報告後都緊張地向我們表示希望可以“樓換樓”,又或希望可以盡快落實有關市區重建局擔當促進者角色的建議,讓希望重建的業主均可透過這些新措施達成重建的願望。

最後,我想談談啟德一帶的發展。據估計,郵輪碼頭將於2013年落成。但是,現時在啟德新區內,以及啟德新區如何與周邊地區,包括觀塘、九龍灣、九龍城、土瓜灣一帶的連接均未有定案。市民希望日後可有一個輕軌或環保的交通體系,把新、舊區連接起來,一方面為新區提供環保的交通工具,另一方面則希望透過新區的發展帶動舊區的發展。希望局長可在公布計劃之前考慮居民的意見。

主席,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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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致議動議

2010年10月27日

(教育部分)
李慧琼議員

主席,要加強香港的競爭力、社會向上流動的機會,是離不開教育的。所以,我記得自己在立法會提出的第一項議案辯論,便是要求政府增加大學的資助學位。今年的施政報告回應了這個訴求, 但只增加至15 000個, 實在未能滿足合資格學生的訴求。政府亦明白在知識型經濟下,必須增加大學學位。政府過去數年的政策告訴我們,當局已選擇以自資學位和透過發展私立大學來處理這個問題。

其實自2000年起,特區政府決定大幅增加副學士的學額,為高中畢業生另闢一條升學途徑。於是,在過去10年間,副學士學位遍地開花, 本地專上院校開辦了約500個涵蓋不同專業範疇的副學士學位,當中自資課程有313個,每年吸納約1萬名學生,為青年人提高學歷、升讀大學,確實為他們帶來不少希望,但亦為他們帶來更大的失望。

去年,施政報告開宗明義發展教育產業,並預留兩幅土地作為興建私立大學的用途;加上粉嶺皇后山、前軍營的土地及邊境禁區均會用來發展私立大學,估計私立大學很快會投入巿場,為同學提供更多自資學位。

今年施政報告亦宣布成立一個25億元的自資專上教育基金,希望提升自資課程的質素,但在增加數量的時候,如何確保自資學位的質素呢? 施政報告中卻未有具體建議。

雖然說是私立大學,但政府一直投入了不少社會資源,包括給予土地優惠、興建校舍的貸款,以及剛剛在施政報告中提及的25億元自資專上教育基金, 所以在確保自資學位的質素方面, 政府是有“話事權”的。如何做到有質量的課程呢? 其中一個因素, 我相信畢業生的受僱程度和僱主對他們的接受程度均為一個重要的指標。現時副學士畢業生經過多年的實戰, 其實仍然面對認受性不足的情況。

回看實際數字, 去年約有16 000名副學士及高級文憑的畢業生,扣除當中有六成多人可以繼續升讀銜接課程,餘下未能繼續升學畢業生的全職就業率只得78%,其餘22%學生只能覓得兼職,或甚至待業,所以真的令他們很失望。而最可悲的是,他們很多也欠下一身債。所以,我們必須汲取副學士的教訓,想想將來發展自資學位的時候,怎樣可以做到有質素的保證,否則,我很擔心自資學位的畢業生,即將來同樣面對副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的情況,因為會令很多畢業生在畢業後變成失業。

我知道不少國家均致力提升國民質素,包括受僱能力,像澳洲的策略便是把教育、培訓和勞動巿場連繫起來, 所以在課程規劃的時候,增加僱主的參與角色,並且強調用家選擇,發展私人培訓巿場,亦把提升受僱能力所需的技能滲透在學校、職業培訓和高等教育的課程中,學生的評核亦包括這些指數,我相信這方面香港需汲取他們的經驗。

辦副學士的慘痛教訓,現在與教育界的朋友談起來,仍然歷歷在目。經過數年的實戰,有些院校因為自負盈虧,現在還繼續苦苦支撐,有些甚至結業離場。所以,我很擔心,隨着政府推動私立大學的發展,自資學位課程最後會淪為一窩蜂開辦一些成本較低的工商管理和金融服務等科目, 並沒有配合現時人才、人力巿場的需求。

所以, 當局不能對私立大學和副學位課程的規管和質素袖手旁觀。從學生期望及副學位畢業生的受僱程度來看,我認為政府有需要進一步在課程科目的規劃上進行科學研究,考慮設立督導委員會檢視私立大學所開辦的自資學位課程,要把它們與香港的經濟定位和商界僱主的期望連繫起來,從而使提供的課程更貼近人力巿場的需求和切合香港的長遠經濟發展。

總括來說, 政府如果希望透過自資學位來提升香港的整體競爭力,亦想辦有質素的自資課程,一定不能只提供土地優惠、建校的貸款, 以及在投入這25億元後便不理會, 當局必須有長遠的承擔。

此外,今次施政報告的教育部分回應了民建聯多年來的訴求,包括向學校增撥資源,聘請行政人員,提早發放學生書簿津貼,以及增加定額書簿津貼,但領取津貼的門檻始終未變,令很多家長也不能受惠。我希望當局再考慮放寬領取書簿津貼的門檻, 令更多人受惠。

施政報告所說的書簿津貼會增加至1,000元,以我理解,亦需要一年的時間, 即在2011年9月才能落實。局長, 既然已在施政報告中提出了,可否再多行一步,“送佛送到西”,提早在本年內發放,我相信我們議會也會支持, 讓家長無須再多等一年。

此外, 雖然目前有約8萬名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學生可以領取全額的書簿津貼,但參與課外活動的費用是沒有津貼的,令不少低收入家庭放棄參與課外活動或私人補習,因此,民建聯希望當局重新考慮,增設一項“清貧學童課外活動津貼”, 以確保這些學生可以無後顧之憂, 參加各類體驗式的課外活動。

最後,我想指出政府對有學習差異幼兒的支援問題。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建議在中小學推行改善自閉症學童學習的試驗計劃。有專門處理兒童個案的精神科醫生指出,5歲前是治理自閉症的黃金期, 及早介入提供言語治療及行為訓練,對病童日後的學習發展有很大幫助。

然而,公立醫院兒童精神科往往要輪候兩、三年,此外也有報道指出,現正於醫院管理局接受治療的自閉症個案已經超過3 800宗, 但全港公立醫院只有19名兒童精神科醫生, 令自閉症排期接受治療長達3年, 錯過治療的黃金期。

有協助自閉症組織的人士表示,現時懷疑患有自閉症的兒童輪候接受評估和治療也要1至2年的時間,其後等候特殊學位又要再等1至2年,實在令人擔心。現時根據衞生署的資料,證實患有自閉症的兒童人數不斷上升, 由2000年的218宗, 急增至去年的1 452宗。因此, 當局實在有必要把輪候接受治療或測試的時間縮短。

過去我跟教育局說,教育局便說這是衞生署的責任,今天周局長亦在席,我希望周局長把這件事情放在你優先處理的範疇裏,因為家長最關心小朋友的健康情況,如果知道自己的小朋友有學習差異,甚至被懷疑患有自閉症或其他疾病, 真的會令他們非常擔憂。

我曾接觸的一個個案要等候政府的治療,不是治療,是評估,也要等上1至2年,然後再去接受治療。幸好,他們是中產家庭,能自己付錢在外接受一些早期治療, 讓其小朋友的發展可以在早期得到改善。如果是清貧家庭,他們並沒有能力支付私人治療的診金。我希望周局長能認真處理這個問題。

此外,今次施政報告提及的試驗計劃,只供中小學的自閉症學生參加,有其他學習差異的小朋友其實同樣有需要。有學習差異,其實並不單指自閉症,還有患有過度活躍症、要接受言語治療及有讀寫障礙的兒童。我希望當局可以同樣推出試驗計劃,幫助這些有學習差異的兒童。如果你接觸有學習差異兒童的家長, 你會發現他們非常緊張, 亦心急如焚。我再次促請當局加強對這些幼童在學前階段的支援, 做到及早介入, 但又不會對小朋友構成較大的標籤。

主席,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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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香港稅務政策的管理


2010年7月7日

稅務政策必須與時並進,政府對上一次對《稅務條例》進行全面的檢討,根據我翻查資料,已是1976年的事。其後,稅務局一直採用持續檢討的模式,因應經濟環境的變遷而對稅制小修小補。不過,面對全球的競爭力增加,以及面對香港的貧富懸殊不斷惡化,香港不能再安於現狀, 政府真的有必要適時進行徹底的檢討, 改善稅制,一方面提升香港的競爭力,同時也令社會的財富得到更合理的分配。

作為會計師,我經常接觸業界的人士,亦理解陳茂波議員 -- 希望我沒有理解錯誤 -- 他兩年來提出的議案均與稅務有關,正正是因為業界人士對於政府多年來不肯徹底檢討《稅務條例》,而發出聲音。

多年來,稅務學會、會計師公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和大家最信任的智經研究中心(“智經”),均曾對香港的稅制提出一些意見,亦提出了多份報告,當中很多建議均值得政府認真研究。綜合這些意見,總體上認為目前的稅制有三大缺點或“三不”的缺點:一是不夠明確;二是不夠公平;三是在照顧弱勢社羣方面不足。

先談稅制的不明確。我經常聽到一些商界人士說,一套不明確的稅制較諸一套不好的稅制,會對一個地方的競爭力帶來更大的損害。智經在2008年5月公布的研究結果中, 亦確立了這個觀點, 受訪的商界人士認為“清晰的稅法”和“稅法的實際應用夠明確”這兩點,較諸政府提供的稅務優惠更重要。

香港稅制不明顯的例子很多,當然,一個很大的原因是香港沿用多年的按地域來源徵收利得稅的概念,這本身引起很多爭拗,也有不清晰的地方,尤其是當中港兩地經貿交流日益頻繁時,這套概念在具體落實時引申出很多灰色地帶。哪些應在香港徵稅? 哪些應在內地徵稅?現在這數年如果跟業界人士討論,也知道這方面出現了很多案例,但縱使有更多案例,也不代表按地域來源徵收的概念在業界內越來越清晰。其實,業界也期望稅務局不如將自己心裏的那一套清清楚楚寫出來,因應那麼多案例或因應現實發展的情況,制訂更多執行指引,提高按地域來源徵稅概念的明確性,讓業界、商界有更清楚的指引,讓他們在擬備稅務計劃時, 可以早日知道當局的想法。

其他有待釐清的問題,當然也包括剛才多位同事提及的《稅務條例》第39E條, 這項條文我也不多說了。另一項因條例而引起爭拗的問題,我相信是隨着國內投資的模式改變,過去主要是“來料加工”,現時變成“進料加工”,內地稅和香港稅50:50這項安排似乎已不適用了,但現時仍然有很多跟當局爭拗的個案, 纏繞着這些商界人士。

正正是因為稅制不明確,納稅人為了保障權益,自然也會跟稅務局據理力爭。商界人士跟我們說,按現行的安排,有關糾紛可以先交由上訴委員會處理,如果納稅人不服決定,便可以繼續打官司,甚至到終審法院。但是,大家也明白,這個過程動輒要花六七年,如果到了終審法院或高等法院,不論誰對誰錯,上訴的一方 -- 即市民或企業 -- 也要被稅務局要求先繳交具有爭議性的稅款。對於中小型企業(“中小企”)來說, 納稅人的資金即時便要被凍結, 真的是“未見官先打三十大板”。

除了要先交稅款,納稅人也要考慮利息的風險,當局現時會要求他買儲稅券,如果贏了官司,他當然要繳交應繳交的稅款,而得到的利息賠償便應該是儲稅券的利息,如果輸了官司,法庭便可能要求敗訴一方支付高昂的利息。對於中小企來說,為了避免麻煩、避免冗長的訴訟時間和避免風險,一般都會“破財擋災”,不願意花太多時間跟稅務局對簿公堂。

參考一些國家如澳洲的做法, 據我瞭解, 它們也有成立一些基金,協助一些公司,特別是中小企。如果公司就着稅務的原則跟稅務局打官司,它們是願意動用基金協助這些公司打官司,而無須納稅人冒那麼大的風險,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多數中小企均會選擇不願意承受這些風險, 而不會繼續在《稅務條例》的基本原則上爭取的。

代理主席,另一項香港稅制的缺點便是不夠公平,尤其是對於我們繳納薪俸稅的朋友來說,便經常覺得不公平,因為個人入息稅和公司利得稅在扣減項目上的標準是相差非常大的。目前,公司利得稅可以扣減因獲取收入而引發的開支,對於各項目的扣減,基本上也是很寬鬆的,只要有核數報告,一般都是可以過關的。但是,對於個人入息課稅,可以扣減的項目便嚴格得多了,必須按照《稅務條例》第12(1)條的規定,即有關支出是要符合完全、純粹及必須(wholly, exclusively and necessarily)這3項條件,才可以獲得扣減。

大家也明白,對於普通的小市民來說,現時繳交薪俸稅中,其實有很多開支是真的應該獲得扣減的。我曾聽過一些很極端的例子,便是一些老師為了做好工作而自行購買教材,但在《稅務條例》下,他們因不能符合這些扣減的條件,而最後不能獲得扣減稅款。據我理解,有些國家如澳洲已統一了兩方面的做法,稱之為入息稅,令整個問題可以容易處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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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改革方案


2010-06-23

主席,今天是香港民主發展關鍵的時刻,是原地踏步還是行前一步? 這其實在乎在座每位議員的決定及手上的一票。我進入立法會快將兩年,尚算是一名新丁,今天有機會投下這歷史性的一票,讓政制可以向前走, 我感到很開心, 亦很欣慰。

不過,如果你問我 -- 或許很多記者朋友都會這樣問如何形容這兩年間看到的事情呢? 我會用“失望”和“焦急”來形容。失望的原因是看到議會內除了理性的討論外,還有很多很多無理的謾罵。我感到失望,是因為看到議會外羣眾不單是和平表達,還有更多更多暴力的抹黑。令我感到焦急的,是看到在議會內不單有政治議題遭到否決,連一些經濟的議題也很容易遭到否決。

我記得我感到最不開心、最失望的,便是有一次由民建聯的劉江華議員提出有關粵港合作的議題。大家討論了很久,但最後竟然也不能獲得議會同事的同意及通過。在我進入立法會之前,已覺得議會內有很多政治爭拗,但民生和經濟議題的共識則比較大。可是,在進入議會後,我看到甚至在經濟議題上, 議員也會把所有問題歸咎於香港的政治體制,而不是看問題的本質。即使周邊國家迅速發展,我們卻選擇內耗不斷,這真的令我感到很焦急。像我這樣焦急的市民,其實還有很多。令他們很擔心、很焦急的是,香港不斷內耗,議會內互相謾罵、互相指責,然後一事無成。所以,如何令香港走上普選的路,實在是依賴我們的社會, 以及我們今天的選擇。

陳淑莊議員剛才發言時慷慨陳辭,令我有很深的感受。我與陳淑莊議員一起進入議會,大家都是新丁。在很多議題上,我們除了在政治上持不同的政見外,其實時常也有交談。我看到她慷慨陳辭,說出很多理想,但我留意到,她並沒有提到我們面對的政治現實。很多同事也知道,第一個政治現實 -- 正如詹培忠議員昨天或多次提到 -- 香港不是一個主權國家。中央對香港的民主發展確實存有一些疑慮。這是大家不能否認的,亦不能說自己不理解為何中央會有這些疑慮。一來是因為體制不同,二來大家也明白,我們每次的遊行示威,有部分激烈人士會站出來說要求結束一黨專政,有人甚至說要求解放中國,近來亦有人搞公投,這些都是觸及中央最低的底線。為何中央對香港的民主進程有疑慮?大家不會不理解,亦不會不明白。所以,中央是要小心翼翼地處理,要從實踐中找出一條可行的路,要摸着石頭過河,循序漸進這些做法,都是有道理的。

剛才有議員發言時說沒有路線圖。其實,根據我過去在商界工作的經驗,商界最重要的是行動,不行動便不會有你想要的成果。路線圖也是一樣,基於我剛才所說的,我們要尊重中央。我們要明白,如果要走出一條路線圖,其實是要靠實踐才可以走出來的,也是基於這個原因,我們要懂得妥協。

第二個政治現實,是自從政府提出優化方案後,連一直被喻為反對派的《蘋果日報》, 在6月21日的社評中也明確指出, (我引述)“2012年都不可能達致雙普選,2012年都不可能廢除功能組別,甚至不可能減少功能組別議席佔五成的事實,因為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年底已規定2012年的政制必須保持立法會內直選與功能組別各佔一半的安排。換言之,2012年的政改建議不可能踰越這樣的規定,不可能提前取消功能組別,不可能令直選議席多於功能組別議席。”(引述完畢)

在這些政治現實下,今次提出的這個優化的方案,其實市民是接受的。現在我們是要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表決,我很希望在此呼籲決定不支持這個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同事再考慮一下,因為如果你們真的希望2017年香港能夠透過普選選出特首,便更有需要支持這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修正案。原因是大家也明白,你沒法拋開《基本法》,沒法不符合《基本法》。《基本法》要求循序漸進,才可以達致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而2012年其實是2017年最後一個中途站。2012年的選舉委員會增加至1 200人, 這肯定較800人進步。

我當然不是法律界人士, 但我作為非法律界人士的看法是, 如果2012年我們原地踏步,其實是有機會不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所以,我認為真正支持盡快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的議員,更應表示支持。即使你不同意那個“超級區議會”的選舉方法,我認為支持行政長官選舉辦法這一步,你一定要行,亦應該支持循序漸進達致2017年以普選選舉行政長官。

普選其實是《基本法》所給予香港人的。在《基本法》下,民主的進程大致可分為3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在回歸後的首個10年,《基本法》的附件一及附件二已經清楚列明這個階段的民主進程。所以,對於這10年的發展,紛爭並不大。到了第三個階段,經過我們各人以不同的方式爭取,最後也會達致普選的階段,亦相信屆時政治爭拗將會消失,因為已經達致普選。現時我們處於最困難的第二個階段,即普選的準備期。究竟香港如何走向普選? 應朝着哪個方向走? 不同人士、不同界別及政黨都有不同的方法, 各有各的盤算也是很正常的, 爭拗也是最多的, 但總要起步才能行出一條香港的普選路。

黎明前的片刻是漫漫長夜中最黑暗的。我們很高興,香港人其實今天已經看到普選黎明的曙光。不過,我更要說的是,民主除了選舉權之外,還有尊重和包容。我歡迎及支持民主黨選擇以妥協通往普選的路,我亦理解及尊重部分議員選擇堅持自己的路線,但我真的很鄙視那些打着民主而反民主的人,一方面高喊要捍衞言論自由,但另一方面又惡言謾罵持不同意見的人士。我認為這樣只會令香港真的走進一個互相指責,不斷內耗的局面。有這種感覺的,不止我一人,近來我有很多朋友在“起錨”行動之後,也開始關心政制的發展。我很記得有一位同事對我說:“不論日後由哪個派別執政,你們建制派也好,民主黨也好,其他派別執政也好,如果香港繼續這樣互相謾罵及指責下去,便會自己打垮自己了。”在另一個場合, 我和一些記者傾談, 有一位記者, 每天都緊貼報道“起錨”行動, 每天都看到很多狙擊的情況,他對我說:“真的很失望, 究竟香港為何會變成這樣? ”他問我有否為女兒打算,早些送她到外國尋求另一條出路。我相信這些市民的聲音不是少數,亦是逐漸形成的。我相信大家選擇進入議會,都是為香港長遠的利益出發,我希望大家真的尊重民主,履行民主的每一部分。

最後,我要指出,市民需要民主,但更需要民生。香港的政制無疑是到了關鍵時刻,但經濟及社會的發展,其實同樣是到了重要關頭。香港正飽受內憂外患的威脅,面對鄰近城市的激烈競爭,我們的形勢一點也不樂觀。市民要應付“超高”的樓價,貧富懸殊日益惡化,社會向上流動的機會一直在減少。

我十分希望我們今天能夠通過今次的政改方案,讓社會能暫時放下政治分歧,集中精力解決其他問題,讓民生真的可以“起錨”。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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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頭圍道45號J樓宇倒塌調查報告

2010年5月26日

主席,感謝何鍾泰議員提出今天的議案辯論。市民永遠會記得1月29日, 因為這次塌樓事件是香港開埠以來其中一件最嚴重的塌樓意外,導致4死兩傷。可是,政府經過3個月調查,屋宇署提交的報告只有3頁紙, 而結論亦只有4句,很多同事剛才已提過,我不重複了。

對於死傷者家屬,他們當然感到失望,政府調查了3個月,便只得“外來力量”的觸發這答案。所以, 我今天提出的修正案, 便是要指出塌樓報告只是對塌樓的成因提出了純粹技術的解釋, 卻未有釐清事件的源頭,以及最重要的責任誰屬等問題。因此,我要促請當局加快調查進度,盡快公布最終的調查報告,讓公眾,特別是死傷者家屬,知悉事件的真相。

對於馮檢基議員剛才的指控,我是不敢認同的。市民除了要瞭解塌樓事件的起因外,亦期望政府或整體社會可以痛定思痛,避免事件再次發生,期望報告另一部分或報告的跟進內容是向前看的。

我今天提出的修正案內容便是朝着這個方向,並跟我在3月3日於本會提出“改善舊區居住環境”的議案辯論的部分內容相似。正如發展局局長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在上次議案辯論時不約而同指出,有關的內容非常廣泛,由於舊樓問題非常複雜,涉及的政策局和部門眾多,而且關乎大廈所有住戶的利益,不要說一招半式,或是為他們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就可解決。即使是現時實施的“九招十二式”,也未必完全能夠處理。如果要對症下藥,肯定要按不同的情況,從不同的角度入手,針對業主、法團、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機構等,提出一套全面的改善建議。

我看了這份報告,令我想起更早前發生慘劇後,政府當局曾發表的其他報告。天水圍在2004年4月發生了一宗倫常慘劇, 當局迅速成立了一個檢討小組, 在7個月後發表一份報告, 並提出了多項建議, 內容較現時的3頁紙為多, 涵蓋的範圍亦相當全面, 基本上能照顧到很多方面的需要。此外,現時青少年濫藥問題嚴重,黃仁龍司長在2008年11月公布了“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報告”,提出了70項建議,正式向青少年吸毒問題宣戰, 在社會上帶來了一定的效果。

主席,我列舉這些例子,是希望當局在今次真的發生“死人塌樓”這麼大件事上,能夠痛定思痛,把解決舊樓失修問題列為特區政府首要處理的大事,統籌各部門的資源和工作,提出一套涵蓋全面的建議,徹底解決問題。

其實,在3月3日的議案辯論中,民政事務局局長已指出,政務司司長已着手統籌改善舊樓安全的有關工作,並委派發展局作為牽頭的政策局,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跟相關的政策局和部門一起研究改善舊樓失修問題。我希望局長稍後回應時能承諾會抓緊時間,展開研究,盡快提出一份針對舊樓問題的全面報告,訂定一些具體計劃和目標,讓市民大眾一同監察相關的行動,我亦希望局方可以定期向立法會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匯報。

我提出修正案的另一個目的,是要當局具體回應上次本會通過的相關議案的部分內容。環顧兩位局長當天的發言,發展局局長花了不少篇幅以交代塌樓的善後工作、舊樓的巡查結果,以及降低“強拍”門檻的理據;民政事務局局長則概括地對議案各項建議作出回應。可是,對直接關乎樓宇安全及有迫切性的建議, 究竟當局的想法和立場是怎樣? 其實,從議案通過至現時發表的報告,以至召開的多次會議,我仍未看到當局有甚麼具體的交代。

主席,香港舊樓失修問題非常嚴重,只要看看屋宇署公布的另一份報告,即“樓齡達50年或以上樓宇的巡查報告”,便知道問題是刻不容緩的。在4011幢舊樓中,1030幢有不同程度的欠妥地方,報告指會根據《建築物條例》向293幢樓宇發出命令,至於其他有問題的樓宇,相信當局已在跟進中。我希望局長稍後會告訴大家現時的情況,因為這是最有迫切需要處理的樓宇。

提過了整體性的樓宇問題後, 我要逐點談談今天提出的修正案內容。關於早前要求局方就樓宇更新大行動“加碼”,財政預算案已公布了5億元的“加碼”措施, 但有關的詳細及新一輪計劃, 例如會否放寬申請要求等跟市民切身有關的詳情, 我希望政府能夠盡早公布。

此外, 就修正案第(二)項“加強監管涉及結構改動的裝修工程”, 雖然報告內容指今次塌樓事件從技術角度分析跟“劏房”無關,但普羅市民對“劏房”有很大意見,亦相信“劏房”是導致樓宇結構不安全的其中一項原因,普羅市民要求政府加強監管。現時“劏房”情況不受太多限制,業主無須申請和問責,所以出現了很多質量上的問題,而且“劏房”亦導致漏水的情況,隨時危及樓宇安全,所以政府必須正視這問題。我知道發展局局長已答應在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討論這問題,我期望問題可以從市民的角度考慮, 而不是從技術層面, 只從一句話說 ---“劏房”沒有影響樓宇結構安全及不是導致今次塌樓原因---來考慮問題。

我提出的第(三)項建議是針對舊樓天花的滲水問題。其實, 申訴專員曾經批評天花滲水的處理程序,但我翻查過兩位局長上次議案辯論時的發言紀錄,對於這問題是隻字不提的。然而,日積月累的滲水問題,確實加快了鋼筋生銹和石屎剝落的速度,對樓宇結構的影響非常明顯。

況且,這問題非常普遍,要真正解決問題,確實要重新檢討現時以色粉測試的方法。我不知道發展局局長稍後會否回答這問題,但我希望她能夠作出正面回應,因為到現時為止,也沒有聽過她就這問題作出任何回應。

第(四)項是處理大廈僭建物的優先次序。局長亦認同現時是一個可以進行檢討的時機,但大家也知道,樓宇更新大行動一直在推行中,所以現時有大量樓宇正進行維修,如果在樓宇維修期間,屋宇署的清拆僭建物命令未能配合,便很可惜,亦不能達致透過維修來完善大廈結構的想法。我促請局方,既然當局也認為現時是時候應就處理大廈僭建物的優先次序重新討論,便應配合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新指引,令大廈一方面進行維修, 另一方面亦可以清拆僭建物。

此外, 就着大廈管理方面, 民政事務局局長在上次發言時提到“一廈多法團”並沒有問題, 只要業主衷誠合作和積極協商, 便可以解決問題。不過,局長如果有留意近期報章報道也會知道,其實“一廈多法團”導致維修無了期、公用地方缺乏理會及居民枉付管理費等,這問題一直困擾着居民, 我希望局長會考慮如何能處理“一廈多法團”的問題。

主席,對於今天提出的原議案和所有修正案,民建聯都會支持。其實,馬頭圍道塌樓事件發生後,發展局及市區重建局均已採用特事特辦的態度回應市民的部分要求,但卻未看到政府能提供一份報告以全面處理舊樓失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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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空氣質素

2010年5月5日

主席,今天的議題是“改善空氣質素”。今年3月, 正如多位同事剛才亦有提及,來自華北地區的“沙塵暴”導致多區空氣污染指數“爆標”,單看今早議員提問的踴躍程度,以至王國興議員剛才提出這麼多問題,便已表明當局未能及時提醒市民“沙塵暴”的來臨。我希望局長稍後能好好回應王議員剛才的提問。

我不重提個別事件了,為了準備發言稿,我進行了資料搜集。前天,彭博通訊社(“彭博”)引述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資料, 指出過去兩季,路邊監測站錄得“超標”的時段,較11年前大幅增加五點六倍。彭博是一個國際通訊社,我們不能低估這些資料發放後,對香港的國際形象,以至香港一直希望吸引更多人才來港工作的想法所帶來的影響。彭博向所有客戶(包括全球金融機構)發出一則對香港十分不利的新聞, 標題是:“香港空氣污染情況 過去兩季錄得歷來最差紀錄”。

香港人想呼吸一口新鮮空氣,也可能越來越難了。其實,過去有很多調查報告亦得出相同的結論,便是空氣污染情況不斷惡化,不單趕走“人才”,亦會趕走“錢財”,更會推高死亡數字。但是,我們從以上舉出的兩個簡單事例中可以看到,政府與各界多年的努力似乎未能達到市民心中的期望。過去,我們曾多次辯論這項議題,政府的回應大都是說要建立良好的空氣質素,不是單靠本港的努力,而是要透過區域合作來處理。無疑,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空氣是流動的,單靠香港竭力解決這個問題, 亦未必能完全處理得到, 但這似乎成為了官員的藉口。另一方面,我看到國家會抓緊每一個機會,締造綠色的城市。

主席,我們在周五便會出發前往“世博”。“世博”今次的主題是“城市, 讓生活更美好”。大家也知道, 每逢這些大型項目, 國家皆會作出一系列事前的準備工夫。上海把握了舉辦“綠色世博”的機會,為清潔能源引入鼓勵政策和配套支持。結果,全亞洲第一座海上風電場今年在杭州灣正式投產,第一期共有34座風力發電機,估計可為20萬戶家庭提供綠色電力。此外, 太陽能發電能力也大大增強, 今年會達到7兆瓦至10兆瓦, 並會興建最少5座兆瓦級的太陽能電廠。

有人可能會問, 香港哪有類似“世博”的機會來推動綠色環保? 可是,我對此並不認同。其實,去年年底,大家也記得,香港很努力、很高興地完成了創舉, 舉辦了東亞運動會。大會的主題是“綠色、文化、活力東亞運”。不過, 如果你隨便問一位香港市民, 究竟政府有否藉着這次舉辦東亞運動會的機會,推出一些綠色行動讓全民參與的話,他真的會答不出來。
主席,香港沒有內地城市的行政效率,而內地城市有時所採取的鐵腕手段, 香港也未必適用。不過, 大項目做不了, “細眉細眼”的項目,香港總應該做出點成績來。

在“世博”之前,上海效法北京奧運,在市內推出免費公共自行車計劃。政府每年動用1,500萬元為市民提供單車服務, 鼓勵市民不乘搭巴士,改用單車上下班或接駁地鐵。計劃既有助改善當地的塞車情況,也減少廢氣的排放。因為要應付上下班的人潮, 上海市要動用61條巴士線, 而這些巴士每天會排放1.5噸二氧化碳。

再看香港,莫說要政府推行免費單車計劃,即使是現時的單車徑也討論了很久,但仍然像斷截禾蟲,並且不一定與公共交通交匯點接駁,所以發揮不到單車作為“零排放”交通工具的作用。

主席,政策有需要因地制宜,所以,我也不是要求政府照抄上海的經驗,只是市民眼見一些“細眉細眼”的環保項目政府也未做出成績,又如何令市民相信它是有決心對抗日益令人擔憂的空氣污染質素呢?上海能夠做得到,為甚麼香港不能呢? 我看關鍵在於官員和整個社會均要有共同的意識, 努力把空氣污染列作頭號敵人, 甚至是人民共敵, 盡一切可能處理空氣污染。

最後,我想說一說環保署監察污染的問題。近年,不少大型基建項目上馬,隨着工程展開,居民很擔心會受到噪音和沙塵影響。其中,沙中線計劃在啟德發展區預留20公頃土地, 安置工程期間的沙泥廠和4個廢物回收場。由於工地設在對面馬路,居民十分憂心要長期面對噪音及塵土飛揚的環境。通常問及這些問題,環保署一定會說,沒有問題的,它已按照有關環保的法例要求做足工作云云,向居民大派“定心丸”,但居民實際上是難以作出判斷, 亦無法釋除疑慮的。

我促請環保署考慮在全港貼近民居的基建工程地盤附近,加裝污染監察裝置,定期公布這類數據,讓公眾知道實際情況,亦讓工程得到監察, 減少市民的疑慮和對抗情緒。

主席,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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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監管住宅物業銷售

李慧琼議員
2010年4月28日

代理主席:

剛才聽了石禮謙議員的發言後,知道他所代表的地產界或他所理解的地產商,其實也不介意政府立法。

很多其他議員,無論是來自功能界別或來自直選,均同意政府立法。局長,我希望你稍後回應時仔細考慮,如果只是重覆你的“九招十二式”,我想會令市民感到很失望,亦讓市民證實了他們的感覺是對的。

“九招十二式”只是“虛招”而已,當政治壓力大時,才推出“九招十二式”。在招式推出後。局長有留意新聞,同事也說過大部分的評論均說是太遲。為何我們購買這麼昂貴的樓宇,到今天才有一些指引,還只是要求地產商自律地行事? 這是其中一種說法。

其實,在你們的“九招十二式”中,有一些確實是好東西。但是,仍然被市民認為來得“太遲”而被遮蓋,包括要求發展商公布將會賣樓的數目及樓價。這做法是好的,令發展商不能用“唧牙膏”的方式來賣樓。

但是,我希望局長稍後回應時真正考慮一下,現在如果仍不大力做這工作的話,會影響到施政和特區政府的民望。現在社會上有很多人也開始認為,政府的某些政策是偏幫大商家或大地產商的,所以不願復建居屋。雖然我們不同意,但也可以理解。不過,在打擊一些不法或非法銷售,或不良的銷售手法方面,我希望政府真的可以加大力度。我看不到政府有任何不做的理由,對於如何立法和是否要訂定很嚴謹的規定方面,可以再作討論,但如果連考慮究竟是 --- 正如剛才謝偉俊議員所說 --- 擴大《商品說明條例》,還是採用原議案所提出的白紙草案,也沒有作正面回應的話,便會讓市民覺得政府只是為了回應政治壓力,才推出“九招十二式”。只是為了回應政治壓力,而不是為市民擔任球證。

此外,除了“九招十二式”外,我希望局長理解這只是一個開始。我很同意林大輝議員所說,“在‘九招十二式’之外,會否考慮派人進行巡查或“放蛇”呢? ”即不要只依靠記者和議員助理。如果在消委會或任何人進行這些行動時,真的發覺有違規的情況,便可高調地發信,要求地產商處理, 才算盡了執法的功能, 否則, 市民便會覺得即使推出“九招十二式”, 還是要靠地產商自律, 這是市民沒法接受的。

我亦希望局長稍後回應時表明,除了“九招十二式”之外,還會否安排一些即時見效的可行方法,讓市民知道這只是一個開始,而局長是關心市民的, 也不希望市民再次受騙。

除了地產商之外,我還想特別談談地產代理的監管 -- 剛才也有同事提過 -- 我認為政府要一併處理這個問題。最近, 我接到一宗個案,當事人很可憐,四處向多位立法會議員求助,劉秀成議員也曾接見過他。這位六十多歲的老人家說他的太太受人欺騙,地產代理帶她看示範單位, 她被糾纏了數小時後, 因為經不起游說(她當然也有責任),便簽署了一份合約,對方表示會預留一個單位給她。最大的問題是,地產代理表示可以借錢給她作為訂金,她當天便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回家後當然被丈夫責罵,着她取消合約,但地產代理又用另一張虛假的價
單,欺騙他的太太,並表示這類樓宇是不用擔心的,樓盤一推出,價格便會升三成, 又保證可以替她找到買家。於是, 他的太太(可能是基於心軟或想賺錢)又再受騙, 便多付了五十多萬元。她的丈夫很努力地找了多位立法會議員, 現在個案已交到申訴部, 由我為他處理。

奇怪的是,當他向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要求討回公道時 --- 他也不是要求甚麼,也理解他的太太事實上是貪心和有錯,只是指出地產代理為客戶提供訂金或虛假報價單等行為絕對是錯誤的,所以不應讓他再擔任地產代理,但這樣也做不到。現在,這宗個案仍是不能成立,維持原判,以致他很憤怒。我也覺得,即使立法會申訴部也未必可以幫到他,原因是地監局的運作現在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或現時所訂的條件, 是沒法保障消費者的。

我希望局長可以一併處理,而市民在買樓方面,實在面對以上的很多困難。代理主席, 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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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發言

李慧琼議員
2010年4月14日

主席,

隨着經濟全球化,香港正面對國際和區內各經濟體系日趨激烈的競爭,香港的優勢能否維持,確實令人擔憂。世界經濟論壇最近發表了200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的排名與去年一樣,在全球133個國家或地區中, 競爭力排行第十一, 但港人“假想敵”的新加坡,競爭力則明顯上升,由排行第五升至第三。雖然香港力保排名不跌,但對比周邊國家的急速發展, 香港顯然要想一想, 因為不進則退。

報告的內容有數點是值得特區政府深思的。報告指出,與新加坡比較,香港在創新方面排行第二十八,新加坡排名第八;在技術成熟度方面,新加坡排名第六,香港則排行第九;在教育方面,則明顯落後於新加坡,在高等教育及培訓方面,新加坡排名第五,而香港則排行第三十一。

香港能夠保持第十一位的排名,很大原因是香港背靠中國,與內地的金融市場有緊密聯繫, 因此對投資者和公司仍有吸引力。反觀新加坡,卻靠着本身的國力而成為亞洲最具競爭力的國家之一。它的資源及勞動市場效能是全球排名第一的,而金融市場成熟度則排行第二,再加上近年致力發展基建和高等教育等, 令他們的競爭力大為提升。

與內地城市比較, 香港近年亦被上海趕上。這些資料都不是新的,大家可能都很熟悉。上海當局早前公布,全市去年實現GDP增長8.2%,總值高達2,183億美元, 反映其經濟總量已超過香港的GDP 2,107億美元。上海的迅速發展令香港的危機感不斷增加。

香港應如何應對呢? 過去,大家都經常談論,我們確實要發揮本身的優勢, 如何背靠祖國來找尋出路呢? 最近,政府積極努力簽訂了“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框架協議”),這項協議意義重大,確定了香港在區域的金融、航運及現代服務業的中心地位。可是,這地位除了要透過框架協議由中央給予之外,最重要的還是要靠實力。如果我們表現不如人或不如其他國內城市,即使別人認定你是金融中心或物流中心,但屆時要論實力也是沒用的。此外,框架協議最重要的一把尚方寶劍,便是要好好利用“先行先試”。“先行先試”確實是一把很重要的尚方寶劍,因為很多現時在國家體制下或中央不願在全國推行的措施,香港特區政府都可以要求在廣東省或省內部分城市進行試點、突破、先行先試,以增加這方面的實力。然而,提出這方面的要求須有創新的思維,我很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可以在這方面加倍努力,想想如何繼續好好利用“先行先試”這把尚方寶劍。

為了加快兩地開放融合的步伐,我們建議粵港兩地須攜手合作,向中央爭取發展如前海、河套和橫琴等粵港合作的“先行先試區”,利用“先行先試”把這些區域建設成粵港合作的先進服務與產業園區; 同時, 我也希望特區政府可以開放思維,考慮仿效新加坡政府設立投資公司或類似主權基金的做法,參與園區的管理與投資。將部分財政儲備投入,作為該投資公司或類似的主權基金的種子資金,一方面可增加財政儲備投資的多樣化,另一方面也可加快相關產業的發展,令香港的經濟結構逐步邁向多元化。

近年政府銳意發展6項優勢產業,而財政預算案(“預算案”)亦提出釋放土地及培訓人才以作配合。但是, 如何讓市場真正監察這6項產業的發展呢? 我記得在上次就施政報告辯論發言時, 我已要求政府就6項產業對香港GDP所作的個別貢獻或其即將創造的就業資料, 作定期公布,讓大家可以監察這6項產業的發展。我最近曾查閱這些統計資料, 但似乎尚未更改。我希望特區政府可以再考慮相關的建議, 因為我很擔心6項優勢產業最後只是流於空談。若然沒有可讓市民監察的數據,那麼要真正推動6項優勢產業, 我相信是很難做到的。

主席,正如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200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中指出,香港在高等教育及培訓方面遠遠落後於新加坡,究竟政府有些甚麼行動來回應呢?

在預算案中,就教育的部分,政府預留了一幅位於新界粉嶺皇后山前軍營土地,興建自資的高等學院。該幅土地面積龐大,有10萬平方米,連同早前公布的5幅私立大學地皮, 未來香港將會增加17 000個私立大學學額。在數字上確是大躍進,但政府如何保證質素,我卻未見在預算案或其他討論內容中重點提及。

其實,私立大學最令人擔心的是質素問題。有學者警告,外國的私立大學有兩個極端,一是辦得極為出色,有名聲、有地位,另一類則是“野雞大學”。在那6幅地皮上的私立大學, 究竟最後會變成鳳凰還是野雞,我們從土地面積的大小,也可猜出將來會發生的事。除了最近撥出的粉嶺皇后山之外, 其餘5幅土地的面積均很小, 是我們所謂的“蚊型”地皮, 估計只能興建一幢大廈用作教學大樓。跟一般傳統綜合大學相比,綜合大學校舍的面積需求龐大,因為除了具備教學功能外,它們還要進行研究工作, 學生亦須參與課外活動。因此, 相比之下, 處於“蚊型”地皮的私立大學, 在研究和活動空間方面自然及不上那些傳統大學,故此,我們很擔心學生能否得到全人發展。除了面積細小外,究竟政府如何保證私立大學的質素,我希望日後有必要重點討論,因為我相信教育發展至今時今日的地步, 除了量之外, 質是更為重要的。

另一個令人十分擔心的問題,便是學生的債務危機。目前,大學預留給副學士畢業生的銜接學額, 每年只有1 900個, 其餘大部分畢業生均要投入社會工作或到外國升學。所以,我估計將來私立大學的學額增加後,會有很多學生就讀,而其中部分可能是這些修畢副學士課程的學生。這確實為他們提供了多一個升讀大學的途徑,但另一方面,亦為這大批大學生製造了很多債務危機。學生在修讀副學士課程時,已向政府借下一大筆貸款,如果他們再升讀私立大學的話,便要再向政府借另一筆貸款,結果到畢業時,便會欠下十數萬至數十萬元的債務。由於他們的薪金水平極可能低於傳統大學生,那麼,如何協助他們呢? 政府是否繼續死守14 500這條線呢? 如何協助這羣大學生向上流動呢? 如何協助他們完成更高學歷呢? 其實,這些都是政府在發展私立大學的同時所不能忽視的。我很擔心,如果政府繼續拒絕討論這問題,並繼續以資源作為理由, 社會的矛盾和青少年的憤怒將會不斷增加。

此外,在發展私立大學的同時,大家應想一想,這並非一項獨立的政策,必須配合區域教育樞紐這政策目標。根據我的分析,我可以肯定地說,單靠數所私立大學,是不能把香港發展成為區域教育樞紐的,亦無法發展香港在高等教育的優勢, 為區域培訓人才。

其實,香港的大學在全中國所佔的地位很高,有學者甚至指出,中國南部最強的大學都比不上香港最弱的大學。要發揮香港大學的優勢,必須打破地域的思維。除了發展私立大學外,也應協助大學走出香港,在內地辦學,為珠三角地區培訓人才。早前有報道指,浸會大學和北京師範大學在珠海合辦的國際學院,發展過程荊棘滿途,除了在政策上得不到特區政府的支援外,營運的資金當然不足,也無法申請香港的科技經費。他們尋覓經費固然困難,只好倚靠收取學費,以致學費不斷增加,報道指現已高達57,000元的水平。對於內地和香港學生而言,這是很沉重的負擔。但是,如果低於這個水平聽說即使收取這水平,學校的赤字亦已非常嚴重。大家皆可看,香港的大學均有意北上,為珠三角地區提供優質教育服務,特區政府可否考慮配合他們北上的意欲呢? 這實在有賴政府突破的思維,以大膽創新的視野,推動香港大專教育界走出去。

主席,接下來,我想談談“財爺”的理財概念。預算案本身是一件社會大事,因為“財爺”須交代如何分配資源和落實施政報告的理念,也要交代如何運用公帑及鞏固香港的優勢,為經濟注入新動力。可是,未知司長有否留意,由預算案進行諮詢至發表,討論只是集中在司長如何“派糖”和向誰“派糖”。坦白說, 市民在“派糖”後應即時感受到甜味, 但很多民意調查都告訴我們,市民其實希望司長在預算案中解決香港各種深層次矛盾, 以及着力提升香港的長遠競爭力。

在市民的心目中,坦白說,這份預算案確實未有着力針對香港的深層次矛盾。說得好聽一點,“財爺”確實貫徹了審慎理財的方針。當我們看到現時歐洲多個國家,例如希臘正面對財政困難,我們當然樂意看到香港有這麼龐大的儲備;說得難聽一點,政府在理財方面其實是一成不變的,從未有改變過去的理財概念。究竟我們應該要有多少儲備呢? 在2008年,香港已有15,000億元,即在扣除5,000億元的貨幣基礎後,政府可以動用的財政儲備和外匯基金累計盈餘足足有1萬億元。問題是: 究竟政府打算預留多少儲備? 究竟儲備要達到哪個水平才足夠呢? 我想總不會是越多越好,因為畢竟財政儲備只是一種手段,重要的是應該如何運用, 以及應花則花, 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並配合全球的發展。

如果司長一直沿用這手法,即透過短期的紓困措施,而每次引入一些可能牽動經常性開支的措施,便要作長時間討論,確實令市民甚為不滿。例如社會早前已有共識的擴大跨區交通津貼,這次司長在預算案中仍然沒有落實。一方面,大家也明白這可促進就業,另一方面,也可以協助在職貧窮的人士,而我們估計所花的公帑理應不多。我相信做不到的原因,除了是金錢外,最重要的是涉及經常性開支,以致司長要研究、再研究、又再研究,至今仍未落實。我希望司長想想,是否每每涉及經常性開支, 即使不是涉及很多公帑, 也要研究這麼久才能落實? 要成功,我們都說過關鍵在於創新,也要與時並進。其實,理財亦須與時並進,審時度勢。市民最期望特區政府處理香港的深層次矛盾,而在這份預算案中,在處理貧富懸殊或是樓價升幅超過市民的承擔能力方面,確實未能符合市民的期望。有市民更告訴我, 認為力度不足。

不過,我也要稱讚司長,他在馬頭圍道塌樓意外一個月後,便以特事特辦的態度, 迅速在預算案中公布動用20億元, 由市建局在馬頭圍道、鶴園街及春田街合共33幢舊樓開展重建工作。我在此希望政府多行一步, 擴大重建範圍至春田街的雙號大廈, 因為如果到過那裏便會知道,兩者其實只是相差一條街道、一條馬路而已。在規劃而言,如能同時重建雙號的大廈,日後該區的規劃將可做得更好。將心比己,如果那些雙號大廈的業主不被納入重建範圍,樓價將會大跌,日後被收購的機會亦會下降。此外,他們亦表示,由於所居住的大廈屬於同一類型,擔心不幸事件會發生在他們身上,故此希望司長可以再考慮重建的範圍。

主席, 我謹此陳辭。




提倡低碳生活

2010年3月10日

主席:

今日外面雖然好凍,但香港整體上愈來愈熱,冬天越來越短,已經是不爭的事實。香港六成溫室氣體來自發電廠,加上建築物的用電,佔香港總用電量的9成,所以,要實質減低香港的碳排放,某程度來說,就是要大家動動腦筋,想想有甚麼方法令高樓大廈更加「慳電」。

很可惜,在這些工作上,政府無論在推動力度,以至步伐方面,遠遠未能符合實際需求。以下我會就區域供冷系統,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和綠化屋頂三個例子,講講政府的不足。

主席,最近三年的《施政報告》,關於建築物節能的,主要有兩項,第一是在啟德發展區設立區域供冷系統,第二是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

先講區域供冷系統。政府建議在啟德設立這類供冷系統,我十分支持。因為比起傳統的氣冷式空調,可以慳電35%,效果顯著。問題是早在回歸之前,「能源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能源效益及節約小組委員會」,已經提出要優先研究商業建築物的空調系統的能源效益,而機電署在2000年也找了顧問公司,進行「全港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落實研究」。結果,綜合考慮了技術及財務可行性之後,報告明確點出了全港有15個分區,可以設立區域性供冷系統。如果15個區域性供冷系統全部落實,到了2020年,每年可以慳電2億度電,相等如減少排放14萬噸二氧化碳,也等如45,000個家庭一年的用電。

願景的確不錯,但實際情況如何呢?報告發表以後,政府只針對了東南九龍,即現時的啟德發展區,以及灣仔和銅鑼灣區做了進一步研究,而要到2013年,即是開始研究的十多年以後,我們才會在啟德發展區有第一個區域供冷系統。

無疑,區域供冷系統在香港是新鮮事物,但環顧世界,已經存在40年。根據2004年的資料,日本有142個註冊區域採暖冷凍裝置;新加坡在2000年有第一個區域供冷系統網絡,反映香港在這方面的工作已經十分落後。

作為政府帳目委員會的委員之一,我也留意到審計署在上年發表的第53號報告,指出考慮到成本效益,區域供冷系統只應集中在新發展區推行,這點我是同意的,即使如此,除了啟德之外,對於顧問報告提出在其他9個新發展區設立區域供冷系統,政府的立場究竟如何,是否會作進一步研究,抑或因有其他限制而無法實行,當局始終欠市民一個交代。

主席,再講《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政府早在1998年推出「建築物能效標誌」計劃,由於私營機構參與情況並不理想,所以最近提出立法強制《守則》的實施。

問題是《守則》的參與率偏低,不是今時今日突然發生,我們也不是事後孔明,因為早在2005年,民建聯議員在本會提出的「節約能源」動議,已清楚指出《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參與情況差勁,為可到了2009年底,即《守則》推行10年後,政府才正式提出草案?究竟是政府後知後覺,抑或過去根本沒有將建築物節能的工作,放在心上。

主席,我不想經常批評政府磋跎歲月,只是歲月真的不饒人。回歸之後,香港的用電量已經增加接近4成,試問香港還可以等幾多個10年!所以,怎樣慳電,怎樣減排,肯定是特區政府刻不容緩的工作。

香港樓宇密集,加劇了熱島效應的威力,但換個角度,這個環境,也令屋頂綠化為城市降溫,減低空調用電的效果,更加突出。2007年,建築署委託顧問公司發表的「香港綠化屋頂應用研究」指出,本地研究已證實綠化之後的屋頂,表面溫度在夏天可以大幅降低18℃至26℃。

可惜,政府對綠化屋頂未見積極。2001至08年,建築署只完成了約60 個綠化屋頂,而由政府推動的例如學校,醫院、社區設施及政府宿舍的屋頂綠化,每年不過一百幾十。當然,政府建築物的數目十分有限,所以「落手落腳」做綠化屋頂,最主要的目的,只是起帶頭的示範作用,更重要是要制定適當的鼓勵政策,提供經濟誘因,例如資助屋頂綠化的工程成本;或者把屋頂綠化作為可以減稅的項目等。問題是直到現在,政府又提出過甚麼目標、時間表和經濟誘因,引導私人力量推動屋頂綠化?

主席,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政府在推動建築物「慳電」的工作,令我想起拆建廢物堆填區收費計劃,前後要十年才能成事;而2005年發表《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至今真正推行的,只有膠袋徵費一項,我很擔心再過十年八年,建築物的節能減排步伐,仍然與市民期望有一大段距離。

本人謹此陳辭。謝謝。





改善舊區居住環境


2010年3月3日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在碼頭圍道塌樓事件發生後, 主席, 我隨即在立法會提出休會辯論, 題目是“如何立即加強舊樓安全, 防止塌樓慘劇再次發生”, 當天大家就樓宇安全問題提出很多真知灼見,今天我就改善舊區居住環境再提出議案,是分別就樓宇維修、大廈管理、市區重建及舊區規劃4方面提出具體建議, 促請當局,除了關注樓宇安全外,亦應從上述數點,整體改善舊區居民的居住環境。

首先,感謝財政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預算案”)中,增加撥款5億元予“樓宇更新大行動”,樓宇更新大行動確實為舊樓業主提供誘因,進行大廈維修。今次的5億元, 加上前兩次撥款的20億元, 合共有25億元的錢放入大廈維修的市場中。

主席,是否有錢就一定能做好維修工作呢?答案肯定不是。錢只是第一步,會令業主更容易達成共識開展維修。但是,維修質量便要靠認可人士監督。當屋宇署發出維修令時,會同時要求業主委聘認可人士,即是AP, 為大廈統籌有關工作,AP受聘後會為大廈進行全面性勘察,然後向法團、業主提交報告。如果業主同意維修,他們會為大廈安排招標,監察整個工程質量,當完工後,向屋宇署提交完工報告。屋宇署亦依賴AP的監工確保維修得以完成。屋宇署是極少到場監督、檢查維修令執行的進度及大廈維修的質量。由此可見, 由維修統籌至監督全靠AP, 所以, 維修做得好不好,AP的角色尤為重要。但是,大家知否,透過公開招標,AP一般的收費水平超低, 由數千至最多數萬元,視乎大廈的單位數目。有行內人士指,有些收費,甚至只達到向政府提供同類合約價格的十分之一。

居民經常問,為何他們的收費如此廉宜,專業知識為何如此不值錢? 舊樓居民其實心知肚明,很多都明白,大部分維修工程都存在“違標”情況,也直指工程業界有些害羣之馬,專業誠信並不可靠, 無奈的是居民沒有甚麼選擇, 惟有靠這些AP替他們把關, 但AP是否真心替業主把關,還是與維修公司串通, 沒做好履行監督的角色, 業主是無法知道的。

現在的情況已非常嚴重,因為維修工程即將展開,已發展至經常有有心人或專人滲入準備維修大廈的法團,以達致“裏應外合”,為日後“違標”鋪路。當局當然知道, 所以在樓宇更新大行動中, 有加入額外的要求, 包括在招聘AP和承建商時, 必須邀請若干政府的認可專業人士投標, 以減低違標的機會。

根據政府提供的數字, 2009年1月至9月期間, 廉政公署(“廉署”)共接獲672宗涉及樓宇管理的貪污舉報,當中39%都與樓宇維修有關,並且有跡象顯示有關工程涉及集團式貪污活動。

主席, 隨着樓齡不斷老化, 加上政府即將推行強制驗樓驗窗計劃,大量的工程即將上馬,誰代表業主監督工程的進行? 雖然政府投放了資源,業主也付出了維修費,但是否獲得有質量的維修工作呢? 我認為未必一定可以。我常常想,當我經過一些舊屋邨,雖然已有30年至40年的樓齡,但經過維修後便脫胎換骨,煥然一新,為何很多舊區居民付出了維修費, 他們的樓宇狀況卻似乎得不到真正的改善, 很多大廈在3年至4年後又再接獲維修令?

有業內人士向我表示,大廈維修的天空是一片黑暗,因為有太多的“維修老鼠”。他們更認為會看不見光明, 因為政府讓這些“老鼠”橫行,縱使業主願意維修, 質量也沒保證。

昨天, 民政事務局推出大廈管理專家義工服務計劃, 這是好的嘗試,也跳出了政府平時的想法。現時市民一直很希望有一個可信賴的監工,但卻找不到,我認為局長除了投放資源在樓宇更新大行動或資助業主驗窗外,可否想想以試驗計劃的形式,讓一些非牟利機構,例如由房協聘請一些獨立AP, 為業主提供大廈工程統籌及監工服務, 這些服務並非免費, 我認為可以收回成本, 讓市民多一個選擇。

另一方面,也須不斷與廉署商量如何打擊維修老鼠,令維修工作得以完善地進行。要做好維修工作, 除了剛才提及的AP外, 我還想指出僭建物的處理程序。現時屋宇署只處理有即時危險的僭建物,並沒有完全配合維修的工作。局長在早前的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會檢討相關政策,我期望當局盡快展開檢討,也希望今次的檢討工作以配合大廈維修作為其中一個考慮因素。由於樓宇安全須有適量的維修,要做好維修,如何妥善處理僭建物便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說完維修便要說保養, 即大廈管理。現時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是屬於大廈管理操作性的法例,有關政策大體上是由民政事務局負責。如果大廈法團不遵守相關條例,相關業主只能向土地審裁處或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訴訟,要求法團執行有關責任。事實上,每年涉及樓宇管理的貪污舉報個案宗數多達800至900宗,相當於廉署每年收到對私人機構舉報總數的四成,當中大部分均是針對業主立案法團的運作及管理事宜,這充分顯示業主對法團的投訴及不滿相當普遍。隨着大廈管理所衍生的問題越來越多,業主往往因費用太高而不願意透過土地審裁處解決問題,而小額錢債審裁處又無專業的相關知識,處理與樓宇相關事宜的能力, 故此, 民建聯早前已建議政府應成立“樓宇事務審裁處”, 就好像勞資審裁處, 透過具專業知識的法官、專門法庭, 以簡便、快捷及便民為原則, 加快處理涉及物業管理的眾多糾紛。

然而, 成立“樓宇事務審裁處”的建議已提出多時, 政府一直冷對待,如果成立另一個審裁處,政府不考慮,可否在土地審裁處下附設一個簡易,不用法律代表,類似小額錢債法庭的審裁處,但仍由土地審裁處主理,主要目的是透過簡便及費用便宜的原則運作,讓這些糾紛盡快得到解決?

至於我議案措辭內提及的“一廈多法團”或“多廈一法團”, 便涉及更改公契, 現時的問題是要修改公契, 必須得到100%業權的同意, 這個門檻, 足以令任何嘗試扭轉不合理情況的建議變成無法推行。與強制拍賣(“強拍”)的門檻一樣, 為了推動舊區重建, 收回土地,如果要取得100%業權的同意,幾乎是沒有可能。如果大部分業主同意,在取得某個百分比的業權贊成修訂大廈公契,其實未嘗不是一個可取和合理的做法。當然,由於涉及私有產權,必須小心處理,我們認同要加入其他保險機制,至於具體方法,大家可以再探討,前提是,不合理的公契條款必須有切實可行的修改辦法,一旦這點得到確定,很多問題便會迎刃而解,包括“一廈多法團”或“多廈一法團”的問題,便可透過法團分拆或合併的方法解決。我們認為,政府當局在公眾利益為大前提下,是應該研究如何處理現時小業主對大廈公契存在不合理條款、但束手無策的問題,從而協助業主更有效地管理樓宇。我希望民政事務局局長稍後就此作出回應, 因為這也是普羅業主多年來的訴求。

至於加快舊區重建方面,主席,我非常高興看到在財政司司長的預算案中,公布了在塌樓地段上將立刻展開重建項目。過去,我自己一直致力推動加快舊區重建,也很明白單靠市區重建局推動舊區重建可能力度不足,必須透過加入私人市場的力量,所以最近我們討論得頗為熱烈的話題, 便是應否將強拍的門檻由九成業主的同意降至八成業主的同意。

把門檻由九成降至八成,確實能加快市區重建的目的,但我也想藉此機會再向局長表示,希望他能考慮答應檢討相關法例,因為在審議的過程中,我確實看見,縱使我自己支持,也很希望推動市區重建,但現時的法例未完善,亦不能讓小業主有多方的選擇,包括讓他們有份參與重建。此外,也促請政府盡快公布調解機制,因為現時另一項議題是缺乏完善的機制,以保障小業主的權益。我也很希望,如果局長可以答應這些建議,我作為推動舊區重建及鼓勵加快舊區重建的議員和市民,均非常渴望強拍的門檻可降低。

主席,最後,我必須談談舊區的規劃。過去,政府在舊區的規劃上,沒有配合保育,讓舊區可以持續發展,隨着香港住宅大廈老化進一步加速, 政府必須加大力度進行小區活化和小區的保育工作。

以九龍西為例,也有很多寶藏;不單九龍西區,我相信有很多舊區、老區,均有很多寶藏。以油尖旺區為例,有很多特色市集,包括玉器市場、廟街、女人街及花園街等, 均是非常值得利用和活化的市集區。

深水埗也很有特色,大家不要只想起該區較貧窮,該區有一條長沙灣道,有很多服裝批發店,成為了當區的特色。還有一條我非常喜歡遊覽的鴨寮街,該處充滿很多新奇的貨品,雖然較為繁雜,但如果要找新鮮貨品, 到該處一遊, 必然可以達到目的。

至於九龍城,我自己體會到九龍城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區域,在保育上,過去的步伐雖然跟不上,但最近因為發現龍津橋遺址,所以政府表示會配合舊機場的發展,將這些文物景點連接起來,以發展成為一個文化休閒區, 可惜具體的詳細計劃仍未公布。

其實,只要經過保育和活化,舊區一定可以煥然一新,這不僅可以改善舊區居民的居住環境,還可以為年輕一代留下更多回憶,增加對社區的歸屬感。政府在地區保育及活化工作上,是不能將責任完全推給區議會的,而應作出更大的承諾,從整體規劃構思方面着手,除了把具有歷史價值或相關的旅遊景點連接一起外,也要重新思考建築物的地積比例、地區主題,或以街道不同的顏色,將地區主題發揮得更好,賦予每區獨特性, 從而更有效地推動本土經濟, 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主席, 我謹此陳辭, 希望各位議員支持議案。





「推廣儒家哲學思想」

2010年1月13日

主席:

上年9月,台灣政界出現了一次爭論。話題是某個官職可否由女性擔任。驟耳聽起來,有點莫名其妙。一個政府的職位,點解仲有男女之分?原來,這個叫「奉祀官」的職位相當特別,是專為表揚孔子的貢獻而設,負責每年的祭孔大典,也是台灣唯一仍然實行世襲制的職位。而今次爭論的焦點,就是這個一直由孔家嫡長子繼承的職位,是否可以由女性後人擔任。

姑勿論這次爭論的結果如何,但「奉祀官」的設立,反映台灣社會,對於孔子,以至儒家思想的重視。不單在華人地區,孔子的思想其實已在世界各地遍地開花。正如剛才陳鑑林議員發言時指出,孔子學院在全球已開了282間。

或者會有人質疑,二千多年前的社會環境與現在完全不同,將當時的思想,套用在現今社會,古為今用,即使未致於脫離現實,也起碼是不合時宜吧?

不過,有些價值和觀念,不但超越國界,也是超越時代,歷久常新的。例如對家庭的重視,將家庭視作社會的基礎等。尤其面對香港社會的道德風氣,反思孔孟的儒家學說,更有其現代意義。

作為家長,見到青少年“援交”、濫藥以至家庭暴力問題惡化,真是心痛莫明。政府似乎毫無對策,令這些問題頻頻見報,甚至越演越烈。

面對這些種種歪風,當局提出不少應對措施,也有一定效果,但要找出根本的解決之道,始終要由重建價值入手,將家庭的傳統作用發揮。而這方面的工作,先賢的智慧早已提供答案。

中華傳統文化重視家庭價值,家庭中講求“孝”、“悌”(音弟,尊敬兄長的意思)之道,因而衍生出慎終追遠、孝親敬祖的觀念。有了這個基礎,一家人住在一起、互相照顧,便理所當然。這不僅有利於促進家庭內部的和諧、有序,而且具有尊敬長者,撫養幼小的社會保障功能。

只有在家庭的和諧得以實現,社會和諧才可以實現。而孔孟的學說,也不是叫人停留在照顧自己的親人,還要推己及人,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

這種境界,就是要靠鄰里之間的守望相助,去化解危機。俗語說「遠親不如近鄰」,就是說明,鄰居之間並不是「老死不相往來」,而是同心協力,互相幫助。用現代的語言,就是積累社區資本,在社區內發揮互助互愛的精神。

可見,儒家的教誨之所以成為經典,正因其內容有著完善人心的作用,很值得大家學習。可惜,在香港的學校裏,有關傳統文化的學習實在不足。儒家學說近年在本港中學課程所佔的比重,愈來愈輕。在中國語文科取消範文之後,除非學校有開設中國文化科,否則《論語》、《孟子》等課文,更屬「可有可無」。

其實,我們吸引香港青少年的問題,不少都可從儒家思想找到出路。我們經常說“學生很難教”,某程度反映學校以至家長有時偏重向學生灌輸的學術知識,而忽略了道德的培養,儒家就強調仁智並重,仁智統一。

另外,即使道德教育,也主要是知識的傳授,而沒有從培養人的道德品質、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出發。因此,學生在寫文章或者教訓別人時,可以講得頭頭是道,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沒有按照君子的標準做人。對此,儒家提倡的“知行合一”,即在進行道德知識的教育之時,必須引導學生進行大量的道德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道德品質、道德意志、道德情感。

針對這些道德教育的困難,恢復以孔子儒家思想為核心的中華傳統道德,可以是其中一個出路。為此,要培養青少年的道德,要恢復傳統美德;我們促請教育當局把孔子的儒家思想,以至中國傳統文化思想,編入在學校以至大學教育內,著重修身為本,作為弘揚孔子儒家思想的第一步。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設立公營機構營運準則

2009年12月16日

主席,

相信不少公營機構的負責人都會說,機構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它們均可採用獨立於政府架構的模式,靈活而有效地幫助政府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每間機構在成立時皆有一個使命。但是,在我的記憶中 -- 政府稍後或可澄清 -- 政府好像從未取消任何一間公營機構,亦從未有政府或公營機構站出來說已完成歷史任務,可以光榮結束,並將有關服務交回私人市場。正是在這種有加無減及公營機構在市場的參與率不斷提升的情況下,很多人便會問:究竟它們會否影響私營企業的生存空間呢?應否把它們納入公平競爭法呢?貿易發展局(“貿發局”)便是一個經常被引用的例子,因為展覽業界一直對外大聲疾呼,貿發局壟斷市場, 與民爭利。

香港展覽會議業協會(“協會”)於2000年提交立法會的意見書中,亦提到一些令人關注的情況,例如貿發局以“香港資料保護守則”為由,拒絕向協會提供本港展覽承建商的全部名單及地址。此舉讓人看到,其目的只是為了讓轄下的展覽承建部可以搶先向參展商招攬生意。又例如貿發局的海外辦事處雖由公帑營運, 但駐法蘭克福辦事處的接待室的牆上,卻只展示由貿發局主辦的展覽會及所出版刊物和精品。對於其他香港公司的展品及服務,卻隻字不提,忘記了本身肩負推廣香港整個展覽行業, 包括私營展覽公司的官方任務。

面對這些不公平競爭的指控,我認為政府有必要正視。然而,是否應該“一刀切”地將公營機構納入公平競爭法的規管範圍呢?公營機構各有不同的使命,並提供不同的服務。例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它所提供的服務與很多私營醫院重疊, 如果硬要把醫管局納入公平競爭法,限制機構的規模及服務範圍,這絕對不是市民之福。由此可見,將一套公平競爭法適用於所有公營機構,不單是效果成疑,亦未必符合社會公眾利益。所以,民建聯認為,應就着每間公營機構的個別營運性質及參與市場經濟的程度,進行全面審視及評估,這樣才可決定哪些機構應納入公平競爭法的規管, 而不是“一刀切”地適用。

近日, 不少公營機構均予市民很差的印象,例如大花筒和管治混亂,而近年審計署每年的報告也有揭露公營機構的管治問題,包括理事的出席率偏低卻仍獲得續任、資產不知所終、超級豪華保險及公幹安排,在在都令納稅人看到“眼火爆”。今年獲得新人獎的應該是生產力促進局,很多人剛才已提過,所以我也不再說了。一份又一份的審計署報告其實是鐵一般的事實,告訴我們公營機構並沒有視自己為使用公帑的機構,用錢方面未能符合適度及保守的原則。更重要的是,大家都看到監管機構監管不力,未能及時阻止上述情況發生,亦未有為納稅人把好關。審計署揭露的問題,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大家也知道,審計署是相當繁忙的,每年只能巡查很少單位,但每年卻也揭露很多重大問題。其實,問題是否非常嚴重呢? 因此,倘不從根本入手,提高公營機構的問責性及透明度,這些問題不斷被揭露,只會不斷削弱政府的管治威信。

那麼,如何提高公營機構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呢? 我認為除了要求它們每年提交審計報告外,政府應考慮聘請獨立核數師,就機構的內部監控進行審計,可以考慮進行不定時的審計,要求這些核數師直接向局方匯報。如果有些機構已成立內部審計部門,政府大可考慮要求這些內部審計部門,就個別專項作出調查,直接向局方匯報,這樣便可直接監察公帑的使用。如果政府繼續沿用現時的監管模式,我很擔心審計署的年度報告,將令市民看到更多公營機構的醜聞。

除了加強監管外,各公營機構的主席和總裁亦須定期向立法會匯報機構的工作進度,並接受議員的質詢。大家經常也可與官員在立法會見面,但公營機構的總裁和主席則較少前來立法會,因此,我希望他們也可以提高問責性。我必須強調,提高公營機構的問責性及透明度,將不會影響機構的獨立性。公營機構的獨立性,是指獨立於政府的行政管治架構,不受公務員文化的感染,從而靈活地提供優質社會服務,而不是希望把它們變為獨立王國。

最後,我想在此提一提部分議員的修正案。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將“大市場、小政府”及自由市場經濟等原則, 與公營機構決策人的薪酬或花紅掛鈎,民建聯對此不表支持。“大市場、小政府”及自由市場經濟等原則,是不能猶如一塊鐵板般適用於所有公營機構,尤其是那些與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機構。如果將這些原則與受薪董事的薪金或花紅掛,屆時一些機構,例如房屋協會或房屋委員會的決策人便可義正詞嚴地說,要嚴格按照市場經濟原則加減租金,再無須理會居民的實際困難, 可見將市場經濟原則與薪酬或花紅掛鈎, 並不符合社會大眾的利益, 亦相信不會獲得市民的支持。

主席,原議案建議公平競爭法應適用於所有公營機構,以及將自由場經濟原則與所有公營機構的決策人的薪酬掛鈎。雖然其出發點是好的,但我們擔心成效未必可如理想,因此,我們會表決棄權。





重新審視九龍臨近海濱土地用途

2009-12-09

主席,我是現任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的委員。

隨着時間和生活追求的不同,市民對城市規劃正不斷改變,大家要翻看歷史才能夠瞭解海港現處的位置和變化。1980年代,為了應付人口的急劇增加,政府的城市規劃重點便是建設新市鎮,所以,當時的重點應該是新市鎮。當然,海港便是作業的海港,移山填海,創造更多土地,我相信這成為了當時主要的基建工程。

回歸以後,樓市產生了泡沫,樓價升到瘋狂的水平,市民難以負擔,要求政府介入的呼聲,響徹雲霄。行政機關為了紓緩這股巨大的社會壓力,不斷增加樓宇的供應量。我相信是在這種供求的關係下,導致了很多屏風樓的出現。在該段時間,審批的圖則,發展商都會盡一切辦法,用盡地積比率。所以,建成了很多樓層很高、密度很大的屏風樓。屏風樓的其中一個重災區, 便是在九龍沿海一帶的新填海區。

基於歷史因素,九龍城、油尖旺、深水埗區的樓宇大都是十多二十層高的舊樓,於是新填海區的高樓便把它們重重包圍。影響所及,除了景觀被高樓遮擋外,更嚴重的是,高樓大廈造成的屏風效應,阻斷了舊樓的通風和空氣流動, 令舊樓居民確實有不少怨氣。

隨着社會意識的轉變,大家都理解這問題,大家要求還港於民的呼聲非常高,我確實看到局長在這方面做了不少工夫,正如局長剛才回應議員的發言中亦提到,其實,規劃署和城規會在過去一段時間 -- 確實我本人也看到 -- 改變了過去一貫的處事作風,尤其是在啟德規劃方面,市民的參與程度非常高。這方面,我本人也覺得要公道一點,無論對城規會委員過去的努力,以至規劃署同事的努力,我們也須給予他們一些支持和鼓勵。

以我所見,發展局開設了海港組,專責維港的規劃;當局亦檢討了維港兩岸的分區計劃大綱圖,為未來落成樓宇設下高度限制。但是,其中一點是值得局長注意的,便是不均造成了市民的怨氣。其實我已多次指出,中環新海濱、灣仔新海濱,以至北角海濱的規劃發展,很早以前已受到市民的關注,備受討論。但是,九龍區方面,除了大家想到的尖沙咀及西九文化區外,其他區的海濱規劃都是近來才開展的。紅磡區的海濱長廊建設,到最近才提交區議會。我記得我在共建維港委員會的首次會議上(即兩年多前)已經提出, 但兩年多前的事至今仍未做,確實令市民失望。

所以, 我期望局長不要只專注中環、灣仔或北角海濱長廊的檢討,在九龍區,甚至新界很多區的居民,其實都有同樣的訴求,希望建設一個綿綿不絕的海濱長廊以供享用。

今天這項議案辯論的題目是九龍新海濱, 我現在說回九龍新海濱,其實我手邊有局長上次就九龍海濱地區的行人通道連接性提交給本會的文件,當中提到 -- 事實是會說話的 -- 我剛才說,局方、規劃署,以至局長均不夠重視九龍新海濱的建設是真的。因為我簡單地數一數, 有7個污水處理廠及抽水站都是設在臨海地方, 有很多政府建築物仍然在那裏, 包括(22)機電工程署工場、(27)已停用的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現在未被改用,未能讓市民可以步行通過),還有(32)污水處理廠、(29)驗車中心、(40)國際郵件中心, 以及多達13幅空置或作臨時用途的臨海用地。

事實上,從局方願意提交這份文件給我們,我們期望局方可以將建設九龍海濱的工作提升它的優先次序,為它提供一個具體時間表,讓市民可以看到何時才有一個九龍新海濱。就着未來的發展方向,我想提出一些建議,亦希望局長稍後回應我這些建議。我本人期望政府可以為建設九龍新海濱制訂優次的安排。第一項要做的,便是為你可以控制的地方,包括一些政府建築物,指我剛才所指出的,其實這些是政府可以處理的,也可以為搬遷政府建築物訂下具體時間表。我希望局長可以答應,為位於臨海土地的政府建築物訂定一個明確的搬遷時間表, 讓市民知悉。

第二,一些位於臨海的休憩用地,我認為有需要優先發展,包括早前與局長一起巡視過的海心公園旁邊的休憩用地 -- 都會公園。其實這些都是一些很優質的地皮, 但擱放在這裏十多年來也沒有被發展。

最後,我想就着一些臨海土地用途作重新審視。我本人明白,如果要重新審視確實會引起社會上一個很大的紛爭,亦會拖慢部分工程的進度。但是,地區上確實有不同聲音,我期望局長可以就着個別具爭議性的項目, 看看有甚麼方法可以滿足到市民的訴求, 讓大家的共同目標建設一條連貫的九龍新海濱長廊的願望 -- 最終可以達成。

最後,除了建設海濱長廊外,我們區內的同事也做了一些九龍西的規劃願景,當中建議把九龍建設的海濱跟香港建設的海濱長廊一起,希望建設一條維港海濱門廊,成為香港的景點之一,當中亦有我們其他的保育建議, 今天送給局長, 希望局長可以回去後參考。





加強及持續支援對非華語學童的中文教與學

2009年11月18日

根據政府統計,香港的少數族裔人口約有35萬人, 佔全港人口約5%, 當中有一成人士更是在香港土生土長。對於這些屬少數的社羣,我非常尊重他們,他們和我們一樣,選擇了以香港為家。早在2004年,民建聯成立了少數族裔小組,並在佐敦設立了少數族裔服務中心, 希望藉此加強與少數族裔的聯繫, 協助他們融入社會。

少數族裔人士離鄉別井來香港定居,情況就好像幾十年前,我們的父母從內地來香港生活一樣,他們不諳英語,只能從事體力勞動的工作養活一家。他們工作雖然辛苦,但充滿希望,他們把所有希望寄託在下一代身上,又寄託透過教育,孩子可以向上流動,有出人頭地的一天。

香港這片充滿夢想的土地,創造了很多奇蹟。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的故事,激勵了無數家長和學生繼續努力,也充分體現了香港人在獅子山下的拼搏精神: “只要有夢想, 凡事可成真”。

可是,對於少數族裔的父母和孩子,雖然他們和我們一起活在香港同一屋簷下,但卻沒有同一個夢想。雖然他們不怕工作辛苦,但較諸我們的孩子,他們的孩子是無希望、無出路、無出頭的一羣。中文水平的不足, 令他們在升學、求職方面都被邊緣化。

這種說法是有事實根據的。現時,入讀公營學校的少數族裔學生不斷增加。在2006年,有七千多名學童,至2008年則有九千多人。入讀幼稚園的少數族裔幼童也有一萬多人, 佔整體幼稚園學生近一成。在2007年及2008年, 分別只有6名少數族裔學生成功入讀本地大學, 而在2009年, 只有1名少數族裔學生能入讀大學。為甚麼在二百至三百多名參加中學會考的少數族裔青年中,只有1.8%至2.8%的青年能成功上大學? 香港學生的入學率為15.4%, 試問在知識型經濟下, 他們怎樣可以向上流動呢?

讀完書想找一份好的工作,是年青人的共同願望,而能夠成為公務員,回饋社會,更是很多人的心願。很可惜,少數族裔的新一代由於中文水平的問題,“搵份好工”的願望,對他們來說只能成為遙不可及的夢想。代理主席, 沒有夢想又哪有動力?

少數族裔的朋友告訴我,十幾年前,當時的非華裔人士仍可以憑着會考和高考的英文科成績加入政府工作,但從2003年起,非學位公務員職位的申請者, 必須同時獲得中學會考中文科和英文科E級或以上。這項政策差不多判了他們死刑, 令他們無望晉身為公務員。

即使2007年起, 政府容許申請者用GCSE中文科成績代替會考中文科成績,但少數族裔人士仍要過關斬將,通過部門的內部中文測試,才有機會獲得聘任。這對於少數族裔人士來說,實際是一項政策倒退,因為幾乎是沒有少數族裔人士能夠通過這些測試。

代理主席,我無法替他們說出所有的故事,因為這類例子在少數族裔社羣中實在太多。香港年青人可借鑒黃仁龍司長的發奮圖強故事激勵自己向上,但在少數族裔的社羣中,我努力地找一些類似激勵人心的故事, 但至今一直未能找到一些表表者跟大家分享。

究竟問題出於哪裏? 我想目前最須解決的,是他們的中文讀寫能力問題,以長遠協助他們有效尋找工作和繼續升學。代理主席,現時學校的中文課程,是專為以廣東話為母語的香港學生而設,對於母語並不是廣東話的少數族裔學生來說,課程着實太深,再加上他們在家中欠缺相關的語言環境,又不認識中國文化,因此,要他們追上中文課程的進度,確實有一定難度。土生土長的少數族裔學生日常與同學接觸或觀看電視節目,或許可以學懂聽和說廣東話,但在認識和學寫中國文字時,他們便要出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學懂皮毛。升上中學,遇上中國的文言文更是一頭霧水的。他們說修讀“完璧歸趙”、“負荊請罪”時, 連“藺相如”也不知道是誰。

其實,教授少數族裔學童的老師,也十分明白箇中的問題。一項前線老師的意見調查指出,八成半受訪老師指出,教授少數族裔學童學習中文, 比教授本地學童遇到更多困難, 這些困難包括坊間沒有合適課本、難於編寫適合少數族裔的課程、教育局沒有給予課程指引、向家長提供的支援不足、教育局的支援不足等。七成半老師更指出,現行的中文課程,根本不適合少數族裔學童修讀。於是,“指定學校”的老師惟有“摸着石頭過河”, 自行為少數族裔學生編訂教材。在各師各法情況下,教材良莠不齊。對於在主流學校的非華語學生, 這些學生獲得的支援可以說是沒有的。代理主席,我剛才又讀錯字了。所以,民建聯今天支持原議案提出,要制訂一些能加強及持續支援對少數族裔學童的中文教與學方法。

我知道現時政府正進行“ 研究本地中小學支援非華語學童的良方”, 我期望政府盡快公布有關的研究結果, 以及提出具體支援措施,以便長遠提升非華語學生的中文能力,令他們可以在香港就業,增強競爭力, 讓他們日後有機會晉身個別專業界別。

代理主席,今天我提出的修正案主要有兩部分。第一,我建議在學校教材中,必須浸入香港的文化和生活常識,除了讓學生學以致用外,對他們日後修讀通識科,也會有很大幫助。因為有一些教授中國語文的學者指出,教外國人學習漢語,其中一個最重要的關鍵,就是教材與日常生活須相連結。

此外, 目前除了“指定學校”的老師有較多機會接觸少數族裔學生外,其餘主流學校的老師,對少數族裔學生的文化背景認識相對較少,因此,我們有需要讓老師多認識不同種族人士的文化背景,以便更容易理解少數族裔學生的學習需要。

我知道教育局有一系列培訓課程,專為教授少數族裔學生的中文老師而設,但大部分均只是短期課程,未必有利少數族裔學童的中文教與學研究。我亦知道本地大學設有一些中文為第二語言教學的進深課程,我建議當局可以資助相關的中文科老師,鼓勵他們修讀這些課程,以豐富老師的專業知識, 讓他們更有效地支援少數族裔學生的學習。

代理主席, 我謹此陳辭, 請議員支持我提出的相關修正案。





重新制訂特殊教育政策


2009年11月11日

主席,

俗語謂,“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這句話我相信對於很多殘疾子女的父母來說,都有很深刻的體會。早前有一名患有肌肉萎縮症的大學生,在理工大學以一級榮譽畢業;這名殘障學生的成就,得來絕對不易,因為香港的殘疾人士,不論是幼兒或成年人,在治療、教育、職業培訓和就業等方面均遇到很多困難,但政府在這方面的支援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極有需要作出改善。

先談評估工作。有研究自閉症的臨床心理學家指出,如果家長能盡早識別孩子是否患有自閉症, 便可把握3歲前早期訓練的黃金機會, 從而減少自閉症患者將來在社交、情緒和行為方面出現的問題。

不過,現時教育局並沒有向這些幼兒提供支援服務,以致令很多未入讀小學的幼兒錯失了評估、診斷和治療的黃金機會。最近有一位4歲的小朋友,在一歲左右的時候,便被她的親友發現她較同年齡的小朋友少出聲,當他的家人向母嬰健康院查詢的時候,所得到的回覆就是:“先再睇定一些”。經過一輪轉介、排期和做評估, 衞生署終於證實小朋友患有自閉症。下一步就是安排專業治療和診治,但原來政府精神科專科醫生要輪候兩年多。家人不想錯過了黃金機會,惟有把小朋友送到社福機構接受治療及協助。
主席,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宜早不宜遲。所以我們促請教育局考慮把辨識特殊兒童的服務, 提前至向6歲以下的幼童提供, 讓有特殊需要的幼兒及早得到適當的教育。對於嚴重智障的學童, 送入智障兒童學校似乎是父母的唯一選擇。但是,政府規定,如果學童年滿18歲,兼已享有12年的免費教育,便須離校;如果要繼續讀書,便要提出申請,而在今年三百八十多個申請延長留校的個案當中, 有60名學生被迫離校。

主席,我想指出,問題只涉及不足兩成學生,政府為何不能運用酌情權,大方地處理,把其餘60名學生留在學校? 雖然政府後來做了一定的工作,亦宣布在未來1至兩年內,會增加550個智障學童的學額,但始終未有承諾放寬目前的離校規定。為此, 我希望政府盡快檢討這項政策, 要做到“一個也不能少”。

教育當局(陳維安副局長)也曾表示, 學生離校之後, 仍然可以在庇護工場、院舍等地方接受培訓。不過,進入庇護工場並不容易,平均要排期3至5年,如果要入住院舍,排期的時間更長達10年。早前在電台上,有一名智障人士的家長指出, 殘疾人士院舍的平均輪候時間為9年,他說自己已差不多等了9年。當時,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應該家長時說:“都差不多了,應該等到。”可見是要等9年,“人生有多少個10年”,真的是“等到頸也長了”。對於這些家長來說, 這更是非常殘忍的事實。

可是,即使是能夠進入庇護工場工作,但大家理解,庇護工場的工作是非常單調,工資也非常低,每天工資連獎金也只不過三十多元。所以,政府各部門,你們對於智障人士的安排,實在是有互相推卸責任之嫌。此外, 在過往的時間裏, 我亦看不到這方面有明顯的改善。

主席,智障學生被教育局趕出校後,庇護工場和院舍又不知道何時才有位,所以照顧智障人士的重擔,便全部落在父母身上。有一名育有兩名智障兒童的太太為其嚴重智障長子申請同區宿位, 一等便等了11年,至今仍未能如願以償。這名太太坦言,自己終有一天會“頂唔順”的。

我希望政府認真檢討特殊教育政策、殘障人士的就業情況,以及教育、職業培訓和就業之間的銜接問題, 為這些家庭分憂解困。

此外,特殊教育的師資培訓也有需要作出全面檢討。申訴專員公署今年批評,目前教師專業培訓的3層架構非常不理想。有專家學者指出,第一及第二層課程只觸及基本的特殊教育理念,老師只能夠“水過鴨背”地學習。至於為期兩周的第三層專題課程,修讀的通常是主任級老師,他們回到學校是負責課程統籌,而不是照顧特殊學生,所以有需要支援的學生其實未必能因此直接受惠。

在外國,要成為特殊教育老師,一般須有相關的學歷。例如,在美國,最少須持有學士學位、並取得州政府發出的特殊教育教師證書。我期望政府參考申訴專員的建議,盡快檢討特殊教育的師資培訓。我謹此陳辭。






減輕交通費用負擔

2009年11月4日

主席,

我每次落區遇到長者,他們必會問,香港現時的交通費為何較內地昂貴這麼多? 在內地, 長者及退休人士只須支付1元,便可以乘車到各處,為何他們在香港卻要付全費? 長者的基本交通費優惠, 我們亦要多番爭取才有着落。

香港的交通費一直很昂貴,連為退休人士、長者及傷殘人士提供一些基本優惠也做不到。主席,歸根究柢,當然是政府的集體運輸政策目標所造成。局長剛才說,政府的目標是提供有效率、適切的交通服務,至於票價,則是務求訂定於一個合理水平。可是,政府一直以要求營辦者自負盈虧作為最基本的原則。在這前提下,政府以往很多交通基建的相關工程,都會採用BOT,即建造、營運及轉移的形式,而在興建鐵路方面,亦以發展鐵路沿線上蓋物業作為補貼。當我們提到香港人要承擔高昂的交通費時,政府又以私營機構要自負盈虧作為理由,指出政府很難干預。在這樣的目標及原則下運作所產生的問題,大家是顯而易見的。

居住在偏遠地區的居民, 可能因為交通費昂貴, 所以便減少出外。這種情況其實不單發生在居住於偏遠地區的市民身上,很多低收入家庭的貧窮兒童也往往因為不能負擔交通費而留在家中, 減少出外。

作為大都市,很多國家也須處理交通政策。我絕對不認為交通政策只着眼於交通。事實上,集體運輸服務除了要解決交通需要外,還要顧及其他社會功能。一條新鐵路可以帶動當區發展,而一條在舊區的新鐵路,亦可以帶動舊區發展。所以,在釐定交通票價時,除了考慮用者自付外,當局也須考慮其他原因。如果參考其他國家,很多國家也有就交通費提供一定補貼。劃一交通票價的國家,例子有巴黎、多倫多、紐約等,而提供補貼的地區,則包括東京、大阪、巴黎及紐約。如果我們談其他國家,他們也明白,完全以用者自付作為定價的原則,只會加劇貧富懸殊,亦會令市民的交通費日漸上升

使看紐約我們經常以香港與紐約相比紐約奉行資本主義,他們是由運輸局擁有並管理紐約的地鐵、公共汽車與渡輪,在過去20年,市政府及聯邦政府每年也提供約5億美元資助。由此可見, 我們在考慮交通費定價時, 不應只考慮自負盈虧,亦應透過政府補貼,以達到社會的其他目的。

民建聯早前提過,政府現時須處理的交通項目為數很多,其中,我們較早前已動議要求政府考慮回購東隧及西隧。我認為現時最要簡單處理的是,立即把交通支援計劃擴展至全港的低收入家庭。香港的貧富懸殊已經非常嚴峻,我們的堅尼系數在全球排行第一位,如果所有政策不改變,包括交通政策不改變,我相信情況是不會有大改善的。我剛才也說過,如果我們的交通政策在釐定票價時,只以交通運輸機構自負盈虧作為目標,不處理其他社會問題,我們的貧富懸殊情況將無法得到改善。

我其實亦不大理解,政府在推出交通費支援計劃時,為何只願意提供給居住在4個地區的居民?根據統計資料,如果說到貧窮,政府統計處(“統計處”)的最新資料顯示,深水埗區的住戶入息中位數是全港最低。如果問哪些人最有需要幫助,根據統計處的資料,理應便是居住在深水埗、葵青及觀塘這些相對貧窮的地區的人,他們也應受惠,但不知為何,政府在推出計劃時,只有4區的居民可以受惠。如果說偏遠地區,根據統計處最近的住戶開支統計顯示, 交通費佔整個家庭開支的百分比,新界區、港島區,甚至九龍區約為一成,反映全港市民的交通費負擔都非常重。當然,新界區居民因為地區偏遠,現時交通工具又非劃一收費,所以他們的負擔相對較重,但居住在其他地區的居民,尤其是居住在貧窮地區的居民,他們的交通費負擔,政府亦是不能忽視的。因此,我希望政府可以從善如流,先擴大交通費支援計劃的受惠人士,讓計劃可以擴展至全港的低收入人士。

最後,我希望政府能聽取議員意見,汲取外國的經驗,不要把集體運輸工具當作一盤生意經營,因為它與其他政策目標是息息相關的。我希望透過訂定集體運輸服務的票價及運作模式,可以達致扶貧的社會目標。

多謝主席。







施政報告(教育)

2009年10月30日

主席,

我今天在此代表民建聯談談我們對施政報告中教育部分的看法。首先,我想討論教育局即將進行的兩個檢討。首先是學券制的檢討,民建聯支持學券制的推行。過去,特區政府在教育方面,完全採取計劃模式,無論是收生、課程、教學方法或教學語言,學校的自主權都很低,而家長的選擇也不多。因此,學券制其實打破了過去的一貫做法, 讓家長可以用“腳”來投票。

很可惜,當學券推出時,並非採取完全的學券制,有部分的私校亦被拒諸門外。在該制度推出時,政府也沒有考慮到在使用學券時,資源分配的方法會令全日制的幼稚園受到邊緣化。如果長此下去,我很擔心全日制的幼稚園會被淘汰,因為無論它們如何收生,都沒可能比半日制幼稚園的人數多。

除了忽視全日制幼稚園的資源安排外, 學券制在去年推出時,“孫公”也會記得,竟然出現了一些貧窮學生在學券制之下,須付較多的學費。我亦知道政府是“特事特辦”, 處理了這方面的事情。

但是, 除了貧窮學生和全日制幼稚園外, 幼師的壓力亦不容忽視。幼師期望透過學券制,可以幫助他們。可是,根據民建聯的調查,有七成多的幼師告訴我們, 自學券制實施之後, 他們的壓力大增(無論是校評、自評和進修), 而最重要的是, 即使進修完畢, 他們的薪酬也沒有直接得益。因此, 我期望教育局今次透過教育統籌委員會進行的學券制檢討,可以做得更寬闊和更有深度。“寬闊”的意思是邀請所有持份者參加。過去政府長期忽視全日制幼兒教育,希望今次可以多聽各界意見,包括私人和獨立的幼稚園、家長及其他代表。至於“深度”,我們希望今次的檢討,除了檢討學券制的金額應該是多少之外,亦一併處理幼師在學券制推出之後所面對的壓力。這是第一個檢討。

第二個檢討, 我知道特區政府在日後將會進行一個“免入息審查貸款”的檢討。正如很多同事剛才所說, 上次我也用了我第一個議案辯論的時間,促請政府增加大學的資助學位。當14 500個大學入學指標這個“金剛圈”不能打破時, 香港學生要向上游, 惟有好像局長多番所說般,找一些自資學位或自費進修其他教育課程。

隨着“三三四”學制的推行, 我們相信這個樽頸位會變得越來越窄,很多學生亦會透過自資學位完成大學課程。如果特區政府繼續以收回成本作為免入息審查貸款的目標,我很擔心有學生會因經濟能力而不能完成課程,或在畢業時,已經欠下數十萬元的貸款,債台高築,被迫放棄充實的校園生活。

接着,我想說的是有關課本價格及上網費。過去多年,民建聯都曾進行課本價格的調查,我記得今年也有做。今年的課本價格確實沒有大幅飆升,但累積的升幅已經很大。我記得有記者朋友問我,做了這麼多年, 有甚麼實質成果? 我自己想一想, 確實是沒有甚麼實質成果。

主席,我也想向教育當局提出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其實困擾了家長和學生很久,教科書的價格不斷飆升,但政府的幫助又有多少實質的效果? 我也有留意政府最近公布的《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建議書的提議, 要求學生的課本和教學材料分拆定價, 並要求把“3年不改版”改為“5年不改版”。但是, 我認為這些措施最多只能施加一點壓力, 實質上可以減低多少書價, 並無明確的成效。

其實,是否一定要5年不改版呢? 我覺得可以彈性一點。有些科目,例如音樂和聖經, 其實5年不改版也可能在時間方面太短。其實, 是否應該因應科目的需求而訂定改版的年數? 此外,現在是電腦化時代,當我們購買軟件時,店員會跟你說,如果有新version出版,你可以給一個優惠價錢upgrade 至新的version , 又或是在指定時間內, 免費提升version。其實,這做法可否用於教科書上呢? 當出版商要求更改小量版本時,可否同時要求他們把改版的頁數,透過學校發布給家長,並在書單上提醒家長每一個版本的實際改動有多少? 我覺得這些行政手段是可行的, 而且也給家長實際的幫助。當然,剛才也有同事提過,經常遭人詬病的,是出版商花大量金錢來鼓勵學校、教師選擇自己所出版的教科書。我同意,如果出版商可以省回這筆錢,再加上政府的行政指令,絕對可以大大減低書價,最終令家長和學生受惠。

最後, 我希望利用這段時間, 談談今年施政報告中教育產業的範疇。剛才有很多同事提到, 香港應否發展教育產業? 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我也思考了很久。主席,我們確實是有市場的。隨着區域的經濟發展,國內朋友的收入不斷提升,他們希望將子女送往更好的學校,接受更好的教育,在這方面確是有很大的需求。所以,是有市場的。香港又有沒有條件呢? 香港是有部分條件的,因為我們的高等教育院校確實在全世界的排名上非常出色。

根據多項調查顯示,香港雖然這麼小,但有很多所學校都是名列前茅的。早前香港科技大學的EMBA課程更獲選為全球第一。然而,我們沒有的條件是自己的內需仍未解決。正如剛才很多同事所說, 如果14 500個大學入學指標這個“金剛圈”不能打破, 而香港很多學生想讀大學,但卻無法如願,他們又怎會支持政府完全開放學位給區域內的其他學生呢?

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今年的施政報告是“羣策創新天”,我們要支持產業的發展,也須有足夠的人才。因此,無論是增加大學的資助學位或發展私立大學,我都認為可以為香港提供更多人才,以備發展產業之需。大家都知道,未來城市之間的競爭非常激烈,要勝出便要有足夠的人才。因此,無論是增加大學學位或發展私立大學,都可以為香港培養更多人才。基於這個緣故,我認為發展私立大學是有需要的。但是,正如剛才很多同事所說, 政府所撥出的位於何文田和黃竹坑的兩幅“蚊型”土地, 面積只有四千多平方米, 比一些大型的中學還小。我們一方面希望開設私立大學,為想讀書的年青人提供更多的機會,但讀大學絕非只是上學和放學。我自己的一個遺憾,便是無法在大學時期入住宿舍。

我們發展私立大學,其實不只是希望學生上學、放學。這四千多平方米如何能夠發展其他配套措施和宿舍,讓年青人真的可以享受健康的大學生活呢? 我亦跟一些讀自資學位的朋友談過, 他們說, 在課程方面,不覺得有太大的分別,最大的分別在於他們無法與其他同學一起在宿舍裏過宿舍生活,享受一般大學生的生活。我覺得這是一個遺憾。局長,其實我不明白你為何一定要挑選市區的土地? 其實,香港也有很多地方,雖然偏遠一點,但會較容易撥出一些較大的土地,用作營辦私立大學。我希望你回去再想想,也許這只是第一步。我希望如果真的要發展私立大學, 這麼細小的土地絕對不是培育全人教育的一個好選址。我記得在早前就發展私立大學的討論中,我們曾表示關注到有多少個學位會留給香港的學生。教育局當時告訴我們,私立大學招收的香港學生與非香港學生的比例將會不變。在這情況下,可以為香港帶來的經濟收益實際上是非常有限,因為只有這兩所私立大學及這麼少的學生。

因此, 我希望特區政府開辦私立大學的目的, 是為香港培育更多的人才, 而不是從賺錢的角度出發。不過,擴寬一點來看,香港的高等院校確實具有很大優勢。我們如何幫助高等院校在區域裏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呢? 我覺得局長可以考慮輸出教育。其實我也知道,香港很多大學已經嘗試“走出去”,往內地甚至其他國家(包括東南亞地區), 開辦課程。然而, 受制於國家的《中外合作辦學條例》,香港的大專院校不能獨立辦學。我希望局方可以擔當一個主動的角色。如果香港的大學可以在國內獨立辦學,或在現行模式下與更多國內大學合辦課程,確實可以為區域培訓人才,作出更多的貢獻。如果從產業的角度來看,這些院校是屬於香港的企業,它們在外地能夠培育更多學生, 也自然有助於香港的經濟發展。

另一方面,我也希望局長可以幫忙,為香港的學生爭取。現在政府常常說14 500這個數字不能改變。所以,除了公帑資助的學位外,學生如果要升讀大學便惟有透過自資課程。另一方面,如果家境許可的話,當然會選擇到外國留學。以我所知, 現時很多學生也會考慮返內地就讀,因為兩地的學歷逐漸互認及兩地的經濟交流越趨頻密。但是,香港學生面對的問題,是要參加內地大學的聯招試。其實,特區政府可以向中央爭取, 因為香港推行的“三三四”學制, 將與內地的教育制度接軌,政府應為香港學生爭取豁免參加內地大學的聯招試,讓他們可以有更多機會與國內的學生一起競爭,有更多機會在國內的大學就讀,讓他們有更廣闊的視野。

主席, 以上是我就教育方面的意見。趁李少光局長也在席的機會,我想談談人口政策。早前聯合國提出一份報告---很多同事也曾引述--- 指香港的堅尼系數榮登全球第一。其實, 就處理貧窮問題, 昨天同事也說了很多意見,我也相信不是透過“派糖”的措施便行。但是,人口政策確是造成香港貧富懸殊問題的關鍵之一,根據《明報》在10月的一份社評,香港在過去一段時間內,輸入了大量學歷相對較低的工友。

根據該分析, 持單程證來港的人當中, 青年人的比率由2004年的29.7%下跌至2008年上半年的24.6%, 而失業情況較嚴重的40歲以上年齡組別的人數,亦有所增加,我希望當局能與內地在兩地合作方面,共同研究人口政策。




施政報告(經濟發展)

2009年10月28日

主席,

特首今年的施政報告以“羣策創新天”為題,我非常同意香港要有新天地。

在過去30年,世界經濟格局不斷在變。中國迅速發展,香港在經歷金融海嘯的打擊後,亦瞭解到不能過分依賴金融、地產等行業,香港要有新思維, 發展新產業, 才能應對當前激烈的競爭環境。

環顧香港鄰近的地區,它們的發展一日千里,例如中國的上海和廣東省,較遠的如新加坡,都比香港有更好的表現。在2003年至2007年期間, 香港每年平均實質經濟增長率約為6.4%, 上海高達12.8%, 廣東省的表現更好, 竟然有14.5%, 而香港的對手新加坡亦有7.3%。在這段期間, 它們每年都跑贏香港一點點。

競爭力永遠是相對的。雖然香港在這段時間經濟發展可算不俗,但大家均看到其他地方已迎頭趕上。在此消彼長下,香港如果要繼續在區內競爭,希望保持優勢,必須有新的思維。大家也須思考在未來10年、30年, 香港依靠甚麼來養活700萬人。

我們看到鄰近地區都推出產業政策,香港亦不能再繼續以市場經濟為擋箭牌,只希望改善基建、改善投資環境就可以過關。香港如果繼續以舊有模式發展,相對的優勢必然會被削弱,最後被邊緣化。

特首這次的施政報告回歸基本,提出鞏固四大支柱產業,發展六大優勢產業,以十大經濟來告訴香港人,香港的未來路向將會如何,民建聯對此表示支持,但提出了方向,只是第一步。自從經濟機遇委員會(“經機會”)提出香港要研究發展六大優勢產業,至今其實已有5個月,但直到施政報告發表後,具體政策措施仍然欠奉。我粗略地看了一下,在今年施政報告中,談及六大產業的是第21段至43段,共23段,其中一段談及創新科技產業,兩段談到檢測和認證產業,3段提及文化及創意產業,也有3段談及醫療產業,有4段關於環保產業,此外便是教育產業。但是,在施政報告中,就推動六大優勢產業方面,除了提供土地外,其他配套措施確實不多。

我以發展檢測和認證產業為例,有關部分載於第34及35段。經過經機會的醞釀,數月的發展,直到施政報告出台,當局都只是告訴我們香港在9月已成立香港檢測和認證局,亦會制訂3年的發展藍圖;這樣令人感到政府在推動產業上至今仍欠缺通盤規劃,有點敷衍了事,未能顯示政府推動六大優勢產業的決心,亦未能令市民和企業有信心一起推動六大產業。我期望施政報告只是推動六大產業的起點, 政府仍有很多後着,今後會繼續推動及探討更多具體可行的措施,發展更多新產業。

發展六大優勢產業,施政報告主要提供了土地作為鼓勵措施。我同意香港寸金尺土,提供土地是很重要的誘因,但這並不足夠,是有需要把整個產業鏈連結起來, 才有助推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讓我又討論另一項產業,便是創新科技產業。促成這產業的發展要配合很多因素,包括人才培訓、資金、產學研究合作、市場推廣等各方面。但是,我聽到很多商界朋友表示,雖然他們投入很多時間及精力努力研發,但得到的成果卻缺乏政府及市場的支援。他們指出,世界其他國家也會購買本國研發出來的成果,但惟有香港政府卻寧願採購外國的著名品牌,也不願意使用本港研發出來的產品,即使這些產品已達到國際水平。當然可能有人指出, 這種採購方針會否違反世貿協定呢?但是,我們知道不少世貿成員國也採取相類似的做法。我希望香港在採購方面可以參考業界的說法,給予更多鼓勵,讓業界可以在創新科技方面多下工夫。

施政報告選擇了沒有為推動六大優勢產業訂出量化的指標,但我擔心,如果沒有明確的發展目標,公眾便無法監察推動的成效,甚至連政府本身也無法判定各項產業的進度是否理想,是否有需要加大力度。我早前訪問台灣,亦知道當地銳意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它們會明確定明每年有關產業的支出和收入佔GDP的百分比,目標非常清晰,也讓大家可作監察。雖然我這樣說,但我也相信政府未必會將一些指標納入施政報告內。可是,我希望政府最低限度可以在政府統計處(“統計處”)的資料中, 告訴我們這六大產業對GDP的貢獻,它們可創造的就業機會有多少。我翻查過統計處的資料,當中詳細列出四大支柱產業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但施政報告提及六大產業佔香港GDP 7%這數字,我卻未能在統計處的資料中找到。我希望當局最低限度接受這項挑戰,把相關的產業資料納入統計處的資料中,讓市民共同監察。

政府在應對經濟全球化的挑戰時,改變了過去的思維模式,這是值得支持的。但是,我認為在處理很多社會問題上,皆須有新的思維模式,新的思考方法。正如很多同事剛才提及的貧富懸殊問題、陳鑑林議員提及板間房居民的苦況等,其實也要用新思維來處理。

我今天選擇在此特別討論青年失業的問題,因為我相信青年失業的問題已到了非常嚴峻的地步,不能單靠張建宗局長一個人推動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展翅計劃,便可以處理的。我特別在這個時候提出來,希望大家和局長把它視作一個重點處理的問題。為何青少年濫藥問題如此嚴重呢? 為何青少年認為援交--即賣淫--沒有問題呢?這些問題正正反映我們的下一代處於一個看不到方向的時代,他們基本上可能連工作也找不到。其實,特區政府是知道這情況的,在施政報告第88段也提到社會流動:“青少年迷失方向, 除了個人因素外, 亦與社會大環境有關。香港在六七十年代充滿社會流動機會,只要努力,總有出頭天。今天經濟發展日益成熟,社會流動機會亦趨於制度化,學歷成為個人能否進身中產的關鍵,這對不少青少年造成沉重壓力”。

第88段清楚提到,特區政府其實知道青少年面對的問題和處境,但當局卻沒有把現時青少年失業這個嚴峻問題加入施政報告內。有關青少年失業問題,大家看看數字便已經知道。今年6月至8月整體失業率其實是5.4%,而特區政府亦多次指出數字開始平穩,沒有上升跡象,但整體青少年的失業情況卻非常嚴峻。最新公布5月至7月的資料顯示,15歲至24歲年齡組別的失業率是14.8%, 較上月的12.6%上升了2.2%,其中15歲至19歲的青少年失業率更高達28.7%, 較上月上升4.4%, 有16 300人失業,創3年來的新高,而20歲至24歲的失業率也有12.1%,有35 800人待業。

青少年是我們的下一代,也是最有創意、最具活力的一羣。數字告訴我們,差不多每4個青少年中,便有1人可能找不到工作。這個問題是否值得特區政府以新思維來處理呢?我相信特區政府的多位決策官員有很多方法,只要他們認為這個社會問題須特別處理,在考慮各項政策時均想及如何一併解決這個如此嚴峻的社會問題,我相信一定可以有助紓緩青少年失業的問題。

讓我舉一個成功例子和大家分享: 近年杭州市政府建立了6個高校創業區,提供資助及小額貸款予當地青少年創業。由於政府推行這項政策,創業的成功率大增,為社會創造了就業機會,也為社會創造了財富。其實,香港政府有這麼多工業大廈,亦有空置的街市及其他地方,可有想過以低廉的租金租予青少年創業,發展青年創業城,又或鼓勵他們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例如動漫、組織樂隊等,只要有新的意念便可以了。

如果有新的意念,便不會被人批評是與其他企業爭利。我希望今天在座的官員及整個特區政府均認真處理青少年失業問題及青少年面對的問題,因為青少年確實是我們社會的棟梁。如果我們不跟他們一起面對他們的問題, 我們的社會將來便會一起受苦。

接着,我想說一說香港在保障消費者方面所做的工夫。香港雖然號稱購物天堂,但在保障消費者方面卻遠遠落後於其他國家。在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今年首3季接獲的27 000宗投訴中, 有四分之一的個案,即七千多宗與不良銷售手法有關,其中三千多宗涉及預繳式服務、高壓式銷售,較去年同期增加50%。英國在很早以前已就服務或銷售手法立法保障消費者,但香港在這方面則幾乎是零保障。大家都知道,而局長也知道, 以消委會現時的運作模式, 縱使我們轉介了很多投訴給它處理,最終獲得和解的個案只佔很少數,簡單來說便是“冇牙老虎”。我也知道政府打算把服務納入規管的範圍內,這是一種進步,我希望可以有更全面保障消費者的法例。

但是,我記得我曾在相關的事務委員會向局長提問,保障消費者的涵蓋範圍會否延伸至樓宇買賣,局長只答說現時已有監管,因為現時已設有地產代理監管局進行監管,所以相關的保障條例不會涵蓋樓宇買賣的範圍。其實,大家都知道近日樓宇價格已成為社會談論的熱點。除了樓宇價格外,很多同事剛才也說過,發展商銷售一手樓的手法也令市民非常憤怒。我相信事情不會無故發生,近日市民與地產商之間的矛盾已經來到極點,有爆破的跡象。無論是天價樓的成交以至銷售手法,均成為市民非常憤怒的原因,為甚麼呢? 因為現在市民為買樓而付出的金錢不斷上升,但實際獲得的面積則不斷下降,付出的金錢提高,面積卻下降, 市民自然會感到不高興。

此外,在售樓書方面基本上可說是全無監管。發展商喜歡畫上甚麼圖,其實無須任何審批,市民亦很難在資訊不對稱方面證實發展商所說的究竟是否正確。此外,銷售手法亦非常離譜。大家都知道,傳媒經常報道相關樓盤的成交,但其實發展商有否刻意透過傳媒“放風”,製造該樓盤成為很吸引的樓盤的表象,從而提高銷售呢? 我真的是非常懷疑。

接着,我想說一說天價成交。當某樓盤開售時,發展商通常會向傳媒“放風”,然後可能製造一些天價成交個案,希望從而告訴大家,現在購買其他單位是非常吸引的。但是,大家都知道,要造出這些天價成交,其實有很多方法,例如bundle price,即某人在購買一個單位後,可以比較低廉的價錢再購買其他數個單位,這樣便可以有助於造出一個天價。此外, 會否是關連人士自己所做的交易呢? 即A賣給B, 但A與B其實是認識的, 而且是刻意造出來的交易呢? 又或當中存在先賣後買的協定呢? 我很擔心,過去在市場發放的樓宇資訊中,很多其實均可能是因為這些情況而製造出來的。我經常看到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會就內幕交易進行調查,又或是嚴懲相關人士,但對於樓宇交易卻好像從來沒有人受罰,亦沒有相關的報道讓市民知道,這些其實是不當的銷售手法。

主席,最近司長和局長也曾與地產商會會面,要求他們自律。其實,市民期望政府做好“球證”的角色,我認為政府要求他們自律,是有點不切實際。市民期望政府可以建設一個公平的交易平台,包括增加資訊流通和嚴懲不良銷售手法,讓市民在公平的環境下進行交易。我希望特區政府可以在保障消費者方面做好“球證”的角色, 包括在樓宅銷售方面。

主席, 我謹此陳辭。





《2009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2010年1月6日

主席:

今年4月初,G20在倫敦舉行金融峰會時,有關港澳是否應該被列入避稅天堂名單一度在中法之間引發爭論,最後,在國家主席胡錦濤據理力爭,以及美國總統奧巴馬的斡旋之下,港澳最終沒有與哥斯達黎加、馬來西亞、菲律賓及烏拉圭等四國同被打入避稅天堂的「黑名單」。

大家明白資料互換是世界趨勢,修例也有迫切性。

對於今次修訂,部分商界以至會計界朋友雖然理解,但視之為洪水猛獸。他們的擔心並不是多餘,因為此缺口一開,敏感的商業資料將會外洩,隨時在不知情下落入不同國家的行政機關手上,影響香港作為資金的集散地,影響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

歸納起來,他們的擔心主要有三點:第一是擔心透過交換資料的安排,企業從此便被打開缺口,因為不同國家都會借用稅局這個窗口,直接取得該企業的內部資料;第二個擔心是法例有追溯力;第三是對法例對企業的保障不足,包括被索取資料企業的知情權和上訴機制。

法案委員會總共開了8次會議,感謝局方和議員們的努力,按我的理解,很多業界的擔憂,都已在今次修例的過程中初步獲得處理。然而,商界和專業界仍有不少擔心,所以我促請行政當局必須在以下幾方面,做好把關的工作:

1.資料範圍

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稅務條例有需要更新,與國際接軌,但與此同時,資料交換的範圍必須有清晰的限制,海外政府如要索取個別人士或企業的資料,必須提供充分理據,以防止任意和沒有固定目標的資料交換要求。

特區政府雖然表明,當其他政府向香港稅局索取企業的資料時,必須信納有關資料的索取符合“必要”或“可預見相關”的原則。不過,所謂“可預見相關”的字眼,只是國際社會的用法,香港沒有相關案例的判決,所以,條例實施起來,仍要視乎稅局如何按照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批准資料的索取。稅局如何拿揑這個分寸,在跟隨國際做法,保持稅制資料透明度的同時,切實保障納稅人的私隱,仍有待觀察。

另外,為了回應業界的關注,我促請局長在稍後發言時,重申在委員會時提及的承諾,即在與全面性協定的夥伴進行談判時,會堅持以下原則:
(1) 只在收到全面性協定夥伴的要求後才進行資料交換,而不會接受任何須自動或自發進行資料交換的締約義務。
(2). 不會同意把涉及貿易、商業及其他秘密的資料提供予外地政府;
(3). 交換資料的範圍,僅會局限於入息稅。

二. 交換資料的保密性及用途

除了交換資料的範圍,業界也關注到外地政府在索取了企業資料後,如何確保資料獲得保密,以及會如何應用。

本人明白經合組織的範本條文已訂明各項保障,以保護所交換資料的保密性,包括只可向與稅項的徵收、評估、執行、檢控或裁決上訴有關的人士或當局(或其監督機關)透露資料;另外,當局亦會在全面性協定或其議定書內加入條文,明確述明不得向第三地區披露資料。

為了進一步減少商業秘密外洩的機會,當局必須承諾會在商議個別全面性協定時,爭取落實額外措施,除非對方的本土法例規定,否則只可向稅務當局披露資料,而不可向其監督機關披露。

三. 擬作出披露的通知的安排及上訴機制

業界關注的另一項重點,是有關披露的通知安排。

根據當局的建議,稅務局局長在披露任何資料前,須向當事人發出書面通知,通知所要求披露資料的性質;而當事人在書面通知發出的指定日期內,有權要求當局提供一份準備向索取資料政府披露的資料副本;而當事人可基於該份資料與其無關,或者該資料有錯誤為理由,要求局長修訂該資料。

不過,稅務局局長卻有酌情權,如局長認為當事人地址有問題,無法寄出通知;或者認為發出通知“相當可能會減低調查的成功機會”,便不需事前發出通知。此外,若然稅務局局長認為若未能在某時限內披露資料,“便相當可能會使索取資料的政府在執行其稅務法律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受挫”,在此情況下,局長也無須發出事先通知。

究竟甚麼是"合理理由",又會基於甚麼準則,認定發出通知“相當可能會減低與該項要求有關的調查的成功機會”或者未能及時披露資料,“便相當可能會使索取資料的政府的努力受挫”。無疑,當局曾經提出過一些準則,也解釋經合組織對此有詳細的指引,但這些都只是經合組織的指引,未能完全解除疑慮,期望局方在制定內部指引時,清楚解釋包括需要外地政府提供甚麼詳情,才足以讓局方在提供資料前不向有關人士發出通知。

最後,我要提到上訴機制,當局指是因時間限制,賦權財政司司長就上訴進行覆核,業界亦提出對其中立性的質疑。

綜合上述各點,期望政府可在新例實施後,定期作出檢討,完善稅務局的內部工作指引,以釋除業界和商界的疑慮。

本人謹此陳辭,支持條例草案的二讀。




建立全面保障消費者制度

2010年1月6日

議案發言:李慧琼議員

主席:

香港雖然號稱購物天堂,但消費陷阱就隨處可見,欺騙手法層出不窮,可謂令人防不勝防,有時縱使係精明的消費者,亦會被騙。無論是香港人或遊客一樣,隨時上當。

數字可說明一切。近年香港消費者的投訴個案一直處於高水平,消委會2009年首9個月整體接獲27,099宗投訴,較2008年同期的26,037宗,增加4%,當中7,000多宗涉及不良營商手法,即使扣除雷曼投資者的投訴個案,仍有3,000多宗涉及虛假說明、誤導廣告、高壓式銷售、預繳式服務、不公平合約等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2,000多宗,激增50%。

不少消費者害怕費時失事,大多採取息事寧人的做法,沒有進行投訴。根據民建聯在去年7月進行的調查,有23%受訪者過去在香港本地消費時,曾經遇到商家誤導、欺騙、高壓、威脅、滋擾,或其他不公平手法推銷,而蒙受金錢損失,但實際上損失金錢的受訪者只有11%向消委會作出投訴,顯示消委會所錄得的投訴數字只是冰山一角。

當我檢視一下現行保障消費者的法規時,雖說有超過10條有關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法例,但可以兩句話「零散不堪、殘缺不全」來形容。在香港呢個服務業佔GDP超過9成的社會,在推銷服務的過程中出現的虛假或誤導性陳述,這10條法規竟然全不涵蓋。就因為現行法規的不完整,亦間接鼓勵了商人明目張膽、明呃暗騙,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一旦受騙,向消委會投訴,亦不是真的能幫到手,因為消委會可運用的手段有限,消委會首先會要求商戶與投訴者協商調解,未能調解後才會透過點名機制去公布不良銷售手法,以及動用訴訟基金協助苦主打官司等。

但消委會既不能強制公司進行調解工作,而調解結果亦不影響公司的發牌及日後的續牌安排,加上商戶多以拖字訣應付,有關投訴未必能在短時間內解決,至於“點名機制”,消委會亦不常用。

我本人一直協助纖體瘦身苦主,也有將個案轉交消委會跟進,消委會早前也曾公開纖體公司的促銷手法,但未有同時公開被投訴的纖體公司名稱,以至這些銷售手法有問題的公司,仍可繼續誤導更多消費者跌入陷阱。

原來消委會只會考慮公佈不願意進行調解公司的名稱,因此,點名制度對於個D話願意和解,但以拖字訣的商人來說,他們連被點名的機會都沒有,所以點名制最關鍵的問題重係消委會無免責條款,害怕一旦公布被投訴店舖的名稱,可能會被該店舖反告誹謗,令消委會投鼠忌器。

消委會雖然設有訴訟基金這個最後的殺手鐧,可以資助苦主打官司,訴訟基金成立15年以來,獲批的申請只有32宗,即每年平均只有2宗,對比消委會近年每年收到約3萬6千多宗的投訴,訴訟基金可以話“似有若無”。

由此可見,消委會亦只是“無牙老虎”,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時可以做的,可說不多,效果有限。

為左改善上述情況,民建聯於2009年 8月發表了一份「消費有保障.營商講法度」建議書,建議政府應盡快「撥亂反正」,將服務業的不良營商手法納入規管範圍,更重要的是,前瞻性地制定一套可涵蓋不同行業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條例,詳細嚴謹地對不良營商行為作出定義,建立一套全面性消費者保障制度,從根本上改變消費者保障不足的現狀。

報告發表後,政府已承諾今年初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商品及說明條例》法案,將禁止在營商過程中,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擴大至服務行業,但具體落實的時間表仍然欠奉。

而消費者被騙的新聞則無日無之,手法日新月異。先有短訊濫收費,小市民竟要支付高達一萬元的短訊費用。

跟著又有阿公阿婆被騙,因為電視是他們的必需品。有些無良的商戶及銷售員,就利用電視廣播數碼呢個機會,呃他們若不安裝機頂盒便無法收看免費電視,游說他們購買貴兩倍的機頂盒,以牟取暴利。

仲有就係有關美容纖體服務、旅遊會籍的投訴不斷上升,民建聯在最近半年內亦接獲了350多宗有關投訴,其中約50宗為美容纖體服務。不要以為這些人貪靚、抵食,其實不是。他們大都係在高壓手法下才把持不住。主席,想到約十年前,自己都係受害人,更對這些高壓銷售恨之入骨。

主席,我們亦明白到,整合法例,制定一套可涵蓋不同行業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條例,着實需要時間,民建聯認為,政府除籌劃長期應對的方法外,亦應推出一些中、短期措施,以打擊香港這股明呃暗騙的營商歪風。

設立合約冷靜期是可以較快實施的短期措施。我們建議,可倣效新加坡和英國,規定有關會籍、套票及其他預繳式服務合約,須訂立合約冷靜期,讓消費者簽約購買有關產品或服務後,在指定時間內「想清想楚」,合約才生效。另外,亦可參考外國經驗,設立預繳金額上限,若涉及大額金錢,必須分期付款,不可一次性收取全部費用。

接着,人對人的商業電話促銷己令到不少消者感到滋擾,民建聯建議將《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適用範圍,擴大至人對人的商業電話促銷活動,這項在一陣黃定光議員發言時會詳述。

香港的《禁止層壓式推銷法條例》已訂立20多年,其實已難以應對不斷轉變的層壓式銷售手法,而澳門在這方面比香港行得快,於2008年6月已實施新例加強對層壓式傳銷監管。香港亦應加快檢討有關法例,擴大涵蓋面,提高罰則,加強監管有欺詐成份的層壓式銷售手法,避免更多人受騙上當。

主席,香港雖然以完善的法治制度見稱,但香港既沒有集體訴訟,也不容許律師以「不成功、不收費」模式提供服務,令被騙的消費者即使有再多不公平的證據,但面對龐大的訴訟費用、冗長的訴訟時間,消費者只好望門興歎。

針對無日無之的消費者騙局,民建聯建議,應賦權消委會作受害消費者的代訴人,在涉及重大利益時,代表消費者提出個人訴訟或集體訴訟,向不良營商者作出追討,這安排可以令消費者主動出擊,亦可解決一旦敗訴,消費者要負擔高昂訟費的憂慮;同時又可以為大部分未能主動提出訴訟的消費者,尋求賠償。澳洲的“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就可根據《1974年貿易行為法》,在取得消費者同意後,直接代表他們向法院起訴,向不良商戶追究民事責任,為消費者的損失作出補償。

主席,有不少國家及地區已立法就不公平營商手法作出定義,例如新加坡已於2003年實施《消費者保障(公平交易)法》,提出20項特定不公平營商手法,其中包括:對貨品服務的贊助、認可、效能、特性、配件、材料、零件、品質、用途或好處作虛假陳述;對消費者行使不當的壓力或影響,迫使他們進行涉及貨品或服務的交易,從而取利,香港在這方面的法例是故步自封,已大大落後於形勢。

主席,香港一群不良的商家,令誤導、欺騙消費者現象氾濫,不單損害消費者權益,亦令香港作為購物天堂的聲譽蒙污,情況已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香港政府實在不能坐視不理,亦不能以立法需時作擋箭牌,而是要坐言起行,推出短、中期措施,避免香港購物天堂的美譽受到進一步破壞。我期望一會局長發言時可回應我上述的提議。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設立公營機構營運準則

2009年12月16日

主席,

相信不少公營機構的負責人都會說,機構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它們均可採用獨立於政府架構的模式,靈活而有效地幫助政府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每間機構在成立時皆有一個使命。但是,在我的記憶中 -- 政府稍後或可澄清 -- 政府好像從未取消任何一間公營機構,亦從未有政府或公營機構站出來說已完成歷史任務,可以光榮結束,並將有關服務交回私人市場。正是在這種有加無減及公營機構在市場的參與率不斷提升的情況下,很多人便會問:究竟它們會否影響私營企業的生存空間呢?應否把它們納入公平競爭法呢?貿易發展局(“貿發局”)便是一個經常被引用的例子,因為展覽業界一直對外大聲疾呼,貿發局壟斷市場, 與民爭利。

香港展覽會議業協會(“協會”)於2000年提交立法會的意見書中,亦提到一些令人關注的情況,例如貿發局以“香港資料保護守則”為由,拒絕向協會提供本港展覽承建商的全部名單及地址。此舉讓人看到,其目的只是為了讓轄下的展覽承建部可以搶先向參展商招攬生意。又例如貿發局的海外辦事處雖由公帑營運, 但駐法蘭克福辦事處的接待室的牆上,卻只展示由貿發局主辦的展覽會及所出版刊物和精品。對於其他香港公司的展品及服務,卻隻字不提,忘記了本身肩負推廣香港整個展覽行業, 包括私營展覽公司的官方任務。

面對這些不公平競爭的指控,我認為政府有必要正視。然而,是否應該“一刀切”地將公營機構納入公平競爭法的規管範圍呢?公營機構各有不同的使命,並提供不同的服務。例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它所提供的服務與很多私營醫院重疊, 如果硬要把醫管局納入公平競爭法,限制機構的規模及服務範圍,這絕對不是市民之福。由此可見,將一套公平競爭法適用於所有公營機構,不單是效果成疑,亦未必符合社會公眾利益。所以,民建聯認為,應就着每間公營機構的個別營運性質及參與市場經濟的程度,進行全面審視及評估,這樣才可決定哪些機構應納入公平競爭法的規管, 而不是“一刀切”地適用。

近日, 不少公營機構均予市民很差的印象,例如大花筒和管治混亂,而近年審計署每年的報告也有揭露公營機構的管治問題,包括理事的出席率偏低卻仍獲得續任、資產不知所終、超級豪華保險及公幹安排,在在都令納稅人看到“眼火爆”。今年獲得新人獎的應該是生產力促進局,很多人剛才已提過,所以我也不再說了。一份又一份的審計署報告其實是鐵一般的事實,告訴我們公營機構並沒有視自己為使用公帑的機構,用錢方面未能符合適度及保守的原則。更重要的是,大家都看到監管機構監管不力,未能及時阻止上述情況發生,亦未有為納稅人把好關。審計署揭露的問題,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大家也知道,審計署是相
當繁忙的,每年只能巡查很少單位,但每年卻也揭露很多重大問題。其實,問題是否非常嚴重呢? 因此,倘不從根本入手,提高公營機構的問責性及透明度,這些問題不斷被揭露,只會不斷削弱政府的管治威信。

那麼,如何提高公營機構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呢? 我認為除了要求它們每年提交審計報告外,政府應考慮聘請獨立核數師,就機構的內部監控進行審計,可以考慮進行不定時的審計,要求這些核數師直接向局方匯報。如果有些機構已成立內部審計部門,政府大可考慮要求這些內部審計部門,就個別專項作出調查,直接向局方匯報,這樣便可直接監察公帑的使用。如果政府繼續沿用現時的監管模式,我很擔心審計署的年度報告,將令市民看到更多公營機構的醜聞。

除了加強監管外,各公營機構的主席和總裁亦須定期向立法會匯報機構的工作進度,並接受議員的質詢。大家經常也可與官員在立法會見面,但公營機構的總裁和主席則較少前來立法會,因此,我希望他們也可以提高問責性。我必須強調,提高公營機構的問責性及透明度,將不會影響機構的獨立性。公營機構的獨立性,是指獨立於政府的行政管治架構,不受公務員文化的感染,從而靈活地提供優質社會服務,而不是希望把它們變為獨立王國。

最後,我想在此提一提部分議員的修正案。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將“大市場、小政府”及自由市場經濟等原則, 與公營機構決策人的薪酬或花紅掛鈎,民建聯對此不表支持。“大市場、小政府”及自由市場經濟等原則,是不能猶如一塊鐵板般適用於所有公營機構,尤其是那些與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機構。如果將這些原則與受薪董事的薪金或花紅掛,屆時一些機構,例如房屋協會或房屋委員會的決策人便可義正詞嚴地說,要嚴格按照市場經濟原則加減租金,再無須理會居民的實際困難, 可見將市場經濟原則與薪酬或花紅掛鈎, 並不符合社會大眾的利益, 亦相信不會獲得市民的支持。

主席,原議案建議公平競爭法應適用於所有公營機構,以及將自由場經濟原則與所有公營機構的決策人的薪酬掛鈎。雖然其出發點是好的,但我們擔心成效未必可如理想,因此,我們會表決棄權。




優化稅制保持香港競爭力

2009年5月13日

代理主席,香港數十年來奉行簡單低稅率,政府每當談到對外競爭力時,也一直以本港的簡單低稅制為傲,因為香港稅種少,法定稅低,按地域來源徵稅,股息和資本性收益免稅,預提稅徵稅範圍窄,而且行政管理效率高。但是,香港不能長期沒有危機意識。事實上,近年世界各地為了提高稅務競爭力,紛紛降低法定稅率,並引入稅務優惠與減稅措施,已令香港在簡單低稅制方面的相對競爭力出現下降趨勢。以我們鄰近國家新加坡為例,它近年積極調低利得稅稅率,由過去的百分之三十多個百分點減至現在的18%,公司收益低於30萬坡元的企業,更只須繳交遠低於這稅率的稅款,還不計算政府為多個行業提供的額外稅務優惠。因此,香港的稅務優勢其實已大為削弱了。

據Pricewaterhouse Coopers、以及世界銀行在2006年發表的全球稅務研究顯示,由最低至最高排列,香港的實際企業利得稅在調查涵蓋的175個經濟體系中,僅排名第122,這正正看到在主要經濟體系中,香港在徵收利得稅的實質稅率競爭力其實是明顯不足的。

因此,在改革優化稅制以提升本港競爭力的大前提下,民建聯是支持這項“優化稅制保持香港競爭力”的原議案。

剛才司長提到對於原議案提出引入“年度虧損轉回稅務條款”及“集團虧損稅務寬免”,可能對庫房的收益造成難以估計的現象,就這一點,我有些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對於原議案的第一項建議引入“年度虧損轉回稅務條款”,大家也理解涉及的相差,其實只是一個timing difference。所以,對庫房收益其實不會有太大影響。同時,由於這項安排容許企業若一旦錄得虧損,即可抵銷上年度繳付了的利得稅扣稅優惠。在經濟逆轉時期,這將可明顯地有助中小型企業(“中小企”)解決銀根短缺的問題。

事實上,在金融海嘯的影響下,目前許多國家,包括美國,均有透過放寬這項稅務措施以協助企業紓緩資金緊絀的壓力。英國最近亦計劃將“年度虧損轉回稅務條款”的允許轉回年期,由最長的1年放寬至3年。挪威為解決經濟危機,在今年年初亦宣布為企業推出2008-2009年度“虧損轉回稅務條款措施”。因此,特區政府現時在為經濟逆轉研究如何進一步紓緩中小企、協助他們解決資金周轉的問題時,也可考慮引入這項措施以緩解他們的燃眉之急。

至於原議案的第二項建議,即“集團虧損稅務寬免”,是業界多年一直爭取的一項要求,但政府至今也沒有接受。不過,各位和政府其實也很清楚,縱使現在未有這項安排,但企業實質上是透過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費、利息等方式,爭取最大的扣減的。所以,縱使實施group tax loss relief(“集團虧損稅務寬免”),對政府財政收入的影響也不會好像局長剛才所說的那麼大。若有一個更清晰的優惠讓企業可以安心投資,我會看到它的好處。

民建聯認為,由於國際間眾多國家,包括英國、美國、德國、法國和新加坡等,均已實施這方面的措施,為維持本港稅制競爭力,香港應該考慮推行上述兩項建議措施。若政府在研究後仍無法接受,也應以其他方式,例如容許成本分攤協議(cost sharing agreement)安排,讓企業能名正言順地享有一些它們實際已經支出了的稅務扣減。

但是,我們亦明白,若引入“年度虧損轉回稅務條款”,將會增加稅務局的行政工作及成本;假如要推行group tax loss relief,便更要小心,因為它很容易成為企業避稅的溫床。

代理主席,另一方面,我在這裏聽到很多業內人士提到近年香港稅制其中一個優勢是“清晰度”已開始欠缺清晰,特別是針對甚麼是“海外貿易收入”(offshore trading income),以及“海外佣金收益”(offshore commission income)。這兩者的定義更成為了許多訴訟案中對判決的一個核心問題。其實業界人士普遍向我們反映,希望能有一個清晰的指引。雖然案例有顯示稅務局最新的看法,但若翻查offshore commission income,不同時段的案例均有不同時段的判決。所以,我認為當局應釐清相關離岸收入的稅務標準,制訂明確指引,讓業界可以有所適從。

此外,司長亦提到特區政府的理財政策因為要公平,所以不會引入特別項目來鼓勵產業發展。但是,大家也理解,香港與大珠三角區域須不斷融合,這是大勢所趨。政府要扮演先行者的角色,可能有需要對某些產業加以培育,讓它們可以令香港的優勢得以發揮。

如果在稅務優惠方面不能配合,我認為可能在競爭力方面不能夠吸引相關商業企業來港發展。所以,稅制是必須配合政府政。



關注青少年吸毒問題

2009年4月29日

主席,今天的焦點報道是屯門一對有“吸冰毒”惡習的年輕情侶,疑吸毒後發狂,執起利刀互劈,各身中多刀,其後少女證實身亡。過去亦有很多新聞,例如13歲女童在的士高“索K”後猝死、5名中二女學生在校園內集體“索K”後不適送院。令人搖頭慨嘆的,不單是個別學生的吸毒行為,而是事件反映出影響深遠的新趨勢:部分青少年對吸毒是對是錯的概念已變得十分模糊,甚至形成了一種次文化,將吸毒當作很平常,甚至是朋輩之間一種正常不過的社交行為。

這股歪風究竟有多嚴重?禁毒處的數字已很清楚說明問題。過去4年,被呈報吸毒的21歲以下青少年,增加了57%,當中學生佔了26%。在15歲前首次吸毒者的比例,則由2006年的34%,上升至2008年的38%,當中接近三分之二是學生。

去年年底,由黃仁龍司長領導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公布了一份厚達183頁的報告,建議採用“五管齊下”的策略,並提出八十多項建議,全方位打擊青少年吸毒問題。整體來說,民建聯認為報告書內容全面,基本上回應到各方的需要,此外,對於任何有助打擊青少年吸毒的方案,包括各位議員同事今天提出的原議案和修正案,民建聯都會予以支持。

以下,我會集中就校園抗毒和跨境販毒問題表達民建聯的立場。

主席,根據兩所戒毒學校去年進行的調查,全港兩成三的中學曾有學生吸毒,有37所學校有學生“拆家”分銷毒品。消息一出,震撼社會,不過,當保安局上月回應我的質詢時,卻描繪出一幅完全不同的圖畫,指警方去年只處理了15宗校園學生吸毒事件,至於校內販毒,也只有6宗。數字之低,令人詫異。兩組數字的差異極大,究竟是反映校方未能有效辨識吸毒學生,還是警方打擊不力,抑或還有其他理由?我希望當局要詳細研究,為何兩組數字有如此大的落差?否則,萬一因低估的數字引致決定打擊毒害的資源和力度受到影響,成效肯定會大打折扣。

此外,當局是否已經為校方提供足夠的彈藥對抗毒禍,亦必須正視。警方現時設有警察學校聯絡計劃,但要59名聯絡主任負責全港一千二百多所中小學的聯絡工作,實際上存在很大的困難。即使警方最近增加了27位聯絡主任,但以每名主任平均要處理15所學校的個案的工作量,相信很難做到及早支援、有效跟進這些目的。

至於黃成智議員提及的校園驗毒計劃,民建聯雖然認同可以盡早找出吸毒學生,但也理解到計劃存在不少爭議,例如校方可能擔心會做成標籤效應;而家長又會擔心驗毒報告會否成為子女被開除的罪證等。所以,我們強調驗毒計劃必須為自願性參與,我們相信只有透過各方合作,包括學校、家長及學生,這個計劃才能得到共識,計劃才能做到水到渠成。

主席,要打擊毒禍蔓延,除了校園,另一個戰場就是跨境販毒。根據海關數字,去年因跨境運毒而被捕的青少年,人數較前年急升八成;而檢獲俗稱“K仔”的氯胺酮數量,也較前年增加十一倍。

針對這個範疇,民建聯早於2007年便提出打擊青少年跨境濫藥問題建議書,其中包括當局應與內地商討加強合作,讓北上吸毒而被捕的青少年資料轉交香港,以便通知有關青少年的父母,安排合適的康復服務。

至於張國柱議員及陳健波議員提及增加社工人手及對其支援,我們完全支持,更認為除此之外,應進一步擴大跨境外展輔導服務。因為面對北上吸毒的青少年人數越來越多,社工往往愛莫能助,民建聯促請當局鼓勵及資助社區團體,進行跨地區的輔導服務,並須協助成立專門的跨境外展社工隊,深入兩地社區,對懷疑有跨境濫藥情況的青少年,提供即時的輔導服務。

最後,我留意到各區吸毒青少年人數的增長,變化很大。其中居住在深水埗區的吸毒青少年數目,2008年較2007年增加超過一點二倍,上升速度遠快於其他地區。箇中原因為何,當局有否因應該地區的情況制訂相應政策呢?希望局長多加瞭解。

主席,看到青少年濫藥情況越來越嚴重,作為母親的我覺得十分心痛,那裏會有母親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吸毒的呢?所以,社會必須用上最大的努力,用盡一切方法,保護他們免遭毒魔折磨。就這項工作,相信我們會面對艱巨的挑戰,希望各界一起努力。我謹此陳辭。


財政預算案

李慧琼議員
2009年4月2日

主席,金融海嘯來勢洶洶,我們很難亦無法抵擋,可以做的十分有限。然而,如果香港人,我們特區的領導人 特首、司長等,將金融海嘯視為金融危機,危機是有辦法管理的,而且危機最終是會越演越烈,抑或是迎刃而解,則視乎我們大家的努力,以及我們領導人的管理水平。所以,我很希望特區政府以處理危機的方式,來對待金融海嘯。

環顧世界,為了挽救奄奄一息的本地經濟,各國政府無不動用天文數字的資金,以及制訂龐大的刺激經濟方案。美國動用了24,000億美元,寬減稅項,為失業人士提供紓緩措施,推出穩定金融體系計劃;中國則動用4萬億元人民幣拉動內需,當中包括加快基建、提高城鄉居民收入等。

在今個財政年度中,香港的財政赤字預計為399億元。這個數字是多少呢?我們將各地刺激經濟的方案佔當地GDP的比例作一比較,便可感受到當中的力度。美國佔16.8%,內地則佔13.3%。至於香港,399億元赤字只佔我們GDP的2.4%,也只是我們財政儲備的8%,可見對於刺激經濟,香港政府的力度,明顯落後於其他地方。

因此,我認為今次財政預算案是保守,投入不足,力度真的不夠,未能正視金融危機對金融業及實體經濟的嚴重影響。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新公布的一份報告 “全球經濟政策與展望”,環球經濟前景隱憂重重。2009年全球經濟活動將會收縮1%,亦是60年來的首次,展望來年,如果各國救市方案見效,信貸緊縮情況得到改善,全球經濟活動才可能出現慢慢的增長。近期各地政府撥出大量資金救市,對穩定金融系統,恢復信心,將會起着關鍵的作用。如果政府延遲採取全面政策穩定金融市場,令實體經濟受到打擊,反過來會影響金融業,並會延長了經濟衰退期。

其實,這份報告的重點,根據我自己的演繹,簡單來說是每個國家或香港特區政府選擇用Lehman Brothers的方式來處理所面對金融危機,還是選擇以Goldman Sachs的方式來處理金融危機。結果告訴我們,Lehman Brothers要清盤,Goldman Sachs知道了“投行”的問題,亦很快地面對了這個事實及成功轉型,最低限度它現在仍然生存。所以,在危機未嚴重至令實體經濟無可救藥時,應推出大力的措施以振興經濟,恢復信心。

平心而論,香港政府在處理危機時有它的難處,香港是一個開放型經濟體系,容易受外圍影響,金融海嘯何時走出谷底確實很難預測,而我們這個細小的經濟體系,能動用的資源相當有限。國家即使動用4萬億元人民幣,亦明言不能挽救全世界,只能救自己,只能盡力“保八”,保持經濟年增長平穩。因此,香港不斷投放大量資源,我們理解其力度或實際效應也不能太過高估。

不過,如果我們不加大力度,我也有擔心,因為如按財政司司長今年估計,本年度的經濟增長為-2%至-3%,香港將成為中國唯一經濟出現負增長的城市,而其他地方都很努力地在“保八”。

在應對當前的金融危機,特區政府必須見招拆招,我們期望政府作出的中期檢討,或許無須等待到中段時候,如果有適時的計劃,便應該推出以穩定大家的信心。

今次各界對預算案的批評,其中一點是對中小型企業(“中小企”)的支援力度不足。預算案確實很少提到對中小企的支援,雖然政府事前已提供七成信貸擔保,但很多中小企告訴我們,銀行依然不肯借錢給它們,中小企無法借到資金以作周轉。作為政府亦不能不處理這問題,政府可以考慮略為減低銀行的資本充足比率。大家都理解這是傳統智慧,當銀根緊絀,我們規管可以寬鬆一些,讓銀行有多些自由度,從而透過減低資本充足比率的要求,讓銀行可以更容易借貸給企業。

第二,在不久將來,我希望特區政府要密切監察香港負資產宗數的情況。因港人大量的財富是在物業上,在樓價持續下滑時,港人的財富亦出現大縮水,如有大批負資產個案的出現,我相信會有礙於社會的穩定。根據金管局於2月發表的報告,香港負資產宗數,由三千八百多宗上升至一萬多宗,雖然與SARS期間的十萬多宗相比尚算健康,但如果負資產宗數繼續急升,而我們又沒有密切監察這問題,可能便會造成社會另一個不穩定的因素。美國政府於2月宣布2,750億美元拯救樓市時,鼓勵銀行協助業主進行貸款重組,減低每月供款數目以緩和斷供情況。我不希望香港的負資產宗數不斷上升。雖然近期樓市出現小陽春,但必須監察負資產的宗數,我們不希望有大量的斷供情況出現。政府亦應先知先覺地與銀行商討,如果出現此種情況,銀行應先與業主進行商討,看看可否以債務重組的方式,盡量減少收樓的情況出現。

第三,早前已有同事提及,特區政府必須檢視聯繫匯率的政策。最近,美國大印鈔票,令美元將來可能出現很多不穩定的變數,現時美國聯邦政府國債高達美國GDP的75%,令人非常擔心美國的前景,亦令人相信很多不明朗的因素尚未浮現。香港政府是否仍堅持死守着二十多年的政策不變,仍繼續維持港元與美元掛鈎的政策?當然我理解,作為司長,即使你已作出準備,也不會公開告訴我們正在進行此事,我期望你縱使不承認在短期內有脫鈎的可能性,但亦不能不審視繼續採用聯繫匯率與美元掛鈎的政策對香港實體經濟的影響,及早做好準備;第二、第三波海嘯湧至,又或較後時間出現很多不明朗的因素,我們最低限度也不是沒準備應戰的。

第四,亦是十分重要的,就是全面檢視香港的稅制。香港稅制其實有兩大問題,第一是稅基太狹窄,過分倚賴賣地收入,納稅人士與企業比例非常少,根據香港稅務局資料,納稅的人士或企業約為勞動人口及註冊公司數目的36%及14%,導致香港政府的收入極不穩定,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2002-2003財政年度香港政府的總收入為1,775億元,2006-2007年度為2,880億元。在這種情況下,實在有必要擴闊稅基,我理解這是很困難,但如果香港要處理許多長遠的問題,我們一方面期望香港可以為市民提供長遠的、無論是退休以至醫療的保障,但如果不認真審視稅基狹窄問題,這其實是比較難以處理。作為政治家,這個問題雖然是難,但也要有勇氣作準備及面對,因為如果稅基狹窄的問題不處理,我相信將有礙香港長遠的發展。

另一個稅制的問題,就是現時的稅制存在很多灰色地帶。隨着跨境的貿易及投資越來越頻繁,在內地工作的香港人比以前增多,有關的稅收爭拗將會越來越多,香港政府應就納稅的細則,例如收入來源地作更詳細的釐定,以提高稅務的可預測性,改善營商環境。

其實,每年司長制訂預算案時,我也會想到,為甚麼一些新意都沒有,好像每次只想退多少稅給市民,又或是改善稅率。

看看其他國家,稅務的政策絕對配合政府的政策,國家為了鼓勵某些行業到某個城市發展,也有“兩免三減半”或其他稅制的配合,我們其實在這方面是否可以考慮透過稅制或稅務政策,以體現特區政府在其他政策方面的理念?

在金融危機下,各國政府皆希望挽留外來的投資資金,亦想盡量吸引更多資金來到投資,不過,根據公司註冊署的資料,近期在香港成立的本地公司數目其實不斷減少,由去年4月份的11,713間持續下跌至今年2月份的6,575間,跌幅高達四成,某程度上反映資本增長急速放緩,亦是對特區政府一個嚴峻的警號。因此,如果特區政府不用新的思維,衝破過去很多無論在理財上的問題,以至與國內其他省市合作的模式,我很擔心香港將快會被邊緣化。

我很希望特區政府認真考慮我剛才說的各種問題,特別是稅制方面,因這個問題雖然難以處理,但如果不加以考慮,不作準備,很多長遠的問題便不能解決。

最後,企業倒閉清盤是時有發生的事,在金融危機下亦不能避免。在美國,根據“Chapter 11”,公司清盤時,法庭會給予一段時間讓其解決經營危機,有了這段時間,部分企業在找到買家時,業務便可能得以延續。行政長官最近表示,重新啟動企業拯救程序的諮詢及立法,民建聯認為,應盡快進行上述程序,以減少企業倒閉及失業情況。

主席,我以下想談一談教育方面的問題。

首先,司長沒有接納教育界的訴求,就是恢復有時限的學校發展津貼。政府在2005-2006至2007-2008這3個學年,增加學校發展津貼,學校可以利用新增的津貼,增聘老師或輔助人員,以減輕教師的工作量。然而,這個有時限的津貼,可能發放至2008學年便完結,使部分老師或輔助人員因為學校欠缺新資源而被迫失業。

司長聲稱會創造12萬個就業機會,但卻偏偏為教育界製造失業機會。今年9月,學校既要應付新高中學制,又要落實小班教學,我希望政府在中期檢討時,認真考慮增加恢復有時限的津貼。

最後,我也想談談今次發展局用了新思維來處理舊樓的復修,我認為這是非常可取的,我把他們提議的舊樓復修計劃拿到地區進行諮詢,街坊大表歡迎。此外,值得一讚是,過去在SARS期間創造就業時,沒有為舊區復修加入新思維。今次透過舊樓復修計劃,讓舊區的居民有機會得到政府的資助而進行復修,是一項德政,希望特區政府在中期檢討時,可以考慮在這方面再“加碼”。

謝謝主席,我謹此陳辭。



全面檢討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角色與職能

李慧琼議員
2009年3月18日

主席:

當詢問一般市民關於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的角色是甚麼時,大部分市民都表示不大瞭解;但詢問有份參與各大院校工作的朋友或各大院校的管理層時,他們對教資會的角色都有不同程度的埋怨。

根據大家的理解,教資會最重要的角色是將當局撥發的資源分配,但如何分配,分得大家都開心,它在這方面似乎沒有辦法滿足各院校的需求。公道地說,要把餅分得平均,分得大家開心是很困難的事,我不會將所有責任推卸在教資會身上。

反過來說,我個人認為教育局要負頗大程度的責任。因為當局每年定下一個政策指標,每年14 500個大學新生學額,十多年來不變,所謂巧婦難為無米炊,教資會都是得到當局撥發的資源再作分配。分配資源也有歷史的因素,即使查史美倫主席都承認現時的制度很容易出現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情況,因為大專院校或歷史悠久的院校學生多,所獲分配的資源便多,如果它們想開辦一些新課程,會容易透過拉上補下,這裏斬一塊肉,那裏削一塊骨頭,在東拉西扯下以本身的辦法來開辦一個新課程,但對於一些新進的院校,這情況似乎並不容易。

所以,真真正正要考慮讓院校有更多資源重新定位,除了要檢討教資會的角色外,教育局14 500個大學生資助學額的金剛箍,必須與時並進,重新檢討。其實,就這個問題,我上次提出有關議案辯論時已闡述了,我不擬在此再繼續討論。

香港要發展成知識型經濟的社會,高等教育的發展方向是關鍵的因素,高等教育學院培訓出來的學生的質與量,也是香港能否在即將來臨的知識型經濟中成功的重要因素。究竟由誰決定各大院校的發展方向,由誰帶領香港成為教育樞紐,由誰監管公帑的使用?是教育局、是教資會、還是各大院校?

在跟各大院校接觸的過程中,我們十分明白目前教資會的運作模式確實引起不少爭議。所以,民建聯非常贊成要全面檢討本港教資會的角色和職能。

教資會的成員由政府委任,以獨立身份加入,而對於納稅人的期望,我希望他們也能幫助我們監察公帑的使用狀況。除此之外,教資會最瞭解院校的運作情況。由於它不屬於政府部門,所以不應有綁手綁腳之感,它因此應透過跟院校接觸,向政府爭取讓院校有更大的空間,又或帶領院校在區域教育工作方面定位。它可以做的工作,是應向政府要求增加大學學位的資助,也應扮演倡導者的角色,帶領香港的院校將香港發展成為亞洲區的教育樞紐。

我曾瀏覽教資會的網站,它有一些工作目標,第一項的工作目標是負責經費的調撥以配合高等教育界策略性發展,我們可理解它的這項工作。它也有其他工作目標,但沒有將香港發展成為教育區域樞紐作為其工作目標之一,這只在網站的某處曾提及。

我曾嘗試從教資會的網站查找相關的工作,發現要到常見問題才找到教資會有何計劃或策略促使香港成為區內或區外的教育樞紐,但內裏的答案卻令我非常驚訝。我透過網站看見有關內容,肯定它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不足,我可跟大家分享一下。它指出為了進一步將香港發展成為區內的教育樞紐,行政長官在2007年的施政報告內公布了下列的措施,以吸引優秀的非本地學生來就讀及工作。它提出施政報告列出的數點,表示非常歡迎政府推行上述的措施,但似乎完全忽略了教資會就這方面可扮演的角色。

所以,就推動香港發展成為教育樞紐、將香港教育產業再進一步輸出而言,教資會在這方面的角色確實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它似乎不應光是撥款,而應擔當倡導者的角色。

我們經常指出,香港要發展多元的產業,教育產業在世界各地為不同的國家帶來重要的收益。教育產業也一樣,我們要背靠祖國,面向世界,而在這項工作方面,現時是一個契機,亦因這個緣故,我便就原議案提出修正案。因為早前國家發改會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放寬香港高校在內地辦學的限制,一般而言,香港高等院校可藉有關政策加強在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高等教育的角色,並有助加強香港院校與內地教育的協作。

民建聯認為教資會作為香港高等院校的撥款機構,應積極配合國家對珠三角發展規劃的政策,協助院校在地區上充分發揮培育高學歷及科研人才的角色。

其實,教資會主席查史美倫接受訪問時也表示,教資會有大陸學者成員,相信以後香港高校與內地的關係能夠有更深一層的發展,但不會由中央分配,而是由每所院校自行決定。查史美倫也希望科研可以跨過羅湖,因為香港太小了,科研的眼光不應停留在本地,有需要由政府幫忙作出突破,除了政府的幫忙外 —— 因為政府始終是政府,做起事情很多時候是綁手綁腳的 —— 我認為教資會在這方面的角色可以有更大發揮。

所以,我們期望教資會在未來的檢討中,可以積極考慮為香港高等院校在珠三角地區獨立辦學或與內地機構合作辦學,以及在科研上發揮支援及促進作用。

面對全球一體化的挑戰,也看見國家迅速發展,如果本地高等院校的教育產業定位仍局限於香港,未來的發展可能局限非常大。我們必須將定位跳出香港,在香港以外的範圍劃更大的圈子,才可讓香港的教育產業成功作為一項產業,而且還可吸引世界各地的頂尖人才來香港就讀。

就今天的議案,除了我的修正案外,還有6位議員提出修正案。這也反映了議員都期望教資會可以肩負更積極的角色。

張文光議員的修正案加入打破14 500個大學學位的上限,這點我是非常非常支持的。至於“在推動院校發展和資源分配的決策過程中,必須有院校的師生代表參與”這點,我則未被說服,因為要有8所不同院校的師生代表加入,還要在大家都滿意的情況下作出決定,這是較為困難的。不管怎樣,我認為他在修正案內提出的意見,是可以公開討論的,因為現時正正是教資會進行檢討的時間。不過,就這項修正案,民建聯會表決棄權。

至於黃毓民議員的修正案,建議廢除現有的撥款機制,並由一個獨立於政府的組織取而代之,民建聯是反對這項建議的。由於現時仍未完成有關的檢討,所以建議由一個新的機制取代教資會,實屬言之過早;而且看到世界各地的發展,縱使不同形式的教資會被取消,但因為政府投放大量的公帑在大專教育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規範。





全面改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成效

2009年3月4日

主席,近日有兩位來自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的資深教授,在過去多個星期以來,奔波勞碌,出訪各個黨派,就他們對現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看法向我們游說,以及提出一些意見。這兩位教授沒有任何政治目的,只是眼見全心全意親手栽培了很多充滿熱誠、有抱負的學生,在畢業後不到四五年,便已像打敗仗一樣,一個一個地從前線被迫退了下來。有些表示自己已心力交瘁,無法再戰;有些則要看精神科醫生,“能醫不自醫”,這樣實在令人感慨。

主席,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是政府為市民提供的庇護、保護場所,可是,對大部分社工而言,這個中心卻是一個“煉獄”。

社聯去年的調查提供了一些驚人,甚至是我也不是太相信的數字給我們,剛才張國柱議員已經提及,我在此不予重複了。其實,像黃成智議員一樣,我做地區工作時也曾轉介一些個案給當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我記得有一位獨居長者,在我個人的評估中,我認為他亟需社工協助,但社工的回覆,是以他的評估,該長者沒有需要支援。當時我感到很憤怒,但當我在知道社工面對極大壓力,我也沒有對社工進行投訴。反之,我覺得政府有責任跟進這批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社工是否能有效地應付現在社會上有的個案。

其實,處理個案並非易事,社工要和受助人建立互信,從而施以適切的援助,這個歷程並非三言兩語可以做完的,加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自2005年起全面推行以來,社工不但要跟進個案,還要兼顧社區教育,小組活動等,而最令他們感到頭痛的,是他們並非處理文職工作的能手,但卻要負責很多複雜的社會資源審批工作,他們的工作量和壓力,可想而知。

主席,政府推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理念,是希望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全面、整合的一站式服務,這理念是十分理想的,不少學者,社工本身都是支持的,但我們認為,當局在推行的同時,亦要着重一項基本而重要的因素 就是資源。

我們嘗試比較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青少年中心所獲得的資源。按2008-2009年度開支預算,青少年中心在2007-2008年度的預算和在2008-2009年度的預算分別為7.46億元及7.57億元。現時全港有136間綜合青少年中心,換言之,在過去的年度,平均每間中心獲得556萬元,而以他們的對象只是5至24歲的青少年計算,平均每間青少年中心的服務社羣只是11 500人。

至於綜合家庭服務中心,2007-2008年度及2008-2009年度的撥款分別是6.13億元及6.47億元,而在上年度撥款中,由政府機構及受資助機構的分別撥款是4.66億元及1.8億元。

換言之,上年度,全港21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平均每間中心大概獲撥858萬元,至於40間由社署營辦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則獲撥一千一百六十多萬元,數額確實比青少年中心多一倍。不過,他們的服務人口卻是10萬至15萬人,是比青少年中心最少多十倍。

我並非否定青少年中心對社會的重要性,只是希望帶出現時資源分配好像出現了不合理現象。因為資源的缺乏而衍生的人手不足問題,加上中心的運作機制,例如在處理複雜而繁瑣的審批資源程序時,人手出現錯配等,這些問題已經陸續浮現。民建聯認為,當局應該是時候作出諮詢和檢討。因此,對於原議案裏提出了很多具體解決綜合家庭中心問題的建議,民建聯是支持的。

至於張國柱議員提出修正案的立場,由於建議給予非政府機構有審批申請及資助的權力,我們認為審批權應該是政府機構的,而“非政府機構”應該是協助角色。此外,對於監管非政府機構需要按政府的薪酬基準來聘請社工,這方面我們認為違反了當時整筆過撥款可以讓福利機構自由調撥資源的大原則,所以,我們反對修正案。

至於我提出的修正案,是希望提醒政府,當前線員工努力地每天為數十宗個案而疲於奔命時,為何政府不想想,這些問題背後,其實是反映了香港社會本身的家庭結構出現變化,包括核心家庭結構已由過去的大家庭改變為小家庭制度、兩地婚姻促使新移民人口上升、雙職父母越來越多,同時工作時間越來越長、離婚率增加、單親家庭倍增等,加上香港經濟遭逢結構性轉型、金融海嘯、失業問題等都困擾着不少家庭,使香港處處隱藏着很多危機?

社會要適應這些急劇轉變的家庭問題,政府的角色實在是責無旁貸的。預防勝於治療,所以,特區政府在制訂各大政策時,有需要設立家庭影響評估。我們明白特區政府奉行“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但在這方面亦應擔當推動者的角色。我也有留意特區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其實,社會上已經有共識的政策,包括我們常常說,有很多雙職家庭面對託兒服務不足這個問題,為何私人企業不能配合更多家庭友善政策的進行?我瞭解在施政報告第73及74段中,也有提及對家庭支援的重要,特區政府亦看出強化家庭核心價值,所以成立家庭議會,由司長主持。不過,以我理解,家庭議會在成立後便沒有下文,給公眾看出只聞樓梯響,未能看出有甚麼實質政策的推行,亦未能看出實質措施落實至企業和其他施政範疇。

最近的財政預算案亦有提及倫理支援、幼兒計劃,不知道這是否也是其中一個家庭友善政策的範疇裏一些具體措施?不過,無論怎樣,對於這個姍姍來遲的一步,我表示歡迎。

其實,金融海嘯第二波、第三波快要來臨,我們看見特區政府主要官員正解決很多眼前有需要解決的問題,這並沒有錯,然而,政府怎樣協助借貸有困難的企業,幫助他們盡快得到融資?政府要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來幫助失業人士,但會不會是缺乏了甚麼?又或局長可能沒有時間去看在金融海嘯下,這些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其他社會機構究竟有沒有足夠資源或現行的模式?能否應付將來預計可能將會增加的個案?因為人對香港社會來說,是十分重要的。我們不希望看見有悲劇發生,過去給大家的感覺,是每當社會上發生了一些慘絕人寰的悲劇後,政府官員便匆匆到該地區,然後檢討現行的政策。

其實,金融海嘯已來臨,當我們一方面處理很多急須面對問題時,現時是否也是時候讓局長聽取前線社工面對這些問題的原因和跟綜合家庭中心商討怎樣配合金融海嘯的來臨,作出適當的轉變,以應付可能突如其來的個案數字的增加?

除了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外,在協助居民解決一些情緒問題的機構方面,社會上亦有很多志願的慈善團體擔當了重要角色。在過去,你們整天說它們是partner,是夥伴,但在實質的支援上 我一直與它們商談,我的感受是,它們比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面對的困難更大。例如我接觸的九龍婦女聯會,它自資在屋邨內開辦兩個託兒中心,確實為社區提供了很多適時的支援,在這方面,不知局長或局方有沒有與相關團體進行瞭解,讓它們能夠協助社會。另外,剛公佈的財政預算案雖然提出了「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但這只是一個珊珊來遲的起步!因此,我們期望當局在每次推行政策時,都先從家庭的影響進行研究及評估,避免在政策推出及問題出現後,才找解決方法。




訂立全面的老人政策

主席,新的一年應該是充滿希望和生機的。但是,很不幸,就在兩星期前,葵涌一對70歲的夫婦懷疑因為貧病交迫,又不想成為兒女的負累,竟然想出下策,選擇了以死亡作為解脫,老翁在勒死老伴之後,便上吊自殺。這宗倫常慘劇固然令人感到十分惋惜,同時也告訴我們,社會目前對長者的支援是嚴重不足的。

香港人口高齡化的趨勢已是不爭的事實。對於即將出現的“銀髮社會”,特區政府至今仍沒有一套全面而長遠的應對政策,以致不少長者每天要掙扎於貧窮和絕望邊緣。我們看到很多故事中的長者以拾紙皮維生,他們往往感到生無可戀。根據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的數字,在2007年855宗自殺死亡個案之中,長者已佔296宗(即大約三成半),情況其實非常嚴重。

踏入2009年,面對金融海嘯的沖擊,長者生活將會雪上加霜,更為困難。所以,政府絕對有責任採取一切措施,確保長者得到適當的支援和關懷,令他們也能感受到人間有情。

日前,醫療券政策正式推行,讓長者在公營醫療之外,有其他醫療服務的選擇,這是一件好事,不過,公營醫療始終是香港醫療服務的主體,所以,要減輕長者的醫療負擔,最根本的做法始終是改善公營醫療服務。民建聯多次要求當局把長者門診收費減半,並縮短長者門診的輪候時間。雖然推行這些措施,可能會使政府的財政負擔有所增加,但相信只要資源調配合適,這是有辦法解決的,而這個問題亦正正是長者最關注、最有迫切需要照顧他們的其中一個問題。

民建聯認為,另一項有助減輕長者醫療負擔的措施,是成立類似現時學童牙科保健的計劃,開放公營牙科診所予老人使用,或與私人牙科診所合作,提供定期而又價格低廉的牙科服務。此外,政府也應加強護老服務。針對現時長者安老院舍宿位嚴重不足的情況,民建聯促請政府增加資助長者院舍宿位,改善各項社區護老服務,或是直接資助長者,讓長者可更有彈性地選擇住宿院舍。

主席,現實中,不少長者在退休之後便陷入無盡的孤寂,生活單調、枯燥,有很多變成隱閉長者,脫離社會,情緒低落、悲觀,有些甚至說是在“等死”。所以,一套全面的長者政策不單是被動地解決長者眼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其實,亦必須以更積極的態度,改善長者的生活環境,同時改變社會對長者和退休的觀念。

民建聯認為,面對人口高齡化,政府應積極倡導對長者的正確觀念,拋棄“長者是社會的包袱”這類的思維模式,把長者視為重要的人力資源;要鼓勵公共和私營機構善用長者的知識和經驗,鼓勵長者再次就業,甚至再次創業,使他們得以繼續為社會作出貢獻。同時,政府亦應繼續加強推動“終身學習”,鼓勵長者退休後繼續學習,以豐富長者的生活。

與此同時,民建聯促請政府增撥資源,為長者提供理想的生活環境,包括推行公眾場所“長者無障礙”設計,或提供資助計劃,加建各項方便長者出入的無障礙設施。民建聯相信,讓長者方便和安全地走出家門,走入社區,互相扶助,是改善長者生活的重要一步。

主席,新一年剛開始,對於青年人來說,充滿希望的人生又將啟動了,但對於“銀髮一族”,卻可能意味着距離人生終點再走近一步。如何制訂一套全面的長者政策,創造環境,創造條件,鼓勵越來越多長者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尋找快樂,繼而積極投入社會生活,擁有“黃金晚年”,造福社會,肯定是特區政府的一項重大挑戰。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空氣污染與公眾健康

主席,我們近期舉頭遠望,經常見到藍天白雲,空氣質素似乎有所改善。不過,當大家再留心與我們有切身關係的路邊空氣污染指數時,便會發現去年年底,中環的污染指數幾乎有四分之一時間超過100的警戒線。這個“超標”時間創出有指數以來的新高。這個情況其實正警告我們,空氣污染問題真的揮之不去。

我們關注空氣質素的好壞,除了想見到藍天白雲外,最重要的問題是與公眾的健康密切相關。這方面的研究很多,根據一份2006年香港大學公共衞生學院暨社會醫學系的研究,如果香港的空氣污染水平可以有效地控制在世界衞生組織(“世衞”)所訂的指引內,效果是立竿見影的:包括每年可有1600人免於提早死亡;可直接節省醫療成本和減少生產力的損失,之前已有很多議員提及這一點。

主席,民建聯在這個問題的立場十分清楚,我們認為解決空氣污染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事實上,早在2005年,我們便提出一籃子的施政報告建議,包括在2006年提出綠色預算案,詳細交代我們對打擊發電廠、車輛所引起的空氣污染的分析和建議。今天由於時間所限,我只可原則性地提出以下數點意見。

首先,香港現時沿用了二十多年的空氣質素指標並沒有與時並進,難以符合香港市民的期望。其實,這一點剛才已有很多同事提及。直至上年10月,行政長官終於在施政報告中表明,會採納世衞的階段性指標,作為改善空氣質素的指標。不過,局長其後補充,只會採納世衞的最低要求,即“中期指標1”。按照這標準,對於可吸入懸浮粒子這種污染物的管制,原來較本港現行的標準還要低,因而引起社會以至環保團體的不滿。

我藉此回應余若薇議員剛才就陳克勤議員發言所作的回應。我在此重申,民建聯歡迎政府進行檢討,世衞的“中期指標1”只是一個中途站,為了顯示政府的決心,民建聯要求政府必須清楚告訴香港市民,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何時才可順利過渡,由目前的“中期指標1”,邁向“中期指標2”、“中期指標3”以至最終落實世衞最嚴格的“終極指標”,真真正正在關注空氣質素的問題上,走在世界最前。我同意議員剛才的發言,市民有需要瞭解空氣質素惡化對他們的健康有多大影響,使他們在行動上可作出明智的選擇。

最近,香港大學公布了一項“達理指數”,這是一個很好的嘗試。因為指數有助公眾掌握空氣質素對健康的具體影響,例如會導致多少人提前死亡、會導致多少相關的金錢損失等。我非常同意這個指數應由政府公布,因為理論上政府掌握的資料更多,而且亦可令指數更準確及更有說服力,而且特區政府透過公布指數,以及對這個問題進行持續性的研究,肯定可以提升市民對空氣質素的關注,反過來說,當局日後推動改善空氣質素的措施時,便可獲得更大的公眾支持。

另一項值得關注的是巴士公司。在現時的專營巴士車隊之中,有超過三成屬於歐盟前期和I期的舊車,這批舊車排放的污染物較多,佔車隊總排放量的四至五成,如果任由這批舊車在路上,尤其是在舊區(例如油尖旺、灣仔、中環等繁忙地區)行走,只會加劇空氣污染情況,損害行人健康。邱局長上年曾提出考慮在繁忙地區設立低排放區,限制舊型巴士駛入,我認為這是值得支持的做法,我促請政府積極考慮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巴士公司及早淘汰這批高污染、高排放的舊車。主席,一向被認為是污染源頭的廣東省近年推出多項強硬措施,包括在2007年之前全面關閉全省5萬千瓦及以下的火力電廠;不會再批准在珠三角地區開設燃煤或燃油的新電廠,以及會大力發展水電、核能、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與廣東省的鐵腕手段相比,香港政府又如何呢?既然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要與廣東省共同打造以環保、可持續發展為基礎的“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我希望特區政府在這方面可再加緊腳步,與我們一起創造一個空氣清新的香港。

主席,我謹此陳辭。





推動基建發展

主席,今天的議題是關於加快基建,創造就業。較早前,多位同事已發言表示要透過基建,帶動就業,也有多位同事指出十大基建涉及很多程序,遠水不能救近火。不過,我不會在此重複這些觀點了。我今天想特別討論小型工程,因為最能即時見效的方法,便是透過加快小型工程來解決或紓緩建造業工人的失業問題。

近日,我看到局長及各政府部門均很努力地加快地區工程。至於區議會方面,我本身也是區議會議員,我曾召開緊急會議,並揀選了多項工程從速上馬,現已有些成效。我在數天前還看到有關創造新的就業職位的消息,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及香港房屋委員會均會透過增聘人手加強屋邨的管理,這些都是惠民的措施。

其實,自SARS爆發至今一直沒有人提及的,便是有關舊區的維修工作。今天,我很希望局長以至在座官員也想一想,如何藉着加快舊區的維修工作,帶動區內的小型工程,從而令建造業工人受惠。很多地區,特別是在我所屬的九龍西選區,包括九龍城、深水埗和油尖旺等,大部分也是舊區。那裏有很多唐樓,樓齡均很高,而由於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未能即時進行重建,所以復修或維修現已成為它們唯一的選擇。然而,基於種種問題,儘管屋宇署已向它們發出命令,但仍一直無法完成維修。其實,大部分舊區居民也是沒有能力遷出的長者,又或是一些經濟條件較差的居民。

局長,我對你很有信心,我期望你可以用一些新思維,幫助這些舊區居民,因為如果繼續沿用過去透過成立法團或現時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房協或市建局提供的方式,我相信將無法有效推動舊區的復修。

究竟他們面對的問題是甚麼呢?第一,未能成立法團,這主要是由於公契的問題,但這並不屬於局長的範疇,所以我今天不多說了。現時除了民政署外,房協和市建局其實亦為大廈管理做了很多工夫。但是,我認為仍有很多不足之處,包括它們只為已成立法團的大廈提供服務。很多例如十三街或“環”字街等便由於公契問題,業權分散,以致一直未能受惠於公營機構的服務。再加上它們並不是為居民提供一站式維修服務,因此,即使已有法團的居民也覺得求助無門。大家最近也看到不少新聞,有關大廈管理的新聞越來越多。由於香港的樓宇逐漸老化,如果不改善有關的安排,也不想些新方法,我相信這問題終有一天會“爆煲”。

他們面對的另一個困難─局長,這次你倒可以幫忙的─便是樓宇的僭建物。我任區議員至今已有9年,而在我所面對的眾多部門中,我認為屋宇署最為官僚,也是最不急市民所急的部門。請容許我這樣說,因為我過去曾處理大量投訴,部門的所有人,無論在議會、非議會或其他場合,總是拿出同一個藉口,便是僭建物沒有即時危險,所以不能從速清拆。究竟甚麼是有即時危險或沒有即時危險呢?即使屋宇署認為一幢樓宇沒有即時危險,但它一旦倒塌,業主也要負上責任。

較早前,我曾提出一個問題,而局長亦已作出回覆,便是區內被棄置或有危險的招牌共有多少。我知道它們已有登記,但卻沒有處理。我期望當局真的可以拆掉這些棄置招牌,這對途人的生命安全也有保障。

除了招牌外,僭建物亦令舊區居民十分困擾。例如12月8日《東方日報》的頭條新聞便是“僭建地鋪,殺機處處”,這正正反映了舊區一些很現實的問題。由於署方認為很多地鋪均沒有即時危險,所以不管我如何大力投訴,至今仍未被清拆。如果依靠業主向土地審裁處提出訴訟,坦白說,舊區的業主皆不願意這樣做。然而,這些地鋪是否真的沒有危險呢?正如該篇報道所載,它們其實是會阻塞走火通道的。此外,一些懸空掛着的僭建物,即使當局在視察後認為沒有即時危險,但也不時看到報章報道說一些僭建物會無緣無故掉下,壓傷途人。我期望當局可以檢討現時處理僭建物的政策,因為如果不妥善檢討有關的安排,我相信即使舊區能成立法團進行維修,很多僭建物也未能一併處理。

我要說的問題已大致上說完了,我期望政府以新的思維,運用同樣的資源,跟房協或市建局研究可否為居民提供一站式的服務。對於那些數十年一直接到維修令但也無法維修的大廈,政府可否牽頭進行維修或清拆,待日後才追討開支呢?政府大可透過“釘契”追討業主的欠款。我相信只有透過這些新思維或新做法,才能一方面幫助舊區居民真正改善居住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為工人製造即時的就業機會。

主席,我謹此陳辭。




施政報告 – 發展

我記得民建聯獲特首邀請就施政報告表達意見時,我們除了說出民建聯對施政報告的期望外,我自己也提出了兩點,其一是希望施政報告關注舊區居民所面對的困難,特別是改善現時大廈管理的做法及加快活化舊區。不過,很可惜,施政報告內看不到有這些建議。

我近日撰寫了一些文章。由於金融海嘯來臨,我同意要趕急處理一些事情,包括協助中小企度過難關。社會上另一個大爭拗是“生果金”的金額。我亦同意這些事情是要處理,但我希望特區政府以至今天在席的局長,沒有忘記我當天提出有關舊區居民一直所面對的困難。舊區居民的困難,即大廈管理所帶來的問題,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須得到政府處理。

我想在這裏說數個故事。我昨天提早離開以便參加一個法團會議,因為有大廈在清拆僭建物時掉下了一塊僭建物,壓傷了一些行人,導致法團―即一羣無辜業主―現在可能要面對一筆巨額賠償。我相信這類事情是在不久將來有很多舊區居民都要面對的。以往一些個案,例如添喜大廈,以至國榮大廈的個案,均導致無辜小業主很大可能要承受法律責任,但他們其實真是無辜的,局長。

法團其實已做了很多他們可以做的事,包括當發現有僭建物時向屋宇署投訴,但屋宇署的回覆往往是由於那些僭建物沒有即時危險,所以不會協助他們處理。於是,他們便向民政處求助。民政處過往很多時候也有派同事參加他們的法團會議,但街坊一般反映,他們要求屋宇署發出一道命令,讓他們可以有一把“尚方寶劍”,要求僭建物的擁有者進行清拆,但無論各個部門、區議員如何努力協調,也是無法做到。現在,僭建物掉下來壓着了途人,大廈業主便要承受無辜損失。他們真的是很無辜,但礙於法例,他們無法不聚在一起,商討準備賠償的金額。事件正正揭露了大廈管理的種種問題。

施政報告提到會在一些舊屋邨興建電梯,我十分同意這項建議,但施政報告並沒有照顧舊區居民的需要。我很記得一位街坊對我說的話,令我有很深刻的感受。他說他一生最錯的決定便是買了一層爛樓,使他無法獲編配公屋。大家其實都知道,而我絕對同意,現在的公屋居民,尤其是舊區的居民,他們很有需要改善生活環境,但生活環境更差的,很多便是那些居住在三四十年的舊區內的居民。如果局長有空,可以到那些地區看看大廈失修的實際情況。舊區業主面對的問題,包括集資困難、無法成立法團、法團是“無牙老虎”、承擔巨大責任等。
政府其實知道這些事情,提出了一系列方法予以協助,包括民政處派出同事跟他們開會、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在某些指定範圍內協助他們維修及給予補助。現在最積極的是房屋協會。可是,有這麼多機構,連議員也未必清楚甚麼時候要找甚麼機構。有鑒於此,為何不能利用現有資源,大刀闊斧地為居民提供一站式的服務呢?

我知道這是很困難的,可能涉及架構之間的改組,但我自己的看法是,如果在這段時間不檢討現時對於大廈管理提供服務的模式,將來便有更多舊區大廈基於各種原因而失修,一旦導致小業主要承受無辜損失,便為時已晚。大家都知道香港有很多私人樓宇,這個問題會不斷出現。為何每次的大火警,都是在舊區―油、尖、旺區―發生呢?為何很多時候有僭建物掉下,都發生在舊區呢?這正正反映出舊區的大廈管理尤其不當,未能協助業主處理他們當前面對的問題。我很希望局長認真檢討,現時為大廈、為舊區居民提供大廈管理服務的方式,好讓這些舊區居民真的可以得到一些適時的幫助。

我跟特首會面時提到的另一項建議是,希望特區政府考慮活化舊區的方案,尤其是九龍西區,現在是一個很好的契機。九龍西區―包括九龍城、油、尖、旺及深水埗―很特別地擁有兩幅可能是市區最後、最珍貴的土地,包括舊啟德機場的舊址、西九文化區,我期望透過發展這兩個大區域,局方可以一併考慮將附近九龍舊區的故有特色進一步發揮,使之成為旅遊文化景點。官員過去大部分時間只集中於規劃新市鎮,以滿足人口增加的需要,這是我能理解的。由於舊區過去已經發展了,所以很多時候都停滯不前,我認為乘着發展新土地的機會,這絕對是一個契機把新舊區結合。新舊區結合並非單單興建一條道路那麼簡單。興建一條道路固然重要,這是第一步,但如何把文化區進一步擴大呢?旺角及九龍城區其實有很多歷史文物,旺角區內有很多具香港特色的市集,但我認為市建局未有履行它其中一項“舊區活化”的使命,未有做一些實務,把它們提升。

我期望市建局在不久將來檢討其工作方針時,可以認真研究舊區居民所面對的困難。很多舊區居民其實都希望市建局可盡快重建舊區,但理性的數字告訴我們,要趕得上樓宇老化,依靠市建局進行重建工作,確實難以趕上市民的期望。所以,如何在舊區活化與市區重建之間取得平衡呢?我期望市建局在檢討其職能時,可以盡快做到。

此外,我還想說一說環保方面的工作。近日―應該說今年夏天―香港的氣溫非常高,市民進行了一系列討論,是有關熱島效應的,如何減低市區溫度成為了一個熱門話題。我特別要說回舊區。舊區內其實是有一些先天不足,因設計規劃已經定了下來的樓宇,我們嘗試種樹亦不容易。很多市民向我們提了很多建議,要求我們在甚麼甚麼地方種樹,但結果因為地下設施或各種緣故,無法種植。我期望政府除了制訂“綠化總綱圖”外,還可以成立一個環境綠化基金,供一些私人法團、私人機構申請,因為透過綠化私人空間,其實亦可以為整體綠化帶來益處。

所以,我期望政府除了在政府用地或其他方面加快綠化工作外,還可以跟私人機構一起進行綠化工作。我亦希望政府加快綠化屋頂,垂直綠化工作,讓香港市民可以看到一個有較多綠色的香港。

我很高興看到林鄭月娥局長回來會議廳了。在施政報告發表後,局長在一次電台訪問中提到她辦公室牆上掛了一幅香港地區,她亦很希望可以把香港的海岸線還給市民。我知道局長很勤力,亦很打拼,市民和我對局長有很大期望,希望透過她的決心和實際工作,可以把海濱還給我們。過去的海濱發展主要集中在中環和灣仔,我也有參與有關規劃。我認為現在是適當時候,看回九龍的海濱。

談到九龍海濱,舊區居民其實一直期望有一個海濱長廊。我自己期望的海濱長廊,是要連接油、尖、旺、深水埗及九龍城,通過新啟德機場再接往鯉魚門,即把半個九龍半島連接起來。我知道這是一個長遠目標,很難在短時間內實現,但我很高興看到施政報告提出了對這方面的關注。我亦期望透過可能獲通過的新撥資源,政府真的可以着手研究九龍的新海濱。如果把九龍舊區居民人數加起來,是超過200萬人,絕不少於香港島。再者,如果九龍海濱和香港海濱都建設完成,我相信將可成為香港的特色景點。

以上我提出的數點,都是舊區居民的心聲,希望各位局長可以給我一些回應。我謹此陳辭。謝謝主席。




施政報告 – 教育

主席,今天我會代表民建聯就教育方面發言。政府和局長經常對我們說,政府很重視教育,如果量化為金錢,大概是每4元便有1元用在教育方面。可是,我相信除了錢的承擔外,如何提升質量也是廣大香港市民和家長很關心的議題。

民建聯對於優化人力資源亦非常重視,並同意這是當務之急,因為在全球一體化的挑戰下,哪個地方或國家擁有最優秀的人才,將來便會成為領袖。其實,每位家長都十分關心自己的子女,亦希望給他們最好的,包括為他們揀選最好的學校及最適合他們發展的途徑。

我對於局長如何提升香港學生的語文能力尤為關注,包括兩文三語以至全人教育方面。剛才已有議員提過現時副學士生所面對的問題,以及大學生貸款利息的問題,我認為局長必須重新檢討這些政策。不過,今天,我卻想瞭解局長在提升學生的語文能力方面的政策和想法。剛才有同事提到,業界現時也認為香港大學生的英語水平不高,連我們的同事也被人取笑。我個人認為年輕人是有需要學習的,但我卻不禁要問,是否由我們的教育制度的緣故,以至我們的大學或學校所訓練出來的學生的英語和普通話真的是如此不濟呢?

民建聯早前曾向300名家長進行電話問卷調查,發現有七成半家長最想子女學好英語,其次是普通話。雖然有七成家長並沒有特別聘請老師幫助子女提升語文能力,但他們也有從坊間購買教材,這反映了普遍家長對這方面的渴求。我很想聽聽稍後局長如何回應,因為我十分期望除加強國民教育,即施政報告中提及的環節外,政府真的要想辦法提升學生的語文能力。在英語方面,我認為有需要加強培訓英語老師,改進他們的教學方法,亦應鼓勵他們採用較靈活的學習方式。在小學時,學生應養成閱讀和聆聽英語的習慣,而學校也可採用小班或小組形式教授,以增加學生的英語聽講能力。

我接着想談談普通話。我記得曾在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向局長提出了一個問題,便是局長在提升學生的語文能力方面有何計劃。也許當時是時間所限,他的答覆是會對語言教學政策作出微調。我相信語言教學政策的微調並非解決或提升學生語文能力的終極方案,而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那麼,在提升學生的普通話能力方面,局長或政府又有何大計呢?我也很想瞭解。在2000年優質教育基金所贊助的研究結果已經告訴我們,5所使用普通話教授中文的中、小學學生的中文書寫水平均有所提升。我知道近年也有不少學校自行嘗試以普通話教授中文,但卻遇到不少困難。第一是沒有足夠合資格教授普通話的老師,第二是缺乏適合的教材。我認為作為年青人,提升本身的語文能力是將來提升競爭力的必要途徑,所以我期望政府可以制訂長遠的政策,就如何支持加強本地普通話老師或提升學生普通話的能力,制訂長遠的政策。

跟著,我亦想從學生或家長的角度談談香港的考試壓力。局方經常說求學不是求分數。但是,不單是香港,很多華人社會也有一種很獨特的行業,不僅賺錢多,而且甚受家長和學生歡迎,那便是我們的“補習天王”。他們的宣傳廣告相當特別,個個衣着趨時,打扮有型有款,無非是要吸引我們的學生。為何“補習天王”這行業在香港如此受歡迎呢?為何會有如此龐大的市場需求呢?局長有否想過,這是否由於學校的課程未能滿足學生,以致他們要藉參加“補習天王”的課程,以在考試中取得高分數呢?我認為要減輕學生的壓力,大可從考試方式着手,又或是多位同事剛才也提到,便是在適當時候制訂增加香港大學學額的政策,讓本地大學生不會以為一定要取得很高分數或要很辛苦才能獲得大學學位。我希望在減輕學生考試壓力及增加大學學位方面,局長可以這樣告訴學生,以進一步紓緩他們的考試壓力。

最後,我想談談身教的重要性,而早前也有議員作出回應。我相信除了局長或教育局有責任教好小朋友外,我們作為家長以至每一個人,甚至媒體也擔當教育我們下一代的角色。我期望透過大家的合作,包括各位議員的身教,讓我們的下一代在語文能力、分析能力以至全人發展方面均得以大大提升,從而進一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主席,我謹此陳辭。






施政報告 – 經濟

在這份施政報告中,雖然強調香港目前正面對金融海嘯所帶來的危機,要化危為機,但除了提出設立由特首主持的經濟機遇委員會外,似乎便沒有具體的對策。

經濟機遇委員會的成員名單亦剛剛公布了,當中不是大老闆便是高級行政人員,我擔心大家只顧討論香港的大方向─當然這是有需要的,但“遠水不能救近火”─忽略了基層市民在金融海嘯下面對的困難,未能制訂適時惠民的政策。

昨天,溫家寶總理向香港人大派定心丸,他表示中央政府十分關心香港,而本港在這過程中遇有甚麼困難,中央政府也會鼎力支持。不過,香港人也知道香港必須自強,不能只靠中央政府的支持,否則,當香港失去在國家發展中的獨有角色,甚或失去競爭力時,最後受害的便只是香港人。因此,我期望香港特區政府的官員可以抓緊世界,以至是國家發展的勢頭,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今天,我想代表民建聯談談我們對香港政府在經濟政策上的一點意見。在全球一體化的挑戰下,各國及地方均相競透過大家的互相合作,促進本身產業的發展,以提升競爭力。民建聯認為,香港政府可採取“遠交近攻”的策略,促進香港及國家的經濟發展。

“遠交”是指促進區域合作。最近,中國內地與台灣的關係改善,三通的談判正積極進行中,周末包機及容許大陸旅客訪台已經落實,這些均是良好的契機,所謂機不可失,我們有需要加強與台灣的經貿合作,促使倡議建立多時的大中華經濟區的建議得到進一步落實。

說得更廣闊一點,香港政府可大膽地與內地政府商討,建立東盟十國加上中國內地、日本、韓國及香港,在時機成熟時,當然可以考慮加入台灣,推動區內全面合作。香港及台灣的參加方式,可仿效亞洲發展銀行的做法,以非主權會員的身份參加。最近東盟十國加中國、日本、韓國商討設立800億美元的基金,以應對金融海嘯的沖擊。可是,區內如香港、台灣等同樣面對金融海嘯的沖擊,如果我們亦可參與其中,是有其實際需要,亦相信可達致更佳效果。

除了應付當前的金融危機外,東盟十國加中國內地、日本、韓國及香港、台灣,在促進金融、貿易、投資、旅遊、物流等方面的合作空間亦相當大。在促進香港與台灣的合作方面,很高興香港政府已委派財政司司長成立跨部門督導委員會,研究和統籌促進港台經貿的整體策略和計劃。民建聯認為,香港政府應在金融、經貿、航運、旅遊、科技、出入境及稅務安排方面,研究及推出各項積極的措施。
首先,在金融方面,我們認為當局應加強與台灣交易所的聯繫和合作,吸引更多台資來香港上市,為台商提供更佳的融資服務。第二,在經貿方面,香港須加強招商引資的工作,吸引台商利用香港的會計、法律和會展業等優質服務。在航運物流方面,香港須加快開放天空的力度,採取更開放的航空政策。此外,要推動港台物流合作,使香港發展成兩岸物流的分流平台。在旅遊方面,香港應積極推動台港旅遊合作,優化港、澳、台的旅遊路線。第五,在科技合作方面,香港可加強配套設施及提供優惠,吸引台商到香港投資高生產產業。第六,在出入境安排方面,香港政府須爭取雙向實施免簽證安排,方便兩地居民的互訪交流。第七,在稅務安排方面,與台灣政府磋商,作出避免雙重徵稅的安排。我們希望透過各方面的措施,可以進一步促進港台經貿合作,打造大中華經貿平台。

主席,“面向世界,背靠祖國”是香港經濟近年發展的重要手段,香港與內地的合作是有需要繼續深化的。透過CEPA的簽訂,特別是今年7月簽訂的CEPA補充協議五,有多項措施是會在廣東省先行先試。當然,兩地現時制度上依然不同,在合作方面仍有很多掣肘,期望透過定期高層次的會談,配合國家“十二五”規劃的發展,可以共同積極研究“特別合作區”,以進一步推動區域的合作發展。我相信透過共同努力,互補長短,才能進一步發揮或推動兩地經濟的成果。

至於“近攻”方面,我們同意香港經濟發展的其中一個重點是金融業,但為了讓經濟有一定程度的多元化,以及創造不同類型的就業職位,香港仍須有本身的優勢,發展具競爭力的產業,政府可考慮發展創意旅遊業作為“近攻”的對象之一。

在自由行措施帶動下,香港旅遊業繼續旺盛,但不無隱憂,因為內地旅客來香港的主要活動是購物,為了豐富旅客的旅遊體驗,延長他們在香港停留的時間,必須有更多旅遊軟硬件來配合。其實,九龍西區在不久的將來,將有兩個大型項目,一是舊啟德機場的郵輪碼頭,另一個是西九文化區。政府發展郵輪碼頭的決心是眾人皆見的,不過,我期望在郵輪碼頭建成後,當旅客可以乘郵輪來香港時,不單會參觀大家熟悉的海洋公園或迪士尼樂園。我常說香港,特別是旅遊發展局,在推動香港旅遊景點方面,似乎是完全忽略區域之間的結合,香港其實有很多山、水、島嶼都是十分美麗的,我希望有關官員在發展旅遊業的同時,可以將香港的生態遊進一步結合。

我也期望透過西九文化區的建設─但可惜司長剛剛離開─我不認為西九文化區只是該新區中的一個文化區,其實,透過這兩個大型項目的發展,我期望司長或各政府官員可以研究如何進一步與舊區域結合,我相信要推動西九文化區作為整個區域的文化區,不單是帶旅客來看歌劇等,而是他們在欣賞這些文化活動之餘,也可看到香港的一些本土文化特色,正正在這些區域的附近,例如油尖旺區、九龍城區都是香港其中最有歷史,擁有最多特色街道的區域,我希望西九管理局可以一併將舊區的特色進一步打造成為香港旅遊的品牌,讓市民來看西九文化區時一併可以參觀、欣賞並體會到香港這些特有的文化遺產。

至於發展創意產業方面,香港發展知識型經濟有需要不斷創新,才能保持競爭力。施政報告建議整合資源,設立專責創意產業的辦公室,提供一站式服務,以及在課程內加入動漫設計課程,我認為這是一個好開始。可是,施政報告並沒有提及創意產業的內涵。是否單指電影業或漫畫呢?我期望政府可以借鏡鄰近國家的一些成功例子,推動香港在創意產業方面的工作。

最後─局長又離開了─我想談談沙中線,九龍城區居民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爭取,最終獲政府答應興建沙中線。然而,在剛發表有關油麻地延線設站的諮詢,以及我們跟居民、跟港鐵公司的傾談中,我們知道初步的設站安排完全忽略了舊區居民的需要。我看到初步的設站安排完全只顧及新區,包括新的啟德發展區,還有一些預計或已經落成的大型屋苑,但卻完全沒有理會九龍城舊區或一些基層市民居住的屋邨,包括何文田邨、愛民邨,他們基本上未能享用他們一起爭取了十多年的鐵路。現在其實只是初步的設計階段,我期望局長或港鐵公司可以三思,在設站安排上與居民有充分討論,使沙中線的興建可以惠及廣大的居民,帶動區域的經濟。

主席,我謹此陳辭。





協助雷曼兄弟苦主

代理主席,雷曼兄弟倒閉前,小市民都相信銀行不會騙人。不過,只要問問各位買了迷你債券(“迷債”)的苦主,尤其買了長城迷債的苦主,便知道有部分銀行職員是怎樣回答他們的問題。他們大多數都會問是否很穩妥?是否保本?職員便會拿出銷售單張說,難道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會倒閉嗎?我們國家當然是不會倒閉的。然而,苦主便是因為誤信了這些推銷手法,把畢生積蓄,甚至“棺材本”也放在投資“迷債”,積蓄有可能隨時化為烏有。

事到如今,追究責任是必須的,但我多次強調和相信,先追錢,對苦主是最有利的做法。事件發生了一段時間,銀行公會終於答應回購迷債。現時最迫切要做的,局長,各位銀行界朋友,是要爭取各銀行盡快具體交代回購迷債的執行方案和抵押品估值的時間表,包括苦主們可否選擇何時出售他們的抵押品等方案,讓苦主可早日知道執行方法。同時,金管局必須加快調查,盡快處理手邊超過12000宗有關不良銷售的投訴。第三,政府必須盡一切辦法協助受到不良銷售手法影響的苦主,向銀行爭取“回水”。我還記得,在我們9個小時的馬拉松會議上,我曾詢問陳局長政府會否考慮協助苦主進行訴訟,會否為雙方進行協調或調解,局長當時回應說不會。不過,政府也有聽到大家的聲音,特首其後也表示會考慮協助苦主訴訟及設立訴訟機制,所以請局長及特區主要官員盡快向市民交代這方面的細節。

除了追討金錢,日後的檢討也是同樣重要的。如何挽回投資者對金融制度,以至監管制度的信心,尤其在四萬多名雷曼兄弟迷你債券的苦主(“雷曼兄弟苦主”)損失超過200億元後,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先生仍然反駁監管不力的指控,還表示金管局不是後知後覺,而是先知先覺,我相信這令雷曼兄弟苦主、議員們,以至公眾均不能信服。因為事實勝於雄辯,監管漏洞就放在眼前。

剛才很多同事也指出,銀行除了從事正業外,現時不斷走向“證券行化”。他們為了爭取生意,爭取業績,賣保險,賣迷債,成為其同事的其中一項主要業務。現時,銀行業務由金管局和證監會分別負責監管,導致“一業兩管”。由於金管局的主要功能是維持金融穩定,而並非保障投資者,造成銀行在產品銷售上未受到充分的監督,難怪在迷債出現後,(附錄3)各大銀行都採取積極的銷售手法。我相信在座各位朋友都一定收過銀行推銷各項產品的電話,如果金管局不再加大力度調查的話,我相信迷債只是事情的開始。

另一個監管問題,是對小投資者的保障嚴重不足。剛才陳局長也指出,現時香港不是擁有或銷售最多結構性產品的城市,我們的法規其實跟其他先進國家差不多,但我不禁要問,為何雷曼兄弟迷你債券只在部分亞洲地區如香港和新加坡才有銷售呢?是雷曼兄弟聰明,知道香港的財金官員大開中門,還是知道美國及歐洲方面根本不容許這些產品發售呢?請局長回答這些問題。

事實上,金管局也知道這些產品的危險性,“任總”也表示曾在2006年3月向銀行發出多次指引,要求他們小心,尤其在售賣高風險產品予弱勢社羣時,要採取額外措施。但是,只說不管,導致最後出現了迷債事件,我認為政府在這方面確實有監管不力。

其次,不食人間煙火的證監會也不能卸責。我還記得在9個小時的馬拉松會議上,證監會行政總裁當天被問及迷你債券的名稱是否誤導時,他居然表示,沒人會根據它的名字購買產品,又表示每名投資者均必須詳細閱讀產品的銷售章程。其後,特首也公開表示,迷你債券絕對不是市民心目中的債券。我很期望證監會可汲取今次教訓,在審批產品,尤其宣傳單張時要從小投資者的角度出發,也要考慮這些宣傳單張會否誤導公眾。如果不作出這些考慮,我相信在今時今日,這種態度是市民所不能接受的。在審批宣傳單張時,我建議可考慮參考香煙廣告的做法,指明有部分版面必須清楚地讓投資者知道這類產品的真實結構,包括它是否保本,它是否債券或它的利息有多少,讓投資者對這些產品的真實內容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