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1 選民登記制度宜與時並進 
2011-08-25 工商界要面向直選
2011-08-18 誰要為塌樓意外負責?
2011-08-11《入境條例》豈是銅牆鐵壁?
2011-08-04 再論外傭居港權
2011-07-28 強積金要真正有得揀
2011-07-21 小心為外傭官司拆彈
2011-07-14 改革英基 切忌扔水掉孩
2011-07-07 改善管治,從政治制度做起
2011-06-30 司長,你真能規劃嗎?
2011-06-23 不能忽略長遠土地規劃
2011-06-16 為甚麼要抗拒國民教育?
2011-06-09 香港最缺是時機!
2011-06-02 香港需要一個敢作為的特首
2011-05-26 自由市場非金科玉律
2011-05-19 香港為何要「超英趕美」?
2011-05-12 踏出關愛第一步
2011-05-05 特首辦的考驗
2011-04-28 發展產業要先固本培元
2011-04-21 司長,請你發功吧!
2011-04-14 誰來維護家長權益?
2011-04-07「可租可買」至安心
2011-03-31 阻不了天災,亦要減低人禍
2011-03-24 政府民望低,議員民望更低的啟示
2011-03-17 小心學位「量化寬鬆」後果
2011-03-10 爭取公義 唯有暴力?
2011-03-03 財爺「急轉彎」的反思
2011-02-24 注資須讓更多人受惠
2011-02-17 小心處理抗拒融合的情緒
2100-02-10 緊記八達通事件的教訓
2011-01-27 是時候考慮「特別物業稅」
2011-01-19 論簡單低稅制
2011-01-13 擴充私立學位 不要製造更多失望
2011-01-06 不患寡而患不均
2010-12-30 為安老接揭增吸引力
2010-12-23 分裂是要爭取更多支持?
2010-12-15 有錢的煩惱
2010-12-09 世界盃主辦權的啟示
2010-12-02 聯繫匯率的代價
2010-11-15 慎防新一輪資產泡沫化
2010-11-17 政府,Are You Ready?
2010-11-09 先「立品」,才「發財」可以嗎?
2010-11-04 國際盛事 = 好大喜功?
2010-10-28 如何令市民「繁榮共享」
2010-10-21 如何將「置安心」「升呢」
2010-10-14 「置安心」比「復建居屋」好?
2010-10-07 青年高失業率問題持續難解
2010-09-30 攜手紓緩「殺校」危機
2010-09-23 解決市民「坐貴車」問題
2010-09-16 提升競爭力先搞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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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2 一切美好事情非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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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9 限制熱錢衝擊大 復建居屋是正途
2010-08-12 業主就希望樓價上升?
2010-08-05 政府要反思樓市發展模式
2010-07-29 港人變房奴政府難卸責
2010-07-22 香港要走自己的路
2010-07-15 特首, 你錯了!
2010-07-07 應多討論「超級區議員」的候選人資格
2010-07-01 政府如何認對政治新形勢
2010-06-23 妥協才是通往普選的路
2010-06-18 社會厭倦爭拗 政改須「起錨」
2010-06-10 誰在剝削富士康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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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7 論「曾余辯論」
2010-05-19 保障消費權益 須踏出更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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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5 若然無「鬼」何須反應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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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1「有為政府」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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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8 發展教育產業需要深思的問題
2010-04-01 看待最低工資要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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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 婆婆何時能圓重建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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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4「強拍」機制有待優化
2010-02-25 請財爺拿出穩定樓市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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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1 市區更新應有持份者的參與
2010-02-04 市建局不要當地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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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1 改善公眾參與,還要理順政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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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7 給“八十後”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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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4 天堂中的陷阱
2009-12-17 停一停,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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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2 慎防香港變成孤島
2009-11-26 建築面積Vs實用面積
2009-11-19 中國應當向美國學習甚麼?
2009-11-11 男女真的平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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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有綜援無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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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7 把握機會做個真正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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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 慎防集體記憶變成集體失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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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 副學士也需要實習
2009-03-11 反思大笨象的角色
2009-03-05 預算案保守沒新意
2009-02-26 政府不能不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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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習語的比喻詞義






2010-08-08《RTHK 3》Letter to Hong Kong
2010-01-15《China Daily》A practical way to implement electoral reform
                     and serve progress

2009-12-27 《RTHK 3》Letter to Hong Kong
2009-08-09 《RTHK 3》Letter to Hong Kong
2009-04-12 《RTHK 3》Letter to Hong Kong
2009-02 《盛世雜誌》夥珠三角 把握大三通機遇
2009-01-30 《頭條日報》新丁大開眼界
2009-01-16 《頭條日報》平時不燒香 臨急抱佛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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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 《盛世雜誌》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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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5 《頭條日報》當新丁遇上開放日
2008-11-26 曾蔭權不能光出口術
2008-11-21 《頭條日報》囡囡默書艱難的啟示
2008-11-07 《太陽報》經機會勿淪為吹水會
2008-11-07 《頭條日報》議員發言甚艱難
2008-10-31 《頭條日報》掟蕉的聯想
2008-10-10 《頭條日報》做個好議員先搞好女兒關係
2008-12-02 《RTHK 3》Letter to Hong Kong




 

選民登記制度宜與時並進  
2011年12月1日   
 
區議會選舉結果塵埃落定,但「種票」疑雲愈演愈烈。有落敗候選人言之鑿鑿,矛頭直指是建制派的精心策劃,靠「種票」影響選情。有傳媒更追訪涉嫌「種票」的當事人,於是「揭發」有人「避走內地」,又有人言辭閃爍,種種象,都為「種票」的說法平添幾分真實性。

筆者絕對要求警方嚴肅調查「種票」的指控,但對於「未查先判」,一早歸咎是建制派,或者是選舉勝方的陰謀,不就是「政治抹黑」?此外,是否就因為當事人有政協背景,便可斷定「種票」一定是「益」建制派?

「一屋多姓」的出現,原因很多,最簡單是上址為出租單位,在當局以及候選人團隊上門積極鼓勵下,租客登記成為選民,但搬走之後,資料未作相應更新,久而久之,便會出現「一屋多姓」。

這個現象一點都不新鮮。早於○六年,審計署在調查○四年立法會選舉的選民登記制度時,已揭露當年逾一百八十五萬選民中,有三百六十七宗同一地址登記超過十人,而最誇張的個案,是一百六十二名選民共用一個地址,可見問題存在已久。

「一屋多姓」與種票並無必然關係,正如法律學者張達明承認在搬離鴨洲的原來住處之後,並無向選舉事務處更新資料,最後並返回南區投票。對此,在未經調查下,筆者亦不會貿然指他涉嫌「種票」。

此外,選舉事務處會向候選人提供當區選民資料,包括選民姓名和地址,以便候選人郵寄宣傳單張,所以,「一屋多姓」理應早被揭發,但這個情況一直未被質疑,直至選舉結果公布,才有人以「種票」為理由,提出指控,令人不禁懷疑是否有人想利用選民登記制度的粗疏,對今次選舉結果輸打贏要?

雖然提出「種票」指控的原因令人懷疑,但筆者完全認同當局要把握今次機會,對選民登記制度作一次全面的檢討。

對此,有人建議要選民提供住址證明,亦有人建議選舉部門需要全面檢查現行的選民登記冊和調查問題個案,定時抽查以阻嚇種票,以確保選民登記冊的準確,這些都可以考慮,但除此以外,筆者更希望選民登記制度能夠與時並進,以配合香港的實際情況。

筆者認為有關檢討起碼要包括以下兩點:第一,目前要登記成為地方選區選民,必須符合幾個主要條件:包括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年滿十八歲;通常在香港居住,而填報住址是其在香港唯一或主要的居所;持有身分證明文件等。其中要求選民填報香港主要住址一項,令部分人士感到十分為難。

隨中港關係密切,更多長者會選擇返回內地居住,加上今年《施政報告》公布了「廣東計畫」,讓居於廣東省的香港長者毋須回港,便可領取生果金。相信會鼓勵更多長者選擇回內地居住。即使身在內地,但這批長者與香港仍保持緊密聯繫,包括子女和親戚朋友都在香港,更會經常返港探親及消費,只不過基於未能提供主要地址,便要喪失選民資格,這種安排是否合理?

另外,香港的投票制度簡單,對選民的投票行為有諸多限制,既不接受授權票,亦不接受預先投票,令選舉當日因不同理由離港的選民,無法投下神聖一票,這種安排一直被人詬病,值得檢討。

放眼二○一二,香港人有機會選「超級立法會議員」,到了二○一七年,香港人更有機會選行政長官,每一票都是十分重要的。筆者寄望我們的選民登記制度能夠與時並進,為未來的選舉做好準備。


 

工商界要面向直選
2011年8月25日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近年政治新聞經常見到的詞彙。這邊廂,泛分陣營越拆越細,力爭透過比例代表制下的餘額晉身立法會;那邊廂,以工商界功能組別為首的12名立法會議員則暫棄前嫌,宣布結盟,組成立法會最大黨派。輿論普遍認為是要在即將舉行的多場重要選舉中,增加談判實力。

對於新成立的「工商專業聯盟」,整合力量的好處顯而易見。第一,「商專聯」一躍成為立法會第一大黨派,政府勢難忽視他們的聲音;第二,面對今明兩年的多場選舉,尤其是年底的選委會和明年的特首選舉,若要在各方政治勢力盤踞下,加強本身的影響力,結盟屬明智之舉;第三,選舉競爭激烈,工商專業陣營在各級選舉中亦難免出現相爭,若「商專聯」能夠從中協調,便能減少自己人對陣機會,亦有利於保留實力。

然而,「商專聯」需要克服的挑戰亦不少。第一是內部團結,自由黨和經濟動力分拆不足三年,現時再以「商專聯」的名義走在一起,這場被指為「政治婚姻」的結合,可維繫多久,有待時間考驗。此外,兩派有意染指的功能組別部分重疊,選舉時能否擺平,成功協調,同樣惹人關注;第二是投票立場,「商專聯」的成立,就是為了團結工商界力量,但對於應否綑綁投票,召集人和副召集人說法不一。令人對這股政壇新勢力所起到的實際作用,抱觀望態度;第三是兼顧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議員。12名「商專聯」創會議員之中,只有1位來自直選,日後如何兼顧工商專業界別的利益和公眾的訴求,很考功夫。

「商專聯」的成立,對其他政治力量的影響,容後討論,但對於特區政府,相信好處比壞處多。第一,「商專聯」強調並非「航空母艦」,不會處處為政府護航,但不容否認,除了諸如競爭法等個別議題,「商專聯」的立場和理念,與特區政府較為相近,若「商專聯」真能整合工商專業陣營的力量,對於政府的管治,應是利多於弊;第二,本屆立法會之初,政治勢力四分五裂,特區政府為此頭痛不已,不要說「箍票」,就連要搞清各陣營的投票立場,未到投票一刻,政府都沒有把握,以至議會內的「甩轆」事件,時有發生,令政府備受批評。「商專聯」的成立,有助政府清晰談判對手,或多或少都可減少政府這方面的煩惱和尷尬。

筆者認為,工商專業界別在過去,以至可見的將來,都不會放棄立法會議席以維持其政治影響力。過往,工商界的參政途徑,主要是透過立法會功能組別或者政治捐獻,但隨著本地政制的發展,尤其是在政改方案通過後,傳統的功能組別不可能千秋萬世,即使未致於廢除,但其選舉模式,肯定要有大幅度改動,並朝更開放,選民基礎更廣泛的直選模式傾斜。

面對這個轉變,按筆者觀察,專業界別已開始為直選作準備,但工商界對此卻有欠積極。

為此,「商專聯」作為一股有承擔的政治力量,其中一項重要任務,便是協助工商專業界適應這個轉變,對業界由功能組別走向地區直選,起推動以至催化作用。

筆者相信,工商界考量未來的參政模式以至角色定位,已是刻不容緩。工商專業界別絕對有人力,有財力,及早籌劃,包括直接培養人才,並派出政治代言人通過直選進入議會,延續工商專業對社會政策的影響力。

距離立法會選舉的時間已經不多,筆者呼籲工商界不要再猶豫,必須及早開始行動。


 

誰要為塌樓意外負責?
2011年8月18日

死因庭前日裁定,去年1 月馬頭圍道塌樓慘劇的四名死者均死於意外。據報,裁判官嚴厲批評屋宇署做事「求其」,在塌樓前兩個月視察時,仍認為該幢唐樓無即時危險,只「交行貨」的發出「連自己都認為業主不會完全遵行」的勸喻信,而未有決定即時封樓。另一方面,肇事大廈的業主同樣遭裁判官狠批不誠實。

誰該負最大責任?筆者服務土瓜灣區多年,希望從地區的角度,與讀者分享一些經歷和意見。

正如裁判官所說,屋宇署肯定要為塌樓意外負上很大責任,因該署是確保樓宇安全的部門。筆者亦曾多次嚴厲批評屋宇署,認為若以最官僚,最不貼近民情排名,該署肯定在眾多部門之中脫穎而出,「名列前茅」。

舉些例子吧,第一,在塌樓意外之前,署方一直只肯處理有即時危險的僭建物,對於其他有安全隱患的僭建物,就置諸不理,將責任完全推給業主立案法團及小業主身上,增加市民對屋宇署的反感;第二,署方內部自行其事,未有協調,以至同一幢樓宇,會在短時間內分別接到該署不同組別發出的命令,令業主無所適從,既煩惱,又氣憤,打擊他們跟進維修令的積極性。

第三,對於很多懂得遊戲規則的業主來說,屋宇署發出的維修令,作用不外是用來懲罰一些聽話的業主。因為由發出到執行,動輒要3至5年,而署方又跟進不力,令很多業主視維修令如無物,而屋宇署對不聽話的業主,最終離不開罰款和「釘契」,業主干脆把罰款當作交租,而且單位即使被「釘契」,又不代表單位不能轉售,故阻嚇力十分有限。

第四,無視「劏房」的規管。猶記得,要求規管劏房的聲音,提出超過十年,但屋宇署一直懶理,只將之視為單位的內部裝修,令劏房「無王管」情況持續多年,任由問題浮現。直至去年的奪命塌樓意外,以至今年發生的四屍五命奪名大火,屋宇署才汲取「血的教訓」,開始考慮如何監管劏房。

第五,筆者多次邀請屋宇署落區,希望向受影響業主解釋維修令的發出及執行細節,讓雙方多了解對方的觀點,縮窄分歧,很可惜非用到「殺手鐧」,署方都會「耍手擰頭」,視接觸居民如畏途。署方的做法,無助改善與市民的溝通,令人莫名其妙

話雖如此,但對於有意見認為屋宇署理應在塌樓前先知先覺,將肇事大廈列為危樓,本人卻認為在目前政治環境下有難度。第一,記憶中,政府近年鮮有採用這些非常手段;第二,若然開了先例,便難脫濫權的指控;第三,若有街坊死守單位,屋宇署是否要實施強制搬遷?恐怕沒有哪個政府部門或官員願意下這個決定。

屋宇署無疑要為塌樓事件負上最大責任,不過,部分舊樓業主也難逃責任。正如裁判官很不客氣地批評塌樓大廈的業主「作供不誠實,對自己有利的事,會毫不猶豫地說謊」。這些說法印證了筆者多年以來的經歷。部分舊樓業主只將舊樓視作投資,對於居住環境的安全,並非其主要考慮。這些業主鮮有出席業主大會;不拖到最後一刻,都不願夾錢修葺大廈;更有部分為求大廈被收購重建,刻意令大廈殘破不堪。這些不積極、不合作的態度,亦是舊樓長期失修的原因。

最後,筆者亦希望包括本人在內的區議員要撫心自問,是否有時都要因應法團的求助,而要求屋宇署延長完成維修令的限期,以便居民有更充裕的時間?

筆者希望在今次「死人塌樓」事件之後,各方能夠痛定思痛,反思大家的責任所在,並盡一切努力,阻止這些人禍再次發生。


 

《入境條例》豈是銅牆鐵壁?
2011年8月11日

外傭居港權的爭論停不了。公民黨上周五在報章刊登嚴正聲明,指「最近有政黨向公眾炮製了誇張失實的數據,危言聳聽,製造恐慌,建基於違背常識的謬誤。」其黨魁在當日早上接受電台訪問時,進一步表示外傭需要符合「苛刻條件」才會獲批居港權,估計成功申請個案「不多」。

《入境條例》這道關卡,是否一如他們所說的「硬淨」,仿如銅牆鐵壁,可以力抗外傭申請居港權?今日,筆者再與大家擺事實,講道理。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四款:「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便可擁有永久居留權,故此關鍵在於「通常居住連續七年」及「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

社會上有意見指今次縱使外傭符合「連續居港七年」的條件,也不一定通過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這個《入境條例》設下的關卡。

根據《入境條例》,申請人要核實居留權,便要「提供處長合理地規定的資料,令處長信納該人已以香港為其永久居住地,該等資料可包括以下各項─ (i) 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ii) 其家庭的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香港;(iii) 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iv) 他是否已按照法律繳稅」

即使撇除這4項《基本法》沒有提及的規定,是否會受到法律挑戰,只要讀者稍為留心,便會發現條文清楚指出「….該等資料包括以下各項─…」,換句話說,你提供這些資料,入境署會考慮,但就算你不提供這些資料,入境署亦不一定會拒絕你的申請。再加上前保安局局長、前入境處處長葉劉淑儀都曾經公開表明,實際的審批相當寬鬆,更令人相信《入境條例》這個關卡,並不如想像中的牢不可破。

再逐點細看,筆者更加憂慮。先講「慣常住所」,在港外傭一定有居住地點,因為她們獲批來港工作,條件之一,就是僱主能夠提供居所。至於外傭是否一定要另外購置或租用單位,才算是「慣常住所」?筆者留意到根據終審法院2000年的FATEH MUHAMMAD 案,指何謂「通過居住」,標準因事而異,而筆者也找不到其他相關判例或者法律根據,指明僱主提供的居所,一定不能視作「慣常居所」。這些法例上的灰色地帶,就正是我們最擔心的地方。

第二,《入境條例》雖然提及「家庭主要成員是否在香港」這個因素,但各位要留意,這個說法不代表外傭的主要成員不來港,就一定不合資格,因為政府一旦以此拒絕外傭核實居留權,便可能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中有關「合法處在一國領土內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有權享受遷徒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這項基本權利,隨時受到法律挑戰。

第三,至於「維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條件更加抽象,試想,赴港外傭的學歷一點不差,不少在原居地都是大學畢業,加上年青力壯,有了居港權,要找一份能夠「維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的工作,總不致於太困難吧。

第四,「按照法律繳稅」,外傭工資根本未達需要繳稅的水平,故此這項條件對外傭來說,只是形同虛設。

總結以上各點,筆者認為《入境條例》設下的關卡,不見得太緊密,更非銅牆鐵壁,由於這個問題的影響,既深且遠,為此,筆者希望特區政府以至社會各界能夠對問題詳加討論,共同找出一套應變之道。


 

再論外傭居港權
2011年8月4日

兩周前,筆者在此寫了一篇有關外傭居港權的文章;上周,筆者與傳媒茶敍時,進一步推算這個問題會對香港社會帶來甚麼衝擊。結果在傳媒和網上引起一番討論。有人認同我們的憂慮,亦有不少人質疑說法。為此,筆者希望在此綜合回應。

對於被指「報大數」,筆者的回應是若外傭擁有居留權,無論你支持抑或反對,都不能迴避一個事實,就是社會資源要及早規劃,否則肯定會出亂子。而在與傳媒茶聚時,我們已講清楚是按「最壞」情況評估,亦交代了有關假設和推算方法,就是希望拋磚引玉,帶動社會聚焦分析對本港福利、教育、醫療、公屋以至人口政策的影響。若然有人不同意推算,還望提出具體數據,令討論更有意義。

估算真的很離譜嗎?我們指在最壞情況下有12.5萬外傭有居港權,長遠而言,連同外傭家庭,新增居港權人數最多達50萬。按政府本周一提供的資料,數字分別是10萬人和40萬人。筆者認為以估算角度來說,兩者差距不致以未能接受。

又有人指,外傭親屬來港有較多限制,情況不會如我們想像中悲觀。這個說法有其道理,但另一方面,我們的估算亦有很多因素未曾考慮,例如曾居港滿七年但已返回原居國家的前外傭;此外,《入境條例》除了限制外傭留港期間不算「通常居港」,對於:難民或被羈留等候甄別難民身份、輸入外勞、領使館人員、駐港解放軍及中央政府駐港人員都同等對待,故此,一旦外傭擁有居港權,是否會牽一髮動全身,令居留權會在有意無意之間被進一步拓闊,值得關注。

更令筆者引以為憂,是這批外籍人士來港,不受單程證制度的限制,有可能在短時間內湧入,隨時會令特區政府以至香港社會手足無措。

今次有關外傭居港權的爭論,仿似是內地子女居港權案的翻版,而這些個案,早令香港汲取了極其深刻的教訓,其中一宗是「莊豐源案」。

莊豐源父母皆為內地人,持雙程證赴港探親期間生下莊豐源,其親人入稟爭取居港權。終審法院2001年判定不論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其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都享有居港權,從此打開了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缺口。結果,「雙非」嬰兒 (父母均非港人的港生嬰兒) 由2000年的709名,增至去年的32,700人,增幅高達45倍。而在這十年間,「雙非」嬰兒累計已超過15萬人,成為香港社會規劃的一大挑戰。

試問,我們豈能不對牽涉居港權的問題小心翼翼,步步為營?

有人從實際角度出發,指部分基層職位長期缺人,例如茶餐廳老闆,就經常大嘆請人難。若外傭有了居港權再轉工,不正好可填補這些空缺?這便帶出兩個問題,第一,原剛上不能因為勞工短缺而認同外傭應有居留權,而且經濟有起有跌,一旦經濟逆轉,基層勞工最易遭解僱。屆時,我們又如何安頓這批「轉職」外傭?第二,若然此道理成立,容許外傭跳槽轉職至其他工作,哪麼,現時通過嚴格的輸入外勞計劃,以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機會的機制,還有意義嗎?

同一道理,任何政府都會視居留權為一項相當重要的權利,正如香港的輸入專才計劃,以至投資移民計劃,申請門檻十分高,目的都是利用珍貴的居留權,吸引人才和錢財的湧入,從而帶動經濟,提升競爭力。反觀聘請外傭,條件相當寬鬆,只要找到能提供住宿的僱主,基本便可赴港。一旦留港七年的外傭都能輕易獲得居留權,屆時,輸入專才計劃以至投資移民計劃,豈能不大幅「貶值」?


 

強積金要真正有得揀
2011年7月28日

今年預算案被迫「急轉彎」,行差踏錯的第一步,就是注資強積金,引來民意強烈反彈,可見這套推行超過10年的制度,市民仍有很大怨憤,其行政費「食水過深」,回報率差強人意,被人詬病多時。

積金局上周公佈,準備在年底進行公眾諮詢,建議擴大提取強積金的彈性,考慮在5種急需現金的情況:即患危疾、買樓首期欠款、失業、子女外國升學及患病等,容許打工仔在未到65歲便可領取兩成至三成強積金作應急之用。

諮詢文件還未出台,已惹起社會激辯,強積公應否變成「應急提款機」,眾說紛紜。有學者直接要求撤回建議,因為強積金供款,原來已經不多,不足以應付退休後生計,現在還容許提早取回,七除八扣之下,只會「越補越漏」,令強積金「積穀防饑」的原意,大打折扣。

現實情況是不少人已懂得利用永久離開香港這個原因,要求盡早取回強積金,若然提取資格進一步放寬,可能出現濫用。故筆者亦同意限制太過寬鬆,有違強積金原意,無法保障市民退休後的生活,但另一方面,亦理解基層市民收入微薄,萬一有突發意外,需要金錢應急,強積金又確實是一筆「救命錢」。筆者落區時,亦經常聽到市民抱怨強積金欠缺彈性。

如何平衡社會各方的看法?積金局為此進行諮詢,多了解市民的看法,筆者認為十分合理。

不過,如何增加提取強積金的彈性,始終不是問題的核心。打工仔最關注的有三點,即強積金回報低、收費貴和選擇有限。

先講回報率。在扣除行政費後,強積金10年來回報率平均為5.4%,不過,當中只有股票基金是略高於這個回報水平,其他大部分基金計劃,明顯低於5%。以這個強積金的增長水平,實難保障打工仔的退休後生活。筆者在網上隨便查看一些退休基金的表現,這些基金投資相對保守,回報率理應偏低。但除了專注港元市場幣值和美元市場幣值兩隻退休基金外,其他的10年平均回報率都有5.9%至7%,較強積金為高。

至於收費貴就更是社會共識。根據積金局資料,強積金整體基金平均開支比率(說明強積金基金的支出總額佔基金資產值的百分比)為1.83%,相比於07年的2.06%,整體收費水平,只微降了0.23個百分點。積金局亦表示為目前積金受託人收費、整套行政程序,進行詳細報告,了解簡化受託人處理強積金投資程序空間,以刺激行政費下降,預料明年中前可提交報告。

不過,筆者認為強積金管理費用高居不下,主要是目前強積金計劃由僱主主導,打工仔無得揀。強積金公司之間競爭不足,所以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引入更多競爭。

強積金「半自由行」一拖再拖,現時的說法,是最快要明年中才能實施,一眾打工仔唯有引頸以待。筆者寄望「半自由行」落實以後,當局盡快為「全自由行」做準備,將強積金由目前僱主主導,改為以打工仔為主導,藉此增加投資基金的主動性。落實「半自由行」已可讓一千五百億元資金在強積金公司之間調動,在資金競逐之下,管理費大有減價空間,一旦落實「全自由行」,減價幅度肯定更大。

此外,對於完全不願面對投資風險的市民來說,現在也是揀無可揀,即使選擇保本基金,但在扣除基金管理費後,「保本基金」亦無法「保本」,這個情況難以接受。故此,筆者促請積金局在檢討強積金制度時,應考慮增設一種純定期存款,不須繳付管理費的保本選擇。容許打工仔將供款放在普通定期存款,相信會受不少年紀較大的打工仔歡迎。


 

小心為外傭官司拆彈
2011年7月21日

昨天,是內地領養女孩談雅然爭取居港權敗訴十周年,相信沒有人估到,回歸14年,居港權官司仍然困擾香港,分別是今次爭取居港權的並非內地人,而是外藉家庭傭工。

這場官司對《入境條例》是一次重大挑戰。民建聯陳鑑林議員在上周五的答問大會,直接質詢曾特首有何應變方法,特首以官司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理由,不予置評,但指政府一旦敗訴,後果非常嚴重。

有立法會議員更成立關注群組,立場鮮明地反對外傭取得居留權。

筆者今天不談案件,只討論外傭勝訴對香港的影響。

香港有接近30萬外傭,居港7年以上就逾10萬人,加上案件或者有追溯力,而外傭亦有資格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外地的配偶和子女來港,故此,官司究竟令多少人符合居港資格,難以預計。

毋庸諱言,來港打工的外傭經濟條件不會很好,若然有大批外傭成為香港人,最先受衝擊是我們的公屋、勞工、社會福利以至教育制度。

先講房屋。外傭現時在僱主家中留宿,一旦擁有居港權,她們很可能辭職,轉而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由此,基層房屋的需求,自然大增。首當其衝的應是公屋申請制度。要知道,目前公屋輪候冊有15萬宗,故此只要10萬外傭中有一半選擇申請公屋,「三年上樓」的政策承諾,肯定變成空談。

其次是勞工市場。統計處日前公佈最新的失業率為3.5%,並指最低工資5月出台後,失業人數上升1,900人。筆者記得早在最低工資實施之前,全港領取最低工資水平或以下的基層勞工約有30萬人(不包外傭),一旦10萬外傭因有居港權而轉職,她們便不再受《入境條例》的規管,而是受惠於《最低工資條例》的保障。屆時,香港基層人士的失業率會被推高至甚麼水平,令人憂慮。

比起外傭的原居國家,香港的社會保障條件無疑較好,部分外傭和子女難免會利用兩地政策的落差,申請來港享用社會福利;另外,目前外傭的工資與綜援金額相差不遠,一旦她們擁有居留權,符合綜援申請資格,變相鼓勵外傭選擇不去工作,加重特區政府的福利負擔。

除了以上較即時的影響外,其他深遠的問題,勢將陸續浮現,教育便肯定是其中一。正如上文提及,擁有居留權的外傭能以家庭團聚理由,申請其配偶及子女居港。只要有半數外傭申請一名年幼子女來港,按現時政府資助學生完成幼稚園至中學15年課程成本約50 萬元計算,這一批學童的教育開支就達250億元,平均每年需要16.7 億元。

面對嚴峻的局面,港府消息人士為了安撫人心,提出應變方案,表示會將外傭的工作簽證續期方式改為最多續三次,每次只可續兩年,或限制每名外傭最多在港工作六年,之後不准來港工作,以減低對社會所造成的衝擊。不過,筆者懷疑政府的「截龍」做法,是否會再遭法律挑戰,最終令整個外傭制度崩潰。

即使政府退而求其次,希望鼓勵外傭僱主不要為居港即將滿7年的外傭續約,但作為外傭僱主,又從何得知外傭過往的居港經歷?

今次官司的影響的廣泛及深遠,絕對不容小覷,政府務必要嚴陣以待,小心拆彈。


 

改革英基 切忌扔水掉孩
2011年7月14日

政府要求英基過渡至自負盈虧,一言激起千重浪,令沉默的中產家長恐懼,並團結。筆者身為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最近收到大量英基家長的電郵,擔心一旦削資,學費必然大增,令英基再無法提供可負擔的英語教育。

英基的背境獨特,是香港唯一根據法例成立,提供以英語授課的教育服務機構。早在殖民地時代,每年便獲得政府大量資助,專責為留港的英國公務員子女提供傳統英式教育。回歸以後,其殖民地色彩逐漸淡化,近年開始提供IB ( 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 國際文憑課程;而學生亦走向本地化,現時有7成學生是本港永久居民的子女。

英基在國際考試的表現優異,學費又相對國際學校便宜,中產家長趨之若鶩,認為英基令香港教育體系更多元化。另一方面,英基猶如一所國際學校,既非採用本港學制,而收生是以英語水平作為收生的重要條件,卻獲政府「厚愛」,每年有近3億元的補貼,亦引起社會不少質疑。

為甚麼國際學校就一定得不到政府的資助?為甚麼家長要獲得資助,必須選擇本地課程的學校?為甚麼資助不能跟家長走?香港作為國際都會,卻連一所香港政府資助的英語學校也沒有,合理嗎?

這些問題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公共政策的改變,從來也是隨著社會價值觀的轉變而更新。

經過本周一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議員及行政機關一致反對立即撤銷或削減對英基的資助。家長先勝一仗,但英基管理層、家長、不能迴避討論英基的未來。

筆者認為,英基獲得資助是歷史使然,我們必須在尊重歷史的前提下考慮其未來角色。英基有7成學生是本港永久居民的子女,在維持香港多元化教育選擇的前提下,政府沒有理由剝奪他們獲得資助的權利,至於津貼額多少;是否要與直資掛勾,則可討論。

站在審慎理財的角度,無論公帑資助多少,都要有對應的監管。不過,在敲定具體制度之前,必須謹慎從事,將保留英基的獨特性為大前提,否則,只為推行改革而將英基最有價值的東西都放棄,便有如英諺所說的「扔水掉孩」(throw the baby out with the bathwater),得不償失。

甚麼是英基的「核心價值」?第一是國際課程。英基的強項是與國際接軌的課程,在最新一屆國際高級文憑試中,在全球96名滿分狀元之中,英基便佔了4人,成績得到外國的認同。故不論日後的監管模式如何,教育局都不能生搬硬套,要求英基改為專注提供本地課程。

第二是可負擔的英語教育。英基的辦學宗旨就是要為家境不算富裕家庭的子女,提供學費較國際學校相宜的英語教育。英基今年中、小學學費分別為6.1 萬及9.3 萬元,較耀中國際學校等低3 萬至7 萬元,因此受到不少外籍和本地家長歡迎。事實上,不少來港專才、回流學生以至本地中產家庭,甚至將英基視為入讀英語學校的唯一選擇,所以,如果改革帶來的後果,是英基學費大增,足與其他國際學校看齊,對不少家長來說,英基已是可望而不可即。

在維護「核心價值」下,如何為英基度身訂造一套監管模式,是納入目前的直資體系,抑或參考直資模式,修改英基的法例?

不過,英基管理層首要考慮是作為一間擁有14所主流學校、1所特殊學校,1.3萬學生的龐大教育機構,除了靠學費收入和政府資助外,是否還可發掘其他收入來源?利用固有的資產,為英基創造更多收入來源,以減輕對政府資助的依賴。


 

改善管治,從政治制度做起
2011年7月7日

不論是主辦當局公佈的21.8萬,警方估計的5.4萬,還是不同學者推算的5萬至7萬,一個遞補機制草案,已觸發了自2004 年以來最大規模的七一遊行。一石激起千重浪,政府順應民意,押後草案的表決,再作諮詢。

有人將今次遊行與03遊行相提並論。共通點是遊行人士都對施政多方不滿,而另一個共通點,是都有觸發點,一經觸發,遊行人數便以幾何級數上升。上次是23條立法,今年則是立法會議席的遞補機制。

不過,若論社會背景以至活動過程,兩次遊行卻有顯著差別。03年,沙士肆虐、經濟低迷,負資產個案屢創新高,反觀現在,整體經濟氣氛不差,零售市道暢旺;此外,03年的遊行和平進行,幾十萬人上街,不出亂子,結束後又和平解散,可說是遊行的典範;反觀今年,千多名遊行人士衝出封鎖線,警方要出動胡椒噴霧,拘捕200多人,以武力清場告終。

警方是否改用鐵腕執法,人言人殊,但有一點必須承認,部分人士認定要遊行有效果,必須用更激烈的手法,包括瞓街阻路、衝撃警方以至挑戰法律,才能展示群眾的力量,教訓政府,迫使政府就範。

筆者擔心,當和平理性不再是社會的主流,下一項將要失去的,會否是香港的法治精神?

最近,有人以司法覆核力阻長洲渡輪加價,主因卻與法律不大相關。據報導,申請人是「睇見長洲居民要捱貴船飛,咪研究有乜方法幫佢哋囉。」連同早前的港珠澳大橋事件,反映社會有一種看法,認為司法制度應充當「包青天」,希望法庭的判決能回應市民的不滿,甚至能為政治問題作個定論。這些要求,叫法庭太沉重,一旦法庭的裁決不合民情民意,或者被扯入無盡的政治糾紛,而要面對各種形式的輿論壓力,難道不是對法治制度的另一種衝擊?

不論是動輒上街「曬馬」,抑或事無大小利用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管治權威,潛台詞都是對政府的信任「跌至谷底」。這種管治困局,已非個別事件,「商人治港」的董建華如此,到了「公務員治港」的曾蔭權,情況沒有兩樣。反映目前的制度已走到了結構性的樽頸,無法有效回應群眾訴求。寸步難移之下,特區如何走下去?

筆者曾經說過,在《基本法》之下,香港的民主進程大致分成3個階段。而我們正經歷最困難的第2個階段,即普選的準備期。香港如何走向普選?應朝着哪個方向走?不同人士、不同界別及政黨各有想法,各有盤算,故爭拗也最多。隨著政改方案上年6月獲通過,我們已看到普選的曙光。到了2017年,香港人便有機會普選行政長官。

特首的認受性肯定因普選而大大提高,但過往大家的關注點,多集中在路線圖及時間表,至於政治制度如何變革,政黨角色如何配套,社會討論不多。

若然社會對這個問題評論及準備不足,雙普選到來之日,政府依舊是「有權無票」,在議會內沒有忠實支持者為政策保駕護航;議員依舊是「有票無權」,個個都要充當反對派,在這種情況下,特首即使有了普選,管治死結就能迎刃而解?一旦困局延續,不單是政治體制無法向前,就連經濟及民生項目,亦難免裹足不前。

為此,筆者期望各特首候選人提出政治體制改革的藍圖,以配合普選的到來。


 

司長,你真能規劃嗎?
2011年6月30日

政府銳意發展六大產業,可惜只聞樓梯響。除了在《施政報告》特別為此圈地外,六大產業的進展乏善可陳。促進產業發展的職責,現時落在新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手中。新任局長的任期只有一年多,加上要處理多項棘手問題—競爭法、廣播條例的檢討,他可用於推動產業發展的心力和時間,估計十分有限。
 
「有意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陰」。香港最「成功」的兩項新產業,毋須政府任何推動,已大收旺場。過去幾年,兩項新產業已吸引內地無數使用者及資金「慕名而來」。這兩項產業分別是「產子產業」和「房地產產業」。

內地孕婦赴港產子的情況急增。本港新生嬰兒數目由二千年的五點四一萬人,增加至去年八點八五萬,而同期「雙非」嬰兒(父母均非港人的港生嬰兒)由七百零九名增至三點二七萬人,增幅高達四十五倍。就在這十年間,「雙非」嬰兒累計已超過十五萬人。

為回應香港孕婦「無產房生仔」的怒吼,周一嶽局長上周五公布明年公立醫院內地孕婦產子名額大幅減少七成,即使梁卓偉副局長稱會對中港家庭做到法外有情,但社會批評聲音不絕,更不排除以司法覆核挑戰配額制度。「拉閘」引發的爭議,遠非產科及醫療服務,更深遠的影響,陸續浮現。

「雙非」兒童數量龐大,香港的教育、房屋、醫療、社會保障制度如何配合,很視乎究竟有多少最終會選擇定居香港?
 
這股人口浪潮的第一波已經殺到。根據學生資助辦事處資料,本學年申請學券的「雙非」學童有一千九百一十五人,較○八/○九學年的六百七十二人上升接近兩倍。下一波受影響的將是小學。有傳媒曾作粗略推算,假設全部「雙非」兒童來港讀小學,到了二○一六學年,香港便需要七百零八所小學,但假如一個也不來,只需四百四十七所間,相差二百六十一所!

對於「殺校」以至小班教學等重要議題,掌握準確的學生人數,至關重要,但學童數字估計有如坐過山車,萬一推算出現重大落差,對於學校以至老師教學人員,影響極為深遠。
 
眼見教育環境隨時因此發生巨變,政府明顯準備不足。教育局未曾為這批學童提供教育、交通或社區支援,就連有傳媒問及近年在港升學的「內地港童」數字,才揭發局方原來未有就學生父母的居民身分蒐集資料。
 
不過,要教育局全部承擔未有評估及制訂配套政策的責任,亦不公道。因為問題涉及人口政策,理應由政務司司長負責統籌協調。
 
筆者理解這項任務相當艱難。政府對「雙非」嬰兒日後動向,現時只靠統計處在其父母在領取出世紙一刻所填寫的問卷資料作參考,推算約有半數這類嬰兒日後會回港定居,但估計的準確程度有限。據聞,政府當局不只掌握不到他們的回港意向,而是根本追蹤不到他們,因為部門不會要求領有出生紙或身分證的非本港居民,向任何部門更新地址及聯絡方法。看來,相關要求未有配套,香港政府難以掌握身處外地的永久性居民情況,更何況要進行規劃呢?
 
去年《施政報告》,曾特首已指示由唐英年司長領導的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研究由內地來港出生兒童的未來安排,至今九個月,仍看不到有任何進展。即使司長去年十二月到內務委員會報告時,似乎避重就輕,多講長者回鄉養老,至於內地港童何時返港就讀、生活等課題,以至相應的政策構思,墨不多,令人懷疑政府是否束手無策。
 

對於這個逼在眉睫,牽涉香港未來服務規劃的重要課題,司長仍欠港人一個交代。


 

不能忽略長遠土地規劃
2011年6月23日

本周一,紅磡兩幅「限呎地」以市場預期上限成交,預計日後開售呎價過萬元,反映「限呎不限價」的地皮,無助市民上車,亦反映港府及金管局即使連番出招及出口術,始終無法平抑樓市,「無殼蝸牛」上車依然無望,社會怨氣依然累積。

面對這個社會氣氛,訪港的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不惜打「開口牌」,指出特區政府要關注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這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經濟問題,處理得不好會變政治問題,政府要有措施解決住房難,社會才會更和諧。其後轉到澳門訪問,更「畫公仔畫出腸」,指「到澳門這邊來以後,我發現進展比較快」,再次提醒港府要以果斷行動來處理房屋問題。

王光亞的說話直接了當,切中要害。幾乎同一時間,曾特首在訪問澳洲時突然改變口風,承認香港近年樓價升幅頗為驚人。特首對復建居屋立場明顯軟化,加上日前又有消息傳出,指政府正考慮將沙田濾水廠土地改建為居屋。看來,復建居屋很可能是十月《施政報告》的亮點。

等了又等,曾特首終於聽到民意。他在上月中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對於是否復建居屋,承諾會繼續聆聽各方的土地房屋建議,並在今年十月《施政報告》中再作跟進。

距離明年三月下屆特首選舉不足一年,就算曾特首今日決定復建居屋,但落實計劃肯定是一項跨政府、跨特首和跨局長的工作。因為由構思、覓地、設計、建造及分配,估計最快亦要用上2至3年時間,所以新居屋的啟用,肯定是下屆特首任內的事情。

對於這項跨特首的計劃,曾特首在《施政報告》可以怎樣安排?

最簡單是政府首先將打算推出的「置安心」變回居屋。這個做法的好處是無須由零開始。因為房協已在青衣和沙田覓地,而青衣的單位更已完成建築圖則設計,並獲屋宇署批准,故政府只要表明在聽取民意之後,決定將該兩幅「置安心」用地改成興建居屋推出,相對快捷簡單。

問題是政府下一步如何走?由於復建居屋是跨政府的項目,特首最積極的做法,是先在十月《施政報告》宣佈復建居屋,並在餘下任期爭取時間,做好一切包括覓地等前期工作,至於其他具細則,例如申請入息和資產限額、折扣成數、綠白表申請比率、轉售限制等,則交由明年七月之後新一屆特區政府處理,以確保居屋的「可持續發展」,不會隨著特區政府「改朝換代」而「無疾而終」。

不過,上述做法等如要下屆政府「執手尾」,曾特首是否願意為居屋「復活」而甘冒越俎代庖的批評,令人懷疑。退而求其次,特首的做法可能較為保守,即宣佈將早前的「置安心」變為居屋的同時,決定為香港的長遠房屋發展策略展開諮詢,就房屋的需求及供應作長遠規劃,同時檢討政府的責任、公營房屋的角色等,並將諮詢結果交給下屆政府跟進,藉此將燙手山芋轉移。

無論採用甚麼方法,筆者認為最核心的問題是香港要有長遠土地規劃,工廠大廈是否不能改成住宅?環保與房屋需要如何平衡?填海造地是否可行?邊境禁區要保留多少?郊野公園是否碰不得?一日社會未曾就這些問題取得較一致的看法,香港便一日無法擺脫有關房屋用地的爭議。


 

為甚麼要抗拒國民教育?
2011年6月16日

香港課程發展議會早前推出諮詢文件,建議加強目前的德育及國民教育,2012年由小學開始列為必修,至2013年全面在中小學推行,藉此提升國民身份認同,培養學生的道德和國民身份認同。建議隨即被人批評要為國家「歌功頌德」,甚至是要為學生「洗腦」。

筆者對此說法十分遺憾。因為根據建議,德育及國民教育課每周最多只佔兩節。實際只有70分鐘課時。撇除轉堂和處理課堂秩序,剩下約50-60分鐘。若說每周不足一小時,就可「洗腦」,那麼,每周超過5節的英文課,就是「超級洗腦」,但被「超級洗腦」的學生,仍然未能掌握流利的英語,仍未能打好語文基礎。所以「洗腦」說法的真確性,令人懷疑。

我相信家長們都很清楚,互聯網以至電視對青年人的影響,遠遠超過學校教育。就以一套電視劇集為例,每日在免費電視播出一小時,撇除15分鐘的廣告時間,每天向公眾廣播45分鐘,所灌輸的意識,一定比學校教育更容易「入腦」。

此外,若要真正收到「洗腦」之效,理應限制學生接收對立的資訊。但學生並非活在一個封閉社會。在這個資訊時代,不同途徑提供的內容以至觀點,只會太多,不會太少,不可能出現「一言堂」;加上教師也有專業判斷,不可能照本宣科;況且諮詢文件只建議提供課程框架,沒有限制任何討論議題,亦不會作價值前設。故此,若一口咬定推行國民教育就是「洗腦」,等如是對老師專業的一種侮辱,以及看輕我們青年人的獨立思考。

最令筆者遺憾是今次國民教育引起的爭論並非個別例子,由最近撥款支持學生到內地交流,到多年前電視上要播出的「心繫家國」宣傳短片,亦被人大肆抨撃為「洗腦」,彷彿推動國民教育本身就是一種「原罪」。

筆者很擔心,這種抗拒情緒是會拖慢香港的發展,亦會害死我們的年青人。

改革開放以來,香港與內地交往日趨頻繁。而香港作為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透過課程讓下一代加強對國家的認同,是理所當然。情況一如要求孩子多認識,多了解父母,多了解家庭一樣。

十分諷刺,對認識中國國情的渴望,卻是外地人熱,部分香港人冷。中國在國際社會上的地位日益重要,外地人知道在經濟上,一定要與中國人打交道,所以,越早認識中國的國情,便越能做到「知己知彼」。香港則剛好相反,每當政府要加強學校和年青人的國民教育,社會上便產生強烈的反彈力、發出巨大的抗拒聲音,這種社會現況其實很不健康。

回歸快要十四年,香港才建議把「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列作必修課,已是後知後覺。試問那一個國家不向下一代灌輸德育及國民教育?被認為民主、自由的國家如是:美國、英國、歐洲一直做,時時做;被認為民族主義很強的國家,如日本、南韓亦如是。除了是應盡之責外,更重要的是,德育及國民教育是青年自身發展的需要。

如果青年人欲抓緊內地的發展機遇,便必須認識國家的政治、經濟、歷史、文化和民生。若年青朋友沒有對當前國家發展有基礎的認識,根本沒有辦法融入他們的圈子,更不用講與他們競爭?如果我們再不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工作,我相信只會嚴重窒礙年青人的發展。

抗拒國民教育,抗拒資助學生北上交流的原因是甚麼,值得大家深思。是否憂慮年青人更了解國家的發展,國情之後,會有不同的思考角度?有不同的政治取向?還是企圖把抗拒國家,抗拒內地政權的情緒一直延續至永遠?裝備我們下一代迎接未來挑戰是我們的責任,請不要再抗拒國民教育!


 

香港最缺是時機!
2011年6月9日

香港史上最貴的基建項目上周公佈,以付款當日計算1,362億的機場第三條跑道,造價約等如高鐵香港段及整條港珠澳大橋的總和,這個水平,等如不分男女老幼,每名香港人要為此付出接近2萬元,是否物有所值,引起了社會極大關注。

汲取了高鐵在立法會引起的迴響,政府今次「嚴陣而待」。今次做諮詢的是機管局,是技術部門,某程度應可減少政治衝擊。另外,在諮詢開始時,機管局已做了大量宣傳,昨天在中、英文報章均有大版廣告。另外,當局已安排負責機構集中收集年青人的意見。

第三條跑道要「天價」埋單,但筆者對此審慎樂觀,相信比起高鐵香港段以及港珠澳大橋,取得的社會支持,可能較多。原因有3點:第一,項目不涉收地賠償。第三條跑道只靠填海造地,不需收地,便不會被指毀人家園;第二,項目不涉中港融合。回歸快要十四年,但無須諱言,仍有相當數量的香港人,始終對內地抱有抗拒情緒,每有議題涉及與內地融合,例如高鐵、港珠澳大橋等,這方面的情緒就會被挑動,令討論夾雜其他因素而變得複雜;第三,與上一點相關,抗拒跟內地融合,就是要保持香港獨特性。而香港比起內地其他城市,其中一項最重要的優勢,便是能夠與外國接軌,而這一點亦是很多香港人引以為傲的,基於第三條跑道有助鞏固這項優勢,所以預計社會的反響可能較少。

「天價」跑道雖然有先天的有利條件,但2011、2012均是選舉年,任何一點爭議聲音,隨時會星火燎原。對於這個天價項目,樹大招風,如何避免社會的憂慮演變成抗爭行動,值得當局正視:筆者在此點出數點「星火」,請局方務必小心。

首先,建議需要大幅填海。為了增加房屋用地,政府找地已經是「上窮碧落下黃泉」,連岩洞空間也研究利用,市民似意識到為了發展,填海已屬「必要之惡」。不過,政府亦不能掉以輕心,忽視大幅填海引起社會的討論。因今次填海面積等於現時機場島面積的一半,很可能成為工程的最大障礙。

其次,對中華白海豚的影響,但在這方面,環保團體與機管局的結論南轅北轍,但是非對錯,始終涉及科學性的數據,故此公眾的取態,很視乎那一方能提出更權威的數據。此外,機管局的經濟預測過於樂觀。這個問題牽涉技術層面,暫時只有單方面的數據,仍有待立法會和專家日後詳細討論;第三,跑道造價高昂:庫房雖然不是沒有錢,但如何論證公帑用於興建第三條跑道,可為社會帶來最大價值,相信仍會繼續爭論。

至於司法覆核,目前難以預計,只希望當局前車可鑑,整個過程謹小慎微。

筆者最擔心反而是香港繼續不顧時間成本和效率。業界多年前已提出興建第三條跑道的必要性。根據機管局和國泰提供的資料,大珠三角地區共有5 個機場,除香港外,還有廣州白雲、深圳寶安、澳門及珠海,大都正在擴建,其中廣州的第3和第4 條跑道將於2013 及2020 年落成,深圳的第2 條跑道亦會於今年稍後啟用等;其他亞洲區機場,亦有不同的擴建計劃。曼谷第3 條跑道會在2016 年落成,新加坡亦計劃在2020年建成第5條跑道。

早於2005年,受到深圳港口收費便宜的挑戰,香港集裝箱貨運業務增長放緩,導致香港多年以來全球最繁忙集裝箱港口的位置,要拱手讓給新加坡。假使香港未有汲取這次慘痛經驗,在興建第三條跑道的問題上再錯失時機,繼續磋跎歲月,導致大量客源流失,失去航空樞紐地位,被邊緣化的日子肯定「指日可待」。


 

香港需要一個敢作為的特首
2011年6月2日

隨吳康民提出「鐵三角」的說法,下屆特首選舉進入「戰國時代」,疑似候選人近日通過傳媒,短兵相接,「招來招往」,熱鬧非常。

民建聯本周一就新特首最需要解決的工作公布民意調查結果,並由前日起,一連舉辦五場工作坊,聚焦討論對下任特首的期望。與此同時,有傳媒開始對疑似候選人的支持度進行定期調查,推高社會對特首選舉的關注,令特首選情升溫。在前日的工作坊,當其中一名疑似候選人范徐麗泰應邀出席時,立即成為傳媒追訪的對象。

無論最終誰人當選特首,面對的挑戰同樣艱巨,而挑戰是來自各方面。
 
首先是政治體制的挑戰。香港沿用的政治體制,全球獨有:第一,行政、立法機關基本處於分割狀態;第二,政府有權無票,議員有票無權,政黨無法執政,議員的「天職」就是做反對派;第三,問責制仍處於初階,尚待完善。

在這套制度之下,政府固然是「受害者」,議員亦難獨善其身,不過,最受傷害的始終是香港人和香港社會,因為在這種政治氣氛之下,官員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任何具爭議性的議題,索性不提,於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長期存在,得不到真正處理。

在這些體制的局限下,要做一個有所為的特首,有所為的特區政府,並不容易。根據兩屆特首的經驗,蜜月期只有二至三年,而且愈來愈短。根據中大最新的民意調查顯示,特區政府各項民望指標全面報跌,跌幅頗為明顯。曾特首、政務司司長唐唐和財爺曾俊華的民望都處於不及格水平。不過,這個現象十分普遍,世界各地的領導人,民望一般都會在當選之後,持續下滑。

坦白說,對於一般市民,最關心的並非特首民望,更非政治體制以至架構上如何改動,而是特首能否拿出具體的治港方略,化解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切實解決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所以,即使特首對於體制架構的改動,未能完全從心所欲,但對於一些市民最關心的內部矛盾,必需要大刀闊斧進行改革,急市民之所急。香港有甚麼深層次矛盾?市民最關心的議題又是甚麼?

根據民建聯的調查,市民最希望下任特首解決好香港內部的經濟和社會問題,而最重要是要解決好市民的住屋需要,有高達六成的市民最關注這個問題。在經濟發展方面,市民最希望政府解決好調整本港的經濟結構,讓百業與市民本身的經濟增長、人人受惠。在社會保障方面,市民則較關注處理好貧富懸殊和人口老化的問題。
 
市民不要只是做好這份工的特首,而是要一個有願景、肯創新、敢作為的特首。在現行的政治體制下,做一個敢作為的特首殊不容易。
 
要處理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必須處理因「高地價」所引申的「高樓價」、「不公平分配」、「稅基窄」這些燙手山芋,而要改動這些「核心問題」所牽動的利益集團不計其數。敢做,可能成功,敢作為,亦可能給中箭下馬。但不做不錯,香港還能「靠老本」多久,實在令人懷疑。

筆者期望下任特首是敢作為、肯創新的特首,否則矛盾只會不斷加劇,香港亦會在不斷內耗中失去光彩。


 

自由市場非金科玉律
2011年5月26日

內地孕婦逼爆產房,近日成為社會的焦點問題。政府最終要為每年公立醫院接收孕婦的數目設限,以平息醫護人員對工作壓力「爆標」的怨憤。這明確表示特區政府在「產子產業」上已放棄「自由市場」的原則,而採取有限度的封閉。

設立限額等如保證優先服務港人,並對市場作有限度地封閉。

內地孕婦逼爆產房,內地旅客搶貴奶粉,內地富豪推高樓價,引發香港各界反思香港服務內地市場時所扮演的角式。

內地經濟持續增長,商機處處。香港企業渴望打入內地,建立香港品牌;有志的年青人亦希望到內地職場闖一闖,貢獻專業管理的經驗……。根據統計署最新資料,有196,500香港人在國內不同的省份工作。而根據工總的資料,內地港資企業便有約7萬間。隨著國家不斷對外開放,願意或希望到中國尋找機會的企業及年青人不斷增加,大家都要把握機會,升級轉型,迎接挑戰。

最近的矛盾,不是香港「走出去」的企業,而是關乎國內需求過於龐大,香港市場的服務對象,不再是700萬人,而是13億同胞,需求一下子急速增長,難免「順得哥情失嫂意」,香港人的利益及福利受到影響:奶粉、房產、孕婦產子便是其中的表者。

而在這三者之中,市民最迫切要政府處理,便是不斷升溫的房價問題。不論政府如何推出置安心,抑或增加土地供應,但社會的共識,仍然是復建居屋。現在的情況正是萬事俱備,唯欠東風,只等特首回心轉意,為復建居屋開綠燈。

最近期的發展,是特首在上周四的答問大會上,對復建居屋的立場明顯軟化,同意在十月《施政報告》交代。不過,對於限制內地人來港買樓,特首態度仍然強硬,表明除非到了「絕境」,否則不會考慮。這與特首過去堅持的「自由市場」一脈相承。

必須承認,筆者仍未被完全說服要限制非本港居民買樓。首先,在全球一體化下,香港自行關上市場的大門,絕對是「趕客」。有錢人不到香港買房子,仍然有很多選擇,可以到新加坡、澳洲或其他地方買樓,而其他原本在香港的經濟活動都會隨之帶走,故此推行建議可能在短期博得一些掌聲,但長遠而言卻不利香港的經濟發展。再者,此建議在執行上存在實質困難,因為始終阻不了內地人透過轉讓公司股份形式買樓。

不過,觀乎內地孕婦迫爆產房,加上澳洲也抵受不住政治壓力,為非本地人在當地買樓設限,政府亦開始重新考慮,在回應民意訴求和照顧長遠經濟利益之間,平衡點究竟放在那裡?

筆者認為在完全設限和不設限之間,政府應積極將目前的房屋市場一分為二。其一是傳統市場,買賣完全自由,沒有任何限制;另一個為本地市場,只服務香港人,以確保本地人的置業需要,不致因為湧入的資金而大受影響,而供應這個市場的單位,主要來自居屋,可把「限尺盤」,或公營機構如市建局,房委會所推出的房屋,用作為港人提供簡潔單位。

自由市場,「大市場、小政府」非金科玉律,行政機關必須審時度勢,制定適時的政策。


 

香港為何要「超英趕美」?
2011年5月19日

特區政府流年不利,多名高官相繼出現健康問題,部分病情頗為嚴重,更要因而辭職。筆者除了祝願他們早日康復外,也留意到社會關注高官的病情,究竟有多大程度屬於私隱,又有多大程度因涉及公眾利益而要公開。

對於有建議認為官員、行政會議成員以至立法會議員設立病情申報機制,乍聽之下合情合理,問責官員乃各政策局的火車頭,若然抱恙而未能履行職務,或會延誤決策過程,最終影響特區政府管治的質素,故此鬼區政府理應保持高度透明。

既然這樣重要,其他民主地區的通報機制又如何呢?根據立法會提供的資料,英國、澳洲和加拿大政府都沒有指定規則,或者既定機制,要求內閣官員在身患重病時要透露病情,但在個別情況,官員亦會視乎情況向公眾披露病情。至於美國總統則會每年公佈其身體檢查的結果,而美國總統候人亦往往會在競選時會公開健康情況,藉此向選民證明自己有能力執政。台灣領導人的做法,與美國相若。連被喻為民主大國,亦沒有通報機制,香港真能「超英趕美」嗎?

為何沒有機制,答案顯而易見。官員公佈病情劃線,怎樣拿捏準繩,難度十分高,既要確保透明度,亦要顧及當事人的私隱及權益,更要顧慮公布病情可能對病人形成壓力。所以,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經過仔細研究後回應,指現行機制行之有效,亦相信制度已在官員私隱及公眾利益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實屬意料之內。

筆者認為,問題的癥結並非是否願意設立機制,而是如何劃線。

劃線的困難在於如何決定需要通報的病情,而通報的內容,又應具體到哪個地步?若然定下機制,其中一個形式是羅列一系列需要通報的疾病。如何釐定這份清單,已相當具爭議性。

被認為需要通報的病情,肯定是估計會影響到工作的病。「通波仔」是否會影響工作?人言人殊,程度不同,影響自然各異。林局長在手術完成後很快就投入工作,但有人卻需要在手術後休息多時,才能恢復工作。

此外,定下一個病情申報機制,從另一個角度即是說其他病不用報,若官員日後患有其他病而病情嚴重,即使按規定不需申報,但有誰人能保證及後不會被人「揭發」,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特區政府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另一個關鍵問題,是為何經濟及商務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辭任至今,職位仍然懸空?超過一個月的今日,當局仍未能公佈接任人選,側面反映特區政府人才難求。特區政府未能吸引有能之士加盟,倒是一個值得公眾繼續關心及討論的議題。

美國、日本的官員,經常更替,但有能力,有興趣的人士源源不絕,比比皆是,辭任者往往仍然在位,繼任人選早己敲定,甚至已經公佈。由此想到,假如特區政府人才濟濟,一旦管治團隊出缺,亦可立即找人填補空缺,相信公眾對於高官的病情,以至設立通報機制一事,也不致會過於緊張,甚至發酵成為輿論焦點,要求特區政府增加透明度。

所以,今次事件折射出來的問題,從更深層次來看,反而是特區政府管治人材不足,民望不高,高官如坐針氈,發揮空間有限,以至無法吸引各路人才加盟,為特區服務,才是特區政府以至公眾最值得憂慮的地方。


 

踏出關愛第一步
2011年5月12日

「神女有心,襄王無夢」。商界對政府成立的「關愛基金」(“「基金」”),反應出奇冷淡,預計50億元「揼心口」的捐款,至上周僅獲口頭承諾18億元,實收6.8億元,未及目標的七分之一。商界捐款情況慘淡,政府的50億元注資亦隨時「觸礁」。上周五的財委會,多位議員表態不應一次過撥款,甚至有不只一位議員要求政府撤回文件,等如要將「基金」推倒。

筆者期望,亦有信心撥款最終可以通過,因為「關愛基金」的運作理應可以靈活,避開政府的繁文縟節,讓有需要的基層人士盡快得到幫助,始終是一件好事。大家應該記得,鼓勵市民就業的交通津貼計劃由原來四區受惠,擴展至全港十八區,前後要經過接近四年漫長而反覆的諮詢及討論,可見官僚程序有多磨人;此外,政府希望藉「關愛基金」引入商界力量,補充現有社會保障制度的不足,方向和理念正確。至於具體如何運作,筆者同意實有改進空間。

過去,每逢發生天災人禍,商界捐款絕不手軟,但今次「基金」籌款「爛尾」,原因為何?筆者認為有三點。第一,「基金」不幸被標籤為「贖罪券」,商界捐錢,「雙重納稅」之餘,還被指變相承認官商勾結;第二,「基金」用途,商界無話事權,捐款人仿似「無名氏」,財團與其捐錢幫政府「抬轎」,不如自己成立基金,推行慈善項目,公關收效更大;第三,「基金」未曾成立,援助項目尚待開展,未見成效,商界自然抱觀望態度。筆者期望待「基金」做出成績,商界的支持理應回升。

商界捐款有欠理想,令人關注到商界與政府的關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官商關係越行越遠,亦非始於今時今日。近年,政府先後推出最低工資、競爭法、研究制訂標準工時,立法規管樓宇銷售等一連串措施,對商界,尤其是中小企的經營,造成沉重的壓力,惹來商界怨聲載道,令作風一向低調的商界亦「勇」於在公開場合表達對政府的種種不滿。

政府成立「基金」,其中一個目的,就是鼓勵商界參與扶貧工作,但現在商界「無面畀」,不向「基金」「泵水」,公眾眼見商界籌款不力,無意扶貧,會否加深「為富不仁」的印象?

由「基金」成立及至現在籌款未如理想,確實是側面反映了政府與商界的關係由熱轉冷。從另一角度看,這個轉變值得高興,因為商界不賣政府的帳,反映政府政策確能「刺痛」商界,所以商界才要顯顯顏色。

說回「基金」運作。部分議員要求政府將注資行動分拆,分階段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有建議應按項目分批撥款,亦有建議應按從商界籌得的款項作配對;為了讓立法會更有效監察撥款,令基金用得其所,這些建議都可以考慮,但筆者認為撥款總不能分得太散太細,大前提是要確保基金有足夠資源,靈活快捷地回應社會的訴求。當然我們亦要考慮到「基金」的回報率。

歸根究底,「基金」數額龐大,又涉及資源分配,肯定是「順得哥情失嫂意」,加上基金提出時已被「標籤」為唐英年司長拉票,故更難爭取社會大多數的支持,但筆者認為若社會認為「基金」有助為社會保障制度「保底」,能夠協助有特殊需要而未能受到安全網照顧的人士,便應先踏出一步,通過撥款,讓「基金」盡早運作。


 

特首辦的考驗
2011年5月5日

三月涉嫌襲擊行政長官的青年,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日審訊。這宗案件估計會引起軒然大波。據報,青年已選擇不認罪,控方亦會呈交案發時的錄影帶及傳召其他五名警務人員作證,暫不打算傳召曾蔭權特首作供。
 
一年前,根據中文大學一項調查的推算,有多達一百五十萬受訪者表示要用上「激烈的手法」,「才可以使政府回應訴求」。過去一年,愈來愈多針對特首以至高官的衝擊行為,為特區政府的管治敲響了嚴峻的警號。
 
筆者絕對支持對暴力行為零容忍,不縱容,不姑息。但針對特區政府的「施襲者」,很容易站到道德高地,隨時會變成「受害人」,不難博得公眾的關注以至同情。

論案情,這是一宗極具新聞性的案件:被襲方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最高的領導人:曾特首,而被告的一方則是無權無勢的青年,雙方社會地位懸殊。正正因為懸殊的地位,估計青年不難找到義務大律師協助。若然勝訴,青年獲無罪釋放,義助的大律師便立刻成為成功挑戰權威的大英雄,而在審訊過程中,大律師若能傳召曾特首出庭作供,肯定聲名大增,所以估計會有重量級大律師樂意協助。
 
若然上述猜測準確,主審法官以至特首在整個審訊過程,面對傳媒鋪天蓋地的報道,心情肯定如坐過山車。
 
若然特首最終被逼傳召上庭,就會造成「大石壓死蟹」的形象,特首的每一句話都會被報道、被放大。就算特首最後不用出庭,情況亦不會好到那裏,因媒體每天也大肆報道,再重複把事件一次又一次重複討論,所以案件審訊期間,對特首辦是一項新挑戰。香港的司法獨立早已確立,但媒體的審判卻每天存在。

猶記得事件發生當日,媒體以至主流民意是對暴力的一致譴責。翌日,立法會有議員提出休會動議,整體而言,議會內外連成一。筆者多次重申,對於任何暴力行為,社會理應嚴厲譴責,以維護社會的核心道德價值。激烈行動有如麻醉藥,劑量只會愈用愈重。萬一香港社會日後對此見慣不怪:衝擊官員已成活動的指定動作;每次遊行集會結束,都要靠武力清場,香港會有怎樣的未來?我們會有怎樣的下一代?然而,是非黑白有時難有明確界,輿論取向亦隨時逆轉。
 
筆者最擔心是當審訊正式開始,事件又會再一次被炒熱,輿論難測。若然特首要被逼出庭作供;若然輿論傾向同情青年;若然輿論認為特區政府「大石壓死蟹」,那麼無論法庭裁決如何,民意完全可以有另一種解讀。
 
回想當日,特首就受傷事件即日發了聲明,又交由警方處理,他的心戰室必定已估計到今天要面對的困局,雖然未能掌握官司的結果,但過程中不能予人有恃強凌弱,以大欺小的感覺,否則只會令低沉的民望進一步受挫,結果可能是「贏了官司,輸了管治」。
 
特首辦如何在審訊期間處理瞬息萬變的民情民意,肯定是一項重大挑戰。


 

發展產業要先固本培元 
2011年4月28日
  
繼「搶貴奶粉」、「搶貴樓」之後,內地孕婦赴港產子問題,成為港人不滿內地人的另一焦點,甚至有人說:「(來港產子)取得的利益,遠比中六合彩要好千萬倍」。令人擔心民間的情緒反彈,不利中港融合和發展。
 
筆者曾說,香港要避免邊緣化,便要清楚回答:廣東省超過一億人口的真正需要是甚麼?香港能否滿足廣東省各個領域的發展需要?

第一步,我們已做到了。內地孕婦赴港產子有增無減;內地人組團來港「掃」奶粉、「掃」日用品;香港樓市因內地資金的投入,樓價屢創新高,反映本地優質的產品,以至高水平的服務,切合內地人的真正需要,吸引愈來愈多內地人選用「港貨」。
 
然而,面對內地以至廣東省的龐大市場,香港已做好準備嗎?

以婦產科為例,本地醫療人手長期短缺,而近年內地「客源」有增無減,在「十個茶杯七個蓋」下,去年護士的流失率,就創下百分之五點一的近年新高,護士與病人比例,亦由三年前的一比八至一比十,升到今年的一比十二至一比十四,醫療體系已到了「臨界點」。公立醫院人手被私營體系大量挖角,質素每況愈下,市民怨氣累積,紛紛要求當局遏止內地孕婦湧港潮。

內地市場從來都是雙刃劍:既是龐大商機,亦是沉重壓力的根源。單單廣東省人口便超過一億,只要百分之一人口選擇來港產子,已額外有一百萬名嬰兒在香港出生。這個數字,超過香港十年的總出生人口。
 
面對這個困局,政府要「接招」,不外乎三道板斧:第一是「拉閘」拒絕孕婦來港,或者阻止內地人買香港樓;第二是通過稅收,實施「奶粉稅」、「物業稅」以至「產子稅」等;第三是增加產品以至服務的供應。

筆者不大希望限制內地人在本港買樓、買日用品及使用醫療服務,因為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愈來愈多國民富起來,他們要走出去消費、買樓、買優質醫療服務及產品,除了香港,還有很多城市提供同類商品服務,對他們施加限制,都是變相「趕客」,亦不利融合。

筆者認為政府有必要將第二和第三種方法結合推出,才能化解社會部分矛盾。

先講增加供應,以醫療產業為例,政府○九年已宣布發展此項優勢產業,但至今進展緩慢,用以發展私營醫院的土地仍未批出,根本無法回應最近孕婦湧港的問題;此外,所謂政府支援,停留於提供土地資源,多項長期困擾業界的根本問題:公私營醫療比例失衡;醫療融資進展未有突破;醫療人手嚴重不足,都未有實質改善,以至最近出現的內地孕婦產子問題,再次成為導火,凸顯業界這方面的困境。
 
為此,政府很有可能被逼採用第二種方法,即寓禁於徵,藉增加收費減少內地人士的需求,平息市民的不滿。可以預計,內地人日後為了享用服務,勢將付出更大代價。

無論港府如何努力,內地市場龐大,難以滿足各方需求,孕婦來港產子事件,清楚說明本地產業服務出現「樽頸」,只是遲早問題。屆時,政府在吸引非本地人享用香港服務,以及照顧香港內部需要之間,如何拿?平衡點在哪裏?怎樣避免市民因利益受損而引發的不滿和抗拒?政府有必要及早深思,謹慎處理。
 
筆者認為政府要推動醫療、教育以至其他優勢產業,必須遵守一項基本原則,就是先固本培元,確保滿足香港社會內部需要,待底子厚了,才能為壯大優勢產業增添動力。


 

司長,請你發功吧!  
2011年4月21日

十天後,香港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正式生效,但飯鐘及休息日是否計薪的爭拗,持續升溫,估計勞資雙方的緊張關係,短期內難以緩和。
 
除了近日被廣泛報道及討論的「飯鐘錢」和「休息日」外,筆者估計在五月一日後,因實施最低工資而引致對其他政策的影響,至今還未完全浮現。
 
為何這樣說呢?筆者去年十一月在此提出質疑:「政府,Are You Ready?」,亦在十二月立法會通過質詢,促請當局在五月最低工資生效前,全面檢討各項政策,確保基層家庭不會因此被剝削申請各項支援計畫的機會;可惜,勞福局局長張建宗的回覆是「實施最低工資的具體影響,要在法例實施一段時間後才能作出評估」,而當局「會密切留意實施法定最低工資後的影響,以考慮是否需要作出應對措施」。

坦白說,筆者認為這個處事態度不能接受。局長沒有水晶球,當然難以準確預測最低工資生效後,勞工市場以至工資水平有甚麼變化,但對於一些明顯與最低工資不協調的政策,當局仍然「撓埋雙手」,未有及時修改,令政府管治威信再受打擊,實在是各政策局各自為政的照妖鏡。

雖然公屋申請的入息上限最近已因應最低工資而調高,反映政府也意識到問題所在,但政策不合理,不協調的例子,仍然俯拾皆是。

跨局的不協調,例子就要數近日討論的強積金供款上下限的改動。政府建議將豁免強積金供款的入息下限,由五千元調高至五千五百元,這個水平肯定與形勢脫節,因為實施最低工資後,任何打工仔,只要每天工作八小時,每月工作二十六天,即使休息日及飯鐘全部無錢,月薪便有(28元X8X26)五千八百二十四元,已超過豁免水平,即難逃供款命運。問題是如果連領取最低工資水平的打工仔都要供款,設立所謂豁免低收入人士供款的安排,有何實質意義?

跨局政策出現矛盾,還說可以預見,但同一局內制訂的政策,也沒有通盤考慮,就更難以理解。交通津貼,這項政策完全由勞福局負責,個人申請上限為六千五百元,但該局日前公布政府外判工可享有薪休息日,令全日制外判工基本月薪增至(28元X8X31)六千九百四十四元,換句話說,即使只拿最低工資,都已超出交津的入息上限,變相令整個交津措施作廢。
 
最低工資,顧名思義就是香港最低薪一族,假如連他們都不合資格申請交津,真不知政府怎樣自圓其說?再者,社會正呼籲有能力的僱主做好榜樣,為僱員提供有薪的休息日及飯鐘,假如交津申請資格不改,「有良僱主」便分分鐘「好心做壞事」,令打工仔有了飯錢,沒了「交津」。
 
不過,若將最低工資惹的禍,全部算到勞福局局長身上,筆者認為亦不公道。落實最低工資,影響既深且遠,更牽涉不同決策局政策,理應由政務司司長負責統籌協調,指示各局審視目前政策,作出配合並理順最低工資的推行。可惜,在落實最低工資一役,司長協調的角色並不明顯,予人的印象就是決策局各自為政,引致政策之間矛盾重重,要勞福局局長一個人「單打獨鬥」,疲於招架,其他決策局則鮮有出頭為政策解釋和護航,令人難以聯想政府仍然是一個管治團隊。

無論如何,落實最低工資一役,亂象已呈,筆者無意追究成因,只希望司長能盡快負擔領導角色,收拾亂局,盡力減低落實最低工資引起的震盪,並紓緩勞資之間緊張關係。


 

誰來維護家長權益?
2011年4月14日

立法會繼續討論競爭法。中小企和商界最不滿是競爭法無法阻止公眾最關注的壟斷行為,反而傷害到中小企,令他們擔心誤觸地雷,隨時「抄家」。中小企雖然佔香港整體經濟九成以上,但個別力量單薄,沒有資源去審視慣用的行為,是否違反競爭法。
 
香港壟斷的情況長期存在,最為人詬病的是油公司和超市衍生的畸形市場,加快減慢,令消費者受害。最近,香港教科書市場成為教育界和社會的焦點議題。原因是教科書是另一個畸形市場:出版商出書,學校選書,家長的角色只有付鈔,既沒有發言權,又對選書過程無緣置喙,可謂「肉隨砧板上」。

由於書價不是教育局列作學校「適用書目表」的考慮因素,書商為求做成生意,最重要是吸引顧客(即學校)的青睞,故長期不斷製造教材或其他附加的功能。筆者看其中一家出版社的《21世紀組合科學(化學部分)》,便發覺課本以外竟附有十三份配套材料,又有「互動教學光碟」,又有「科學、科技、社會和環境影片工作張」,令人懷疑教師是否有時間物盡其用。

課本和教材的分拆討論多年,至今原地踏步,家長肯定是受害者。課本和教材以「捆綁式」銷售,教材隨課本贈送,造成多少浪費,無人知曉,但書價就連年上升(除了○八年和○九年凍價),且增幅比通脹更甚。
 
消委會更指出,香港書價之高,比台灣、廣東和新加坡高出以倍數計算。以小學三年級中文教科書為例,香港書價是廣東的七倍,台灣的五倍及新加坡的四倍。通脹猛於虎,教科書價尤甚。難怪有人慨歎:「書單比稅單更令家長詫異」。

家長的權益,到底由誰人維護?

對於這個問題,有兩點基本原則:第一,基於「用者自付」原則,教材費用由家長支付,於理不合,亦難以接受;第二,教育局有責任確保學校有足夠資源購買教材,但絕非保障出版商的生意額。
 
坦白說,課本市場演變至今,已成寡頭壟斷,各大出版商就同一科目的書價相差不大。造成今日局面,教育局責無旁貸:學校課程三年一改,五年一變;其次,教科書的送審程序冗長,幾上幾落,一部教科書的誕生,往往要經年累月,若書商不是財雄勢大,難以負擔;加上學生人數持續下降;發展教材成本高昂,進入市場門檻甚高,令中小型書商難有生存空間,在沒有足夠的競爭下,市場便淪為大書商的俱樂部。
 
筆者認為,市場不作徹底改革,即使課本和教材成功分拆,課本售價亦不會應聲下降,最樂觀估計都是平穩發展。短期而言,教育局應繼續與書商談判,若無法取得突破,教育局便要動用「撒手」,將課本價格列作「適用書目表」的評審準則之一。
 
這個問題糾纏多年並無寸進。去年,分拆教材已經暫緩一年實施,但兩間書商日前突然表明拒絕全面分拆,還單方面公布書價上升百分之三至五,令家長十分憤怒。故此,今年九月新學年之前,教育局和書商必須有一個明確的決定,不能任由問題拖至明年,令家長無了期「任人魚肉」。
 
中長期而言,教育局必須為教科書市場引入競爭,包括應重新考慮出版,或者與大學等教育機構合作,推出價格低廉的精簡版教科書供學校選購;此外亦要簡化審批教科書程序,降低市場的門檻,讓中小企書商亦可加入市場。
 
缺乏競爭的市場,消費者永遠是受害者,更何況在一個連選擇也沒有的市場呢?故此引入競爭才是治標之道。


 

「可租可買」至安心
2011年4月07日

本港樓價持續飆升,市民「上車」無望,變成一隻隻「憤怒鳥」。政府表明會推出「限呎地皮」,增加中小型單位的供應,但「限呎不限價」,最終只會增加「縮水豪宅」,市民依然「上車」無望。

根據政府資料,去年200萬元以下的私樓成交量比2008年減逾十個百分點,有評論便斷言「上車盤」快將消失。

房屋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市民的必需品,是關乎民生的政治問題,不能,亦不應交由市場主導。

居屋就是政府在過去參與房屋市場的模式,是行之有效,是市民認同,社會有共識的模式。但政府現時「轉軚」復建居屋,雖然贏得掌聲,卻進一步打撃管治威信,所以短期之內,政府復建居屋的機會不大。既然政府即將推出「置安心」,社會何不集中精力優化「置安心」,令其雖無居屋之名,卻有居屋之實。

「置安心」的致命傷有兩點,其一是以市價「先租後買」,置業者可以確定的,只有每月租金及首期資助,「五年後樓價係點都唔知,點樣幫到市民買樓?」,一旦樓價飆升,退還的首期隨時未能追上樓價升幅,屆時當事人如何是好?其二是資助額不足,若以青衣標準上車盤為例,9,000元租金,一半即4,500元,5年之後,可獲退還的租金只有27萬,隨時僅及樓價一成,參與者仍然難圓置業夢。

「置安心」要令參與者真正至安心。筆者認為必須優化資助模式,其中一個方向是將以市價「先租後買」改成以折扣價供市民「可租可買」。「可租可買」的好處第一是有確定性,讓有足夠積蓄的市民可選擇立即買樓,消除日後追不上樓價的疑慮;第二是以折扣價,而並非市價買樓,就是體現政府資助市民置業的政策。

不過,即使政府優化「置安心」,還有其他問題有待解決,包括供應量嚴重不足。到了2014年,「置安心」只能提供一千個單位,整個計劃總共亦只提供5000個單位。

不要忘記,根據政府估計,在上年第一季時符合「置安心」申請住户的每月入息限額的數目,約有14萬户,由此看來,以目前「置安心」的單位數目,對紓緩「上車難」這個深層次矛盾,真的連杯水車薪也有不如。


 

阻不了天災,亦要減低人禍
2011年3月31日

由九級地震發展至海嘯及核危機,日本災難至今造成的死亡和失蹤人數合共約27,500。地震前,日本絕對是一個宜居的國家,地震之後日本多處頓成「悲情城市」。日本首相菅直人繼早前被引述「要有放棄東日本的準備」後,他日前在出席國會答辯時表示「日本正面臨有史以來的最大危機」。

人類的力量何其渺小,單憑人類的力量當然不能阻止不了天災,但究竟這場不斷擴大的危機是天災還是人禍,值得大家深思。

事件至今,東電一直被批評刻意淡化事件,隱瞞災情,危機處理手法拙劣,連首相也稱是在電視上才看到核泄漏事故。此外,外國機構包括國際原子能機構,《紐約時報》等亦引述專家稱福島核泄漏嚴峻,水平遠超公佈。

情況嚴峻,東電終於要求法國協助對付核泄漏,但已在核危機發生超過兩周之後。

「天災」面前,「人禍」的殺傷力往往更大。隱瞞實情,延遲通報,未有即時向國際求援,這一切人為的災難加上天災,令災難的影響更為深遠。歷史總在重覆,災難背後永遠都是「天災」和「人禍」的結合體。

筆者不想在沒有完整證據前批評,但對東電的處理手法實在看不過眼。說回香港,大亞灣距離香港東北部只有24公里。一旦大核出現意外,政府的一切解說,很容易被理解為官方為要穩定人心,力圖隱瞞和淡化事件。為免一旦核事故出現後,公眾有盲目恐慌,當局必須未雨綢缪,除了開誠布公,增加大核的運作透明度,全面接受公眾的監察,更要加強平日的宣傳,透過恆常教育,讓公眾認識核電及如何減低受到核輻射的威脅。

媒體連日報導,不少港人已從心底恐懼輻射。「急性盲搶鹽」在香港及內地出現,雖然被視為愚昧可笑,但背後的原因是恐懼,為甚麼呢?核專家不斷強調,香港與福島相距3000公里,受輻射的直接影響微乎其微,比起背景輻射更低,港人大可放心,但事實港人仍然擔心,又為甚麼呢?

歸根究底是港人缺乏對核事故的應變知識。

筆者為此曾查看大亞灣核電站、保安局以至天文台的網頁,都有一些關於核電以至核輻射的基本知識,大核的網頁更附有「香港的應急計劃」,可惜內容卻是「即使大亞灣核電站發生可能性極低的意外而導致大量的輻射外泄,香港或深圳的市民也無需採取任何特別行動,如刻意留在家裏或尋找掩蔽所。」這個答案實難令人滿意。

至於保安局提供的「趨吉避凶」錦囊,則呼籲市民「應密切留意電台及電視台的廣播,了解有關應變措施。」筆者記得福島事故後,當地發生了大範圍的停電,萬一停電情況在香港重演,香港人又怎樣留心廣播?

天文台有較多資訊,對輻射的防護主要包括減少接觸污染物;防止從空氣、食物及食水中吸收帶有放射性的物質,但網頁沒有提供具體建議。

可見,政府向公眾提供的資料實在不多,故當官員要求公眾以常識去判斷搶盬和搶碘片的行為時,亦要反思我們在教育公眾方面下了多少功夫?日本人對地震的反應相對冷靜和有序,實際就是因為他們由細到大都接觸有關的資訊和進行演習。

對於為核事故安排全民演習,筆者認為有實際困難,但政府應該好好把握今次機會,透過不同渠道,增強市民的危機意識,包括在學校的課程中加入各種教育,或者通過機構傳遞應對各種可能天災的基本訊息。而香港電台作為公營部門,亦有必要配合及負起公眾教育的角色,以知識來減少社會出現恐慌,避免社會出現動盪。


 

政府民望低,議員民望更低的啟示
2011年3月24日

距離下屆特首選舉剛好一年。不同機構近日就疑似候選人的支持度進行民調,結果值得大家深思。

其中,浸會大學在上月底公佈的民調,受訪者認定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較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和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更適合做特首。范徐麗泰的民意支持度(60%支持,21%反對)領先唐英年(53%支持,26%反對)、梁家傑(45%支持,36%反對)和梁振英(37%支持,37%反對)。

另外,根據一個電視台的網上調查,范太(42%)更大幅領先唐英年(27%)、梁家傑12%)、梁振英(10%)以至曾俊華(3%)。有份投票的網民雖然不多,但整體結果與浸會的調查相若。

對筆者來說,這些民調起碼有3點啟示:第一,作為主要執政者,唐英年和曾俊華的民望偏低,反映市民對整體施政抱有不滿;第二,梁家傑的民望亦不高,足見市民既不滿政府,亦不信任立法會議員,這種「各打五十板」的態度,早在不同民調得到印證;第三,范太民望高企,主要是形象分。她在擔任立法會主席期間,給人的形象是硬朗、中立,鮮有負面新聞,公眾對她最深的印象,可能是回歸時捐肝救女的報導。

民調結果之所以奇怪,是因為在位者通常都在選舉中佔有優勢:在位者擁有資源,又有制訂政策權力,亦有曝光機會,挑戰者通常處於下風,所以,世界或者美國的總統選舉,在位者連任成功的機會,往往較高。

在美國56屆總統選舉中,有現任總統角逐的選舉共有26次,其中17次成功連任,連任成功率為65%。
 
為何在位的施政者不得民心?依筆者的解讀,主要是回歸接近十四年,但政府的決策思維仍未能配合政治制度的發展。

按照目前制度,政府有權無票,議員有票無權,政黨為爭取民意,不見得一定支持政府,在無穩定的支持下,政府仍然堅持行政主導,只把諮詢程序當作例行公事,即使在重大政策出台前,仍然以保密為理由,不去爭取議員的支持和背書,只沿用通過友好傳媒「放風」的方式,測試輿論取向。

問題是以「放風」方式探測民意,無助政府爭取政黨的支持,導致出台的政策隨時「觸礁」。就以最近的交津和預算案風波為例,當議題在社會引起強烈迴響,不同政黨的議員為民請命,如狼似虎地加入批評行列,並提出各式各樣的優化措施,令政府的管治威信受到打撃。

為解開這個管治困局,有意見指重大政策制訂期間,政府可先與政黨磋商,取得共識後才推出。筆者認同建議可減少推動政策的阻力,但若希望政黨就此照單全收,亦不切實際。始終,議員的天職是為民請命,優化政策,故當政策不受市民歡迎,議員很難再站在政府的一邊。

另有評論指政府處於弱勢,故在推出政策時應留有一手,以便未來有空間退後一步,以示回應民意,爭取政黨「收貨」。此舉可算是權宜之計,但當公眾察覺政府凡事不再堅守原則,節節退讓,管治威信勢必再受打擊。

身處這個政治困局,政府固然是「受害者」,但議員亦難獨善其身,因為過往民調清楚反映不少議員的支持度,其實比官員更低。不過,最受傷害的始終是香港人和香港社會,因為在這種政治氣氛之下,官員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任何具爭議性的議題,索性不提,於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長期存在,得不到真正處理。

為此,筆者認為香港要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相信要各方包括中央、香港政府要突破思維上的包袱,要在體制上動手腳,包括改善行政制度、檢討政黨角色等。


 

小心學位「量化寬鬆」後果 
2011年3月17日

特區政府在二○○○年決定大力發展專上教育,訂出目標,在十年內把入讀專上教育的適齡青年,由一成八提升至六成。只須幾年,政府已經「超額完成」。據政府回覆立法會的文件,目前有六成半的青年正修讀專上課程。

十年間所增加的學額,差不多全屬自資界別學額。由○一年至○九年,不論是自資專上教育機構、學生人數或課程數目,均「大躍進」。十年前,自資全日制專上學生人數有九千一百六十三人,及至○九年,人數增至五萬七千二百人,足有六倍的增長。自資專上教育機構,由當時的四所增至二十一所,增加了四倍;課程數目由二十個增至三百六十三個,有十六倍的增長。學位的種類,由原先只有高級文憑和學士學位,加多副學位資歷,學額亦是增加最多的一個資歷。
 
政府在○九/一○年度的《施政報告》中表示,要發展教育產業,撥出兩幅土地(何文田和黃竹坑),以及其後公布的皇后山等地,總共六幅土地,以供發展私立大學。因為,未來十年,自資學額還會不斷增加。自資學位未來將增加至一萬七千至一萬八千個;除了一萬五千個教資會資助學位以及四千個高年級學額之外,自資界別將創造出二萬一千零五十六個學位。當新的私立大學陸續開辦,以此推算,自資學位比教資會資助界別的學位還要多。

學位由現在的一萬五千個,短期內大幅增加至三萬六千零五十六個(一萬五千加二萬一千零五十六),是學位的量化寬鬆政策,肯定有影響學位的認受性。政府如何在質方面把關,如何確保自資學位是獲得社會的承認和接受。
 
政府強調要發展教育產業,但觀乎政府對自資專上院校的投入,我又看不出這些自資專上院校,能有一天發展成香港甚至區域有名氣的私立大學,能與傳統名牌大學看齊。為甚麼呢?

第一 學院「升呢」為大學的路圖並不明確。社會普遍有這樣想法,學院始終是學院,一流的同學和老師,不會放棄進入大學,改而進入學院;有心扶助高等教育的善長仁翁,亦傾向捐款予大學而非學院,這已是先天不足。

第二 資助不對稱亦是「後天失調」。今天香港各大院校能在世界學術界中,享負盛名,除了院校自身的努力外,政府亦投放了大量的資源。教資會資助的學士學位,平均單位成本要一百萬元(二十五萬元乘四),而這些自資學位的成本,則只有來自學生的學費,約二十萬元(五萬元乘四)或二十八萬元(七萬元乘四)。在資源基礎不均的環境之下,自資院校如何競爭呢?只能證明政府所謂的「發展教育產業」,是癡人說夢。

自資院校的發展條件「先天不足、後天失調」,很難想像能像香港科技大學一樣,在短時間內,能晉身名牌大學之列。

政府現在必須深思,若政府只希望辦一些學院,以增加大學畢業生,這些學院便永遠停留在這個階段;學院就是學院。若政府想自資專上院校,能與各大學有競爭的能力,或有朝一日躋身名牌學院之列,那麼無論是現行的法例、監管方式、資助模式等,均有需要作出徹底的改變,否則,副學士的噩夢將可能會重演。


 

爭取公義 唯有暴力?
2011年3月10日

上星期天,部分參與反對財政預算案的示威者,在遊行結束後不肯離開,有示威者更突破警方防線,衝至德輔道中,佔據馬路,警方勸喻無效,最後使用胡椒噴霧清場,並將113人帶返警署調查。

當日兵慌馬亂的場面,通過電視一次又一次地重現眼前:有警員被推撞倒地;有示威者邊叫口號衝出馬路;有小朋友被胡椒噴霧噴中而驚惶失措….

作為家長,看在眼裡,痛在心上。此刻心情沉重,擔心社會對這類行為會習以為常,人心變得麻木。

今天,香港人可能還會像我一樣,看到這些衝突場面,會嘆息,會搖頭,會擔心年青人的價值觀轉變,會因有人士煽動年青人衝擊而感到憤怒。萬一香港社會日後對此見慣不怪:議事堂內用「掟野」方式表達不滿只屬小事一樁;每次遊行集會結束,都要靠武力清場…..香港會有怎樣的未來?我們會有怎樣的下一代?

激烈行動有如麻醉藥,劑量只會越用越重。道理很簡單,激烈行動的背後,就是要搶眼球,吸引輿論注目,以求獲得最大的宣傳效果。一旦激烈行動變得普遍,媒體變得習慣,變得麻木,為了再次引起關注,當事人別無他法,行動只有越來越「激」。

所以,縱使大家不願意看到,但筆者相信不論議會內外,抗爭行動以至語言暴力的程度及侮辱性,只會不斷升級,有增無減。

議會內,為了阻止議員「過火」行為,一直有聲音要求修改議事規則,但筆者並不看好,第一,凡修改議事規則須得到大會通過,多個泛民政黨已表明反對收緊議員的行為守則,在分組表決下,有關修改難獲通過;第二,議事規則就好像法例,只能為議員的行為底線作出規限,不可能鉅細無遺地規範所有行為。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即使有了一套法規,亦難保議員不會鑽盡空子,不會走法律罅,令法規要杜絕,甚至只是減少過火行為,都難有實質作用。正如立法會早前已將某些粗俗的字句訂為「非議會語言」,亦不見得某些議員因此受到限制,無法表達相同的意思。

說到底,一次又一次的激烈行為,其實是不斷挑戰,不斷拉低社會的道德底線。筆者實在概嘆,若然每次暴力行為和「過火」行徑都被輿論合理化,甚至將其提升至公義層面,把行動神聖化,而不予以嚴厲譴責,等如鼓勵議會內外的暴力行為,變本加厲地升級。

上星期三,立法會休會辯論特首遇襲事件,部分議員將涉嫌違法行為「合理化」,將激進行為歸咎於制度的不公平,亦有部份議員指若行為沒有犯法,就可接受,不應施加額外規管,更不應修改議事規則。

若然社會接受這套邏輯,即遇有制度有不公平,就可通過激烈,甚至超越法例的手段去挑戰,去推翻,筆者很懷疑家庭、學校、企業以至政黨成員是否每天也應該用激烈的手段爭取以至表達不滿,因為每個社群,或多或少,總會抱怨某些制度有未盡公平之處。

問題是當抗爭成為常態,真是香港社會之福嗎?


 

財爺「急轉彎」的反思
2011年3月3日

在政治上,一日都嫌太多,一星期更是漫長的時間。

上星期四,即財政司司長發表預算案翌日,筆者在此撰文,對動用240億,即今年財政盈餘713億元的34%,向每名打工仔女的強積金戶口注資6,000元不表認同,因為既不能即時善用,亦不是全面受惠,故預計建議難獲市民支持。

過去一星期,市民媒體聚焦討論,對注資建議反應強烈,民憤一觸即發。結果,一星期後,財爺承認注資不受歡迎,放棄注資強積金建議,改為「加碼」動用400億元盈餘,向每名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居民派發6,000元,又決定退稅七成五,上限6,000元。派錢措施估計有近600萬名市民受惠。

特區政府在一星期內「微調」預算案相當罕見。尤其是「財爺」早前面對群群情洶湧,仍擺出強硬態度,強調預算案是經過深思熟慮,並無微調空間。

財爺願意在短時間內大幅修訂預算案,需要極大的勇氣,因為此例一開,財爺以至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必定動搖,後更可能會受到更多的挑戰及衝撃;第二,財爺以至特區政府在一周之內,「打倒昨日的我」,顏面何存?所以,特區政府及財爺能當機立斷,在關鍵時候承認錯估民意,並大幅修改預算案,政治勇氣可嘉,值得一讚。

財爺最新的「派錢」模式,無疑是最直接,受惠人數最多的安排,接近600萬18歲以上的成年人基本上個個有份,不會衍生出無法受惠的「N無」人士,亦不會因此製造另一種不公平。大家應該記得,早年預算案提出退還電費的安排,雖被讚有創意,但仍有籠屋、板間房住戶不滿被政策遺忘。

筆者期望特區政府將優化版的注資制度轉化為常設性的機制,當香港經濟環境持續向好,該年財政錄得相當盈餘,政府也可以通過這套既有的制度,將盈餘還富於民,而無須每次都爭論如何派錢,既減低社會出現矛盾的機會,某程度上亦達到財富再分配的目的。這個概念跟筆者上周建議擴大強積金戶口的涵蓋範圍至全港市民,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不過,政府必須認真吸取是次教訓,為何未能在政策醞釀階段掌握民意,導致出現預算案發表後一周內便要「急轉彎」這個局面。

筆者認為是次對財政預算案的不滿是市民對特區政府長期積怨的結果。

深層次矛盾主要來自從(1)已脫離市民負擔能力的樓市;(2)「N無」人士長期未能受惠於各式紓困措施;(3)貧富懸殊日漸加劇;而6000元注資引發的爭論,只是這個大環境下的導火線。

預算案過後,政府不要以為雨過天青,「高樓價」問題一日未解決,社會矛盾一日得不到紓緩化解,類似挑戰特區政府管治威信的行動相信會陸續出現。


 

注資須讓更多人受惠
2011年2月24日

財爺昨日公布任內第四份預算案,坊間普遍批評此預算案過於保守,未能惠及中產人士。
 
財爺最大的開支要算是豪花二百四十億元,為所有打工仔注資強積金戶口,期望達至還富於民,又不希望加劇通脹的目標。這項做法早有「前科」,港府在二○○八/○九年度已有為打工仔注資強積金戶口,但對象只限月入一萬元以下的基層打工仔,與現時惠及全部打工仔,在規模上有很大分別。但此舉是否明智,則見仁見智。

第一 有強積金戶口的年輕中產,不會拍手,因為要六十五歲以後才可以提取的強積金,對他們太過遙遠,未能即時受惠。且二十至三十年後的六千元,在扣除每年平均百分之二的管理費後,究竟還餘下多少,實屬疑問?

第二 目前的強積金制度涵蓋面有限,不少普羅市民因沒有強積金戶口而未能受惠,注資只會引來怨聲四起。在得益者未必會挺身支持,未有受惠者卻埋怨庫房水浸仍未獲關顧,政府在推行時遇上的困難,可想而知。根據積金局資料,截至去年十二月,強積金涵蓋二百八十六萬人,比較全港十五至六十四歲的五百三十二萬人口,涵蓋率只有五成四,難道家庭主婦、部分自僱人士等一直被強積金制度「遺忘」的人士,就不需要這六千元的注資嗎?相對於全港七百萬人口,因注資而受惠的人口比例,更跌至四成一人,即只有少於一半人受惠,難言公平。

筆者認為既然這不是第一次注資,政府決心大手筆地用二百四十億元(佔今年盈餘的三成四)推行這項還富於民計畫,其實絕對有方法令人人受惠,甚至可以即時受惠。

做法不難。第一,即使沒有僱主,當局亦可要求/容許所有適齡的工作人口(例如介乎十五至六十五歲)開設強積金戶口,以作自願供款。情況就好像在銀行開設定期儲蓄戶口,目的是若然政府有注資或再注資,更多或全部(在強制情況下)市民都能受惠。

在大幅增加受惠人數外,還要增加自願供款的使用彈性。所以另一項要處理就是容許自願性供款或政府注資可在指定情況下使用。現時除了六十五歲這項條件外,能提早取回強積金的可能性極低。條件包括: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年滿六十歲並提早退休、死亡,以及帳戶結存少於五千元,才可提早贖回。換句話說,若現行條件不改,即使政府注資六千元,但哪怕打工仔大病纏身,都不能拿強積金醫病,不是有點苛刻嗎?

筆者雖然明白政府選擇注資而非退稅的理由,但卻不表認同。即使政府決定一意孤行,落實注資,但仍有大量配套工作可容讓更多人受惠,甚至可增加自願供款的彈性,讓有需要的市民即時受惠。

雖然注資強積金戶口距離全民退休保障的需求相差甚遠,但注資總體現政府對退休保障的進一步承擔,香港財政盈餘豐厚,市民要求政府增加對退休保障的承擔,日益高漲。看來注資舉動還有後,政府必須當機立斷,鼓勵或要求全民開設強積金戶口,放寬自願性供款的使用條件,讓注資更公平、受惠人數更多。


 

小心處理抗拒融合的情緒   
2011年2月17日

農曆新年前後,發生了幾宗涉及內地和香港關係的新聞,性質雖然不同,但有一個共通點,都可能增加兩地的對立情緒,不利雙方的交流融合,令筆者感到憂慮。

上月底,全城出現「奶粉荒」,輿論普遍歸咎內地客與水貨客的搶購囤積,令部分BB沒有奶粉而須改食麵包,一時群情洶湧,家長們在網上聯名要求開徵奶粉離境稅,網民則直斥搶購者無恥;另外,規劃署「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畫」諮詢出現失誤,網民和輿論將事件定性為「香港被規劃」,強烈批評特區政府「出賣港人」,「將香港併入大陸」。

從內地角度,「翻版阿珍」事件迅即成為全國「醜聞」,中央電視台播出長達四分鐘的報道,激發內地逾千網友評論事件,提出「強烈建議大家不要報旅行團去香港」;與此同時,內地半官方機構中國評論新聞網發表社評,用詞辛辣,直指香港不思進取,又指香港不能只依賴內地,要認真反思發展經濟支柱,「才能避免坐吃山空,避免最終淪落到自歎自艾的境地。」
 
港人對內地人的觀感,亦可從具體數字反映。根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畫去年十一月進行的調查,受訪的香港人中,表示對內地人反感的有一成六(三成三的人表示好感),相比台灣的百分之七(四成二)、澳門的百分之二(四成四)和新加坡的百分之三(五成六),香港人對內地人的評價,明顯較低。筆者一時之間找不到內地的同類調查,但從接觸觀察,內地對香港人的評價愈來愈低,從過去是極羨慕香港,到現在不恥香港不思進取,只懂得向中央爭取權益。

兩地民間的相互品評,也非始於今時今日。香港人對內地人又愛又恨,既愛自由行帶動經濟,創造就業,亦恨內地人令樓貴、租貴、奶粉貴,推高通脹。有人說這個複雜情緒的背後,實際上是「港人對融入內地發展環境、迎接內地發展機遇的不安表現」。

令問題更複雜是有些報導基於立足點不同,角度不同,輿論的取向亦影響兩地居民的相互評價。例如「翻版阿珍」事件,內地傳媒一面倒將責任推在導遊及香港旅遊規管制度漏洞百出;但香港輿論則較多提及兩地旅行社甚至遊客本身都有責任,強調不能任由「旅霸」肆意在港敲詐。

事實和偏見夾雜,兩地對融合的抗拒態度自然滋生。

香港回歸以後,兩地無論在社會、經濟、文化方面都有愈來愈多的合作,融合步伐愈見頻密。○六年開始,香港特區正式加入國家的「十一‧五」規劃,當時內容較為原則性,具體政策不多。到了今年,「十二‧五」規劃開局,有消息指無論在篇幅以至文字上,提及香港的內容都較「十一‧五」墨多,而且會詳細列出希望香港發展六項優勢產業。對於這些被指為「新經濟增長點」,每項都內地緊密相關,要六項優勢產業成事,特區政府必須與內地省市謀求合作,減少阻力。

此外,特區政府希望與珠三角建立一小時生活圈,令香港與其他省區的交通網做到無縫連接,從而吸引更多國內外投資者及專業人士到大珠三角。若然兩地民間的情緒對立成為一個趨勢,肯定對達成以上目標事倍功半,為此,特區政府在爭取中央支持時,要多留心兩地的民情民意,多考慮促進兩地民間與輿論的相互了解,避免激起兩地的民間情緒反彈,令兩地合作發展加添障礙。


 

緊記八達通事件的教訓
2011年2月10日

踏入兔年,第一次跟讀者見面,祝各位新年進步,身體健康。

樓市不斷攀升,連中產亦有買唔起樓之歎。政府為平民怨,連番出招,只能拖慢上升速度,未曾扭轉升勢,環球低息環境預期持續,加上海外及內地資金充裕,樓市前景仍被看好。

若投資者過於進取,在低息時借入多份按揭,加息周期重臨時,便可能無法負擔。壞帳情況一旦加劇,銀行以至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都受到打擊。

目前,市民的按揭供款負擔,隨樓價上升而愈見沉重,供款佔收入比率由○九年第三季的三成六,攀升至去年第三季的四成二。

這種情況令人想起○二年,當時信用卡濫用情況十分嚴重,全年撇帳率高達百分之十三點二五,信用卡破產人士的欠債,平均高達月薪五十五倍,因「碌爆卡」無力還債而自殺的新聞更時有所聞。結果,當局在○三年成立了信貸資料庫,讓銀行清楚客戶在其他銀行的信用卡欠債情況,令市民難再以「卡數卡數」,解決了銀行「盲目」貸款的問題。

至今,信貸資料庫儲存仍是主要儲存私人貸款或信用卡等無抵押貸款的正面及負面資料,涉及按揭的,只有拖欠還款達六十天或以上的負面資料,除此以外,並無任何按揭的正面資料。換言之,除非客戶拖欠按揭供款,否則銀行不會知道該客戶在其他銀行是否有做按揭。在不知情下,銀行可能過度借貸,令金融系統的風險增加。

為此,個人私隱專員公署最近推出諮詢文件,就修訂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以擴大信貸資料庫至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的正面和負面按揭資料徵詢公眾意見。其中一項主要建議是銀行在得到借款人書面同意下,可取得借款人承造的按揭宗數。

要擴大信貸資料庫至包括正面按揭資料,並非代表目前按揭市場出現了甚麼問題。現時按揭供款佔收入比率(42%),仍未及1989至2008年長期平均的53%水平;而住宅按揭貸款的拖欠比率(0.02%),亦遠低於信用卡貸款的拖欠水平(0.25%)。

針對有關建議,私隱專員指按揭客戶過去向銀行提供資料時,並無獲知會作相關用途。而保存於信貸資料庫內的資料,愈少愈好,以降低資料庫的保安風險。

站在私隱角度,私隱專員提醒市民關注建議,絕對是職責所在,但汲取當年信用卡被濫用的教訓,筆者認為銀行在借款人同意下有權知道其按揭宗數的資料,已經是一個適當的平衡。
事實上,英國、美國、新加坡及內地均有全面的信貸資訊庫,本港作為主要金融中心,亦應該符合國際市場較好的做法。

筆者更關心的,反而是銀行獲取客戶的資料多了,有何額外保障確保有關資料不被濫用。畢竟,自從八達通轉售個人資料圖利事件被揭發之後,公眾對個人資料在未經同意下淪為直銷用途,終日要被促銷電話滋擾,十分反感,必須加強罰則,以儆效尤。
對此,私穩專員在諮詢文件內建議,信貸資料機構在措施實施後的六個月內,要自費委託獨立循規審核員,並在循規審核開始後的三個月內制訂審核報告,以送交私隱專員。

筆者認同上述做法,但信貸資料機構———環聯資訊是由多間信貸機構所成立,與信貸提供機構之間有很多業務往來,若只靠沒有直接法律約束力的守則所管制,始終難以令公眾放心。為此,筆者建議政府在推出正面按揭資料庫前,參考美國聯邦貿易專員公署所負責執行的相關法令,研究是否應立法加強保障借款人的個人私隱權益。


 

是時候考慮「特別物業稅」
2011年1月27日

香港人供樓之苦,冠絕全球!根據美國顧問公司Demographia的報告,在325個城市中,香港樓價中位數相等於全年家庭入息中位數的11.4倍,情況屬「極難負擔」,世界第一。市民即使不吃不喝,奉上全部薪水供樓,也要11.4年才可置業。這個數字令香港人「做足一世房奴」,或者「地產商賺港人太多錢」這類講法,更加深入民心。

有報章社評認為這個分析有欠全面,因為325城市只涵蓋6個地區,而且都是英語國家,當中未有包括東京、新加坡、上海、北京、新德里;此外,亦有評論指本港約一半人居於公屋及居屋,相反美國較少人居於公營房屋,故計算家庭入息中位數的方法,未必合適。

姑勿論調查有這樣那樣的不足,但香港樓價高、樓市泡沫化日益嚴重,市民極難「上車」等已是不爭事實。

去年11月,政府引入最高達樓價一成五的「額外印花稅」,被傳媒形容為「歷來最辣招」,樓市無疑水靜鵝飛了一兩個星期。到了今天,不足兩個月之後,樓市回復熾熱,更多大型屋苑樓價超越97水平,完全脫離市民的負擔能力。更令希望「上車」人士「心翳」是,輿論一致看好樓市,更有業界人士估計今年有雙位數字升幅。

樓市有升無跌,主因是聯匯令香港失去貨幣政策工具,低息環境短期內難以扭轉;第二是香港人儲蓄率(儲蓄佔GDP水平)偏高,買樓能力一點不弱。華人社會的儲蓄率普遍較西方社會高。香港儲蓄率達3成,雖然及不上內地的5成,但比對起美國的單位數字,不少市民手頭上資金相當充裕;第三是熱錢不斷流入,推高香港的資產價格;第四是內地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內地人投資途徑有限,不少資金湧來香港買樓,故此政府即使增加供應,要調控樓價也一點不易。

面對樓價節節上升,政府表明隨時再出招。筆者認為政府應早作好準備,除了評估政策的成效外,亦須估計政策對社會不同階層的影響。

去年,政府選擇以「額外印花稅」去撃退炒家,實施至今,炒家確實撃退了。但用家同樣當災。最大的爭議相信是「額外印花稅」是按物業價值徵收,而非按利潤徵收。

政府必須承認,特別印花稅討論至今,只是權宜之計,並非良策。其一不能針對以有限公司買賣的樓宇,其二是採用「有殺錯、無放過」而又非以利潤部分徵收稅款。

政府下一步應研究徵收「特別物業稅」,即對短期買賣物業所得利潤部分徵收懲罰性的稅或甚至高於70%。樓巿熾熱由資金帶動,既然政府不可能控制資金流入,退而求其次,對物業在短期內轉手賺取的利潤徵收重稅,既可撃退炒家又可達至相對公平的效果。

為維護香港成為資產管理中心,筆者理解當局對「特別物業稅」存有很大戒心,不過,亦因有此定位,以至香港成為熱錢集中地,亦成為投資者的樂園,亦令香港樓價冠絕全球,市民成為「房奴」。如何權衡箇中利弊,政府必須深思。


 

論簡單低稅制
2011年1月19日

今年是香港連續第十七年被傳統基金評為全球最自由的城市。除了評為最自由的城市外,亦被公認為具競爭力的城市。若論其成功之道,除了資金自由進出,法治基礎良好外,簡單而低的稅制肯定功不可沒。

香港實行低稅率的簡單稅制,只按指定類別的收入(即營業利潤、薪俸入息和物業收入)徵稅,只有在香港產生或來自香港的利潤收入,才須徵稅,法團業務利得稅為16.5%,薪俸稅最高稅率為入息淨額(未扣除稅額)的15%。

不收銷售稅,不收資產增值稅,不向離岸收入徵稅,無論跟任何城市:美國的紐約、英國的倫敦、亞洲的新加坡相比,都具有競爭力。所謂競爭力,說穿了就是企業在香港所要付的實質稅項相對低。這個簡單且稅率低的稅制過去為香港創造了大量的財富及成功故事,這是制度為香港帶來的正面影響。

無論社會整體GDP增長有多快,無論政府如何強調低稅政策及自由市場機制,均無法掩飾本港所得分配的持續惡化,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因為香港的稅制強調優先創造財富,再向下滲至各階層。

本來這個講法無錯,但單靠第一層次的分配是否能夠解開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實屬疑問。根據港大民意研究計畫最新調查,市民最希望香港成為公平社會(27%),其次是廉潔(23%),第三位才是繁榮社會(22%)。這是該調查進行十七年以來,首次出現「公平」壓倒「繁榮」的現象。政府要提高警惕,在推行政策時必須評估該政策在經濟公平分配上的影響,以免進一步加劇貧富的差距。

政府過去強調香港稅制的優點,不外乎簡單及低稅率,但正如實施聯繫匯率一樣,,,政府永遠不提及亦不承認,香港的簡單及低稅其實直接加劇了不公平的現象。

香港沒有以總收入作為徵稅基礎,而是選擇性地向指定類別收入,即營業利潤,薪俸入息和物業收入徵稅。一個人的財富增長,大致來自三個途徑:第一,透過資產增值;第二、透過賺取不同類型的收入;第三,透過政府行為所獲得的分配。大家都知道現在有錢人的財富增長,透過資產增值所獲得的幅度,遠遠大過來自經常性的收入。

這個現象在香港過去兩年亦充分體現,投資物業及股票市場的收入可能遠比賺取工資高,但窮人透過資產增值賺取的利潤的能力遠比富人低,偏偏香港不按總收入徵稅。因此,在資產泡沬的期間所造成的貧富差距亦會越演越烈。

另一個不公平的現象是我們無論是利得稅是沒有採用累進稅率,這亦經常被社會詬病香港政府偏幫大企業。

筆者明白不以總收入或不採用累進稅率作為徵稅基礎的首要考慮,是創富及提升香港的競爭力。但現時社會階層矛盾,貧富差距越演越烈,我們的稅制設計,是否仍然著重考慮創富,考慮競爭力,而繼續迴避公平分配這個問題?

除了公平問題外,稅基狹窄及收入不穩定這兩個老大難問題長期困擾香港,多個深層次矛盾無法解開,包括退休保障、醫療融資等問題,長期都因上述原因,政府在坐擁龐大盈餘下,仍然不願意增加經常性開支。

香港階層矛盾,貧富差距日益擴大,隨著香港政制的不斷民主化,稅制的檢討迫在眉睫,而如何平衡稅制的競爭力及公平性,如何擴闊稅基,向那一個階層「開刀」,以穩定收入的來源,勢將成為日後爭論不休的題目。


 

擴充私立學位 不要製造更多失望 
2011年1月13日

本周一,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兩項重要而密切相關的議題:其一是要求議員支持恒生商學院及公開大學三點零八億元及三點一七億元的貸款,分別在小瀝源及何文田擴建校舍;其二是討論教資會在上月初公布的《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報告。

兩年前,特首為應對金融海嘯成立了經濟機遇委員會,反覆討論後挑選了六項優勢產業作重點研究,其中教育產業被認為最具發展潛力。及後,特首在○九至一○年度的《施政報告》首度確認六項優勢產業,並提出以香港最珍貴的土地資源,支援這些產業的發展。

上述兩所院校的貸款是落實特首在《施政報告》支持發展教育的相關措施,在撥款通過後,預計十年內可為市場提供約三千九百個自資專上學額。除了上述兩塊地,政府亦提及在粉嶺舊軍營及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高等院校。

面對知識型經濟和全球一體化,要提升競爭力,大學學位已是進入職場的門券,而資助學位又僧多粥少,只能照顧到適齡人口的一成八,自資學位無疑是高中畢業生的另一條升學途徑。

然而,副學士的慘痛經驗歷歷在目。報章最近就引述統計處數字,指出持有副學位的失業率較預科生更高,薪酬也一直沒有改善。

根據教資會數字,自資副學士由十年前的二千六百二十一個,至今達二萬四千四百四十一個,幾乎是當初的十倍,加上近年政府銳意發展教育產業,專上教育在未來十年肯定會大幅擴張。

擴張,除了製造了大量學士外,還製造了大量的憧憬、亦可能是大量的債務、大量的失望和怨憤。

教資會發表的高等教育檢討報告,重點指出政府在鼓勵自資學位的同時,未有在制度和措施上加以配合,故建議政府成立一個全新的監管機構,統籌所有自資院校,更有效鼓勵自資副學位和私立院校的發展。

筆者認同現時的情況有需要加強監管,問題是監管甚麼?怎樣監管?要保證質素,談何容易?無論我們有多良好意願,但既要增加大學生數目,又要維持其質素不變,幾乎不可能。即使在副學士湧現之前,大學生不是已經從六、七十年代的「天之驕子」,逐漸被大家認為不外如是?全世界都面對同樣問題,這亦是社會由精英教育走向普及教育必經的陣痛。

話雖如此,筆者並非認為應該對課程質素放任不管。即使是私立院校,政府投入的資源一點不少,包括土地優惠、興建校舍貸款,以及在《施政報告》中提及的二十五億元自資專上教育基金,因此,在自資學位的監管上,政府絕對有發言權。

筆者認為問題的關鍵是私立大學學位的提供,如何結合社會經濟產業人才的需求及教育產業的發展。因為在這個問題上,完全依賴自由市場可能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一旦在規劃課程時,未有考慮人力巿場的需求和香港長遠經濟發展,私立大學最終可能會一窩蜂開辦成本較低的工商管理和金融服務等科目,結果只會製造一批批無法被社會吸收的大學生。
政府的另一項工作是做好期望管理,大學學位只是進入職場一個基本要求,如果社會對大學學位抱有不切實際的期望,家長及大學生肯定失望。

規劃教育行不行得通?完全的規劃,肯定行不通,但完全脫離社會需要及社會優勢產業結合的發展,只會製造更多的失望。


 

不患寡而患不均
2011年1月6日

上月底,曾特首上京述職,獲胡錦濤主席「積極評價」,在社會引起一番討論,輿論又對照胡主席評澳門特首用的「充分肯定」,試圖從字裏行間,窺探胡總對兩人評價的高低。無論如何,「積極評價」肯定是正面的。筆者期望特首會一如他所說:「餘下任期一分一秒都會緊」,切實解決溫家寶總理提出的一個重點社會問題:「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力改善民生」。

香港社會矛盾日漸尖銳,最突出是貧富差距不斷擴大。根據港大民意研究計畫最新調查,市民最希望香港成為公平社會(27%),其次是廉潔(23%),第三位才是繁榮社會(22%)。這是該調查進行十七年以來,首次出現「公平」壓倒「繁榮」的現象。正好說明市民意識到繁榮,社會不一定更公平,社會繁榮,每位市民不一定能分享成果。

要處理公平問題,除了「做大個餅」,還要個餅夠均勻。香港產業結構長期傾斜,除了金融、地產、專業和零售業,香港還有甚麼產業可保中、長期繁榮?香港的中、長遠發展定位又如何?如何調整香港的產業結構?這些都是香港的頭號問題,都是急須解決的問題。不過,在曾特首餘下的一年半任期內,是否會就此提出鴻圖大計,令人懷疑。

除了調整產業結構,要個餅做得均勻,亦可靠稅收作為第二次的收入再分配。香港稅制簡單、稅率低、具吸引力及競爭力,但無助締結公平社會。香港既沒有銷售稅,亦沒有資產增值稅,這些都有助香港成為資產管理中心,但亦間接造成貧者愈貧、富者愈富,尤其是在資產泡沫期下,這個矛盾,更加凸顯。

不過,筆者認為最重要的因素,還是現在特區政府的施政思維,仍然非事事締造更公平、更和諧社會作為政策的優先考慮。

筆者試舉以下幾個例子。第一是去年十一月為打擊炒樓而引入的「額外印花稅」。對於這項被傳媒形容為「歷來最辣招」,政府的態度是「有殺錯,無放過」,只要在某個日子之後的成交,全部都受新措施規限。從打擊炒家的角度,無疑有效;從執行角度,亦屬簡單,但從用家的角度,連首置或自住都無辜受累,難道在打擊炒樓的同時沒有更「公平」的措施嗎?。

反觀內地政府在調控房地產市場而採取的措施,國務院去年推出俗稱的「新國十條」,要求對購買首套房且九十平方米以上的首付三成;二套房首付五成,貸款利率一點一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暫停發放貸款。將首置和投資用途嚴格區分,有針對性得多,大大減低殃及池魚的機會。

另一個政策有違公平的例子是貧窮學生入讀直資的安排。直資設立之初,教育局規定校方要把總學費收入一成,撥作學費減免或獎學金之用,原意是防止學生因為無錢而不能入讀。然而,經過立法會帳委會的聆訊,公眾卻發現根據現行政策,原來社署和教育局認為津助學校已提供十二年免費教育,除非得到學校的推薦,領取綜援戶的學生幾乎不能叩直資的門。

要真正處理好經濟發展的突出矛盾,還要由心出發,期望政府能深思熟慮,由政策出發。


 

為安老接揭增吸引力
2010年12月30日

本周六便是新年,在此先祝各位讀者新年進步。

本月中,按揭證券公司推出「安老按揭」計劃,即俗稱「逆按揭」的新產品。主要目標是讓長者將自住物業折讓套現,「以房養老」。物業往往是市民最重要的資產,若然可以通過釋放房產,為長者每月提供穩定收入,除可改善其晚年生活,亦有助紓緩人口老化對公共財政帶來的壓力。

先申報利益,筆者是按證公司董事,亦支持安老按揭計劃,讓長者有多一個選擇。計劃公佈以後,輿論對計劃是否具吸引力,意見參差,看淡的意見主要指每月按揭收入偏低,不足養老;其次是中國人的傳統思想,難以接受這個新概念,而且將單位變賣,長者或會與有物業繼承權的子女產生磨擦。

「移風易俗」只能靠時間,但對於按揭收入偏低的說法,筆者則要補充幾點。

按證公司推算,若60歲長者選擇終生收款,每百萬元物業每月可領取1800元,但保費平均每月約400元。以這個收款水平,難言吸引,但不要忘記,第一,按揭收入只能幫長者提供部分生活費,不可能完全解決問題;第二,長者「賣樓」後仍可留在原有單位終老,故實收款額,除了按揭收入,理應加上該單位的租金;第三,按揭公司負責「包底」,樓價跌,長者每月收款不減;樓價升,銀行在拍賣單位後,扣除按息和保費後會將所得收益給予後人;第四,長者參與計劃,的確要先繳交某個百分比的保費(數額有待公佈),但餘額則會留待長者贖回或去世後出售物業時才會扣除,即長者每月按揭收入,不受保險費影響。

即使如此,筆者認同安老按揭存在一些缺點。參與計劃的長者仍要負擔物業的維修保養、差餉、地稅及管理費,七除八扣,每月收入買少見少;五十年樓齡以上的單位被拒諸計劃門外,令持有殘舊物業而生活清苦,亦即最有需要的長者無法受惠;現時的長者綜援,可豁免將自住物業計入資產,一旦長者參加安老按揭,卻會因按揭收入而影響其申領綜援資格,令這群「窮得只剩一層樓」的長者不會選擇「套現」物業以改善生活。

還有一點,有強積金的前車可鑒,輿論十分關注銀行是否會「食水過深」,收取高昂的行政費用,令長者的按揭收入「唔見一大截」,此外,當局至今仍未提供按息和現金收益怎樣釐定,計劃細節仍欠周詳,故試驗計劃在明年中推行以前,當局必須多提供數據,讓公眾評估計劃是否合理。

香港工商專業聯會早於2006年就提出「逆按揭」的概念,但銀行反應冷淡,計劃無疾而終。今次借助按證公司分擔風險,三大龍頭銀行已公開表態支持,但要安老按揭順利推行,最需要還是市民受落。為免計劃乏人問津,政府有需要進一步提供承擔,營造吸引力。

第一是吸取雷曼事件的經驗,避免金融機構為做成生意,推銷時不擇手段,誤導長者將一生最大的資產賣出,交易時除了律師在場,也要安排認可的第三者見證,確保長者清楚參與計劃的權利和責任;第二是考慮將按揭金額按通脹調整,令長者放心每月收入不致被持續上升的通脹蠶食淨盡;第三是放寬申請計劃的樓齡上限,讓最有需要的舊樓清貧長者亦符合資格;第四是豁免長者每月獲取的按揭金額視作收入,以協助綜援長者「套現」物業,改善生活。

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加坡提供的「逆按揭」均由政府主導,筆者期望隨著安老按揭的推行,可為應對急劇老化的本港人口,以至為安老政策踏出一步。


 

分裂是要爭取更多支持?  
2010年12月23日

 政壇近日多事,政黨內訌、分裂新聞不絕。民主黨經歷了○二年以後最大規模的一次退黨潮,三十名包括七名區議員的成員集體退黨,以新民主同盟名義再戰江湖;自由黨常委田北辰與其他領導層決裂,宣布退黨,旋即與葉劉淑儀共組新民黨,全面走向直選;此外,社民連內部兩股勢力在網上對罵,秘書長早前因此退黨,至於另外一位核心成員近日惹上官非,則是後話。
 
對於民主黨三十位黨員出走,有評論指政改方案是催化劑,部分地區領袖眼見上位無望,決定自立門戶。
 
眾多的內訌和分裂,固然涉及難解的人事鬥爭和政見分歧,但撇開表象,以一個較寬闊的層面,不難看出這類事件的發生,或多或少都因為政改方案通過後,各股勢力正盤算在政治版圖上尋找最有利的定位。此外,政治勢力的分裂,小黨/小政團湧現,亦是比例代表制所催生的正常現象。
 
面對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新政治勢力不斷冒起:計有標榜「堅定反對派」的新民主同盟;全面擁抱直選的新民黨;以「狙擊民主黨候選人」為賣點的選民力量;立足地區的西九新動力和C18;以至揚言不再幫人「抬轎」,每區都要有自己參選團隊的工聯會,反映無論民主派以至建制派,都要調整策略,才可以在明年的區議會以至二○一二年的立法會選舉取得最大的支持。

所以,分裂對民主黨本身可能是好事,因為令選民更容易選擇:中間偏右、立場較理性的選民可支持民主黨,至於中間偏左、立場較激進的一群則可支持「分拆上市」的新民主同盟。所以,從客觀效果分析,分裂可能有利提高民主派的整體支持。
 
正如政改一役,民主黨和公民黨的立場南轅北轍,經常互相指責,民主派面臨分裂,不過在方案通過後,根據香港大學民意網站八月中的調查,民主黨和公民黨的支持度齊齊上升(分別增加百分之三點一和百分之四點四)。分裂,有時是要爭取更多支持?
 
民建聯有需要因政改方案通過而調整策略,未來要有突破,便要考慮分隊出選。

比例代表制有利小政團突圍而出,尤其到了二○一二年,立法會議席由六十席增加至七十席,撇除五個「超級區議員」議席,直選議席增加五席,意味小政黨以至單打獨鬥的候選人,將有更多機會晉身立法會。

本月中,《二○一○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進入立法階段,選舉安排亦進一步明朗化。若現時五大選區的劃界不變,坊間盛傳的一個議席的分配方案是新東、新西各九席,九東、九西各五席加上港島七席。按此安排,五區議席所代表的人口,跟標準基數相差不足一成。
 
按此分析,為爭奪新西及新東最後一個議席,個別候選人可能只需(百分百/九席)百分之十一點一的一半,即約百分之五點六便成功,甚至低過百分之五就可以當選。按這個得票水平,連政府每票十二元的財政資助也得不到,萬一成功當選的得票率低過百分之三,更連選舉按金也要被沒收!撇除箇中的尷尬情況,當選門檻之低,肯定吸引各方人士角逐。

難怪以新東為大本營的多位前民主黨成員會退黨而自組參政組織。

所以,大家應以平常心看待政界的新形勢。只是作為特區政府,面對政黨的分裂,立法會由更多不同意識形態,不同政治立場,服務不同背景選民的議員組成,要在立法會取得穩定的支持,是否難上加難?


 

有錢的煩惱     
2010年12月15日

「通脹猛於虎」。內地通脹持續升溫,十一月居民消費物價指數達百分之五點一,遠超市場預期,更創下○八年七月以來新高。內地通脹惡化波及香港。曾蔭權月初已特別提到街市及超市的罐頭、食品、番茄及蔬菜價格上升。

香港通脹有其結構性的原因。「聯匯」之下,弱勢港元令內地來港貨品愈來愈貴;持續低息環境吸引熱錢湧入,推高資產價格,營商成本最終轉嫁消費者;最低工資即將實施,為了應付成本即將上漲,茶樓、餐廳、連鎖快餐店以至物業管理費早已靜靜地加價。

上述因素再加上公共事業、交通工具每年照例加價,令「百物騰貴」成為市民的頭號敵人。
 
根據民建聯上周公布的調查,超過六成受訪者指物價上漲,令他們感到非常大壓力,其次才是退休後的生活、交通費或失業。以一百分為滿分的壓力指數計算,物價上漲的受壓指數高達七十六點三分。而對於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最多受訪者期望政府優先處理民生福利問題。
 
儘管財政司司長已把今年全年的基本通脹率預測由百分之一點五上調至百分之一點七,但筆者相信市民親身感受物價上升的幅度,遠比數字來得真實。
 
如何對抗通脹?普羅大眾花盡心思,最近一項大型平價促銷展覽工展會,擠滿了市民,實行「儲糧抗通脹」;「團購」活動如雨後春筍,根據報道,本港打正旗號的團購網站已經超過二十個,售賣的貨品亦趨多元化,反映消費者「慳得一蚊得一蚊」的心態。
 
抗通脹除了依靠民間智慧,政府肯定責無旁貸,因為通脹問題直接牽動民生,更與社會和諧掛,為此,各地政府無不嚴陣以待,隨時出招,減輕市民所受到的衝擊。

面對通脹危機,國務院上月底公布《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準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即俗稱「國十六條」的穩定居民消費價格措施。包括: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逐步提高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和最低工資標準;推進價格改革,必要時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健全規管價格法規;建立市場價格調控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確保國務院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作為打擊通脹重要手段。

此外,人民銀行近期多次提升存款準備金率,以至盛傳加息,通過貨幣政策減輕通脹壓力。

香港作為一個外向型的經濟體系,加上聯匯的「綁手綁腳」,失去了貨幣及利率工具去調節經濟,公眾理解政府可以做的不多,但當局可以袖手旁觀嗎?

受惠於本港樓市暢旺及賣地收益理想,多間會計師行預期政府盈餘高達六百至七百億元,即政府早前的預算低估一千億元,並指這個盈餘水平,相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水平較高。

面對巨額盈餘,當局面對的政治壓力可能更大。社會各界以至各大政黨已紛紛出招,要求政府接納各項紓解民困的建議,如何運用?如何分配?司長在制訂財政預算案時肯定大傷腦筋,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如何均分,如何分配到最有需要的人身上,又要行得通,又要不被濫用,又不需要高行政費用,對政府來說,最重要是不增加經常性的問題。看來如何分配巨額盈餘,將是未來數月最受矚目的題目。


 

世界盃主辦權的啟示   
2010年12月9日

二○一八及二○二二世界盃主辦權花落誰家,成為上周六及周日的頭條新聞。我雖然不是體育發燒友,亦非常期待每四年一次的世界盃,所以對這宗新聞,也極為關注。

戰果塵埃落定,爭議揮之不去。無論如何,國際足協(FIFA)執委會經過兩輪投票,已經篤定俄羅斯成為二○一八年世界盃的主辦國。值得注意是一度熱門的英格蘭,在首輪投票只取得被視為「羞辱」的兩票而最先出局,較荷蘭/比利時所得的四票少,更遑論西班牙/葡萄牙的七票和俄羅斯的九票。

至於卡塔爾奪得二○二二年主辦資格,過程較為迂迴,執委總共投了四輪票。美國得票由最初三票,隨澳洲、日本、韓國相繼出局,得票累積至八票,但始終不敵卡塔爾的十四票,無緣繼一九九四年後,第二次舉辦世界盃。
 
對於戰果的解讀,坊間有不同說法。英格蘭的慘敗,一般「歸咎」BBC等英國傳媒最近接連報道FIFA執委涉嫌貪污「賣票」,為此得罪FIFA執委;但也有人指英格蘭的真正「死因」是換票失敗,即是「信錯人」;至於在足球運動上名不見經傳的俄羅斯,甚至卡塔爾奪得世界盃主辦權,則被視為新興國家與傳統世界領袖角力的結束。

世界盃主辦權由國際足協執行委員會以不記名投票決定,名義上純粹根據各申辦國優劣決定投票,但在本來只有二十四人的小圈子中,難免滲入地緣人脈和政治考慮,甚至私下的利益交換。
 
英美今次失意於世界盃,筆者無法知道其中底蘊,但對於中東小國卡塔爾,最終能擊敗美國而奪得世界盃主辦權,當中的象徵意義實值得我們深思。
 
粗略看FIFA執委的二十四人名單,結果又不足為奇。除了主席來自瑞士,其他執委,四位來自亞洲,四位來自非洲、五位來自中南美洲,至於來自西歐和北美地區的則有六位。只要「亞非拉」團結,絕對有能力抗衡英美勢力。

筆者認為,英美兩國在首輪票數超低,不能排除是執委對傳統西方政治力量投下不滿的一票。

美國總統奧巴馬的失望溢於言表,直言把二○二二年主辦權交給卡塔爾是「錯誤決定」;英國首相卡梅倫拒絕恭賀俄羅斯總理普京;英格蘭申辦團隊負責人更輸打贏要,揚言除非國際足協改革投票機制,否則英格蘭不會再申辦世界盃。
英美領袖的回應固然不大得體,但亦側面反映出這些傳統大國對世界的影響力,正在下降。

世界格局出現了微妙的變化,隨亞洲各國以至中東一些小國紛紛富起來,再加上明白國際的遊戲規則,各國紛紛結成地區聯盟,增加談判實力,對抗長期被美國和西歐主導的世界秩序。尤其是在金融海嘯後,西方大國輸出「毒債」,破壞環球金融體系,加上美國沒有盡其作為全球最大的經濟體系應盡的責任,一而再推出量化寬鬆政策,早已引起其他國家的不滿。除了經濟考慮外,中東伊斯蘭國家對美國的霸權政治更是深惡痛絕。

面對新興力量的崛起,與英美爭逐市場,西方國家要平息國內的不滿情緒,保住世界領袖的地位,便要向中國以至其他發展中的國家施壓,可以預計,內地的人權狀況以至人民幣的幣值問題,肯定成為西方不斷炒熱的議題。

壓力愈大,反抗力愈大,面對西方國家的施壓,亞洲、中東國家究竟如何應對。世界格局的變化,值得大家密切關注。


 

聯繫匯率的代價
2010年12月2日

美國第二輪量化寬鬆政策(QE2)殺到,環球資金更加氾濫,利率低處未見低。香港因實施聯繫匯率,失去通過調節貨幣的自主權,面對大量熱錢湧入,招架無力,市民飽受資產價格泡沫和輸入通脹之苦,引發社會最近又有檢討聯匯的聲音。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去年十一月在立法會說得直接:「香港的首要貨幣政策目標是維持港元兌美元的匯率穩定,而不是調控資產價格或消費物價通脹。」

為了維持匯率穩定,港元與美元掛,港息與美息升降同步,香港從此失去了貨幣及利率工具去調節經濟。眼見香港投資市場熾熱,但維持低息環境,火上加油,任由海外資金湧入,再加上內地資金推波助瀾,物業市道愈推愈旺。此外,「打工唔會發達」一向是香港人的概念,置業既是香港人的夢想,亦被認定是一項「有買貴,無買錯」的穩健投資,低息環境預期持續,自然吸引更多人追捧物業,令樓市不斷升溫。

正如筆者上周提及,即使政府打擊炒樓,只要一日有聯匯,熱錢湧港的大方向不變,資金要搵出路,炒家自然會尋找其他投資工具。結果,美國一日繼續採取量化寬鬆政策,一日息口維持在低水平,股票、車位、的士牌、寫字樓、鋪位等其他資產有價,可以繼續熱炒,觸發另一輪資產泡沫。泡沫一旦爆破,隨時影響金融制度的穩定,政府必須密切監察。

此外,香港身處中美這兩個最大經濟體的夾縫,幣值要跟隨狂印銀紙的美國而貶值,另一方面,日常消費又因人民幣持續升值而增加,兩面夾擊下,香港人,尤其是基層市民十分無奈,只有忍受弱勢港元令內地來港貨品愈來愈貴的苦果。曾俊華日前在立法會便極力淡化輸入通脹的影響,指根據金管局的評估,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升值一成,本港通脹才會增加百分之零點五。筆者手頭上沒有數據,可以指出評估有甚麼偏差,不過任何一位經常要「幫襯」快餐店及超級市場的普羅市民,都很難認同評估反映現實。

是否脫的討論,不是始於今時今日。早在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外資大鱷就因為看準維持聯繫匯率要付出極高昂的成本,於是動用龐大資金進襲。政府最後雖然成功擊退大鱷,但聯匯制以「夾息」方法應付熱錢的機制,確實令金融系統付出沉重代價,所以只算慘勝。

筆者無意指出聯匯現在需要改變,只想點出實施及維持聯匯,市民要為此付出的代價。事實上,因為聯匯牽涉的問題太過廣泛,即使單從經濟層面,與美元脫究竟是好是壞,亦非筆者所能全面分析,更何況維持聯匯與否,從來都不是經濟問題,而是一項政治決定。

我亦明白這個政治決定不容易,改變前也不會有任何警告,而相關影響亦難以估計,但是這個早在三十年前因應香港前途問題,為了挽救香港金融體系,為了挽救市民對港元信心的措施,現在是否仍然適合香港,值得大家深思。


 

慎防新一輪資產泡沫化
2010年11月25日

「財爺」上周五落重藥遏炒風,歷史性地引入最高達樓價一成五的「額外印花稅」,大幅增加住宅短期轉售的成本,被傳媒形容為「歷來最辣招」,甚至質疑出招是否過猛,擔心因此引起新一輪的負資產。過去一年,政府為打擊熾熱的樓市,幾乎每兩個月就有新招,但一直被譏為「花招」。今次「新招」推出以後,二手樓市應聲回落,多個屋苑錄得「零成交」,樓市急速降溫、銀行估價不足、撻訂情況亦有出現。「辣招」效果即時立竿見影。社會初步反應正面,認為是遲來的措施;市場人士亦預期,樓市水靜鵝飛的日子會持續一段時間。

日前,財爺以「應該出手就出手」為題在網誌撰文,表明若樓市炒風威脅到社會經濟和金融穩定時,當局會毫不猶豫再出手,但措施「要有所為,也應有所不為」,並提出「四不」原則:不會仿效資本管制,不會採用歧視外資措施,不改簡單稅制,亦不改聯繫匯率制度。

財爺的「四個堅持」,目的是維護香港成為資產管理中心,亦因有此定位,政府對徵收資產增值稅,一直有戒心,以至香港成為熱錢集中地,亦成為投資者的樂園。「打工唔會發達」是不少香港人的想法,要致富,就要投資,甚至投機,而香港土地矜貴,房地產自然是投資(投機)首選。

整體而言,政府今次以「額外印花稅」打擊炒樓,雖然存在漏洞,炒家仍可藉公司持有物業繼續炒賣活動,新措施始終利多於弊,但仍有兩項問題需要商榷,值得政府考慮如何優化。

第一是引入「額外印花稅」的招式雖辣,但打擊面狹窄。只針對兩年內轉手的住宅物業,未有增加其他炒賣投機的成本。所謂「一雞死,一雞鳴」,只要熱錢湧港的大方向不變,炒家自然轉向其他投資工具:股票、車位、的士牌、寫字樓、鋪位等繼續熱炒,反正資金不愁沒有出路。

以商鋪為例,近年炒風比住宅更甚。金管局數字顯示,商鋪價格已超越回歸時的高峰四成。上周「額外印花稅」出籠後,隨時令鋪價、鋪租火上加油,即使金管局同日收緊非住宅物業按揭上限,但成效受市場質疑。

除了股票市場,其他項目一旦被過分泡沫化,亦對民生有很大影響,因為令商界的經營成本上升,直接或間接帶動通脹,令基層市民百上加斤,泡沫一旦爆破,更可能影響金融制度的穩定。為此,政府責無旁貸,必須密切監察「辣招」的推出,是否另一個追逐資產升值的遊戲開始,並要隨時準備出招干預。

第二個問題是「額外印花稅」的徵收是「有殺錯,無放過」。炒家當災之餘,用家亦受累。正如有意見指出,若業主被逼套現,便受無妄之災。政府未經醞釀,突然拋出「額外印花稅」的做法,筆者亦收到不少市民意見,指應待立法會通過才生效,讓市場買賣雙方有一段時間調節。

是否需要公布後即時生效,沒有一定準則,政府須平衡在甚麼情況下容許市民「搭尾班車」,又有甚麼時候要來一個「有殺錯,無放過」。我相信若政府能設立一個上訴機制,讓市民就此有機會申訴,是平衡兩者的一個可行做法。期望當局在下月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時,能夠充分考慮以上問題,令「辣招」不致「殺錯」真正用家。


  政府,Are You Ready?
2010年11月17日

一周前,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將最低工資訂在二十八元,若獲立法會通過,預計明年五月一日實施。為了迎接本港首個最低工資的推出,不但僱主要做好準備,政府同樣要盡快檢討現行政策,作出配合,令最低工資可以順利推行。

筆者以下就分別從長者綜援、公屋申請以至書簿津貼三個例子,反映現行政策未能與最低工資制度配合的問題。

先講長者綜援。根據統計處調查,全港五百三十間安老院舍共聘用一萬八千六百人,時薪二十八元以下的僱員佔百分之三十五點七。值得注意是安老院舍屬於勞工密集的行業,薪酬開支佔安老院經營開支百分之五十八點五,亦佔收益的百分之五十五點五,是僅次於保安、清潔,薪酬比重第三個最高的行業。而在芸芸的低薪行業之中,安老院舍的盈利率(與EBITDA相若)不高,中位數只有百分之三點九,而行內更有約四分一院舍,盈利不是似有若無,就是入不敷支。

落實最低工資對安老院有何影響?根據上述統計處資料分析,在超過三成低薪僱員可獲加薪下,行內的整體薪酬開支會增加百分之四點二,而安老院的收益亦因此拉低二點三個百分點。換句話說,有更多安老院將轉盈為虧,營運出現困難。

換作飲食、保安或者清潔行業,企業還可以藉提高食物售價,或者加管理費去抵銷薪酬成本上漲的衝擊,但對於安老院,加價未必行得通。現時,約八成私人安老院舍的長者都是綜援受助人,每月住院費用,完全依靠綜援支付。

為此,長者綜援一日不作調整,哪怕安老院舍的經營成本再上升,也很難加價,因為長者根本無法在綜援以外再負擔其他費用,所以,加價等於逼他們搬出院舍,無家可歸!在資源緊絀下,院舍人手不足、護理員質素差勁已時有所聞,可以預見,最低工資實施後,部分院舍的情況肯定更加惡劣。假如政府袖手旁觀,不對現行支援政策作出檢討及調整,任由長者受到最低工資制度的衝擊,便是對長者的麻木不仁。

另一個政府必須正視是公屋申請資格。按照二十八元的時薪水平,一個二人家庭,只要兩位成員均領取最低工資,每月薪金便有一萬一千六百四十八元,已超過一萬一千元的入息限額,不能申請「上樓」。時薪二十八元究竟是一個甚麼水平?這個時薪已是香港最低薪的一成僱員,連他們都沒有資格入住公屋,真不知政府還可以怎樣自圓其說?

另一個奇怪的安排是書簿津貼的申請。同樣是父母領取最低工資,即使他們要供養三名子女,家庭負擔夠重吧?原來都未能符合領取全額書簿津貼,月入不高於一萬零四百八十三元的規定。要知道,所謂全額津貼,最多也不過是每年三千元左右。政府「知慳識儉」至此,怎不令人慨歎!

可見,這些政策上的不合理,不配合,其實有很多,亦長期存在,只是有了最低工資,令當中的矛盾更加凸顯。為此,筆者希望政府把握明年五月最低工資制度生效的機會,盡快全面檢討及理順相關政策,以保證基層家庭不會因此被剝削申領各項支援措施的機會。

最低工資即將實施,政府,Are you ready?


  先「立品」,才「發財」可以嗎?
2010年11月09日

「扣飯鐘錢」事件在社會引起軒然大波,市民不齒商人「賺到盡」,罷食行動一呼百應,公眾怒吼,大家樂最後宣布撤回安排,風波暫告平息。根據大家樂公布的資料,「扣飯鐘錢」事件涉及的薪酬開支,每年約四千萬元。姑且不論大家樂提供的數據是否準確,四千萬是多少錢?這個數字約等如該集團去年五點一億元淨溢利的百分之八;相等於集團去年四十八點八億元營業額的不足百分之一。

大家樂絕對是一家賺錢能力強的企業。截至今年三月底,集團全年盈利五點一三億元,按年增長百分之十六點二,再創新高。根據譚紹興先生的分析,大家樂股價過去八年跑贏大市。大家樂在一九九七年股價高位為二點四五元,以上周五收市價計,大家樂股價由九七年至今已累積上升百分之八百!單以主席陳裕光持有大家樂逾百分之二股權及認股權一項計,其身家由九七年至今,已暴漲八倍!

有業績,管理層薪酬自然拾級而上。根據大家樂最新年報披露管理層的薪酬,陳裕光年薪二百八十八萬元,與上年基本不變,但花紅較去年大增一百一十七萬元至四百四十七萬元,總計來說,主席收到的董事酬金達九百七十萬,約等於大家樂一般員工的一百六十倍!可惜,按原本計畫,部分大家樂員工的薪酬不加反減。

市民想不通為何這樣有賺錢能力的公司,不能每年與員工分享不足百分之八的利潤?為何管理層要處處「賺到盡」?究竟百分之八的利潤對公司的股價是否影響很大?是否要因此發「盈警」?非也,管理層最重要是做好期望管理,若然分析員一早得悉集團因最低工資導致薪酬成本上升,股價便立刻反映期望。

反過來說,若然大家樂能作為第一家帶頭加薪的企業,分分鐘贏得良心企業的美譽,業績升多於百分之一,以「賺頭啖湯」,可惜大家樂選擇以「扣飯錢」來抵銷最低工資的影響。

近年社會瀰漫仇富仇商的情緒,「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陳主席以四十四億港元身家,去年躋身《福布斯》香港富豪榜第三十五位,成為早前金融海嘯中能夠逆流而上的奇葩,故事大家仍然記憶猶新。

今年,卻因「剋扣飯錢」再次人氣急升,加劇社會認定企業只會鑽法律空子,是否合情?是否合理?已不在考慮之列。要緩和仇商仇富的情緒,肯定不是靠「關愛基金」,亦非靠「發財立品」,這句大家都認識的俗語。

商界是時候以行動改變思維,推動先「立品」,才「發財」,或最少推動既「立品」,又「發財」平衡發展。商界要「立品」,最低要求是願意與員工(不只管理層)分享公司的經營成果。只要有誠意,做法很簡單。據我所知,有企業每年都會與員工訂下公司業績指標,若然超標完成,管理層便會將某個百分比的利潤,與全公司同事(包括最基層的員工)分享或向全體員工發認股證等,都是與員工分享成果的方法。與商界朋友私下討論,朋友指香港企業要做既「立品」、又「發財」,員工能分享公司的經營成果,還有漫漫長路,因為大部分企業,包括上市公司仍然是由大家族作為大股東,多賺一分、股價就漲一分、家族就多賺一分。看來,「賺到盡」的新招仍會不斷上演。


  國際盛事 = 好大喜功?
2010年11月04日

世博上周日落幕,根據官方的統計,半年的世博期間,入場人次達7300萬,絕大部分都是內地人,海外遊客只佔5%。

上海世博最大的贏家,當然是中國上海。

根據一些分析,世博成功舉辦,上海起碼有三大得益,其一是釋放上海市中心大片土地,地價收益龐大;第二是提升基建能力,藉此加強上海作為長三角龍頭的地位;其三是擴建虹橋機場,將其發展為區域運輸樞紐。

專門研究世博的學者評估,世博為上海帶來了800億元經濟效益。成功舉辦國際盛事,除了實質的經濟得益,最重要還是帶來其他無形得益,將城市的「軟實力」充分向世人展示,這些「軟實力」包括協調辦好盛事的能力,及讓世人正面認識上海。

上海在2012定位為國家的金融中心。要做金融中心,便要吸引企業上市,要吸引更多資金,要成為世界的焦點,上海必須想方設法「省靚招牌」。

上海是香港的主要競爭對手,上海透過世博提升了國際形象。香港有甚麼應對招數?香港不得不反思。

筆者近年外訪或外遊期間,會向當地領袖或者市民了解他們對香港的認識。根據經驗,美國、歐洲、澳洲的被訪者,對香港的認識均停留在回歸前,大部分的問題仍然是「香港能否順利過渡?」、「一國兩制的落實情況如何?」等等。對近年香港的發展,所知十分有限。

在港,筆者亦不時會與其他國家的代表團交流,隨著香港順利回歸,有英資企業向筆者指新一代商界對香港的認識已大不如前。

令人憂慮是這個並非個別情況。今時今日,外資想起中國,肯定是北京、上海,香港知名度已「今非昔比」。如果我們再不發力,把握機會提升知名度,恐怕會被其他內地城市進一步超前。

正面的知名度等如美譽度,對一個城市相當重要,亦關乎政府的管治能力。美譽度對香港更為重要,並直接影響資金的流向。 香港在亞洲區域的對手有新加坡,在中國的對手有上海、珠三角區域有深圳。要吸引資金(不是炒樓)及企業,在香港開設總部或分公司,為香港提供就業機會及利用香港金融市場融資上市,便要不斷提升香港的國際知名度。

要提升美譽度,香港沒有必要搞世博,亦不一定要舉辦亞運。2005年,香港破天荒舉辦了世貿部長級會議,雖然一群韓農到場示威,曾引起社會不便,不過整體效果正面,對推廣香港起到不錯的作用。

舉辦國際盛事不一定能增加國際知名度,例如上月在印度開幕的英聯邦運動會,在籌辦過程中出現的混亂和連串醜聞,便可能削弱了投資者對印度的信心。

近日,申辦亞運因社會氣氛未成熟,估計會胎死腹中。筆者認為亞運雖然未必能提升香港的美譽度,但對提升香港在區域的美譽度肯定有幫助。

社會動輒將申辦盛事當成好大喜功的「做騷」,這種想法並不健康,對香港的長遠利益亦沒有甚麼好處。筆者希望政府不要因今次亞運胎死腹中,而放棄在其他方面尤其是在經濟及財經相關領域,爭取主辦世界盛事的機會,而社會亦可以用持平和務實的態度,正視舉辦這類盛事對香港的作用。

南韓首爾即將舉行20國集團領導人峰會。這是20國集團兩年以來的第5次峰會,過往峰會分別在美國的華盛頓和匹茲堡、英國的倫敦和加拿大的多倫多,中國也是20國集團成員,特區政府是否可以爭取中央政府出面,在香港舉行類似的國際性會議,以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


  如何令市民「繁榮共享」
2010年10月28日 

《施政報告》的主題是「民心我心,同舟共濟,繁榮共享」。《施政報告》公佈前,「民心」是要政府穩定土地供應,「民心」是要政府協助夾心階層「上車」,「民心」是以穩定樓市,「民心」是要政府處理貧富懸殊。

《施政報告》如何回應這些民情民意?政府選擇在2014年推出1,000個「置安心」單位,卻不選擇復建居屋;政府選擇成立「關愛基金」扶貧,而不是增加經常性的開支。無論「置安心」或「關愛基金」,都未能說服市民決心「急市民所急」,但必須承認政府已踏出了第一步,尤其是比對上年,特首當時說天價豪宅不會影響中下價樓,因為兩者屬於不同的市場。事後證明,這些說法不但脫離民意,亦脫離事實。今次,特首用「關愛基金」為現時的綜援制度補底,總算為拉近貧富懸殊做一點點工作。

要達至繁榮共享,政府必須對焦,持續處理社會的深層次矛盾。最大的矛盾是香港經濟雖然持續增長,但一大部分市民未能受惠。香港社會正邁向M型社會,社會的深層次矛盾亦始於香港的畸形產業結構。

長期以來,香港只有地產和金融兩大行業,若果不是投身金融或者地產相關行業,過去十年的薪金加幅或向上流動的機會肯定有限。

無可否認,有畸形產業結構的地方不只香港,國家亦有同樣情況。過去全靠出口和投資拉動GDP的增長,國家知道產業結構必須調整,才能達至和諧社會,所以最近便將「保增長」、「調結構」作為重點,以拉近城鄉之間的差距,拉近沿海及內陸城市的差距等,相應政策亦不斷出台。

說回香港,去年的《施政報告》在四大支柱產業上,提出六項新的優勢產業,但今年在《施政報告》中只有一段交代進展,若然以過往政府的行為模式,我相信六項優勢產業在未來難有突破,亦不能為香港產業創造新的亮點。

面對全球化的激烈競爭,不少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包括南韓、台灣等都採取「強勢介入」模式,大力促進產業與經濟的發展。例如近年南韓在科研,電影、動漫方面的成就,大家都承認是超前了香港;台灣的新竹科學園區,亦吸引了好多城市前去學習;至於新加坡政府高調宣佈新加坡交易所收購澳洲交易所,其大膽、超前的行為,亦成為全城佳話,成為報章的頭條,很明顯其目的是挑戰香港的亞洲金融中心地位。

因此,政府有必要反思在完善香港產業結構及推動六項產業方面的思維。

完善產業結構,除了是為香港保持競爭力,更重要是為香港勞動市場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讓年青人可以向上流動。

要「繁榮共享」,就要讓全港大部份市民,尤其是年青人有向上流動的機會,怎樣把產業發展、人才培訓結合,從而讓廣大市民可以通過培訓、教育、努力工作找到向上流的機會,減低貧富差距才是處理深層次矛盾的正確方向。


  如何將「置安心」「升呢」
2010年10月21日 

《施政報告》發表以來,輿論的焦點始終環繞「置安心」與「居屋」孰優孰劣,以及批評政府堅拒復建「居屋」。為了轉移焦點,曾特首將「置安心」定性為優化版的「居屋」,又指「居屋」有的好處,「置安心」通通都有,連「居屋」沒有的優點,「置安心」都有。

政府態度堅決,「置安心」似事在必行,所以,再糾纏於資助置業計劃的名稱,沒有多大意義,反而將心思放在如何將「置安心」成為真正的優化版「居屋」,更加實際。

「置安心」較傳統「居屋」有甚麼輸蝕?有市民出席《施政報告》地區論壇時一語道破:「五年後樓價係點都唔知,點樣幫到市民買樓?」

傳統「居屋」其中一個最大好處是確定性。在決定買樓當下,置業者對於樓價、每月供款、何時供完,一清二楚。至於「置安居」,可以確定的只有每月租金及首期資助。既然單位售價隨市場波動,假如樓價持續飊升,五年之後,參與者獲得的首期資助,分分鐘追不上樓價升幅,令他們的置業夢想不是更近,而是更遠。

要令夾心階層真正相信「置安心」能幫他們「上車」,筆者建議要為參與者提供另類選擇:在入住「置安心」單位時,可選擇將樓價鎖定,令參與者心中有底,五年之後,不論樓市升跌,他們都可選擇用入住時的市價購回單位。選擇權背後的代價,就是日後樓價下跌的風險要由參與者承擔。

傳統「居屋」的另一特點是實用、不花巧,政府在推出「置安心」時,同樣將「實而不華」作為賣點。問題是有別於「居屋」,「置安心」參與者可以將首期資助購買其他私人單位。就此,筆者擔心即使「置安心」的申請已設入息及資產限制,但是否就可杜絕有人鑽空子,賺盡公帑來購買豪宅?為了防止計劃被濫用,當局必須小心處理,筆者認為其中一個辦法,可參考「置安心」單位售價水平,為計劃容許購買的私人樓設定樓價上限,藉此減低公帑被濫用的機會。

此外,傳統「居屋」接受「綠表」及「白表」申請,涵蓋階層廣闊,而當局日前明言會為「置安心」申請設定入息下限。除非有關水平貼近公屋申請資格的上限(目前4人家庭為17,000元),否則便等同政府通過政策,令入息介乎公屋申請上限和「置安心」申請下限的真正「夾心階層」,既無資格入住公屋,亦無資格享受資助置業,這個真正的「夾心階層」如何處理,政府務必要審慎考慮。

「置安心」被嚴厲批評為政府缺乏長遠承擔的「花招」,主要是其供應量有限及「遠水不能救近火」,對此,當局已有回應,筆者不想在此重覆,只希望政府能順應民意,優化「置安心」成為真正的「升呢版居屋」,切實協助夾心階層圓「上車」之夢。


  「置安心」比「復建居屋」好? 
2010年10月14日
 

昨日,特首發表其第六份《施政報告》。平情而論,《施政報告》亦算充實,由學童到長者,由房屋到教育都有觸及,且正面回應具爭議性的議題,包括責成局長研究標準工時、立法規管銷售一手樓宇、立法處理「房」及僭建問題、亦為未來的土地供應量提出了參考性的指標。

不過,對於協助夾心階層置業這個燙手山芋,筆者認為《施政報告》提出的措施難有實效。

一如各大報章所料,經過四個月的諮詢,特首堅持不「復建居屋」,反而推出一般稱為「先租後賣」的「置安心」計畫,協助夾心階層上車。特首拒絕「復建居屋」的理由簡單,按《施政報告》的說法是「蠶食公屋三年上樓承諾的建議,都是不可取的。」

撇除興建居屋是否一定「蠶食公屋三年上樓承諾」大有疑問,就算政府的說法部分合理,政府選「先租後賣」而不要「復建居屋」,肯定是認為前者比後者更有效,推行起來更能協助市民上車,問題真的是這樣嗎?

第一是供應量。按《施政報告》第二十九段,「置安心」只會在二○一四年提供約一千個單位,而整個計畫總共只提供約五千個單位,相比居屋於○二年停建前三年,總共推出三萬六千個單位,今次計畫只屬杯水車薪。

第二是資助模式。「置安心」提供的資助額,按第二十六段的說法,若有關人士願意購買單位,最多可獲得等同於在租住期間所繳納的一半租金。若以青衣標準上車盤為例,九千元租金,一半即四千五百,五年即最多儲蓄四千五百元乘以十二再乘五等如二十七萬元。即政府最多為受助人提供二十七萬元的首期資助。若將二十七萬元當首期三成,最多可買市值約九十萬的單位。

九十萬是怎樣的單位?以最近一期居屋貨尾單位為例,以市價七折開售,除天水圍外,其他單位基本上都要一百二十萬元至二百萬元,換成十足市價,首期便相應要五十一萬元至八十五萬元。故此,以「置安心」目前資助水平,即使參加了計畫,市民的置業夢仍然難圓。

第三是操作性存疑。經濟環境變化迅速,個人的經濟狀況隨時會變,樓市升跌亦難以預料,參與者在租住期滿後,一旦樓價飆升,已儲蓄的首期未必能追上上升的樓價,屆時住戶該何去何從?政府如何確保不願買樓的人士配合遷出?

這些疑問,特首都沒有在《施政報告》交代,但筆者認為最難理解是居屋由一九七八推行以來,至二○○二年「孫九招」,歷時二十多年,長期運作良好,市民也很清楚計畫是否適合自己,政府實在沒有必要「捨難取易」,推出對香港來說全新的「先租後賣」。

從施行計畫的難度來看,「復建居屋」肯定較「置安心」計畫簡單優勝,既然如此,為何曾特首要堅持「置安心」?這個做法,難免令人想到既然特首當初已表明政府退出市場,為了維護當時的立場,因而拒絕「復建居屋」這個簡單直接的建議。筆者希望這個想法並不真確,因為凡事立場先行,絕非一個有作為的政府及特首應有的施政。


  青年高失業率問題持續難解
2010年10月7日

青年是社會的未來,一個機構能吸引並讓人才發揮就能在同行中脫穎而出,同樣,一個社會能培訓並吸引人才就能在知識型經濟下生存。香港既無豐厚的天然資源,也無雄厚的工業基礎,人才對香港尤其重要,而香港的競爭優勢能否持續,關鍵就在於青年培訓。

自從高鐵事件後,社會開始關注80後怎樣看世界?他們面對的困境又是甚麼?其實我們的青年處於迷失階段肯定不是始於高鐵。簡單地從數字看青年人的失業,情況令人十分憂慮。青年失業率偏高困擾香港多年(表一),15至19歲青年失業率,自回歸以來,基本都在兩成以上,更一度創出3成的紀錄,水平約整體失業率的4至5倍;至於20-29歲的數字,近年更持續惡化。眾多青年人長時間失業,直接衍生大量社會問題,吸毒、援交人數不斷上升,與此不無關係。

面對青年人失業率持續高企,究竟政府有何良方?由2000年到現在,筆者看政府已嘗試從不同渠道,包括透過「青見」、「展翅」及各類職業導向的訓練計劃去處理這個問題,筆者不想說政府的政策完全無效,但成效可說一敗塗地,因從會說話的數字看來,政府已經束手無策。

我們不禁要問,過去主要從「職業配對」解決青少年失業的方法,是否只是治標不治本?政府未來再提出對策時,又是否要先反思青年高失業率的成因。

成因肯定不只一個,筆者嘗試歸納為兩點,第一是客觀現實,香港經濟已過了起飛期,經濟轉型導致大量非技術性工種流失,15-19歲青年失業率在1995年已達至雙位數的12.7%,至今經過15年,不但未有回落,還在持續上升。第二點是香港的貧窮家庭數字未有受惠於香港的經濟增長。

簡單說,青少年失業率高企也是經濟未能成功轉型及貧富懸殊問題的縮影。若然做個追蹤調查,十個輟學的青年中,可能八至九個家庭都各有辛酸故事:分母離異、家長為了糊口,騰不出時間,更無餘錢照顧孩子;或者父母根本不懂得育兒或教育孩子…

有教育界朋友對我說:「問題青年的背後,必定有問題的父母」。這句話,雖不中亦不遠矣。要孩子健康成長,最重要的還是家長。為何我們的教育制度常常想怎麼教好孩子,但鮮有人提如何教好家長?

除了家長教育外,我想最重要是如何提升家庭經濟水平提升,讓他們有條件,有能力來為下一代提供良好的學習條件,才是處理這個問題的根本辦法。

很可惜,現實是香港開始呈現M型社會,中產家庭開始往下流,所以,筆者估計,在貧富懸殊持續加劇下的社會,要解決青年高失業率這個社會問題,暫時仍難有曙光。

表 一 失 業 率
15-19歲 20-29歲 整 體
2007 19.9% 4.7% 4.0%
2008 16.2% 4.6% 3.6%
2009 22.0% 7.3% 5.4%
1-3月/ 2010 18.2% 5.6% 4.4%
4-6月/ 2010 20.4% 6.9% 4.7%



  攜手紓緩「殺校」危機
2010年9月30日

本港出生率連年下降,適齡中一學童大減,中學「殺校潮」殺到埋身,而且一殺六年,教育生態面臨巨變。生源不足是客觀現實,並非制度或政策的失誤,所以學生、家長、教師、學校、教育團體以至當局,理應站在同一陣線,從理性角度探討如何共渡難關。

根據政府向立法會提供的資料,全港官、津、直資中一學生約7.6萬人,共2100班,平均36人一班。若每班人數維持不變,到了2016年,中一人數跌至5.4萬,只剩1500班,即有600班「無得留低」。數字等同120間中一開足5班的學校,涉及的超額教師多達1200名。此等震盪,非業界所能承受,也是特區政府的嚴峻挑戰。

以上情況未算最壞。若受家長歡迎的直資及傳統名校寸步不讓,堅持目前收生水平不變,那麼,人口下降的衝擊,便要由其他學校承受。由此推算,到了2016年,這批學校甚有可能全部「被殺」。

前境凶險,為了「拆彈」,孫公近日頻頻會晤不同團體,游說學校自願在中一「五減一」,可惜誘因不足,學校反應冷淡,連「縮班」重災區的大埔、屯門以至沙田,至今無一參與。不過,根據《中學概覽》,全港開5班中一的中學有270間,即使全部響應呼籲,一齊縮班,仍與600班的「零殺校指標」有距離,令人憂慮教育局如何應對危機。

正如孫公日前說,這是一場沒有人可以「獨贏」的戰役。要紓緩未來六年的震盪,各方都要付出,除了業界要顧存大局,盡量配合,教育局更加責無旁貸。

有建議教育局把握學生人數下降的契機,推行中學「小班」。對此,政府從資源角度著眼,甚有保留。筆者則認為教育是一項長遠的社會投資,投放更多資源,完全值得,但重點是「應使則使」,不應將「小班教學」變為解決學校收生不足的手段。

與小學「小班」不同,學術界對中學「小班」的成效,未有定論,假如現時貿然決定「小班」,如何說服公眾,為此投放的龐大教育資源真正用得其所,物有所值?

不過,酌量減少每班人數,的確可以減輕老師的工作量,增加對學生的關顧,又收減輕「殺校」震盪之效,值得仔細考慮。粗略推算,若每班由過往的36人全面減至30人的「中班」,縮班規模便可相應減至300班,對紓緩「殺校潮」有實質幫助。

跟著的問題是如何吸引更多學校,尤其是傳統「名校」參與自願縮班。有教育界人士向筆者指出,部分「名校」面對的最大問題,是「334」新學制推行以後,中六學生較以往大增,加上通識科講求更多師生互動,如果維持過往的36人,甚至40人一班,教學十分困難。

該名人士指無論是校長或老師,都對教育局未有履行承諾,未有在推行新學制的同時減低每班人數極為不滿。筆者估計,若教育局能以容許高中實行「中班」教學作為誘因,相信會吸引更多「名校」願意配合,在中一縮班。此外,中長期而言,教育界一直要求教育當局檢討師生比例及班級結構,以進一步紓緩學校面對超額教師的壓力,這亦是教育局難以繼續迴避的問題。

要自願縮班成功,化解「殺校」對社會的震盪,教育局必須提供實在和到位的誘因。若然以目前開出的條件,筆者實在不敢樂觀。筆者相信孫公深明此理,未來幾個月是關鍵,當局能否扭轉形勢,化危為安,還看孫公的功力!


  解決市民「坐貴車」問題   
2010年9月23日

政府統計處前日公布,截至八月為止的三個月內,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去年同期上升百分之二點四。通脹未來幾月仍會不斷上升,原因除了是政府發言人所指,全球糧食價格上漲及人民幣不斷微步升值刺激通脹繼續向上外,最低工資對物價的影響至今仍未浮現。

最低工資實施後,在工資上升帶動下,物價水漲船高,家庭基本開支如管理費、買錢、茶樓快餐店消費都有增無減,基層肯定要持續「捱貴米」。

除此之外,近日被炒得熱烘烘的就是東西隧加價。西隧早已加價約一成,而東隧日前申請的加價幅度,高達四成,雖然遠超通脹水平,但根據過往經驗,就算政府全力反對,加價只是遲早問題。市民「坐貴車」的日子,「指日可待」。

特區政府一直強調香港屬外向型經濟,而通脹多屬輸入型(因食物、材料價格上升所致),言下之意,除了派糖紓困,可做的不多。

筆者理解政府的說法,對於輸入通脹,除了大刀闊斧進行匯率改革外,政府沒有太多的板斧,但對於源於「本地」的通脹,政府豈可袖手旁觀!筆者說的是因採用BOT模式而造成三條隧道車流嚴重不平衡!

東隧去年盈利四億元,累積盈餘達四十七億元,仍無理要求大幅加價四成,政府真的束手無策嗎?當然不是。最直接的對策是回購兩條隧道。針對回購東隧,有估計政府約要動用三十億元,以政府財政儲備超過五千億元,財力足以應付,問題是動用大筆公帑「明益」隧道公司提早套現,輿論有何反應?是否會被指官商勾結?東隧公司坐地起價,政府又有何討價還價的本錢?這些問題都複雜難解。

至於延長專營權以換取隧道公司減低加幅,爭議性或許較小,亦可較迅速回應市民的訴求,但這只是將問題延續,始終無法扭轉三條海隧各自為政,無法通過有效分流以解決車流不平衡的局面。治本之道,仍然是手研究興建第四條過海隧道,不過明顯遠水不能救近火,市民的怨氣,短時間內無法紓解。

另一個建議是縮減三條隧道的收費差距,令分流更加有效,用意很好,亦是特區政府原先的「如意算盤」,不過若東隧成功加價,等如分流建議未推出已「胎死腹中」。歸根究柢,沒有東西隧公司的配合,政府大部分建議都只是「神女有心」。

撇除推動上述方案困難重重,即使成功落實,沒有三幾年的醞釀討論,不可能成事,所以都是中期以至長期的解決方案。

最簡單、最直接,又最能令全港市民受惠的仍然是全面推行跨區交通津貼。政府當初推出交通費支援計畫,用意雖好,可惜只惠及元朗、屯門、北區和離島等四區居民。為何選擇此四區,政府沒有提供數據解釋。多個政黨多次要求將計畫擴展至全港十八區,但政府仍然以資源理由,未有接納。

今年賣地成績理想,政府單單賣地收入,已估計超過五百億元。在庫房水浸下,理應可一次過撥款成立交通費支援穩定基金,為有關工作提供種子基金。

很可惜,筆者估計特區政府只會或只願意處理炒得最熱的議題,而今年的焦點問題,非「住貴樓」莫屬。而面對庫房水浸,今年《施政報告》以至預算案的重點,亦可能是如何派糖。筆者認為與其每年通過一次性回贈,倒不如把握今年財政盈餘的機會成立基金,解決三條隧道車流嚴重不均,解決市民「坐貴車」的問題。


 

提升競爭力先搞好教育
2010年9月16日

「世界經濟論壇」上周公布最新的《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繼續跌出十大,在全球一百三十多個地方之中排名十一,亞洲第三;反觀主要競爭對手之一的新加坡,繼續緊跟瑞士、瑞典,排全球第三,亞洲第一。香港排名不跌,但對比周邊地方的急速發展,明顯不進則退。撇除新加坡早已超前,其他競爭對手,包括台灣、南韓以至內地不斷發力,香港的優勢正慢慢收窄。

相對競爭力減弱,原因不會單一。觀乎報告內容,十二項競爭力指標之中,香港表現較好的是基建、金融市場發展和科技,至於拖累香港競爭力評分則主要有兩項,其一是高等教育,其二是創新。

香港今年能保住競爭力的排名,很大原因是因為背靠中國,與內地的金融市場有緊密聯繫,對投資者和公司仍有吸引力。反觀新加坡,完全靠本身的國力而成為亞洲最具競爭力的國家。

新加坡有甚麼成功之道?除了它的資源及勞動市場效能全球第一,金融市場成熟度排行第二,筆者認為更重要是該國近年致力發展高等教育。何出此言?從近幾年的競爭力報告,便會發現新加坡的資源及勞動市場效能,以至金融市場成熟度,一直表現優異,不出三甲,反而高等教育的表現,過往不算突出,卻在最近三年之間。由全球排名不過十六,大幅攀升至全球第五,連帶當地的整體競爭力,亦由全球第七,跳升至最新公布的第三。新加坡的經驗完全反映出一個地區的競爭力,與人才培育密切相關。

近年,新加坡在擴大高等教育,吸引人才方面做了大量工夫,包括:大量增設獎學金,並不斷邀請國際著名大學與當地高等院校在課程設計和學術研究方面合作;政府資助非本地生八成學費,唯一條件是要求學生畢業後替新加坡公司工作三年等。

香港擁有一流的大學,港大、科大和中大都位列全球首五十名內,而且每年高等教育所費不菲,超過七成的大學經費由政府資助,但從競爭力的角度來看,香港在高等教育的表現,全球排名不升反跌,由○七至○八年的二十六,微跌至最新公布的二十八。

箇中原因,報告沒有交代,有待特區政府負責教育的官員反思,但前科技大學校長朱經武曾公開批評政府投放在科研經費嚴重不足,相信是原因之一。

筆者要說是特首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要發展教育產業,通過提供誘因,鼓勵發展私立大學,一方面藉此滿足社會對大學學額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海納百川,吸收各國特別是內地的一流學生報讀,以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讓思想互動交流。
發展私立大學,為香港以至為區域培養優秀人才,意願雖然良好,但若配套不足,質素便無法得到保證。不理質素,短時間大量增加自資專上學額的惡果,大家仍然歷歷在目。

人才的培訓,絕對不是數量的追求,而是質素的提升。可惜政府迄今仍未能說服公眾,在開辦更多的私立大學的同時,如何確保學生質素,真正協助香港走向知識型社會,從而提升香港的競爭力,這點才是公眾最關注的議題。

筆者知道教資會將於本年底公布高等教育的檢討的結果,今次檢討議題,十分廣泛,包括香港高等教育的定位,高教機會的供求情況以及高教的質素保證等。筆者希望通過是次檢討,為香港的高教把脈,就如何有效發展高教,提升香港的競爭力訂出應對策略和措施。


  《施政報告》不能迴避兩問題   
2010年9月9日

《施政報告》將於下月十三日出台。今年的重點,肯定是如何處理樓價高企,年輕人「上車」難這個燙手山芋。

政府推出諮詢文件之初,輿論均認為只是「整色整水」,政府根本不想再「干預市場」,復建居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早前撰文亦表明政府有責任令市民「居者有其所」,但不是「家家有層樓」,並詳列政府不應復建居屋的理由。

過去數月,政府多次出招,但樓市未有應聲下調,加上賣地成績理想,而美國聯儲局亦表明因要刺激經濟環境,低息環境將持續一段時間,故此,除非再出現「沙士」或外圍經濟急速惡化,否則樓價高企預期會持續一段日子。

樓市與市民承擔能力脫節,多個政黨、政團在與特首見面表達《施政報告》期望時,均支持復建適量居屋。而政府對資助置業這個立場,最近似有微妙變化。特首在上述場合主動談到主流民意渴望復建居屋,以及有人盼望政府適度幫助市民置業等的課題。無獨有偶,政府御用的智庫—「智經」亦發表研究報告,提出六招協助夾心階層置業,令人懷疑是否要為政府資助市民置業鳴鑼開道。

近日,財政司司長多次公開表明,在未來數年會有穩定的房屋供應。筆者認為,《施政報告》除要交代是否復建居屋,更重要的是必須明確清晰地交代長遠房屋政策目標,以及要明確說明中期(以五年計)的土地及住宅供應量。

香港的房屋政策的目標不斷轉變。回歸時,政府提出了「八萬五」,又表明要在○七年底前全港七成家庭擁有自置居所及○五年底前將公屋「上樓」平均時間縮短至三年。及後,經濟逆轉,○二年,頭兩項目標都沒有了;到了最近,政府的說法是資助房屋政策重幫助無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政府的主要角色應該集中於土地供應,並應盡量退出其他房屋資助計畫,及私人樓宇的建成量應由市場按需求決定。

現在的政策目標是甚麼,特首上次出席答問大會亦避談這點。沒有目標,市民及投資者是無所適從。除了回應市民置業的問題,《施政報告》亦必須處理貧富懸殊日益嚴峻這個現象。

按筆者估計,通脹很快便會繼資助置業之後,成為另一個民生的重要議題。

隨香港和內地經濟增長,本地租金和食物價格,不斷上升。單以七月為例,消費物價指數較上月增加零點二個百分點,達到百分之一點九,當中租金及食物升幅更為顯著,中產要被逼捱貴租,基層則要「捱貴米」。

筆者預計,下一輪由推行最低工資而帶動的通脹潮即將出現。最低工資水平若訂在二十八元,企業的回應離不開幾道「板斧」:第一是裁減部分員工;第二是基層員工加薪至最低工資水平,並調整其他職級薪酬(避免「同酬不同工」);第三是將增加的成本轉嫁至消費者。

影響所及,最受影響自然是被裁的員工,不過對中基層市民的衝擊,也不容忽視。以月入一萬元左右的市民計,經濟條件本已捉襟見肘,百物騰貴下,即使「有幸」加薪百分之五,亦很有可能抵銷不了通脹的壓力。

過去政府不為貧窮設定義,亦沒有訂出扶貧目標,隨社會日趨兩極化,政府仍可袖手旁觀嗎?連以田北俊為首的商界,近日亦加入炮轟政府「守財奴」的行列。看來,特首必須挖空心思,才能回應市民的期望。


  一切美好事情非必然
2010年9月2日

過去十日,悲痛縈繞香港,市民鬱結難解。追悼會、簽名運動、遊行、抗議活動持續,香港民意鮮有的高度一致,希望死者早日安息,傷者盡早康復,最重要是要為「八‧二三事件」找出真相,還香港人一個交代。

大家都很憤怒,追究真相不僅是我們的權利,亦是我們的責任所在。這點很清楚,所以筆者在上周便要求特區政府向內地政府爭取,介入菲律賓的調查工作。

經過今次事件,香港人應該體會到一切美好幸福的事情發生在香港並非偶然,更並非必然同樣出現在其他國家,像高效的警察、廉潔的公務員、珍惜生命的價值觀等,在菲律賓好像完全不存在,而事實也好像告訴我們這些事物在菲律賓真的不存在。

各國發展情況不一,水平可以有很大差別。例如香港社會十分安全,晚上出街也不用擔驚受怕,環顧世界,即使西方發達國家,這些「福地」其實不多。香港人長期處於這種安全的環境,危機意識難免降低,到訪外地,包括發展中國家時,往往未有察覺要為本身的安全做好足夠的準備。

以筆者觀察,很多香港人在「八‧二三事件」發生前,外遊前絕少會先查清楚當地的治安情況,以及遇事時要如何保護人身安全,大家深信「跟團」出發便可確保萬事大吉。

期望香港人可以從事件吸取教訓,更加珍惜我們現時身處的安全環境和擁有的優良制度。

事發當日,香港人通過電視鏡頭,親眼目睹菲警遲遲未有拯救行動、狙擊手多次錯失良機、談判專家欠缺訓練、警隊裝備簡陋「兒戲」、特種部隊表現拙劣……完全脫離香港人一貫對特種部隊的印象,令我們大感詫異。加上菲總統當初態度傲慢,似乎未有把八條香港人命放在心上,甚至令人感覺輕佻,結果在香港惹起了公憤。

筆者不是說香港人的反應有何不妥,只是想到對於被指為「綁架之都」的菲律賓馬尼拉,八月二十三日發生的這類流血事件,對總統而言,可能真的沒有甚麼特別,只是及後基於外交壓力,總統阿奎諾三世對事件的態度才作了一百八十度轉變。

另外,對於事件的調查報告,菲警在事發翌日已表示調查工作可在日內完成。對香港人來說,菲警「效率」之高,實在匪夷所思。大家都會想,事發時槍林彈雨,死傷人數目眾多,調派至菲的香港警方調查人員亦表示,單是搜證最少便要一個月!故此菲警的所謂報告,內容肯定粗疏,充斥主觀的推測,不可能由此知道事件的真相。

筆者完全同意這個推論,但理解到菲律賓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以該國目前的鑑證和技術水平,哪怕搜證再詳細、調查工作需時再久,基於條件所限,最終的調查報告,也難達香港人要求的水平,相信難以說服香港人「收貨」,而香港人的憤怒情緒,亦不會因報告公開而平息。

筆者相信在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努力下,事件正朝向正確的方向進展。只希望通過今次事件,能夠讓香港人進一步反思,體會到幸福並非必然,因為一切事物並非依香港的情況發生。


  菲律賓欠港人一個真相 
2010年8月26日

願死者安息!願傷者早日康復!願受事件困擾者早日平復情緒!

八名港人無辜命喪菲島,四個大好家庭家破人亡:梁太三名至親魂斷異鄉;汪氏姊弟瞬間變成孤兒;傅太救了別人孩子,卻救不了丈夫;謝媽媽與盡忠職守的領隊兒子一別永訣……天何太忍!

看電視直播,我和其他香港人一樣,心裏的難過,久久未能平復。連日來,香港社會都在沉痛哀悼,盼望死傷者家屬要堅強面對,勇敢地走往後的路。

事件令人悲痛之餘,亦引起港人的憤怒,更引出無數問號。

報章、電台、facebook、討論區的留言對事件的種種疑點,以及菲政府的處理不當,群情洶湧,提出嚴厲的批評:指現場軍警沒有部署、遲遲未見行動、狙擊手錯失制服槍手良機、談判專家欠缺訓練、警隊裝備簡陋「兒戲」、營救人員拖泥帶水,「老鼠拉龜」、表現拙劣……結論殊途同歸,怒斥菲政府沒有把人質安全作為首要考慮,令八名港人白白賠上寶貴生命。

盼家屬堅強面對

筆者不是專家,無意評論軍警的策略,然而,從常理推論,槍手不是恐怖分子,提出的要求亦只是復職,不是甚麼難以做到的政治訴求,照理當局作為談判策略,不難暫時答應。可惜,菲警不僅態度強硬,甚至還要拘捕其弟弟!令人難以理解之餘,亦引起大家有一個大問號:當地軍警沒有平伏槍手的情緒,反而不斷刺激,槍手會否因此反撲,令事件最終要以流血結束?

尤其是有報章昨日引述傷者之一的陳先生憶述事發經過,指當槍手從電話得知其弟弟與妻子被捕之後,情緒開始變得激動,隨即開始槍殺人質,令港人對軍警的行動打上更多問號。

屠殺事件發生後,經過國家官員多番通過外交途徑施壓,菲總統日前改變態度,致電曾特首解釋事件,並承諾當事件調查完成後,會派副總統及外長親赴北京及香港交代事件。

然而,經過今次事件,筆者相信單靠菲政府自行調查,勢將難以平息香港人的憤怒,更難以釋除全球華人的懷疑。為了令調查結果更具公信力,特區政府應該爭取通過中國政府,向菲政府正式提出要求,調查隊伍必須包括中國政府代表或者外國專家,即使不能直接參與調查,也要發揮觀察員的角色,從旁監察,確保整個調查過程客觀持平,不受其他外力干擾。

勿遷怒於其他菲籍人士

此外,事件發生以後,不斷有消息指部分港人是被軍警的流彈所殺。雖然消息未經證實,但在這高度敏感的時刻,已加添港人的悲憤。為此,筆者除了呼籲港人要保持理性,不要將憤怒施加於與事件不相關的菲人,為了釋除港人的疑慮,並讓死者家屬更了解事件的真相,港府理應在他們的同意下,在港進行解剖,以確定致死原因。

特區政府要密切監察有關調查,當菲政府提交報告時為港人提出合理質疑,若有進一步證據,便要向菲政府提出索償。

無論如何,八條生命已經失去,無論用甚麼方法,也沒法補償。筆者只有寄望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向菲律賓追究到底,還香港人一個真相。


 

限制熱錢衝擊大 復建居屋是正途
2010年8月19日

連續寫了三篇有關樓市的文章,原本想轉換話題,但政府再出招打撃炒風,加上賣地消息影響,令議題繼續被炒熱,筆者亦因此「欲罷不能」

賣地成績超過市場預期,有測量師估計建成後的豪宅呎價在1.5萬元水平,引來同區二手樓盤由賣地前的「減價走貨」,變為「反價」、「封盤」。這是政府上周出招打擊炒樓後首次賣地,結果被傳媒戲謔為「打撃變刺激」,反映發展商看好後市,尤其是豪宅市場。

大家都在問,政府怎樣處理樓市過熱?市民買不到樓這個燙手山芋,特區政府手上還有甚麼板斧?要想出方法,首先要訂出方向。特區政府先要回答以下問題:政府在房地產市場要扮演甚麼的角色?政策目標又是甚麼?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曾在報章撰文表明政府要做的是「居者有其所」,而不是「家家有層樓」,所以協助市民置業,並不是政府的政策目標。那麼,政府對市民置業的政策目標又是甚麼呢?

若政府認定房屋是商品,樓價便要按供求關係決定,政府不應插手干預。反過來說,若把房屋當作福利,便要考慮如何照顧一部份無法分享經濟成果的人,但亦要避免對私樓市場造成影響。

自亞洲金融風暴後,政府的定位是把房地產市場視作商品,透過調控土地供應來刺激樓市,防止經濟下滑。近期由於供求失衡,加上長期低息環境,才導致這一輪樓市的升溫。

要達至把樓房作為福利這個政策目標,又不影響私人市場,可供選擇的方法其實不多。很多評論認為增加土地供應是調節樓市的根本之道。這個講法一定對,但若要做法有效,對樓價收立竿見影之效,土地供應一定要大幅增加。而在「八萬五」的歷史陰影下,社會大眾明白大量增加土地供應,萬一遇上各國退市及加息等外圍因素推波助瀾,隨時會出現新一輪樓市大跌,屆時,負資產業主湧現,「哀鴻遍野」,實非香港之福。

特區政府亦深明這個道理,所以在增加土地供應方面,不敢有大作為。

坊間流傳著政府的另一手準備是限制非香港居民買樓,以減少內地熱錢流入,推高本地樓市。這套方法不是香港首創,澳洲政府最近便在政治壓力下,對非澳洲人購房施加限制或需要預先申請,詳情筆者在8月5日的文章已有提及。

大家都明白,內地人富起來後會四出尋找投資機會,購房肯定是熱門選擇。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會超越日本成為第二大國。若然國家增長速度持績,富起來的人亦會與日俱增,中國人最喜歡買房子。早前,澳洲亦因眾多中國人子女前赴當地留學,引發當地出現買樓潮,推動樓價持續上升。

對國內或其他地方人士購買房地產施加任何形式的限制,必須十分審慎,衡量對香港的衝撃。因為此舉等如一改過去香港致力營造作為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更嚴重的後果是改變國內的資金流向其他地方,可能直接打擊香港樓市,故未必是市民樂意見到。

此路也不通,剩下的方法就是回歸「基本步」,即復建居屋以協助夾心階層上車。近月,各界已就應否復建居屋反覆討論,正反論據已充分表達,筆者不想多談,但相信復建適量居屋確是可以回應市民訴求,達至協助夾心階層置業的目的,而又對樓市影響最少的方法。


 

業主就希望樓價上升?
2010年8月12日

世界各地政府採用量化寬鬆的貨幣政策,加上長期低息環境,造就了2009年及2010年樓市的成交量及價格不斷上升,而且上升幅度已脫離了市民的承擔能力。

樓價飊升,年青人置業困難,加上社會向上流動減弱,要求政府協助市民置業或復建居屋的聲音不斷加強。政府早前展開公眾諮詢,期望以此換取時間,無需即時解決燙手山竽,承諾復建居屋。

政府深知改動政策可易如反掌地「推冧」樓市,最直接的是大量增加土地供應,其次是以行政手段包括提高樓宇按揭的首期要求,或徵收物業增值稅等,都可直接打擊樓宇價格。

為甚麼政府拒絕直接介入?除了是嘗過「八萬五」的苦頭外,就是政府一直相信已經「上車」的業主,不會想樓市下跌令其資產貶值。根據統計署資料,在香港七成住宅單位屬於自住單位,租住單位只佔三成,所以若從「大部份」市民利益出發,就不應該出手打擊樓市。

對於年青人或缺乏父母資助首期的年青人,置業困難重重。對此,過去已有大量評論,筆者今天不談,反而想集中談論政府一直認為,業主只會期望樓市不斷上升這套說法。

以筆者身邊的一群中產朋友為例,他們大多已自置物業,正如特首所言,他們最初「上車」,多選擇新市鎮,面積較少的單位。500 – 600呎的細呎單位亦多為新婚夫婦而設。數年過後,朋友多已生兒育女,有些更響應特首的呼籲,「勇敢」地育有三名小孩!。

以這位有5名家庭成員的朋友為例。問題來了,怨氣也大了。因為小房子難容5人,以500 – 700呎單位,平均實用率最多為8成,即實用面積400 – 560呎空間,多為兩房一廳的單位,再加上菲傭,顯得十分擠迫,所以朋友們聚會的話題除了集中在孩子如何入讀心儀學校外,就是談談換樓的打算。

數位朋友眼見樓市的升幅,都概嘆換樓無望,因為實在無法支付一層800至 1000呎,位處市區或擴展市區的樓房。他們的想法,相信也是不少中產的心聲。他們的要求,難道又算很過份,或者很不合理?

800至1000呎的單位,以實用率8成計,只有640 – 800呎。一般的間格為三房兩廳,以一個四人或五人家庭,渴望擁有三房兩廳的單位是有其實際需要,當他們的孩子稍為長大後,這個需求便會更加突顯。

至於單位要在市區或擴展市區呢?部份讀者可能不以為然,甚至認為要求有點過份,但若然看看過去中產年輕夫妻的住屋搬遷圖,一切便可以理解。兩夫妻,住在郊區,甚至離島也沒有甚麼問題,但當有了孩子,要考慮為孩子的選校或當孩子升讀小學時,住區的考慮便開始變得複雜,父母不能不仔細思量。

這是典型中產人士的故事,可能有千千萬萬個接近的例子。若然政府仍然相信只要樓市不跌,有樓人士不會變成負資產,就不會埋怨,就大錯特錯了。中產的怨氣隨著樓市升幅亦是與日俱增。筆者促請政府總結諮詢時,要考慮上述觀點。


 

《RTHK 3》Letter to Hong Kong
8 August 2010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Chinese language local finance columnist recently wrote a piece titled: “Hong Kong: The World’s No. 1 Home Slave” to describe the harsh reality for many people in Hong Kong. 

According to data provided by the Housing and Transport Bureau, there are 2.5 million residential flats in Hong Kong. Apparently, that is interpreted as good enough since the total number of households in Hong Kong is 2.3 million.

But there is shortage, because these numbers do not reflect the many, especially among the youth, who wish to, but cannot afford to, buy property. They are “forced” to live with their parents, crammed together under the same roof. Our city’s young married couples are finding flats so unaffordable that they end up living with their parents or in-laws due not to filial piety, but out of necessity. 

Since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s introduction of additional regulations, it has cooled the local property market. Unfortunately, the cooling effect was short-lived. Since then, the high profile and record breaking land auctions, in addition to perpetual low interest rate environment, have funneled enough euphoria into the property market. And in no time, prices are right back on the rising track. 

Our current “sizzling hot” property market is almost as hot as it was in 1997; home prices, on average, have reached shocking levels – there is only a 25% difference between now and 1997. 

For Chief Executive Donald Tsang Yam-kuen, the surge in high-end luxury property prices will not directly affect the prices of mass market residential homes. But the rise of transactions for these homes, as well as the prices for second-hand homes, tell a different story.

Supply of small class A flats have reached new lows, providing further evidence that on the supply side of things, shortage and scarcity will further drive up prices.

The un-affordability for homes here means that for the majority of the people, if they were to be able to afford a home at all, it would take them a lifetime’s worth of earnings to buy one home. 

A 70 sq meter home (approximately 760 sq feet) comes with a HK$4.7 million price tag, topping counterparts in Zurich, Tokyo, Singapore, London and Paris. An average home in Hong Kong costs 20 years worth of total earnings, far exceeding our counterparts in Tokyo, which costs 16 years of earnings, and Berlin, which is only about three years. And this is the reason why we are the “World’s No. 1 Home Slave”.

Capital from mainland Chinese buyers cannot be ignored. The influx of buyers from mainland China is reflected in number of capital investment applications approved by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which approved 736 applications in the first quarter alone.

Of the total HK$ 5.2 billion invested in Hong Kong for immigration application, 39% of the money have been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hat is HK$ 2.1 billion injected into the property market. 

The mainland government’s efforts in cooling down its property market have delivered results. But compound that with the increasing risk of a property bubble developing with the recovering the global economic and the abundant liquidity in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rkets, it is no wonder that we hear mainland investors snapping up the city’s most expensive properties.

These numbers should be ringing alarms for the government. Property prices and the un-affordability of Hong Kong are popular topics discussed over meals and have been the cause of public discontent toward our city’s leaders. Affordability, and even more crucially, “attainability” – for first time home buyers – are issues that will dominate our city’s political discourse.

With small and second-hand home prices on a perpetual climb, it is evident that there is more demand than there is supply. Property is not just a commodity; its supply is not solely determined by property developers. The government, as the ultimate landlord, determines its supply. Free market’s “invisible hand” is not applicable here.

Simple supply-and-demand shows that the rising property price is the direct result of the years of the government’s control of land supply. There may not be enough “residential land”, but the government can change that in an instant. This, of course, is not an argument for the government to unleash unlimited supply of land into the market. 

As the one controlling Hong Kong’s land supply, the government – our ultimate landlord – is a dominate “player” in the market. It will take the government’s intervention for the market to make adjustments. Therefore, when home prices rise to such an un-affordable and unattainable level, the government cannot hide behind the excuse of “market intervention”. 

But the government must first come to terms with the fact that it played a fundamental role in causing and allowing home prices to reach out-of-control levels in the first place. To continue to ignore this, and by using “free market” as excuses for inaction, Hong Kong people will become ever more frustrated. 

Your West Kowloon Legislative Councillor,

Starry Lee


 

政府要反思樓市發展模式
2010年8月5日

上週,筆者論述了香港房地產市場的供求關係及政府扮演著主要土地供應者的角色。筆者想再談談各地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模式。

全世界的房地產發展模式,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政府主導,即是房屋由政府提供,主要作居住用途,市場提供只作輔助,新加坡便屬這種模式;二是居住主導,即房屋大多由市場提供,政府只為基層市民提供少量廉租屋,房屋主要作居住用途,投資和炒買單位有較多限制,美國和西歐大多屬這一類型;三是投資主導,即房屋大多由市場提供,政府提供的房屋作為補充,房屋主要為商品,不限制投資和炒買,香港和日本均屬這一模式。

從制造財富的角度看,投資主導效果最為顯著;相反,從民生角度看,居住主導對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效果最好。

香港樓市可算是投資主導型的表表者,而投資主導的市場當然有其缺點:

首先是房屋需求不易計算。政府不能只按家庭數目估算房屋需求,因為市場還有投資者及炒家,除了本地投資者,還有來自國內或其他地區的資金,所以政府無法準確估算房屋的需求。自08年底,樓價由低位攀升至今已達4成。投資樓市,回報肯定好過大部分「打工仔」,故香港有專業炒家,每天徘徊地產鋪緊貼樓市,猶如返工,加上一般中國人愛置業不愛租樓的觀念牢不可破,再配合近年市場資金充裕,息口持續低迷的推波助瀾下,房屋需求有升無跌。

其次是樓市價格與市民承擔能力不一定成正比,樓價反映投資者對後市的看法。投資者對待樓市,猶如股民對待股票市場,只當物業是一種投資產品,而價格的起跌,基本上與市民的承擔能力沒有甚麼關係。

第三是投資主導的模式導致貧富兩極化。樓價不斷上升,若有錢投資在房地產,投資者就如搭「順風車」,財富水漲船高,且無資產增值稅;但對於沒有財產收入的80、90後新一代,樓價的飛升,令他們「上車」無望,要置業安居和成家立業,壓力愈來愈大,推而廣之,這種模式某程度驅使貧富差距擴大,因而產生的社會問題,亦愈來愈多,而有樓和無樓人士的對立,亦會越來越尖銳。

面對樓價飛升,各地政府有不同的處理方法。最近有評論便引述澳洲實施行政手段,限制非當地居民購買房產的措施。過去一年,當地樓價上漲12.4%,基於民意壓力,澳洲政府宣布在今年4 月24 日重新執行審批政策,政策包括任何臨時居民必須申報並獲批准,才可在當地買樓,而離開澳洲時亦必須把樓賣出;臨時居民如果買了地皮,必須在兩年內興建,否則須把地皮賣出。

至於內地,面對去年大量資金湧入樓市,少數大中城市房價暴漲一倍,政府亦適時推出了新一輪的調控政策,藉此打壓投資者。措施包括首套房貸仍能享受首期二至三成、利率七折的優惠,但第二套房貸首期付款從四成提至五成,利率1.1倍,部分地區更可停發第三套房貸,對外地居民可停發按揭貸款,同時加強對閒置土地的清理,並大量推地。今年計劃推地18萬公頃,為過去三年年均供地的4.9倍。

回應筆者在文章開首提及的房地產發展模式,上世紀八十年代,內地樓市基本上屬於政府主導模式,九十年代是政府主導和投資主導的結合,及至最近十年則逐步轉向投資主導模式。觀乎內地政府最近的舉動,又令人隱隱然覺得樓市發展會由投資主導調整為居住主導模式。

香港政府能不因應形勢,反思香港房屋政策的發展模式?


 

港人變房奴政府難卸責
2010年7月29日

政府推出「九招十二式」後,樓市稍為降溫,但何文田豪宅地皮「天價」成交,加上低息環境持續,樓市又重踏升軌。平均樓價已升至與一九九七年高位距約二成五,部分指標性的一屋苑樓價,僅較當年高位差百分之三。

特首早前指豪宅樓價上升不會蔓延至「細價樓」,豪宅炒風亦不會對細價樓有直接影響。但由月初至今,多個細價盤的成交量,已超越上月同期水平,二手樓價也再度急升。樓價的節節上升,內地資金的推波助瀾亦不可忽視。有統計顯示,入境處數字顯示,首季投資移民獲批的個案有七百三十六宗,在港投資達五十二億元,當中投資房地產金額約二十一億元,比例為三成九。

有財經專欄便以「全球第一大房奴」為題,寫出香港市民「一世供樓」的悲歌。文章指,香港一個七十方米(約七百六十方呎)的住宅為,約要四百七十多萬港元,冠絕全球,其他依次例為瑞士蘇黎世、東京、新加坡、倫敦及巴黎。至於供樓負擔,香港人也最慘,柏林人三年收入已可買樓,香港人卻需要二十年人工,超過東京人的十六年而成為全球第一大房奴。

這些數字已為特區政府的管治敲響警鐘。政府不能任由樓價脫離市民的負擔能力,要回應民怨,就是否資助市民置業展開諮詢。

近日多方評論湧現,筆者亦想表達一下看法。

按照基本經濟理論,樓價水平取決於供求關係。近日細價樓及二手樓上升,正好反映這類單位「求過於供」。但房地產有其獨特之處,樓房不能視為一般商品,其供應不是由地產商決定,政府扮演了積極的角色,所謂決定價格的理論並不成立。在城規條例的規管下,哪些土地被規劃作住宅用途,哪些留作休憩用地都有嚴格規定,政府可以完全掌握。現時全港有六十四張分區計畫大綱圖和四十五張鄉郊分區計畫大綱圖,當中列明個別規劃區可作的指定用途。此外,政府又可通過勾地表調節每年的土地供應量,發展局局長早前公布今年度「勾地表」共提供四十六幅住宅用地,約可建九千個單位。

所以當樓價已超越市民承擔能力時,政府不能以「干預私人市場」為理由,置身事外。從上述分析,土地與住宅供應全是政府可主導的範圍,政府從未讓「市場之手」更有效調節市場。

在需求的層面來看,房屋基本上是沒有替代品,除非你選擇離開香港,否則必須居住。根據房屋及運輸局提供的資料,香港的住宅單位有二百五十萬,而住戶總數是二百三十萬。表面看來,單位並不短缺,不過筆者很認同梁振英先生早前的分析,就是數字未能反映有多少有心但無力置業的年輕人,要「被逼」與父母同住,反而,從住宅單位的空置率逐年下降,而細單位(四百三十呎以下)的空置率更創十年新低,清楚看到目前單位供應,異常緊張。

所以,樓價的上升,全是簡單供求關係的反映,今天的樓價高企可說是政府多年在「供應」方面控制的結果。

市場人士常說香港缺乏住宅用地,但只要政府政策一改,容許部分工業區可發展為住宅,情況可出現一百八十度的改變。當然,筆者不是說要立刻無止境的增加土地供應,但政府必須承認造成今天樓價升幅「失控」,政府是責無旁貸的。


 

香港要走自己的路
2010年7月22日

2010年,香港連續第十六年被美國「傳統基金會」選為最自由經濟體。新加坡排第二,澳洲及新西蘭分別名列第三及第四。

最新《經濟學人》一篇題為「實驗告終」(“End of an Experiment”)文章,直指最低工資立法獲得通過,令人懷疑香港的自由市場會否被侵蝕,甚至影響這個地方的繁榮。

連續十六年獲選為最自由的城市,筆者不時思考是香港之福嗎?最自由是否代表行政機關法規相對寬鬆,有利營商。從做大個餅的概念來說,方便營商是重要,但更重要是如何保障消費者,保障小投資者,保障社會上最弱少的一群。好可惜在最自由的城市背後,我看到的是:(1)保障消費者法規零散不全;(2)小投資者訴訟無門;(3)貧富懸殊日益嚴重。若果這是成為自由市場的代價,那麼我寧願選擇一個較公平、公義的社會。

香港人的人均GDP已超過30,000美元,但貧富懸殊日益惡化,堅尼系數2006年已達到0.53的危險水平,全亞洲最高。基層勞工未能分享經濟成果,社會矛盾越演越烈。

亦是「自由市場」的治港哲學,香港經濟轉型一直未見成功,長期過份偏重地產、金融,突顯了產業結構的缺點。高地價政策衍生了天價租金,窒礙了大量創意和小本經營的發展。直至最近,政府才將過往奉之為金科玉律的「自由市場」概念稍稍鬆綁,變成「市場主導,政府促進」。因應這個概念的調整,六大產業才得以「出籠」,不過所謂的產業推動政策,主要只有土地政策,其他產業鏈的配套,以至對個別產業的支援,仍未見有改變架構來專職統籌和援助。

觀乎其他城市,香港政府的做法更顯得畏首畏尾。環顧世界,完全自由市場的追隨者越來越少,過去奉行「自由市場」的地方,包括美國、歐洲在經歷金融海嘯後紛紛把保險公司、銀行國有化以穩定市場的信心,完全違反「自由市場」的規律。而隨著美國金融大法通過,市場亦步向加強監管。

至於香港的主要對手,新加坡及內地迅速崛起的城市,從來都是主動定位,積極參與。新加坡為免資金閒置,多年前便成立主權基金,以國家資產作為後盾,直接參與國家項目的發展。韓國政府亦在十多年前開始重點發展「文化內容產業」,成立文化內容振興院來推動韓國的文化創意產業,再通過文化內容振興法來配合,成績有目共睹,而當地政府的工作功效亦是立竿見影。

一個實驗的告終,也是另一個實驗的開始,我們不需要老是沉醉於「自由市場」的美譽。大家應該記得,回歸之前,《財富》雜誌曾發表「香港已死」的封面專題,預期香港這個資本主義城市在回歸後,無法保持昔日的繁榮,所以將香港判了死刑,結果10年之後,《財富》承認當時的預測錯誤;此外,1998年政府動用千億元大舉入市與國際炒家對抗,當時西方社會多批評特區政府破壞自由經濟,不過,美國和歐洲在金融海嘯後的行動,已是事實勝於雄辯。

環顧世界,「有為政府」已是大勢所趨,在發展經濟的道路上都採取積極進取的態度,為發展本身的產業制訂很多優惠政策。世界充滿著不同的可能性,我們無需死抱自由市場的原則,更不需要怕走一條自己的道路。


 

特首, 你錯了!
2010年7月15日

星期二,筆者在本立法年度最後一次特首答問大會上,要求特首立法規管物業銷售,曾特首堅持「9招12式」又快又准,一步到位,如果這些措施不奏效,才會考慮立法,又表示不論方法如何,最緊要有效,暗示立法與否其實並非最重要。

特首,你錯了!措施是否有效,固然重要,但立法其實是要向市民清晰表達政府的立場,表達政府的決心,也是回應市民對政府長期「放生」地產發展商的怨氣。況且,物業買賣投資是香港市民一生最大的投資,「9招12式」始終是行政手段,是指引,且是由地產建設商會執行的指引,效果成疑,雖然地政處有權終止發展商預售樓花的安排,但都停留在「出口術」,印像之中就從來沒有發生過,所以很難令市民相信指引會比法例有效。

面對各黨派要求政府立法規管買賣物業,特首兜兜轉轉,立場都是一旦措施不奏效,才會考慮立法。特首除了是認定行政措施有效之外,還透露了一段心底話!「我地只要說服多間地產商以市民利益為先,問題就會解決」。

這番說話或可解釋政府為何至今仍然拒絕立法,若然這真的是政府的想法,就未免太過天真。第一是眾所周知,市場參與者越少,競爭就會越小,香港大地產商兩隻手可以數完,業界的競爭有多大,可想而知;第二是資本家與消費者利益就算不是完全相反,但肯定要求不同,市民自然希望政府可以擔當「球證」角色,為他們主持公道。第三,在市民心中,地產商賺去他們畢生的財富而榮登世界富豪榜,市民根本不信發展商會被說服以市民利益為先。

特首,即使話說回頭,「9招12式」是否又真的很有效?「有效」除了考慮「快」-立竿見影外,還要考慮執行單位的公信力,及過去執行的紀錄。

就此,筆者在去年十二月就天匯被指托價一事在立法會質詢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發展商在銷售樓宇時因發放誤導性資料、作出失實陳述或進行欺詐,須負上刑事或民事法律責任的個案共有多少宗;局長當時的回覆是,涉及發展商的詐騙行為有多少宗,警方沒有分類數字;至於地政署過去3年則曾因兩宗嚴重違反售賣「樓花」規定而向發展商發出警告信。面對市民排山倒海的不滿,政府對發展商的監管似有若無,現實只有兩宗被警告,最後也因發展商做了一些補救措施而沒有任何懲處,如何叫人相信特區政府不是偏幫大商家、大財團?

所以,若特首或特區政府不想令市民有「偏幫地產商」的觀感,更加要立法,且要交代如何監管物業買賣。

政府一日不立法,不改變,就令人更加認定政府「偏幫地產商」,認定是選舉制度的不公平,導致小部分人影響力無孔不入,左右施政。

特首,很高興你在答問大會上說政改方案通過後,會重點處理民生問題,也很高興你同日公開承諾會利用天匯事件,將現時樓宇買賣如果有不透明、不公平的地方,盡量透過這個機會解決,將問題真正處理。

為打擊不良銷售手法,政府正提出一個保障消費者的修訂,諮詢文件很快便會推出,是修訂《商品說明條例》,若企業以虛假陳述、疲勞轟炸以及威嚇等手法欺騙顧客,便要負上刑責。這些相關交易涉及金額肯定比不上買樓的金額,政府都應處理,更何況是大部分香港人最重要的投資呢。


 

應多討論「超級區議員」的候選人資格
2010年7月7日

立法會通過2012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修改方案,各黨派正積極部署2011年及2012年的各場選舉。

當中尤其以變相直選的五個「超級區議員」議席最後矚目。此五席日後由三百多萬選民選出,該議員背後至少十多二十萬選民的支持,是兵家必爭之地。

這五個「超級區議員」怎樣誕生?繼近日各大黨的表態,議席已有初步輪廓。

首先是全港作為一個大選區,以比例代表制選出。各大黨均傾向低門檻的提名,即大約由10名至最多20名區議員提名一張名單。以全港405名民選區議員計算,10名議員提名門檻計,最多有40張名單參選。若提名門檻是二十人,候選名單數目會減半,只能有二十張名單爭逐。

民建聯日前已表達支持10名區議員作為提名門檻,估計有意參選人能獲得提名。

本地立法在今年年底開始啟動,估計到時的爭拗是候選人的資格。現時的功能界別,候選人要與業界有密切聯繫,但亦沒有明確限定候選人必須是業界的從業員。做法就是相信選民,相信選民會投票給最信任,最能代表自己的候選人,候選人身份並不是最重要,重要是候選人能取得界別的支持。

民建聯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林瑞麟局長表示區議員作為候選人是適當的,但可考慮擴大。而民主黨則建議略為擴大候選人的身份,前任區議員或區議會委員會的增選委員亦符合參選資格。

這些建議可以理解,因為作為擁有眾多區議員的政黨,若然要求完全不限制候選人的身份,將會損害區議員的利益,一旦開放候選人的資格,最終會變成重量級人物的角逐:黨魁、知名人士的競選。

繼疑似特首候選人被建議參加區議會選舉後,近日,立法會議會湯家驊亦表明有意參加明年的區議會選舉,並打算角逐「超級區議員」席位。

重量級人物部署參加明年區議會選舉,估計會不斷出現,筆者認為對原來專責處理地區事務的區議會並非好事:重量級人物擺明車馬,目標在於「超級區議員」的立法會議席,擔任區議員只是入場劵,其精力是會全力投入大區選舉,而大區選舉就只靠傳媒曝光、靠知名度、靠形象、靠財力才能取勝,而這些重量級人物一般身兼多職,放在小選區的時間又剩下多少?答案十分清楚,此舉根本違反當初設立小選區的原意。當然持不同意見人士會認為限制候選人必須為區議員是讓有志從政人士必須由區做起,亦有助培訓政治人才。

候選人的身份越不開放,明年區選黨魁挑戰新丁的局面肯定不只一區。

至於民主黨政制小組建議擴闊候選人身份至包括前區議員和區議會增選委員,原因不難理解。因為該黨不少重量級人馬,過往多是區議員,一旦建議獲接納,他們便可手握「超級區議員」的入場門票。

筆者認為現時「超級區議員」由一人一票選出,已是變相直選,距離真正的直選只有「兩步之遙」:一是開放候選人身份,即各界人士都可參選,二是開放提名人身份,對於開放提名人身份這一步在「超級區議會」選舉似乎是不可能,但候選人身份則值得各界討論。


 

政府如何認對政治新形勢
2010年7月1日

政改方案通過後,多方評論均集中在香港今後政治版圖的變化。

政改方案通過確是歷史的一刻。市民眼中是行出普選路的第一步,反對者視為民主最黑暗的一天。的而且確,政改一役後,政治版塊起了異動:民主黨確立了肯妥協、反激進的形象,企圖爭取中間溫和選民的支持。一方面與公民黨及社民連明確分工,另一方面亦與特別是一直爭取中間選民支持的建制派直接打「埋身戰」。過去,通過溝通向中央政府爭取權益是建制派的「專利」,今後「專利」不再,所以筆者估計在政改通過後,各黨派將會改變策略,以應付政治新形勢。

政改除了讓泛民重新定位外,亦突顯了建制派不滿特區政府視他們為「轎夫」。在政改的三日辯論中,建制派已流露出酸溜溜的感受,有議員更諷刺特首只搵民主派一齊「起錨」,民建聯則“連船尾也揩不到”,獨立議員“最多是做啦啦隊拍掌”,而工聯會、民建聯中委對政府處理政改的不滿,暗示日後必定調整策略。

民主黨新的形象究竟能為基本多少選票,中間建制派究竟受到多少影響。結果很快就揭曉,2011年大家都要面對市民。

2011及2012是選舉年。2011是區議會選舉,受到立法會5個「超級區議員」議席的吸引,選情肯定激烈,無論是參選人數,以至參選人的質素,都可能令人感到意外。最近更有人提議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落區一拼。若星級人馬出選成事,區選更加熱鬧。2012年更是好戲連場,亦有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行政長官選舉和立法會選舉。

如何備戰?我相信未來日子,各大黨派除了「拼民主」,更要「拼民生」。在民生議題上,政府亦不一定取得建制派的絕對支持。近日工聯會亦就生果金離港限制提出司法覆核,已可見一斑。

政府應該如何自處?政改方案剛剛通過,社會暫時放下政改爭拗,政府民望可能有短時間的回升,但隨著民生議題成為政黨與政府之間「寸土必爭」的角力場,「官」「政」之間在民生議題上的矛盾,勢將日益尖銳。政府民望屆時能否保持,令人懷疑。

特區政府為了未來施政的暢順,可以做的有兩點:其一是檢討與各政黨的關係及方式,其二是盡早爭取市民支持政策。

按筆者的觀察,目前推銷政策的工作,主要落在各相關決策局局長身上。個別局長對負責政策熟悉,但手頭上籌碼有限,以至每次向政黨游說都是「鋪鋪清」,既削弱游說成效,行政立法亦難以建立持久的合作關係。不單民主派要為顯示「為民請命」而不會支持政府,建制派同樣會在民生議題上向政府發難。

與其讓各官員各自游說,特首辦或司長該統籌各決策的出台次序,並向各政治團體綜合游說,以鞏固政府在立法會內的支持。

第二點是要汲取早前「起錨」經驗,政府日後早在政策出台時,負責團隊、局長甚至特首必須以最大的誠意,盡早落區開諮詢會,走入群眾,開展搶民意的工作,千萬別以為任何政策都只要「數夠票」就可在議會通過,這套方法在未來兩年是可能行不通。


妥協才是通往普選的路
2010年6月23日

經過連月以來的爭拗,政改方案這幾天到了最後階段。我早前收到一位認識十多年的街坊的短訊,叫我要支持方案,要撐住。我和她和很多很多市民一樣,都希望香港真的可以「起錨」,政制真的可以「起錨」,不再停留在無盡的爭拗及內耗中。

政制爭拗不是近幾個月發生的事。回歸以來,一直就沒有停止過,2004年以後,就更日漸升溫。而爭拗持續,最大的得益者肯定不是香港,也不是國家。大家真的要反思為何有人總想政改成為永恆的議題,要不斷削弱中央與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令香港永遠處於內耗之中。

我們必須要面對一個政治現實,就是香港不是主權國家,中央對香港民主發展的確存有一些疑慮,我們不能不理解。因為香港的民主進程對內地有一定示範作用,而且中央亦會擔心,香港的發展會否因政改問題而受到影響,所以肯定要小心翼翼,要摸著石頭過河,循序漸進是有其道理的。

為此,我們要懂得妥協。很高興民主黨願意行出一步,願意溝通,明白妥協才是通往普選的道路。

香港可以實行普選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回歸以來,筆者認為香港民主進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回歸頭十年,這階段的民主進程清楚列在《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所以社會的紛爭不大;第三階段是普選階段,當時香港已落實普選,而社會亦就普選有共識,因此也不會有甚麼爭拗。

而我們正身處第二階段,即普選的準備期。究竟香港怎樣走向普選,走向怎樣的普選,各界各政黨各有想法,各有疑慮。若然只是堅持再堅持,永不妥協,香港永遠不能走到第三階段。

2005的政改方案無法通過,香港平白損失了五年時間。如今政改方案有望通過,縱使並非十全十美,但總算邁出艱辛的第一步,為香港人帶來一點希望。

我不相信世界有一套十全十美,完全平等的選舉方案。就以美國這個公認的民主國家,不同州分的人口,最多相差70多倍,但無論一個州的人口是多是小,同樣都可選出2名參議員;而英國的上議院也不是經由選舉產生,又有些國家,會給予少數民族,少數黨派的一些特別照顧,大家也不認為有違平等原則。

除了投票,民主講求尊重和包容。但在香港,卻出現令人擔憂的趨勢,部分人士將政治觀點簡單二分,認同自己觀點就代表民主,代表聽從民意,就是好人,反過來,與自己不同意見者,就代表邪惡,再用扣帽子,上綱上線的方法去打壓,不能以理取勝,就用語言暴力去嚇怕對方。

如果政改方案得到通過,除了可讓政制向前走,還可以向社會發出清楚的訊息,凡事出現支持和反對意見十分正常,只要各方不要抱著非友即敵的態度,願意對話,願意溝通,有很多死結其實是可以解開的。

最後我要指出,市民需要民主,但更要民生。香港政制發展無疑到了關鍵時刻,但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樣到了重要關頭,香港正飽受內憂外患的威脅。我十分希望今次政改方案可以順利通過,讓香港社會能夠暫時放下政治分歧,集中精力解決其他迫切的民生問題,讓民生「起錨」。


 

社會厭倦爭拗 政改須「起錨」
2010年6月18日

政改方案投票的日子愈來愈近,重頭戲當然是今天的「曾余辯論」。政府上月底開始的一連串「起錨」行動,為政改方案造勢,引起市民的關注和媒體的廣泛報道。究竟「起錨」行動是否成功,筆者嘗試從幾個角度去分析。

從爭取民意的角度來看,不同的調查反映「起錨」行動成效不大。根據香港大學在第二場「起錨」行動之後進行的調查,支持特首選舉方案有四成一,較上月中,即首場「起錨」活動前上升了兩個百分點,不過反對比率卻上升至四成三,較上月調查大幅升了九個百分點;另外,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所做的調查也顯示,在連串「起錨」行動後,政改方案支持率沒有太大變化。

「起錨」未能迅速提高政改的支持度,我看有以下原因:高官每次落區,均引來大批人士「惡搞」圍攻,寸步難行,更遑論向市民宣傳;落區亦暴露了不少高官在回應意見時有欠大體,以致每次「起錨」,新聞焦點多集中在抗議示威或混亂場面。在負面報道充斥下,落區活動再有創意,亦難為方案加分。

最主要問題還是政府落區「起錨」太遲。假如尚在諮詢階段,政府便安排工作人員落區收集民意,市民便更能感受到政府的誠意。現在距離方案表決不足一個月才「起錨」,臨急抱佛腳下,落區只有四次,難免令人覺得行動「騷」味十足。

政改方案支持度雖然沒有明顯上升,但「起錨」行動凸顯了社會一個共識。浸大「香港過渡期研究計畫」的民調指出七成四同意香港的政制「循序漸進改革,好過原地踏步」,有六成受訪者則同意「『泛民』必須達至共識,因為香港需要政改」,筆者認為這結果很能反映一般市民的心態。

政改爭拗多年,政府做不到的事,立法會又做不到,無論誰對誰錯,不少市民已相當厭煩,很希望社會能盡早取得共識,政改能有突破。從筆者接觸所得,身邊的人對「起錨」行動,以及所引起的混亂和爭拗,最大的反應亦是「難以明白」及「十分煩厭」,所以「起錨」最大的成就是令普羅市民更希望盡早結束這場無休止的紛擾。

既然「起錨」的終極目標是要爭取部分反對政改的議員回心轉意,愈來愈多市民抱有厭倦爭拗的心態,能否為通過政改方案帶來一曙光,值得關注。部分立法會議員的立場近日有一些微妙的變化,首先是民主黨主席日前開出條件,將通過方案的條件縮減至只有一點,要求區議會功能組別開放給全港選民投票,而民協前日也提出通過政改方案的新條件。要求其實一點不低,中聯辦日前亦公開批評民主黨提出的是「三無」方案。姑勿論不同政黨的舉動真的是調整策略,抑或只是擺擺姿態,不想將關上談判大門的責任攬上身,始終是對「起錨」行動的回應。

向前看,無論香港的政改步伐最終得以「起錨」還是始終難逃「拋錨」宿命,繼續原地踏步,特首和一眾高官今次「紆尊降貴」,放下身段的落區行動,已為特區政府注入新的政治文化。當局日後的施政要取得市民的認同以至支持,問責團隊必須以最大的誠意,一早開展搶民意的工作,除了上樓落區,還要充分利用網絡力量,務求讓市民清楚知道其立場,亦要全面回應公眾的質疑。當然,負責官員必需要有充分的預備和掌握技巧,避免再次出現「多謝對方大聲」等尷尬場面。


 

誰在剝削富士康的員工?
2010年6月10日

國家六十週年進行閱兵,在世人面前展示過去三十年改革開放的成果,令世人眼前一亮。

美國《時代》雜誌亦在那時候揀選了中國工人作為風雲人物之一。這批數以千萬計背井離鄉的工人,就是內地去年成功「保八」的背後功臣。他們付出汗水,換取微薄的工資,好像要告訴世人他們被不合理地剝削以換取國家的強大。

近日富士康(2038.HK)出現「十二跳」後,更印證了上述講法。媒體把富士康指斥為「血汗工廠」及「剝削者」的替身。

對於工人以死相諌,聞者心酸,但剝削者真的只有富士康嗎?是中國政府甘心讓人民遭企業剝削嗎?

富士康事件,引起中國學者的熱烈討論。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盧暉臨在接受中國《財識網》的訪問時表示,企業作為僱主,並未為自己的員工提供城市生活的物質基礎,最重要的是沒有提供有尊嚴的工資,其次也沒有將勞動者作為完整的人來對待,沒有顧及勞動者的感受和給予人性的關懷。

筆者非常同意上述的評論。沒有向工人提供有尊嚴的工資,沒有被人性的對待,便無法讓勞動者「有體面地勞動」。究竟誰能讓員工有體面地勞動?從公司的損益表,我們看到另一番景像。

從財務分析員的角度,富士康的業績強差人意。過去三年,富士康的營業額在08及09年分別下跌了13%及22%,毛利率由去年的6.9%降至5.9%。只有5.9%的毛利率的公司肯定不是謀取暴利。說實話,富士康是電子加工廠的龍頭企業,其客戶亦是國際大客戶,毛利才只得6%至7%,同行的處境,大家可想而知。

富士康正正顯示作為國際大客戶「生產部」的悲歌。

富士康是國際大品牌如蘋果、戴爾、惠普的供應商。其最大客戶蘋果公司,營業額08及09年分別上升35%及32%,毛利率在過去三年平均高達36.1%,淨利率亦高達16%。無論從毛利率或淨利率都遠遠高於其「生產部」富士康的利潤。

難怪美國網民就事件電郵蘋果行政總裁喬布斯時指:「你可以做得更多!」

是的,這些國際客戶難道不知道富士康基層員工在加薪前只有約900元人民幣?難道不知道富士康是實行軍訓式的管治模式嗎?為甚麼還是不斷減低外判價錢?為甚麼不一早要求「生產部」加人工呢?客戶對其「生產部」的影響力其實比當地政府還大,中國政府的首要目標到現在還是如何養活十三億人。

蘋果能夠擊敗微軟成為美國市值最大,業界的巨擘,除了不斷創新,亦要不斷減低成本,通過外判或向外判商進一步的壓榨,便可賺取最高利潤。

富士康短期內加薪再加薪,令工人底薪由九百元提高至二千元,加幅逾1.2倍,事前肯定要與主要客戶取得默契。加薪究竟是富士康主動提出,還是其客戶要求還是一個謎。

時間真的太湊巧了。富士康宣佈再度加薪時,蘋果公司行政總裁喬布斯剛巧推介第四代iPhone。萬眾期待的第四代iPhone是蘋果賺錢的「殺手鐧」,估計會在市場上掀起熱潮。萬一「生產部」的工潮處理得不好,隨時令戰場轉移,掀起杯葛第四代iPhone的浪潮,對蘋果可能造成的損失不能輕視。

早在富士康「十二跳」發生時,有媒體以《帶血的蘋果》痛斥血汗工廠,直指蘋果公司輝煌業績的背後,是通過「血汗工廠」對勞工進行剝削。

大家在追捧iPhone時,有否想到富士康工人的「十二跳」?


 

徹查Planet Yoga倒閉之謎
2010年6月3日

擁有1萬3千多會員的大型瑜伽中心Planet Yoga上月突然結業,本人就此在FB上開了關注組,短時間內有超過700人參加。

清盤是一個漫長的程序。樂觀估計,需時都要二至三年,若以報章披露的資產狀況,清盤人要核實超過一萬會員的債權人。另一方面,要進行資產凍結程序。從資產負債表看來,主要資產銀行儲備有$4,145,296元,估計清盤官要用上一定時間與銀行周旋,而估計所需的清盤費用亦要數百萬元。

按報章披露(見表)截至2010年5月31日的財政狀況,總資產值只有4,278,439元,負債有111,493,876元。按清盤債權的「排隊」次序,4百多萬元的資產,最樂觀也只能支付當中$3,809,300元的欠薪及清盤費,但因為清盤費是最優先需要繳付的,清盤官收費一般以每小時計算,「埋單」動輒要3百萬元至4百萬元。故此62名員工欠薪隨時「泡湯」。

按這個推論,連員工的欠薪也「凍過水」,瑜伽中心學員即使再要團結,也可能徒然,學費很可能不能取回分文。按資產負債表上預收學費接近8000萬元,以會員13,000人計算,每人平均損失約6,141元。

會員的氣憤完全可以理解的,預付款項無影無蹤。苦主就只有坐以待「幣」?政府是否沒有甚麼可以做?

肯定不是的!部分苦主已到警告報案,要求商業罪案調查科介入,這點筆者是十分認同的,8000萬的預付款加上2400萬的董事借貸,超過1億元為何倒頭來只餘下4百多萬的「零頭」,倒閉事件是否涉及欺詐成分?從會計角度來看,只要派人跟蹤公司近年現金流的去向,定可以找到一些端倪。

除了資產部分引人質疑外,清盤人所屬公司與Planet Yoga的關係亦撲朔迷離。

根據報導,臨時清盤人及Planet Yoga的持有公司「盟光有限公司」的董事同屬鴻悅集團轄下,而現時申請正式成為清盤人之一的陳建衡及曹燕儀均為鴻悅企業顧問的董事,其獨立性令人關注。

基於已披露的財務資料,令人對Planet Yoga的倒閉是否涉及商業以外的因素有合理懷疑,加上瑜伽中心會員眾多,倒閉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為此,筆者已經去信財政司司長,促請他考慮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43條,委任審查員調查Planet Yoga倒閉事件之中,是否涉及欺詐或不誠實行為。若函件的要求獲財政司司長接納,而審查員能交出瑜伽中心的獨立帳目調查報告,肯定有助商業罪案調查科進一步調查。

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去年底在立法會指出,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情況下,財政司司長在考慮一系列的因素之後,有權決定是否行使《公司條例》第142條及143條的酌情權,委任審查員審查調查一間公司的事務,即使有關公司已進入清盤程序。

截至去年底,當局曾經引用有關條例委任審查員調查過38間公司的事務。其中包括為人所熟知的百富勤倒閉事件。當中多宗個案,警方在進一步調查後,更對相關的董事提出檢控。

瑜伽中心會員通過清盤程序取回預付款項的機會雖然渺茫,但筆者希望財政司司長能主動介入事件,徹查事件,為公眾解開Planet Yoga倒閉之謎,澄清是否應有人就此負責及是否涉及違法行為,以警效尤。


 

論「曾余辯論」
2010年5月27日

距離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的日子越來越近,特首曾蔭權的管治團隊「拉票」、「箍票」的動作頻頻。縱使立法會主席表明若然政府取得39票,他願意欲成其事,辭職投票讓政改方案通過。但至今,離投票表決日子不到一個月,政府似乎還未掌握到足夠的票數,所以特區政府近日頻頻出招,先是要求管治團隊全力落區,推銷政改方案,爭取市民的支持。然後是破天荒邀請余若薇就政改方案進行電視辯論。另一邊廂,中聯辦副主任李剛亦歷史性地與民主黨、民協、普選聯會面,進一步釋出善意。

特區政府的「急於求成」,完全可以理解。若然政改方案再一次被立法會否決,雖然是顯示社會未有共識,議會存在分歧,但更重要的是曾班子在兩屆任期內仍未能成功解開政治發展這個死結,亦未能駕馭複雜的政治環境,便標誌著特首在餘下任期難再有作為。

所以,特首願意冒極大的風險,邀請余若薇作電視辯論。今次「破天荒」的舉動,引起市民的關注,近日一些對政制方案不大熟悉的朋友,都突然與我談論這個議題,亦表示會收看辯論。從引起市民關注,以至集中討論這一點,特首肯定成功。

近日多方的辯論,都批評「曾」挑選「余」的準則有欠公允,甚至有抬高「公投」的講法。筆者雖然對特首挑選辯論對手的方法上拎不同意見,但我還是欣賞特首願意「放手一搏」。畢竟,論辯才,論表達技巧,特首都說自己是「螳臂擋車」,今次公開辯論,不只特首,而是特區政府要冒上極大的政治風險。

若然辯論的民調顯示,特首的支持度不升反跌,又或者支持政改方案的市民不升反跌,政府不單不能藉此爭取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更可能影響部分建制派人士的投票取向,願意冒這個險,顯示特首的決心,同時亦顯示特首不把個人榮辱放在首位。

近日的話題轉為斟酌辯論細節。筆者認為「曾余辯論」以一對一的形式進行,能夠把辯論的影響發揮到最大的效果,雙方能把理念清晰地表達,讓市民更掌握內容,爭取市民的支持。

電視辯論的威力跟辯論的設計有莫大關係。以香港立法會議員選舉論壇的安排,參與者眾,議題眾多,限時發言。經過多次的實戰經驗,對候選人的支持度影響輕微。縱使你有卓越的辯論技巧,每人5分鐘發言,回應只得一分鐘,怎能「越辯越明」。但若以英國國會選舉的例子,辯論的結果卻舉足輕重,自由民主黨領導人在今年英國國會選舉中,憑藉電視辯論的出色表現,一舉令英國國民閃電認識了他。

今次「曾余辯論」不是正反之戰,而是爭取民意之戰。根據香港大學最新民意調查,有四成六的被訪者認為立法會應該通過政改方案,比上次調查微跌了兩個百分點,表示應該否決方案達三成七,較上次調查上升了四個百分點。面對政改方案的支持度下挫,難怪特首要「兵行險著」。

要爭取公眾由認識、了解、到支持相關的政策,除了電視辯論外,還有很多「破格」的空間,例如特首或局長購買大氣電波時段,邀請市民phone-in,又或可以邀請城中名嘴,就政改方案向官員發問。

筆者認為在一個無干擾的情況下進行辯論是重要的,否則辯論可能出現「城市論壇」的混亂場面。不過,公眾參與確實重要,既然政府回應這次辯論「是2012年政改方案其中一個環節」,既然如此,何不承諾在辯論後,特首會購買大氣電波,讓市民phone-in以進行第二輪的民意戰?


 

保障消費權益 須踏出更大步
2010年5月19日

香港雖然號稱購物天堂,但消費陷阱隨處可見,消費投訴屢創新高,欺騙手法更是層出不窮,而保障消費者的法規又漏洞多多,無論是香港人或遊客,隨時有機會上當。消費者除了要小心謹慎,亦要自求多福。

香港人最大的消費項目,肯定是置業,但目前規管樓宇銷售手法,只有地產商的自律指引,可說「無法可依」。同樣,服務業佔香港GDP約九成,但直至現在,商戶就算提供的服務涉及虛假的陳述,仍然不是違法。

於是,電訊業、纖體、美容、「蠱惑」短訊……不良商人為做生意,窺準香港法例的漏洞,無所不用其極,明呃暗騙的促銷手法,已不是新事情。

雖然姍姍來遲,政府總算在前日提出建議,將《商品說明條例》的適用範圍由貨品擴展到服務,商戶若明知沒有能力提供服務,仍然事先收費,便可能負上刑事責任。

政府亦採納了民建聯的建議,為預繳式消費合約設立冷靜期。不過,這些建議對於保障香港消費者的權益,只算是「遲到好過無到」的小小進步。因為法規是死的,人是生的,筆者深信法規永遠不能追上日新月異的銷售手法。

況且,政府提出的冷靜期,涵蓋範圍十分有限,只包括上門推銷和旅遊會籍等的銷售,未有惠及美容、瑜伽班的消費者。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很大的漏洞,只要問問身邊的朋友,無論男女,參加美容、纖體、健身服務的情況十分普遍,如果對這些服務網開一面,等如鼓勵行業的害群之馬,繼續以高壓手法,令消費者在被威逼情況下簽下不需要的服務合約。

據筆者了解,政府對金融投資產品的銷售都打算設立冷靜期,為何卻豁免影響廣泛的美容、纖體、健身服務,除了是屈服於業界的壓力,筆者看不出有其他原因
最近便先後有兩所瑜伽學校倒閉,引起社會對預繳式消費的關注。有評論指這類學校的收費,離不開三個模式:(1)要求會員購買會籍,然後免費享用一段長時間的課程;(2)以折扣吸引會員一次過購買一年或更長時間的課程,並需預先繳費;(3)要求會員最少必須簽一段時間(通常為一年)的合約,然後分期通過信用卡繳付學費。

無論任何一種付款模式,均令公司「先使未來錢」。公司生存之道,就是不斷吸引新客戶作預繳式消費。今次瑜伽學校倒閉,大量學員要求中止付款,銀行都不願意,才揭發原來即使提供的服務公司倒閉,他們仍要繼續供款,引起消費者極度不滿。筆者昨天與金管局會面,得知金管局亦沒有就銀行如何處理客戶預繳款項發出清晰指引。

消費者再一次求助無門:銀行方面要消費者繼續付款;金管局沒有指引;消委會以個案進入清盤階段,難以介入;想報警,除非證明有欺詐成分,否則能做的也不多。最終,唯有等清盤人安排清盤程序,才知可否收回款項。

筆者認為銀行公會、金管局應該從保障消費者角度出發,除非銀行已真金白銀代客戶向PlanetYoga繳付全筆費用,否則便要責成銀行容許客戶停止付款。

無疑,消費者在面對預繳服務時,必須先考慮可能承受的風險,不過,要維護消費天堂的美譽,最根本仍然是需要一套全面而嚴格的法規。所以,筆者期望當局行出了一小步後,必須加緊腳步,盡快建立全面性消費者保障制度,包括制定綜合性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條例》,以堵塞現時法例零散而互不協調的情況。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2010年5月13日

政黨可否在大氣電波作政治宣傳,近日引起社會的熱烈討論。接受民建聯贊助特約節目好像是「十惡不赦」,報章連日口誅筆伐,電台部分烽煙節目主持人也加入圍攻。

民建聯的「十八仝人愛落區」未曾首播,已有政黨及不同人士到商台示威,要求商台「腰斬」這個特約節目。

商台企硬,民間行動亦日益升級。上星期五是「十八仝人愛落區」的第二次直播,遭部分人士全程緊貼,有報章指四小時的節目,僅十分鐘成功與青年對話。若然搗亂活動持續,肯定逼使節目再縮減直播成分。

近來社會有股歪風,且日益猖獗,部分人士以出位的言論、粗暴的行為來阻止不同政見人士發表意見,甚至阻礙活動的正常運作。「維園阿哥」令「城市論壇」要不斷改變保安安排就可見一斑。這些手法不單止在時事評論節目出現,就連地區有些居民會,他們都會「踩場」,目的是想搗亂,結果就是諮詢會開不成。問題沒有處理,這樣的情況有蔓延趨勢。好像在大角嘴,就高鐵事件召開居民會,永遠是報警收場。

「誰大聲,誰夠惡」好像就是真理,民主最基本的一條是互相包容,尊重不同意見。但這群所謂民主鬥士,連最基本的尊重別人都未學會,怎叫人尊重?

筆者除了強烈譴責無所不用其極來干擾節目運作的人士,亦不敢苟同部分評論員持雙重標準,對待近日兩個疑似政治廣告。多份評論質疑商台不持平,「明益」民建聯,但其實與電台合作的門永遠打開,無論是主動或被動,我看不到分別何在

民建聯贊助商台《十八仝人愛落區》節目,由節目主持人與民建聯成員走訪十八區,與夜青、深宵工作人士及晨運客傾偈。而劉慧卿則購買廣告時段,廣告內容是:「我係劉慧卿,係時候普選啦,呢個星期日,有普選大遊行,三點鐘記得來維園啦。」

論內容,劉的報時廣告的政治味肯定更濃,為何鬧商台「見錢眼開」的人士不在劉的廣告第一天出街,就去商台示威,要求腰斬廣告,說到底是扼殺不同政見人士的言論空間,說到底是害怕本身陣營的電台與不同意見人士建立合作關係。

論時間,劉的廣告比民建聯的更早出街,但連日指責商台「見錢眼開」、「自毀長城」的評論都是由民建聯的節目曝光而觸發。為何商台收民主黨副主席的錢就合情合理,接受民建聯贊助就是「十惡不赦」!

廣管局現正就上述兩種疑似政治廣告進行調查,我認為有關調查應更廣及更闊,除了調查商台有否違反電台廣告守則,還要查個別節目主持人有否違反節目標準的「持平」原則。

根據有心人在網上透露的統計資料,今年一月至今,商業電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民主黨議員次數合共六十三次,訪問公民黨議員合共五十六次,訪問社民連議員合共四十八次,而民建聯議員合共只有二十七次;而《左右大局》訪問民主黨議員合共三十七次,訪問公民黨議員共十八次,社民連六次,民建聯十次。

從數字上看來,主持人也未有「持平」對待各政黨,為何評論人不撰文評論要「持平」,那些說捍公平的政黨又為何不到商台抗議被「不公平對待」?世界上本沒有完全政治中立的人,帶有政治取向的評論者、主持人把政見加入文章或節目實屬常事,但完全以雙重標準看待兩件疑似「政治廣告事件」,就揭露出部分人士「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偏激心態。


  若然無「鬼」何須反應過敏
2010年5月5日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一句辭職投票,在政圈中引起軒然大波,無論是議員以至部分報章評論員,紛紛批評主席「違反承諾」、「破壞主席的中立形象」,亦有人因而推測政府已掌握了反對派中的三票,通過政改方案指日可待,引來反對派連日「捉鬼」。

主席有否違反競選承諾?筆者認為沒有,更覺得正正由於主席本人要履行承諾,才決定在投票前會先辭職,並表明不會在本屆立法會再次參選主席一職。至於主席的投票理由,也說得很清楚,就是讓政改方案得以通過,不想政制原地踏步。這點我也十分支持,因為香港的政治爭議已持續二十多年,一旦再原地踏步,只會出現「三輸」:即「市民輸」、「立法會輸」、「特區政府輸」的局面。

若然政府已擁有三十九票,多一票就能讓政制方案通過,讓政制向前走,主席的決定可說為了顧全大局,而犧牲自己。犧牲的包括主席的職位及可能要負上「背信棄諾」的罪名,甚至有報章已批評主席一旦投票,勢將成為憲制「歷史罪人」。

一「言」激起千層浪,社會的討論沸沸揚揚,恍似主席經已請辭。其實,主席的說法建基於一項假設,就是政府要手握三十九票。但要達到這一步,必先要通過重重關卡,難度很大。
首先,怎樣確定政府穩握三十九票?吳康民先生日前就撰文指出,唯一能夠保證「撬票」成功,便是由三位「轉」議員在當前,即政改方案投票之前,公開表明投票取向,以避免有人「無謂犧牲」。問題是三位議員要一早曝光,所受到的政治批評和壓力,非比尋常,如何勸服他們走出這一步?

此外,要落實主席辭職投票,還要通過另一關卡,而這關的難度也一點不低。主席提出請辭,必須有七天通知,然後安排重選。要主席不是白白犧牲,必須先找到一位表明會投票的主席。問題是誰會願意去做首位打破憲法慣例的主席?我想唯一能說服主席候選人公開表明會打破憲法慣例,只能是強烈的民意。若然政府拉到三十九票,除非支持通過政改的民意,遠遠超過主席須保持中立,否則,縱使主席投了票,政府贏了一仗,恐怕也是得不償失,因為既輸了民意,又輸了立法會形象,更無助提升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肯定會令市民更加認定政府只要數夠票,便不會理民意。

又有另一種說法,指可找一位非建制派的議員做主席。我看這個想法可行性極低。不要忘記,在主席辭職前,必須先有三位反對派議員表態支持,再要加上另一個反對派議員接任主席,那時,反對派的鷹派及傳媒,又怎會樣輕易放過這位「主席」,讓政府方案順利通過,而又有誰願意在無數反對聲中當「千古罪人」。

不過,上述討論還是言之尚早,因為主席辭職參選最重要的條件還未出現。我倒奇怪,為何反對派這麼快就有這麼大的反應,部分更以「惡毒」來形容主席辭職投票的想法。

筆者見到反對派陣營這陣子在努力「捉鬼」,就想到是否真的有「鬼」,若然沒有「鬼」,反對派的反應就不應這樣大,因為主席辭職投票的想法根本不可能發生。


 

打擊無良發展商不要手軟
2010年4月29日


「九招十二式」一推出,市民的反應是「為甚麼這麼遲?」買樓是香港普羅市民的最大投資,居然時至今天,仍然未有法例監管。縱使「九招十二式」能即時冷卻熾熱的樓市,但政府遲遲未監管地產商,卻肯定是「施政為民」、「福為民開」這些施政理念的諷刺。

細看「九招十二式」,最有實效的算是發展商在開售前要公開發售單位的數目和單價,防止發展商以「擠牙膏」方式出售,所以即時對樓市起了冷卻作用,但一時的冷卻又有甚麼用,市民只會認為政府發幾招虛招來回應民怨,又或認為這其實是一早應該做的。要搶回主導,我想政府不得不對發展商下重藥,以洗脫政府偏袒富豪的形象。

市民的怨氣是目前政府對發展商沒有甚麼監管,只是靠地產建設商會發出的一套指引,由地產商自願遵行。即使違規,發展商也不會有甚麼後果,更不怕被「拉人封鋪」。

上年十二月,我曾在立法會問局長,過去三年,發展商在銷售樓宇時發放誤導性資料、作出失實陳述或進行欺詐,因而須負上刑事或民事法律責任的個案共有多少宗;局長當時的回覆是,涉及發展商的詐騙行為有多少宗,警方沒有分類數字;至於地政署則曾因兩宗嚴重違反售賣「樓花」規定而向發展商發出警告信。

面對市民排山倒海的不滿,政府對發展商的監管似有若無,現實只有兩宗被警告,那麼怎樣叫市民相信政府的政策不是傾向大商家?

政府要扭轉政策傾斜的形象,即使不願復建居屋,起碼也做好「球證」角色。我建議政府在推出「九招十二式」的同時,要落實執行,大可派人以巡查,甚至「放蛇」方式來監察地產商的行為,一旦發現違規行為,政府便應高調公布和發出警告,即使沒有違規,政府也可公布巡查結果。

若然經濟持續向好,政府便應該找緊時機,推出法例來規管售樓,設立機制讓市民看見不良的商人會受到政府的制裁。

不良的售樓手法曾出不窮,不良發展商挖盡心思,誤導消費者作出錯誤決定。「發水樓」、Sellandbuyback,或者利用bundleprice谷「高」某些單位的成交價,又或者是通過傳媒「放風」,營造交投活躍的氣氛等等。就算二手市場,情況沒有分別,很多有利益衝突的人經常通過傳媒,發放消息,營造交投活躍的印象。在樓市,這些「取巧」手法沒有部門過問,也沒有法例或機制去查證消息是真是假。

金融和地產是支撐香港經濟的兩大行業,如果金融產品作出失實聲明,我們有證監會把關。在早前大摩高層內幕交易的事件中,犯事者要被送上法庭。不過,對於過去市民投訴不良地產商,或者涉嫌有利益衝突的人,通過傳媒以懷疑不誠實的手法向市場發放消息的情況,我卻看不到有任何監管機構,查證報章報道的銷情是否屬實。

昨天,立法會大比數通過以立法形式規劃樓宇買賣。政府不能再以社會或立法會未有共識而坐視不理。現在,球已在政府的一方,且看政府如何處理。


 

「有為政府」是大勢所趨
2010年4月21日

曾蔭權管治亮起紅燈。香港大學一項在政改方案發表前進行的民意調查,特首及三名司長評分全線下跌;特首的評分跌至去年十一月初以來新低;要求他「下台」的受訪者更上升至四成九,創下○五年上任以來最高。

兩周前,中文大學的另一項調查又首次確認香港不是一個和諧社會。認同香港是和諧社會只有26.5%,較兩年前大跌11%;有多達150萬受訪者表示要用上「激烈的手法」,「才可以使政府回應訴求」。引來社會很大迴響,有報章甚至在頭版以大字標題指「香港陷暴動邊緣」。

「激烈的手法」與暴力沒有必然關係,推論香港到了暴動邊緣,筆者認為言過其實。但兩間大學的調查結果,肯定已為特區政府的管治敲響了嚴峻的警號。

社會不和諧的成因,社會多集中在貧富懸殊和政制紛爭,但細心看看調查,就會發現「官民矛盾」絕不能掉以輕心,因為這項分數的惡化幅度,位居第二;而「80後」更認為此項矛盾較政治紛爭嚴重。

做「官」不是「以民為本」嗎?為甚麼「官民矛盾」會突然變得尖銳?

筆者認為市民眼見貧富懸殊問題惡化,樓價上升脫離市民的承擔能力,每年福布斯「上榜」的香港富豪,大部分都是地產商,社會不禁相信政府政策向大企業傾斜,導致富者愈富,貧者愈貧。

社會不和諧,有人歸咎經濟因素,這些說法不無道理,但香港已過了高速增長階段,四大支柱產業難有突破,六大優勢產業又前途未卜,期望經濟再次騰飛,藉此改善社會和諧,有點不切實際。

「財爺」昨日回應預算案時,處理貧富懸殊仍然是一貫的思維,就是透過發展,透過教育讓市民向上流,分享到經濟的成果。這個說法永遠不會有錯,只是數據已反映GDP增加,不代表市民收入可按比例增加。分配不均下,市民自然希望當局介入,讓財富分配更加合理。所以,預計要求政府通過改革稅制以達到財富再分配的壓力,與日俱增,本地的低稅制或會受到嚴峻挑戰。此外,高地價政策已被市民認定為「萬惡之首」,政府需要深思發展商在房屋供應的角色。管治班子的思維若然停留在以「小政府」處理「社會分配」,矛盾情緒,只會揮之不去。

財爺也意識到情況的嚴峻,承認「隨著社會發展,資源分配問題往往會引起不少爭議,容易產生怨氣」。

除了施政未符市民期望,近年鄰近「有為政府」的積極進取,紛紛為當地中小企制訂優惠政策,令欠缺主動的特區政府備受批評,也加深了社會矛盾。

以珠三角從事加工貿易的港資企業為例。目前正面臨轉型和升級的困難,特區政府主要由貿發局和生產力促進局等各自提供支援,未能發揮良好作用。比較之下,台資企業的轉型和升級則較成功。以東莞台商為例,當地的東莞台商協會牽頭,由台灣十四家半官方或民間的產業升級專業輔導機構,組建了東莞台商協會轉型升級聯合服務處,為台資企業提供了一條龍的高效專業服務。與港方一盤散沙,單打獨鬥形成強烈對比。

究竟「小政府、大市場」是否真的能讓香港成功轉型,處理社會的和諧,好多中小企早已提出質問,「有為政府」是否就等於放棄市場原則?環顧鄰近地區,茫至是城市,在發展經濟的道路上都是「有為政府」。不只經濟,美國的奧巴馬政府都要做個有為政府而通過一個被形容為世紀醫療方案。


 

充分利用「框架協議」下的「先行先試」
2010年4月16日

粵港最近簽訂的「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意義重大,確定了香港在區域的金融、航運及現代服務業的中心地位,但除了靠中央的定位,香港要保持優勢,最重要還要靠實力,靠表現。

香港的優勢能否持續的確令人憂慮。「世界經濟論壇」發表○九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的排名與○八年一樣,在全球一百三十三個國家或地區中,競爭力排行十一,但港人「假想敵」的新加坡,競爭力則顯著躍升,由排行第五爬升至第三。雖然香港力保排名不跌,但對比周邊國家的急速發展,香港明顯是不進則退。

香港能保住十一位的排名,很大原因是香港背靠中國,與內地的金融市場有緊密聯繫,因此對投資者和公司仍有吸引力。反觀新加坡,卻可靠本身的國力成為亞洲最具競爭力的國家,如它的資源及勞動市場效能是全球排名第一,而金融市場成熟度則排行第二,加上該國近年致力發展基建和高等教育等,令競爭力大增。

與內地城市比較,香港近年亦被上海趕上。上海當局早前公布,全市去年實現GDP增長8.2%,總值達2,183億美元,反映其經濟總量,已超過GDP僅有2,107億美元的香港。上海迅速崛起,令香港的危機感頓然升溫。

面對激烈的競爭,香港要如何應對呢?筆者認為最重要是如何利用好香港「背靠祖國」的優勢,而在粵港最近簽訂的「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機遇下,香港須利用好「先行先試」的尚方寶劍,令很多不能在現有國家體制內、或在全國推行的措施,可在廣東省或廣東省內部分區域進行試點、突破,先行先試,增加香港的實力,而這是需要有創新的思維,但特區政府看來在這方面仍須加倍努力。

為了加快兩地開放融合的步伐,粵港兩地必須攜手合作,向中央爭取,發展如前海、河套、橫琴等粵港合作「先行先試區」,爭取在該地採納更靈活及先行的開放措施,建設成粵港合作的先進服務與產業園區;同時,香港政府是否可以考慮仿效新加坡政府設立投資公司或類似的主權基金的做法,參與園區的管理與投資。將部份財政儲備投入,作為該投資公司或類似的主權基金的種子資金,一方面可增加財政儲備投資的多樣化,另方面可加快相關產業的發展,令香港經濟結構逐步邁向多元化。

近年政府銳意發展六項優勢產業,早前公布的預算案除了提出釋放土地及培訓人才外,便沒有其他支援措施。就如何讓市民監察六項產業的發展,本人在上次辯論施政報告發言時,已要求政府提供六項個別優勢產業對香港GDP所作的貢獻以及就業數字的資料,但至今還未獲得有關數字,在此我再次促請政府盡快提供有關資料,以便市民能檢視政策推動的力度與進展,令推動新產業不會流於空談,進一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正視「學習差異」兒童教育需要
2010年4月15日

「望子成龍」是每位家長的期望。孩子聰明伶俐、健康成長、名列前茅,父母當然喜上眉梢。但世界並不完美,當發現孩子有「學習差異」,或者是在各項發展的表現上未能追上同齡小朋友,家長所面對的憂慮和困惑,大家都能理解。

「學習差異」並非學術名詞,一般是指與主流標準有差異,因而在主流教育和課程中未能獲得充分照顧,其中涵蓋身體障礙、智力、社交、情緒、行為、學習能力、言語等範疇。若小朋友經常出現「坐唔定」、「唔守規矩」等行為及情緒問題,也有可能是出於「學習差異」。

「學習差異」學生是否已得到足夠的支援?這個問題要分開兩部分討論,在小學階段,學校獲得的資源相對充裕,也有能力為有需要的學童提供系統的辨識和支援;但在學前階段,幼稚園卻沒有得到額外的資源,只靠家長及老師「瞎子摸象」,自行發現,然後再交由衛生署作進一步評估和介入。

這些學前階段的「學習差異」兒童有多普遍呢?根據教育局局長在立法會向筆者提供的資料,已被評估為有需要接受弱能兒童學前服務的約有8,900名。但數字只反映「冰山一角」。

民建聯與教育學者最近公佈的研究報告指出,約七成教科師表示幼兒機構各有約兩名屬於自閉症,專注力不足或過度活躍或語言障礙的幼童,以此推算,全港即約有5%兒童出現「學習差異」,這個數字與外國相約。學者指出,政府提供的數字是多年累計總額,完全脫離現實。

教育局的數字偏低,原因不難理解。其一是教育局認為過早標籤兒童並不合適,故未向幼稚園提供辨識及支援的資源,但家長和老師始終不是專家,辨識效果自然並不全面;此外,當發現子女出現疑似「學習差異」徵狀,家長初期普遍都會感到難以接受,拒絕進行評估,以至有關數字未能反映實況。

除了資源,現時針對學前階段「學習差異」兒童提供的協助,有很大改善空間。首先,經衛生署兒童評估中心評定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會被編配至「特殊幼兒中心」或「兼收弱能兒童計劃」,但這些機構的服務對象,限定為弱智、肢體傷殘、失明及自閉症,未能涵蓋其他性質的「學習差異」兒童。

其他問題包括:孩子獲得支援的大前提是必須先獲家長主動進行評估;評估輪候時間要近一年,拖延了兒童獲得支援的時間;評估中心只能根據孩子被評定當日或一段較短時間的表現,未有對孩子的情況進行較長期的追蹤。

我們的研究報告指出,幼兒機構老師認為針對「學習差異」兒童,從學校政策、設施、教師培訓及課程方面,都可以說是「零」支援。

「盡早辨識,盡早介入」是全球教育界及學術界,對支援「學習差異」幼童的共識,而且也有助減低兒童日後的學習困難。以至英、美、台灣等地已將學前階段兒童的學習差異需要,納入教育體系。

為此,我們的報告提出一系列改善建議,其中最關鍵是提早支援「學習差異」兒童,由現時的小學向下伸延至三歲;同時為幼稚園及教師制定一套支援政策,讓教師及幼稚園可及早識別,及早支援。

若各位有興趣瀏覽報告,歡迎到以下民建聯網頁
http://www.dab.org.hk/hk/content/web.do?id=bb3c8871274c59df0127f0aa327b0025


 

發展教育產業需要深思的問題
2010年4月8日

上月中,一名來自廣西的中文大學碩士生在宿舍自殺,引發新華社發表一篇題為「他們為何看不見春天?」的署名文章,內容提及十年內起碼有5宗同類的悲劇發生,文章以「大躍進」來形容香港高等教育近十年的發展模式。令人反思特區政府近年銳意擴充專上學額,以至發展教育產業的方向和策略。

筆者絕對不同意把教育視作賺錢工具,視作「產業」。教育是社會最重要的投資,「教育」的成品:人才更是未來一個城市能否致勝的關鍵,怎樣培育人才、吸引人才、讓人才有機會發揮是對香港教育的挑戰。

每當政府官員被問到對教育的承擔時,一定會說現時特區投放在教育的經常開支,已佔政府的經常開支四分之一,即政府每用4元,就有1元用於教育。然而,這樣的答案,市民會滿意嗎?

教育是中產最關心的議題。縱然教育開支一點不少,但政府也不得不承認每年14500個大學資助學額已經20年沒有檢討,而且教育的公共開支只佔整體國民生產總值的4%,低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6%的要求。從這點來看,香港高教基建遠遠不足本地需要。

怎樣解決教育資源投放不足?政府希望透過發展教育產業,即私立大學來滿足社會對人才的渴求,及學生對學位的要求。這點筆者也明白,單靠政府的資助是行不通的,發展私立大學也是大勢所趨。問題是政府的鴻圖大計是發展香港成為「亞洲教育樞紐」,從數字看來,這只是一廂情願的理想,與現實情況相距太遠。

根據教育學院的研究,7294名於2007/08學年入讀教資會資助課程的非本地生,92.57%來自內地,而2811名修讀自負盈虧課程的非本地生,內地生佔高達83.83%。該研究同時訪問孟買、新德里、雅加達、吉隆坡4個地區在自己國家讀書或參加教育展覽的1370名學生,發現他們對香港高等教育的認知不足,四至五成人對本港高等教育完全沒有概念。難怪負責人也指香港目前不是「亞洲教育樞紐」,只能是「國家教育樞紐」。

香港校園日趨「內地化」,未能真正面向世界,筆者認為是香港資助學位未能滿足本地要求,而大學撥給非本地學生的學額,又不得超過兩成,以這個非本地學生數量來說,不但滿足不了「國家教育樞紐」,甚至連「珠三角教育樞紐」也力有不逮。

為此,筆者認為在目前階段,香港發展私立大學實際所能發揮的作用,是培訓人才及增加本地學生入讀大學的機會。問題是政府除了提供土地,在欠缺其他資助下,私立大學如何保證學生質素?

方法之一是收取高昂的學費,但香港的私立大學仍在起步階段,難以建立品牌效應,加上商界捐款未成氣候,要落實這種辦學模式,難度不少。另一個方法是學費水平貼近其他受資助大學,而在「將貨就價」情況下,教學質素便肯定有所妥協。明顯地,這也絕非我們想見到的情況。不理質素,短時間大量增加自資專上學額的惡果,大家仍然歷歷在目。

人才的培訓,絕對不是數量的追求,而是質素的提升。可惜政府迄今仍未能說服公眾,在開辦更多的私立大學的同時,如何確保學生質素,真正協助香港走向知識型社會,從而提升香港的競爭力,這點才是公眾最關注的議題。


看待最低工資要有同理心
2010年4月1日

近日政界最熱烘烘的新聞,肯定是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口出狂言」,指不排除提出以20元作為最低工資的水平。這番言論引發各界紛紛與「20元最低工資」「割席」。先是自由黨,然後是部分商會,甚至連飲食界也指說法不代表他們,最終張議員要為自己的言論道歉。

這一幕只是最低工資的揭幕戰。估計在政改方案之後,最低工資將成為另一項最具爭議,牽連最廣的議題。是一眾基層打工仔、工會、中小企以至商會寸土必爭的議題。

「20元最低工資」究竟是一個怎樣的生活水平?

從感性上,筆者只能說20元全不可取。因為以這個時薪,每天工作8小時,每星期做足6天,月薪4,160元。扣除飯錢,比外傭的3,580元更少;扣除交通費,幾乎肯定低於單身平均綜援水平的3,874元。

從理性分析又會如何?撇開20元不談,最低工資水平應該多少,人言人殊。由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的23元(月薪約4,800元)至工會代表爭取的33元(月薪約6,900元)。對此,筆者未有立場,故隨便挑了中間數,即28元(月薪約5,800元)做個簡單分析,粗略估計最低工資對低薪行業的衝擊究竟有多大。

以下分析完全根據統計處的公開資料,即《二OO九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及《二OO八年按年經濟統計調查》。

統計處指的低薪行業,涵蓋零售、飲食、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服務、安老院舍等行業,涉及75萬人,約佔全港僱員(不計公務員及外傭,下同)四份一,整體僱員開支佔經營開支41.9%。

若最低工資為28元,低薪行業的整體薪酬開支會增加3.6%,收益會減低0.57個百分點,而該等行業原來的盈利率(EBITDA相若)中位數為5.5%。換句話說,最低工資實施後,推算盈利率會減低約一成,影響可謂輕微。

不同行業的成本結構迥異,受衝撃的程度也南轅北轍。最嚴重是清潔和保安,該等行業僱員開支佔經營開支八成或以上(80.1%及87.4%),若最低工資為28元,薪酬開支會增加接近一成,收益相應減低約7個百分點。由於該等行業的盈利率中位數分別是6.3%和6.0%,換句話說,實施28元最低工資後,該行業將會有超過一半企業會虧本。

同一道理,飲食業在實施28元最低工資後,收益會減低0.82個百分點,比較該行業6.6%的盈利中位數,影響不應很大。

因此,經粗略計算後,筆者還是不明白為何會出現「20元」才是對業界最低殺傷力的水平的說法。由此推想,商界對最低工資的抗拒,可能出於本能反應,才會想出一個有等於無的最低工資水平。

筆者預期「20元事件」只是序幕。隨著最低工資機制落實,更多商界人士必定會提出更多「精闢」的言論。可以預見,商界與基層的對立情緒可能升溫。

值得留意是在「加價」潮下,各大公共事業即使錄得巨額盈利,仍然申請加價,早已積聚不少民怨。為此,請各位商界朋友慎言,否則不但會破壞「良心僱主」的形象,更有可能壯大厭棄功能組別的力量。

最低工資的水平不能,亦不應單從經濟學去理解。在香港這個高度發展的社會,最低工資是保障最缺乏議價能力的基層打工仔的工具,請商界朋友以同理心去看待這個水平。


 

政府不能不處理的問題
2010年3月25日

自天星碼頭保育事件起,一群年輕人選擇以激進手法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對現況的憤怒。這股力量的凝聚力上升速度驚人,通過「高鐵事件」完全展示。相當多的評論都有類似看法,就是市民未能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滴漏效應」看似行不通,社會向上流動的機會大減。這種矛盾,便化成一系列社會行動。

根據統計處資料,由96 年至06 年,香港的GDP實質增長了34%,但與此同時,月入4000元或以下的住戶,卻由12萬個增加至20萬個;月入10,000元至約40,000元的住戶比例,由61.2%降至55.1%;至於個人的收入中位數,也僅僅多500元至10,500元,反映經濟發展並未惠及各個階層。

根據香港大學06年9月公佈的研究指出,在96年至05年的10年間,有29%的勞工人口成功向上流動,26%向下流動,其餘45%沒有任何流動。整體而言,01至05年的收入流動性,確實較96至01年為低。

這堆數字已敲響了警號,說明回歸10年,薪酬向上流動幾乎停頓。

回想上世紀八十、九十年代,香港創造了很多神話。如今,香港發展進入成熟階段,白手興家故事難以復再。但特區政府仍然相信「滴漏效應」、「大市場、小政府」。現實是經濟即使發展,也未能惠及各階層,加上香港經濟受到一波又一波的衝擊:亞洲金融風暴、科網泡沫爆破、「沙士」以至全球金融海嘯。不要說往上流動,能保住工作,維持穩定收入已經很好。

因此,特區政府不能以「自由市場」為藉口,無視社會向上流動停滯不前。

向上流動受阻,原因很多:其一是經濟的客觀因素;其二是香港產業結構失衡;其三是香港的教育制度未能配合人才在全球一體化中競爭。

長期以來,香港經濟結構偏重金融、地產和保險,上述研究也印證出這三行業向上流動的機會較高,如何扭轉目前失衡的產業結構,為經濟尋找新的增長點,已是迫在眉睫。

特首提出要發展六大優勢產業,方向正確。但如何確保推動這些產業會令市民有多元化的就業機會?如何為優勢產業培養足夠的人力支援?措施明顯不足。

此外,我們的教育制度未能協助年輕人擴闊視野,提升競爭力。開放改革三十年,內地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世界各地的人才都湧往內地尋找機遇。香港人同文同種,加上生活文化相若,理應佔盡優勢,更應把握機遇,積極闖出去。

教育,肯定是增加向上流動的最重要工具。問題是下一代能從教育中掌握多少新中國的發展。年輕人有多少能說清楚全國人大代表的角色和功能;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職能有何不同;執政黨的歷史和執政經過,以至省縣、市、鄉的政治制度等?國情教育的重要不只在於提升青年人的國家認同,也關係青年人是否有能力繼續在未來世界中競賽。

此外,不少研究都指出,推動社會向上流動的關鍵在於創意和科研。但目前教育制度培養出來的學生,相對來說較為被動、沉默、缺乏創意,也缺乏勇於發問,敢於創新的精神。

對此,筆者本身也沒有靈丹妙藥,但相信若教育制度未能培養下一代敢於嘗試,敢於走至全世界去接受挑戰,他們向上流動,以至香港向上流的機會其實會日漸減弱,希望教育局局長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婆婆何時能圓重建夢?
2010年3月18日

強拍9成降至8成近日成為社會的焦點,小業主意見分歧。經過9小時的討論,最後雖然通過,但怎樣再進一步保障小業主的權益,仍然未能讓大家安心。

在整個審議過程中,筆者一直有聆聽小業主的心聲,亦聽到不少業主認為土審處做不好把關工作,導致物業被賤賣。他們提出的理據,通常來自兩個強拍個案。其一是銅鑼灣希雲街44號的醬油鋪,該業主指面對發展商財雄勢大,小業主難以匹敵,「任何一個律師都說小業主沒可能贏」。另一個案是灣仔金國大廈,向海單位的收購價低至三千多元一呎,較業主估價師的估價低了一半。

在投票前,我細心翻查土審的判詞,以確定把關工作是否做得夠好。篇幅關係,以下只集中講希雲街的個案。

地鋪單位無法就收購價與發展商達成協議。針對現有用途,發展商估值為359萬元,而地鋪業主的估價為1022萬元,即接近前者的三倍。經審裁處實地視察有關地鋪,裁決現有用途價值為458萬元。

審裁處也接納地鋪所在的建築物己經到達其壽命的盡頭,在經濟上不值得維修,因為維修費用很大程度超過維修帶來的經濟增長。所以理應重新發展。補充一點,發展商由始至終,共向地鋪業主5次提出收購,收購價也由最初的600萬元,提高至1171萬元。審裁處評估後地鋪的現在用途價值和重新發展價值後,接納有關收購價公平合理,反映發展商已採取合理的收購步驟以購地鋪,故此批准強拍申請,也接納發展商的專家估價作為強拍的底價。

看過上述個案,便會發現目前涉及的問題,是超過土審可以處理的範圍。因為「開天殺價、落地還錢」,究竟是多少錢才合理,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都覺得自己提出是「合理價」。尤其是當感情因素也一併加入,一樓一鋪,隨時變成無價之寶,所以政府責無旁貸,必須要就如何讓小業主在私人重建中參與,盡快展開討論。否則,無論是9成或8成的強拍門檻,這類指控都不會就此消失。

整個審議過程中,筆者最經常聽到的訴求,是被強拍的小業主希望參與重建,問題是「樓換樓」、「鋪換鋪」涉及很多技術問題,要講分享重建的成果,亦要講承擔風險,分擔建造成本,如何達成共識,肯定不是短期之內可以做到。我看一個可行方法是可讓小業主以「股份制」形式合作,然而,在小業主和發展商同坐一條船的情況下,便有可能承擔重建的利益或虧本的風險。

筆者擔心的另一個問題,是強拍門檻獲得到通過,肯定會引發更多「收樓集團」,用盡各種手段去收樓。為了謀取鉅大利益,這些集團對小業主斷水斷電,甚至用上一些更卑劣的手法,已不是甚麼新聞。

當局必須正視這個情況。小業主的議價能力並不一定會因強拍門檻降低而減弱,反而,可能發展商會因為收樓成事機會較大而願意提價,有利業主。但用不正當手段是不能接受。局方必須在五十年樓齡的大廈,透過房協做好宣傳工作。讓小業主清楚本身的合理權益,若然價錢不合,便不應降低叫價。

因為條例的一個最重要的把關是要有8成業主的業權才可以啟動。若然業主是在不公平的情況下達成文易,最重要的把握就不存在。

昨天開會前,我收到一位婆婆的信件:「請議員做好心,做好事,我希望八成業主通過,可以收樓,我不想行樓梯,門到我死都要行。我見比我大的公公婆婆行得很辛苦,我看見很心痛。」這位婆婆的心聲與我服務舊區所聽到的聲音一脈相承。希望婆婆的夢想盡快成真!


 

香港還可以多等幾個10年!
2010年3月11日

全球溫室效應影響加劇,香港天氣愈來愈熱,冬天越來越短。慳電減排,刻不容緩。政府每年用電25億度電,是全港單一耗電量最大的單位,所以,公眾要求政府以身作則,帶頭慳電減排,完全合理。

最近三年的《施政報告》,關於建築物節能的主要有兩項,第一是在啟德發展區設立區域供冷系統,第二是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

在啟德發展區設立區域供冷系統,我十分支持。因為與傳統的氣冷式空調比較,區域供冷系統可以慳電35%,效果顯著。問題是根據機電署2003年公佈的「全港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落實研究」顧問報告,考慮了技術及財務可行性之後,明確點出了全港有15個分區(包括中區、灣仔、銅鑼灣、尖沙咀、東南九龍、將軍澳、屯門、東涌)設立區域性供冷系統,完全可行。

如果15個系統全部落實,報告估計到了2020年,每年可以慳電2億度電,相等如減少14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也等如45,000個家庭一年的用電量。

上述報告發表以後,政府只針對了東南九龍,即現時的啟德發展區,以及灣仔和銅鑼灣區做了進一步研究,直到現在,即是差不多10年以後,只有啟德供冷系統一項得以成事。

區域供冷系統在香港雖然是新鮮事物,但環顧世界,已經存在40年。根據2004年的資料,美國有超過6000個區域採暖冷凍系統;日本有142個註冊區域採暖冷凍裝置、新加坡在2000年便已有第一個區域供冷系統網絡、而韓國也有6個區域供冷系統網絡。所以,香港在這方面的工作已經十分落後,必須急起直追。

作為政府帳目委員會委員,我留意到審計署在去年發表的第53號報告,指出為了符合成本效益,區域供冷系統只應集中在新發展區推行,這點我是同意的,但即使如此,對於顧問報告建議在其他9個新發展區設立區域供冷系統,政府立場如何,構思如何,當局始終欠市民一個交代。

再講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高樓大廈耗電佔香港總用電量的9成,所以,要實質減低碳排放,在某程度上,就是要想想如何為建築物慳電節能。為此,政府在1998年推出了「建築物能效標誌」計劃,鼓勵私營機構自願參與,不過參與註冊計劃的比率長期偏低。截至上年9月,機電署只發出約2500張證書,涵蓋約1000幢建築物的照明、空調等屋宇裝備,不要說1000幢建築物相對於全港建築物數目微不足道,就算已參與的大廈,原來超過7成是政府本身的樓宇,即是「塘水滾塘魚」,反映計劃失敗。所以政府被迫最近提出立法強制《守則》的實施。

問題是《守則》的參與率似有若無,不是今時今日才突然發生,而且民建聯早在2005年提出的動議,已點出《守則》自願參與成效不彰的情況,為可政府要到2009年底,即《守則》推出10年後,才提出立法建議。

我不想經常批評政府磋跎歲月,只是歲月真的不饒人。回歸之後,香港的用電量已經增加接近4成,試問香港還可以等幾多個10年!

總結政府對推動區域供冷系統以至《守則》的態度和力度,筆者不期然想起建築物堆填區收費計劃,要足足十年才能成事;2005年發表《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至今真正推行的,只有膠袋徵費一項,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很擔心再過十年八年,建築物的節能減排步伐,仍然與市民期望有很大距離。


 

監管銀行履行企業責任
2010年3月11日

匯豐控股(005)上周公佈業績,表現只是市場預期的下限,或許因此,匯豐早前宣布加入按揭利率戰,以低息搶攻拆息按揭市場,有評論指匯豐希望藉此追回過往作為本地樓按業務「大哥」的地位。

近年熱錢湧入,按揭利率低處未見低,樓市興旺,炒家重臨。金管局從穩定市場的角度,訂出按息下限參考,防止銀行罔顧風險,過度推波助瀾,為熾熱的樓市「火上添油」,影響銀行體系的穩定,可以理解。另一邊廂,銀行公會對於訂立按息參考水平反應冷淡,表明無意協調利率,強調市場會自行調節。不過,有銀行卻即時響應金管局的建議,停止提供本港銀行同業拆息加0.65厘的按揭優惠。

2001年中之前,銀行之間存在存款利率協議,消委會幾經爭取,利率協議得以取消。今次按息下限,會否成為另一種利率協議,令人關注。

筆者認為,金管局今次做法與過往一脈相承。「陳總」不只一次提出警告,樓市熱火朝天,置業人士要小心自己的承擔能力。因為低息環境無可能長期持續,尤其是當各地政府一旦宣佈退市,香港熱錢流走,利率就會掉頭回升,置業人士是否捱得起貴息,令人關注。尤其是當樓市下滑,業主走避不及,負資產問題重演,更會拖累特區政府民望「插水」。

此外,現時的樓按市場已有「割喉戰」的氣氛。銀行推出的不只是「震撼價」的按息優惠,而是以零利率作為招睞,對象是「炒樓一族」,銀行的生意眼在於賺取手續費。加上按揭證券公司成立以後,不少樓按都可以做到9成,好處是置業者更易「上車」,但樓按的槓桿比例增加之後,置業者承受的風險,難免更高。

金融海嘯後,「大得不能倒」(too big to be fail)成為了銀行的代名詞。金融系統的穩定,對於任何一個國家或地方,都是重中之重。即使最信奉自由市場制度,最反對干預的政府,無一例外,都會動用鉅額公帑入市,拯救陷入危機的銀行,以免金融系統因骨牌效應而全面崩潰。

由此想到,利率協議取銷以後,香港銀行之間的競爭加劇,對消費者肯定有好處,但負面影響也有不少,而且在近年陸續浮現。

銀行利潤缺乏一個制度化的保障之後,銀行開始「不務正業」。為了爭生意,爭業績,由過往賺取息差,轉而走向「證券化」,賣保險,賣「迷債」,再遇上金融監管制度未有與時並進,最終爆出「雷曼」事件,至今,大批苦主仍然得不到任何賠償,遊行示威,也不知要到何時何日。

取銷利率協議的另一個後遺症,是銀行之間為求搶客,利率減價戰不斷。面對利潤減低,銀行為求自保,自然要銖錙必較,減省開支,於是,一切非賺錢業務便要叫停,包括關閉分行;向低結餘戶口收取行政費用;拒絕做一些非牟利的工作,這些做法,都引起不少客戶,尤其是長者及大廈法團的強烈不滿,但面對私人機構,這批客戶也只有無可奈何。

由此想到,金管局的職責是促進銀行體系的安全和穩定,過往監察的,都是銀行是否符合資本充足率(CAR)等要求,至於今次為按息下限訂出參考水平,金管局可能也是從穩定金融系統的角度出發,但客觀效果,肯定有助減低銀行之間的競爭,令置業者要增加供樓負擔,即在某程度保障銀行賺錢。既然如此,難道金管局不應該也關注一下銀行對社會的承擔,如何履行企業責任,為不同社群提供適切的銀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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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機制有待優化
2010年3月4日

舊樓問題將是特區政府的一項頭痛工作。10年之後,香港舊樓數目便會較現在增加一倍至9500幢,當局無論為「樓宇更新大行動」「加碼」再「加碼」,還是推出更多樓宇復修計劃,也是杯水車薪,而要重建也是談何容易,因為香港舊樓業權分散,難以整合。

加快舊區更新是社會的共識。而重建工作,可藉市建局推動,也可由私人發展商負責。然而,市建局財力有限,對揀選重建地區十分「挑剔」。由2000年成立至今,只展開了35個重建項目,完全無法滿足市民對舊區更新的要求,故此有需要調動發展商的力量。

目前,發展商要申請「強拍」,最少要集合九成業權。門檻一點不低,所以條例1999制訂至今,只有20宗成功。為此,當局今次有條件降低「強拍」門檻,讓發展商有更大誘因進行重建,筆者基本上是支持的,因為可令居民有多一個選擇。且啟動「強拍」的門檻是要得到多數業主,無論是八成或是九成業主的支持,才可啟動。

當局打算在三種情況下放寬「強拍」門檻至八成,分別是50年樓齡以上、大廈只剩下1個單位未收購或樓齡30年以上的工廠大廈。

近日這個議題成為爭論點,有議員已表明反對。筆者雖然支持修例的方向,但對如何完善上述的安排有以下意見。

物業極有可能是小業主一生最重要的資產,加上面對「強拍」,業主是無可奈何之下被迫出售物業,他們要求有更實質的機制保障權益,完全合理。筆者認為其一是強制發展商在申請「強拍」前,要先與小數業主進行調解,而政府可以在調解中要求發展商讓小業主有優先揀樓權,或者考慮讓小數業主有權參與重建。

小業主的另一項擔心,是恐怕發展商在降低門檻下有恃無恐,物業會被賤賣。為此,土審處的拍賣機制需要優化。現時,為照顧各方利益,發展商、市建局和小數業主都可獨立聘請測量師為樓宇定價,而土審處在處理「強拍」時,底價也反映重建價值,不過當局要多走一步,土審處在面對「強拍」時,應同時參考市建局現時向受重建影響業主提出的補償額,即同區面積相若七年樓齡單位的價值,一旦小數業主在「強拍」下的補償額遠低於市建局的參考水平,土審處便可以作出平衡,酌情提高補償。

要切實保障小業主權益,應讓他們有參與重建的選擇權。有意見認為要「樓換樓」和「舖換舖」,原則雖然簡單,但要具體落實,仍有很多技術問題。另一個可行方法是可讓小業主以「股份制」形式合作,然而,在小業主和發展商同坐一條船的情況下,便有可能承擔重建虧本的風險。無論採取何種方式,當局都必須承諾會盡快檢討並修改「強拍」的主體法例,還業主參與重建發展的權利。

市區重建一直由市場帶動,以前的重建項目,都集中在發展潛力高的地區,而一些有更大重建需要,但價值未必很高的舊區,居民望穿秋水,都得不到發展商,以至市建局的「垂青」。以筆者熟悉的九龍城、深水埗為例,除了最近塌樓現場附近的唐樓,多年以來既無強拍,也沒有市建局來敲門,業主只依靠不同復修計劃的小修小補,始終未能回應居民徹底改善居住環境的心願。

既然市建局受公帑資助,便必須以公眾利益為大前提。為此,筆者在同意當局降低「強拍」門檻,為重建引入更多私人力量的同時,市建局必須承諾會將有限的資源集中,針對最有需要,居民最渴望的地區做重建,藉此與私人發展商有所分工。這是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必須回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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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財爺拿出穩定樓市決心
2010年2月25日

曾俊華司長昨天公布任內第三份預算案,用了不少篇幅講如何穩定樓價,方向正確。樓價肯定是中產人士最關心的,尤其是當元朗的新樓呎價到了五千元的水平,將軍澳又出現「麵粉與麵包同價」現象,令人想起曾特首去年十月《施政報告》發表後,在電台叫人買不到「市區樓」,也可以買「新界樓」的建議已經行不通;同時也反映當時豪宅樓價的暴升,真是會帶動整體樓價上漲。

財爺今次的說法便較為貼近民意,不但在預算案五次提及樓市泡沫的風險,並在第二十一段至三十三段,即用上十三段篇幅,交代政府如何確保樓市的健康平穩發展。

筆者注意到財爺說今年預計有一萬四千三百個私人單位落成,主要來自○九至一○年度勾地表的四十幅住宅用地提供約一萬個單位,再加上港鐵和市建局項目所提供的單位。無疑,這個數字的確較○八年的九千單位為多,但比較起○五年的一萬七千個,以至○○年至○四年的高峰期間,每年新建單位達到二萬六千至三萬一千的水平,不可同日而語。當然,新建單位供應量近年大幅下跌,主要因為停止賣地及勾地政策所致。

預算案繼而交代穩定樓市的「曾四招」:分別是增加土地供應、稅務措施、提高成交的透明度及防止過度信貸等。由於篇幅所限,筆者今天會先概括講講土地供應。整體而言,增加土地供應的「招數」大致正確,但筆者看不到司長的決心。究竟政府最終會否出招,出招的力度有多大,目前言之尚早,難免令人對政府穩定樓價的決心,抱有疑問。

正如第二十六段所說:「我們會在勾地表內指定數幅市區住宅用地,如未被成功勾出,政府會在未來兩年因應情況安排作公開拍賣或招標。」這項建議原意是好的,可令發展商即使不勾地,也不會令市場土地供應「斷纜」。然而,筆者的疑問是既然二○一○至一一年度的勾地表已放在財爺的辦公桌上,為何他不乾脆講明留了多少幅用地,而只肯說「數幅」;為何不是坐言起行,就指定有若干土地再於今年推出拍賣,而要在「未來兩年」;為何是「因應情況」,而不是肯定地表明會推出?

字裏行間隱含的訊息,就是政府仍然以勾地制度為主,其他措施暫時「只講不做」,僅向地產商提出警示,政府是會關注樓價發展的。萬一樓價仍然有如脫韁野馬,當局才會考慮如何推出優化措施。

另外,財爺在第二十七段說:「……出售一幅位於元朗鄰近西鐵朗屏站約一點二公頃的土地作私人住宅用途,並通過賣地條款,包括指定單位的最低數目及單位的面積限制,增加中小型單位的供應。」利用賣地條款是可以更直接控制中小型單位的供應量。為了增加施政的透明度,財爺有需要進一步解釋,今次做法究竟是一次過的試驗計畫,還是一項既定政策;如果是政策,按政府目標,中小型單位應該佔總供應百分比多少;為何選擇在元朗區的土地實施新的土地條款;背後的想法又是甚麼?

土地供應以至房屋政策是市民最關注的政策。香港市民一生的儲蓄就用作供樓。買了樓的,望升值,未買樓的,想上車。政府怎去平衡「有殼」和「無殼」市民的利益是需要極大的政治智慧。筆者始終相信,住屋是市民的基本需要,社會上大地產商及小市民們的對立已經非常明顯及尖銳。市民認為政府偏幫大地產商,當樓價不斷上升,怨氣只會不斷積累,這亦是部分「80後」反建制的原因。當元朗單位呎價已到了五千元,當「麵粉與麵包同價」時,政府是時候以決心和實際行動來回應社會的訴求。


 

預算案為甚麼會被冷對待?
2010年2月18日

首先向各位讀者拜過年,祝大家虎年進步,身體健康。

下星期三,曾俊華就會發表任內第三份預算案。本來,財政預算案是社會大事,應該是落實特首每年《施政報告》的理念,但礙於客觀現實以及財金官員的理財概念,以至每年的預算案,大家的關注點都是派些甚麼「糖」,其他內容都被傳媒及普羅市民「冷對待」。

先講客觀現實。香港的稅種有限,庫房收入離不開利得稅、薪俸稅、印花稅及賣地收入等,來源狹窄,而且極不穩定,完全視乎當年經濟的好壞。根據政府2006年底提供的資料,對前8年,賣地收入波幅達540%,印花稅達140%,利得稅達85%,薪俸稅達51%。

收入不穩,但開支不止「寸步不讓」,還在持續增加。作為會計師,筆者認為特區政府理財人的工作殊不容易。單單教育、房屋、福利等政府三大經常性開支項目,過去5年,分別增加一成至兩成。這個情況只會繼續惡化,因為隨著香港人口老化問題日趨嚴重,65歲以上人口百分比,由近年的12%上升至2033年的27%,可以預見,繳納薪俸稅的人口比例越來越少,但同一時間,醫療、老人及相關社會服務的開支卻越來越多。一旦再遇上經濟逆轉,香港財政能否繼續維持穩健,令人十分憂慮。

面對庫房收入波動不定,政府要在不出現赤字下紓緩貧富懸殊,最簡單、最容易做的就是短期派「糖」,也由於理解這項限制,民建聯也只能負責任地向政府提出一些有時間性,數額有限的建議,包括撥款10億元設立低息貸款基金,借錢協助失業人士應付一時的緊急需要;以及撥款1億元另設一項貸款基金,協助失業人士修讀專業課程,為他們增值。

要根本解決收入與開支長期失衡,政府曾在2006年中提出銷售稅,結果因為公眾一面倒反對而告吹。不過,解決問題不會是獨步單方,事實上,政府在銷售稅拉倒之後,已提出多達10個方案去擴闊稅基,所以,公眾期望「財爺」應該有更前瞻性的目光,在預算案中交代解決這個結構性問題的一些想法和方向。不過,我估計司長今年也不會有甚麼突破性的看法。

客觀的限制任何時候都會存在,但收入與開支失衡這個死結長期未能打開,筆者認為最關鍵的還是領導人的理財觀念。

香港財政儲備約有5000億元,外匯基金儲備大約有2萬億元。由殖民地時代到回歸十多年期間,政府處理儲備的投資方式,一成不變。在今年的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曾經提出將外匯基金儲備的一部分作為主權基金,做法參考新加坡的淡馬錫主權基金或國家的黑石基金,司長沒有甚麼回應。又有議員提出,若認為主權基金的投資政治風險太高,或可把一部分撥作投資人民幣相關的項目,司長也沒有甚麼回應。

為此,我曾經在立法會挑戰財政司司長,要求他今年與市民、業界和立法會共同探討這個問題,可惜司長拒絕回應,真是另人失望。

回歸前,英國人不願將儲備作長遠打算,還可以理解,因為地方始終不屬於自己,但回歸後十多年的今天,連將如何善用儲備作為一個議題,亦不願意,便很難說得過去。

筆者認為,這是一面鏡子,反映財金官員不能與時並進,理財方針一成不變,結果就令每年的預算案焦點,始終離不開是否派「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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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區更新應有持份者的參與
2010年2月11日

馬頭圍道「樓」意外,震驚全港,意外亦揭示了香港舊樓失修的潛在危機,弱勢社群的無助。老業主及窮租客成了社會的「孤兒」,要獨力面對樓宇失修,管理不善等問題。

事發現場的唐樓群,住的大多是租客,絕大多數屬於基層勞工。他們選擇住在土瓜灣舊區,未必是其本身意願,只是因為該區租金特平,或者因要在附近返工返學,所以因利成便,遷入舊樓。要求租客參與大廈管理是不切實際,因為他們只是「過客」心態,唯一的希望,就是盡快上樓。

舊樓生環境惡劣,垃圾堆積、滲水、僭建問題嚴重、牆壁天花剝落,加上單位間隔被改動情況十分普遍,威脅住客安全。就如今次塌樓意外的45J,地下單位的主力牆,就懷疑被人非法拆除。

對於一些對社區有感情的老業主,即使他們有心,但無力處理複雜異常的大廈管理問題。所以,無法團、無管理、無保安、無維修的「四無」大廈長期存在。縱使政府大力催谷,通過威逼,發出維修令;或利誘,通過不同機構、不同部門提供的財政資助,都沒法大幅改變現實舊樓的環境。

筆者估計,即使政府再努力,那怕是發展局林鄭月娥局長在立法會表明會全力做好舊樓工作,舊樓失修情況普遍,始終是難以改變的現實。根據政府資料,香港樓宇的設計壽命以五十年為標準,加上鹹水樓工程時有所聞。所以,街坊望穿秋水,就是等重建的一天。

街坊不但希望,甚至是主動爭取市建局「插手」重建。他們曾為此約見市建局,希望直接表達訴求,可惜對方始終拒絕,令居民十分失望。

市建局成立時有四個使命,即「4R」,重建、復修、保育以及活化舊區。不過如果問大家市建局在過去十年的成績,就好似得1R,就是獨沽一味的重建發展,而且所選擇的地點都是「市區地王」,發展密度亦不比私人發展商低,建成的住宅成為屏風樓,計畫徹頭徹尾成為地產項目。為此,社會對市建局有「強搶民產」、「文化推土機」、拆散家園、破壞社區網絡的指責,也就不足為奇。

過去多次事件,都反映市建局所到之處,激起不少反對聲音,例如上環嘉咸街計畫、旺角波鞋街、灣仔喜帖街等,都是這類指控的典型。

為甚麼這麼多不滿?這麼多投訴呢?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市建局的「黑箱作業」。

第一個「黑箱作業」是市建局不以舊區居民意願作為主要考慮,所以出現嚴重的錯配。土瓜灣居民多渴望成為重建,但他們偏選喜帖街,選上環。

第二個「黑箱作業」是單一的發展模式。現在市建局必須收回所有業權才發展,居民只可選「賣還是不賣」,不可以選合作發展,舊樓業主無法合理分享市區重建後的經濟成果是衝突的主因。若然市區重建局在策略檢討時不考慮把居民作為合作夥伴,是無法加快市區重建的步伐。

市建局任重而道遠,要真正推動市區更新,必須顧及持份者的利益與需要,以及讓他們有更大的參與,並結成合作夥伴。

香港目前有四萬幢私人樓宇,樓齡超過半百的約一成,大約四千幢,而往後每一年,我們將會有另外五百幢樓宇達到五十年的樓齡。所以舊樓問題是城市的計時炸彈,為了有效拆彈,市建局必須調整策略,重新上路。


市建局不要當地產商
2010年2月4日

紅磡馬頭圍道整座樓宇倒塌,震驚全港。筆者先要向四名死者致以深切哀悼,祝願兩名傷者早日康復,以及六十多戶共約130名災民盡早重過正常生活,並向拯救隊伍致敬。

很多人質問:「作為國際大都會的香港,為何都會『冧樓』!」箇中原因,仍有待當局深入調查。但「冧樓」後的首要工作,應是善後。今次的災民,基本上是租客,不少是新移民、長者、少數族裔人士等,都是基層勞工。居於上址,都因租金較平,而且返工和孩子返學就在附近。他們在頃刻之間流離失所,境況徬徨,期望可以原區安置,也屬人之常情。

農曆新年將至,筆者期望房署可以因應他們的特殊情況,加快審批程序,即使資產或收入輕微超出申請資格,也以恩恤理由,安排他們上樓。與此同時,附近未有封閉的唐樓住客,若他們不再願意居於上址,筆者也希望當局可以特事特辦,體諒他們的惶恐心情,多提供一個選擇,盡量提供恩恤安置。

為讓其他舊樓住客安心,林鄭月娥局長承諾在一個月內,巡查全港4000幢樓齡50年以上的大廈。筆者希望屋宇署除了按一貫做法,巡視大廈外牆及公共部分,若然發現結構有被改動,就應進入大廈內或單位內詳細視察,使巡查更嚴謹。

事實上,舊樓內部間隔大兜亂十分常見,一個單位「間」成多間「套房」出租等。單靠外觀,無法得知,所以,政府計劃推出的強制驗樓計劃,有需要把主要改動樓宇結構,列入檢驗範疇。然而,檢驗只屬事後行動,並非源頭處理,所以,為了防範於未然,當局要想想怎樣監管結構的改動。

怎樣防止同類慘劇發生?這個問題相當複雜,也不是一篇短文能夠全面交代,筆者只能在以下概括其中幾個重點。

香港有不少舊樓無法團、無保安、無維修及無管理,今次的塌樓、連同早前的鏹水彈、「一樓一鳳」及吸毒者等治安問題的根源,都與這些「四無大廈」有關。這類舊樓,連最起碼的大廈管理問題都無法糾正,更遑論維修。今次慘劇後,當局不能再容忍這批「城市炸彈」存在,應該有新思維,一旦涉及公眾安全,在非常時期,應委託管理人代為管理或聘請管理公司管理這類隨時變成「危樓」的「四無」大廈。

舊樓問題涉及部門相當多:屋宇署、機電工程署、水務署/食環署、民政署等,部門各自為政,互不協調,衍生出很多老大難問題。其實,舊樓問題肯定比樹木多而繁雜,既然樹木都有專員專責處理,政府應該考慮是否有需要設立舊樓管理專員,統籌現時各部門的工作。

大廈管理是專門學問,業主需要專業人士提供協助,不能完全依賴政府部門。但要全面提升物業管理水平,卻很視乎當局的決心,是否有決心推行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將大廈監管質素納入規管?是否有決心成立「樓宇事務審裁處」,以解決現時大廈管理糾紛需時冗長,法律費用昂貴等問題?

政府也不是沒有發現舊樓的問題,故此最近推出強制驗窗、驗樓計劃。問題是現存舊樓數目眾多,加上按年遞升,而驗樓計劃每年只巡查2000幢舊樓,要舊樓全數驗妥,要花很長時間;另外,正如上文提及,檢驗範疇未包括樓宇結構,若然將檢驗範疇擴展,當局會如何跟進,屋宇署如何配合?有甚麼機制去監管影響樓宇結構的改動工程?這些問題,政府必須清楚交代。

長遠來說,巿建局要履行社會責任,不能專揀地價高的地方重建,而對真正有需要重建的舊區撤手不管。此外,市建局亦應有更多的靈活方案,多聽舊樓業主的意見,包括採用"由下而上"的方式,由舊樓業主作主導,在取得一定的業權同意後,主動邀請巿建局進行重建。否則,市建局只會淪為另一個地產商。


 

奪命慘劇不能重演!
2010年2月2日

香港原來還會「冧樓」。首先向塌樓事件中的4名死者致以深切哀悼,祝願2名傷者早日康復,以及60多戶共約130名災民盡早重過正常生活。

「冧樓」災難的真正原因,還在調查,是否因裝修破壞結構,導致舊樓極速倒塌,言之尚早,但鐵一般的事實是屋宇署在「冧樓」前不足一個月曾經巡樓,並無發現即時危險。所以,政府事後亡羊補牢,安排在一個月內巡查全港4000幢樓齡50年以上的大廈,以確保舊樓結構安全,但市民真的就會安枕無憂?

有報導日前引述專家警告,「冧樓」意外旁邊的唐樓群出現不少新裂痕,「已經不能住人」,當局為了令市民放心,必須承諾巡查時除了靠「目測」公用部分和外牆外,一有懷疑,必定會仔細檢測單位的內部結構,否則,再多的保證,再多幾趟巡樓,全港一百多萬舊樓住客,始終枕食難安。

除了粗疏的驗樓程序,屋宇署懶理「維修令」的跟進,也是舊樓環境普遍惡劣的原因。以筆者服務的九龍西區為例,區內舊樓處處,大廈接獲維修令和修葺令,可說司空見慣。問題是部分業主對命令愛理不理,而屋宇署又一拖再拖,即使採取行動,也動輒是三五年之後。屋宇署必須改變這種被動的做法,確保發出的維修令要及時執行,否則等同懲罰「聽話」的業主,更將舊樓住客的安危置之不顧。

日前就有報導指屋宇署早知「冧樓」現場附近兩幢舊樓失修,並於去年初發出命令,以大廈「可變得危險」為由,要求業主維修。可是,維修最後限期至今已過了超過5個月,署方仍未採取任何行動。很明顥,若署方任由情況繼續,輕則外牆批盪剝落擊傷途人,重則「冧樓」奪命慘劇隨時重演。

「冧樓」也帶出目前單位內部進行改建、分拆房間等工程「無王管」的問題。無疑,政府今天會向立法會提交《2010 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提出強制驗樓和強制驗窗計劃,不過,草案存在兩大問題,其一是強制驗樓後,如何善後,會否令部分貧窮的舊樓業主負擔不了維修費用;其二是草案不會檢驗樓宇內部結構變動。

社會上有聲音要求加強對上述工程的監管,筆者認為,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就界定這類工程與業界取得共識,政府有必要把握機會,把何謂改動樓宇重要部分與業界磋商,將目前的混亂情況納入規管,以回應市民的訴求。

筆者一直關注「四無大廈」,今次慘劇便是問題一個不幸的延伸。香港有不少舊樓無法團、無保安、無維修及無管理,導致問題叢生。今次的塌樓、連同早前的鏹水彈、「一樓一鳳」及吸毒者等治安問題的根源,都與「四無大廈」有關。許多無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連最起碼的大廈管理問題都難以協調,更遑論維修。問題是舊樓數字與日俱增,失修舊樓問題愈遲解決,禍患只會愈大。

今次慘劇後,當局不能再容忍這批「城市炸彈」存在,繼續危及市民生命。政府應該有新思維,一旦在公眾安全的前提下,應該考慮委任代理人去管理大廈。

最後,針對塌樓現場附近的唐樓群,無論政府如何巡查,如何修修補補,都不可能有人心甘情願入住,筆者認為市建局應顧及居民的這些想法,認真考慮以此作為一個試點,與這些舊樓的業主共同商討,如何將上址重建。


 

勿讓「五區」公投撕裂中央與香港的互信關係
2010年1月28日

一句「五區公投,全民起義」,中央被逼出手,發表嚴正聲明,繼而引發一番「口誅筆伐」。有立法會議員化身正義之士,企圖塑造成願意為推動香港民主進程而犧牲,為取銷功能組別而辭職。香港的政治文化,議會運作走到如斯地步,實非香港人之福,我作為議會中人,無可奈何之下,只有選擇在今天的議事堂,以行動表達不滿。

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是否有人為了一己私利而扮演烈士,大家要擦亮眼睛看清楚。

「公投」、「總辭」的最大得益者,肯定是社民連。首先「總辭」是社民連把台灣民進黨陳水扁的政治技倆引入香港,他們提出所謂「公投」,已收「先聲奪人」之勢。再者,社民連三位辭職議員可利用補選,提高知名度。其副主席亦因「公投」議題,大大提高其政治本錢。

縱觀社民連三子一年以來在議事堂的行為:由「擲蕉」、「粗口辱罵」再到「總辭」,可謂無人不認識。無論補選結果如何,他們已坐穩激進派「龍頭」大哥的地位,距離在日後立法會選舉中每區能穩取一席的目標不遠。

這是比例代表制的現實,政黨不一定要以多數市民利益為前題,只要每區爭取到部分,甚至10%選票的支持,便可穩守議會內「中型黨」的地位。民主社會不能阻止政客不負責任的行為,而損失的卻是香港市民。

「五區公投,全民起義」,加深中央對香港的疑慮。我從不相信香港人會勾結外國勢力顛覆國家,但觀乎社民連近日的行徑,我擔心有更多人相信一種說法,就是有人以香港作為顛覆國家的基地,此舉肯定無助於民主向前,加上今次得到表面看來相當「專業」、「中產」的公民黨結盟,令中央戒心更大。

事件最令人不滿是有人誤導市民,披著公義的外衣,以辭職為手段,「公投」作包裝。《基本法》從來沒有授權香港有公投創制權。補選就是補選,是候選人的選舉,跟議題掛鉤的公投不能混為一談。

第二項不滿是有人用公帑達致一己的政治目的。辭職議員要求選民重選他們返回議會,目的是提升其政治本錢,這根本是勞民傷財,多此一舉,行為既不負責任,也造成了起碼一億五千萬的公帑浪費。

第三項不滿是有人自編、自導、自演整個補選成敗的規則。「公社連」將五區補選上綱上線,定性為所謂的「公投」,拉所有人“落水”,任何參與者無論立場如何,都會被標籤為參與「公投」。可笑是「公社連」自訂遊戲規則:第一是五區得票總和超過每區建制派最高票候選人的總和;第二是投票率目標訂為五成。

香港選民登記率約五成,若投票率達五成,「公社連」候選人又取得五成選票,七除八扣,即全港只要有12.5%人同意,就通過所謂的“公投”題目;另外,過往立法會選舉結果清楚反映,反對派和建制派得票的「6‧4比例」相當穩定,難有大變。

可見,「公社連」要通過所謂的「公投」方案,十拿九穩,令人因此懷疑,「公社連」搞的一套遊戲規則,並非真心推動議題而寧願放手一搏,反而是因為怕輸而機關算盡。

退一步來說,不討論諸位辭職議員的政治動機及自編勝負規則,最重要是整個請辭、「公投」、「起義」會加深社會的兩極化,撕裂香港市民及中央政府經過十多年之間所建立的互信。2017年普選特首的承諾是人大經過深思熟慮後作出的莊嚴決定,得來不易。現在香港政制發展處於十字路口,不斷分化社會,是有利還是有礙民主發展,大家心中有數。

(如有意見發表或想多了解本人工作,歡迎電郵:info@starrylee.com 或 瀏覽本人網址:www.starrylee.com)


 

改善公眾參與,還要理順政治參與
2010年1月21日

經過24小時的馬拉松會議,財委會以31票對21票,通過高鐵的撥款方案。雖然通過了撥款,但筆者沒有甚麼興奮。

事件的爭議,不單單在於是否興建高鐵,議員審議的亦絕不只是高鐵項目,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政府分配資源的優先次序。會議廳外,政治體制未能妥善理順民意的一幕又一幕,大大地放大在七百萬人面前。會議廳內,政府、議員、市民之間的不信任也表露無遺。

有評論指在皇后碼頭事件後,政府未能汲取教訓,透過公眾參與的模式,在政策制訂初期,吸納民意,以避免在關鍵時期爆發爭拗,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不過,這個說法有欠公允。縱觀過去兩三年的發展,政府,尤其是發展局已經有所改變,採用公眾參與作為項目的既定模式。本人亦曾直接參與九龍發展(啟德機場舊區)及中環填海新區的公眾參與活動。此外,發展局早前主動就市區重建進行策略檢討,同樣採用公眾參與模式。

可惜,這套模式未有全面推行。運輸及房屋局在處理今次“高鐵”事件,便沒有採用。“諮詢不足”不但壯大反對力量,亦成為反對者一個強而有力的理由去反對撥款。高鐵總部設於九龍西,得益最大,受影響也較多。在工程期間,交通擠塞,以至如何處理地層被徵用等,居民的不滿和不明,等如擴大反對者的隊伍。我期望政府整體,包括運輸及房屋局能汲取教訓,日後在推行其他項目時,全面落實公眾參與。

不過,有了公眾參與,是否就能避免所有爭議和衝突呢?我看不是。

按筆者近距離觀察今次“高鐵”事件,部分人士將高鐵項目說成是政府政策向有錢人傾斜,向利益財團傾斜。推而廣之,不只高鐵,近年每當社會出現爭拗,部分人士總會將“貧富懸殊”、“官商勾結”、“政治權利不平”掛在口邊,將這些因素與事件綑綁在一起,說成是爭拗出現的根本原因,藉此爭取更廣泛的支持。

這團火一直燃燒。大家心裡都明白,今日的高鐵,明日的最低工資,然後是政改方案,“惹火”項目接踵而來,筆者可以斷言,一定有人將這些項目與社會的不公平,政治的不公平緊緊連在一起,也肯定會不斷壯大反對力量。

所以,單靠“公眾參與”不能完全處理社會上的不同聲音。因為任何政策,任何形式的參與都會有不同意見,也有受影響人士,唯有透過完善“政治參與”,才能有效吸納和疏導不同聲音。

縱使如此,大家亦要明白有了平等的“政治參與”,並非所有問題就可迎刃而解。眾所周知,“黑金政治”仍然廣泛存在於台灣的選舉;而美國的貧富懸殊問題仍然嚴峻,這些社會現象,總不能完全歸咎於政治不公平罷!

“高鐵”事件後,香港的政制究竟走向更保守,抑或更開放,還是未知之數。筆者只知道以現在的政治參與模式,即政府有權無票,議員有票無權;政府貫切行政主導,但立法選舉是比例代表制的情況下,香港肯定裹足不前。不單是政治體制無法向前,經濟及民生項目亦同樣連在一起,寸步難行。

日前,香港又再次被選為最自由的城市。最自由的地方,理應是最具創意,最具生產力的地方。筆者與各位讀者一樣,期望香港的傳奇可以延續,但這並非必然。日本經濟在低谷徘徊了二十年,至今未見起色已說明一切。在商業社會中,最差的不是錯誤的決定,而是“不作決定”、“停滯不前”,尤其是香港面對的競爭者是決策靈活,行動迅速的中國及新加坡,所以,香港的深層次矛盾一日不解,前境實在令人擔憂。


  A practical way to implement electoral reform and serve progress
15 Jan 2010

According to the latest survey conducted by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Asia-Pacific Studies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ver 50 percent of the respondents supported the constitutional reform plan proposed by the SAR government despite the fact that most of the people found the proposed plan “not ideal”. Only 29.5 per cent of the 1,007 polled agreed with the opposition camp that the proposals are “a step backward”, while 40.3 percent saw them as “a step forward”.

We have to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at, in fact, Hong Kong is not an independent place. In order to take a step forward in political development, we have to get the agreement or consensus from two-thirds of the legislature,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he general public. Most important of all, we have to work under the framework of the Basic Law and according to the decisions made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Universal suffrage is clearly specified in the Basic Law and the only thing to answer is how to achieve it, given all the above-mentioned constraints, plus our need to comply with the principle of “gradual and orderly progres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Basic Law.

The two major decisions that must be made before the end of the consultation period are how to realize the selection and election by universal suffrage of the Chief Executive and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LegCo) for 2017 and 2020, respectively; 2012 is only the midway stop for the selection of the Chief Executive by universal suffrage. That is, if we cannot move forward, there is a chance that we will be challenged for failure to comply with the constitutional requirement for “gradual and orderly progress”. Therefore, it is very important for Hong Kong to take this step forward. The general public and the government have to take into account the fact that 2012 is the only midway stop and this is the last chance to expand the Chief Executive election committee before 2017.
For the realization of electing the LegCo by universal suffrage, there remain two midway stops: 2012 and 2016. Practically speaking, if we want to move forward, we have to get two thirds of members of the current LegCo to agree. Any proposal to abolish or curtail the rights of the existing 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 is hardly believed to be able to get the existing members to agree.
The other way to progress is to expand the numbers of voters in each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in order to make the 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 more “democratic”.

According to the proposals put forward by the government, the LegCo in 2012 will have 10 additional seats, half of which will be directly elected and the other half allocated to 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 The new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seats will be elected by elected District Council members from among themselves.

This is not a prefect proposal, in the sense that it does nothing to change the composition and election method for the existing functional constituencies. However, the proposal is practical in that it is easier to get support from the general public as all are involved in District Council elections as well as from existing legislators, since their interests are not affected. It is definitely a forward-moving proposal.

Some do not agree with allocating the new seats to the District Council and suggest allocating those new seats to other new sectors such as the civil servants sector, and Chinese enterprises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which employ more than 100,000 workers. Others have asked me why there are no representatives for housewives and the unemployed or even retired people in the LegCo. Views are divided in this regard. But most importantly, the public in general will not agree to creating new sectors unless everyone has the same right to participate.

Some commentators are against the allocation of new seats to the District Council because they believe most of the district council members are not well qualified and will make the LegCo a place for district affairs. Working as a district council member and with other district councilors for more than 10 years, I find these comments unfair and prejudicial to district councilors. All directly elected district councilors are accountable to their residents and the Hong Kong people in general. They are being closely watched by the media and voters of their constituencies. As long as the rules are set, voters will chose the right candidates based on what they have done in the past and what they pledge to achieve as voters know that those selected have a relatively good chance of becoming legislators.

Therefore, the proposal put forward by the government is a practical solution to allow democratization of the LegCo to move forward. I cannot think of any other method that is politically achievable.

The SAR Government has resolutely decided to exclude appointed members of District Councils for both its proposed new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seats in LegCo and the expanded Election Committee for the Chief Executive. These arrangements are definitely steps forward as compared with the proposal put forward in 2005.

Whether or not functional constituency seats in LegCo should be abolished is not a matter to be dealt with during this consultation. We still have six years to go before we reach another midway stop, 2016, before 2020. Today, the most important decisions for us to make are what electoral arrangements should be adopted in 2012 for both the Chief Executive and LegCo. Let’s move forward and discuss that; we have already missed one opportunity.


 

珍惜機遇 發展高鐵
2010年1月14日

立法會財委會本周五、周六已預留兩天,繼續審議高鐵項目。計及過去兩次財委會,高鐵的馬拉松會議已開了10小時。審議時間之長,相信是立法會的記錄。

高鐵事件令立法會內外充滿火藥味,遲遲未能表決。一方面是挑戰議員的忍耐力,另一方面,議員也是在測試市民對於議會“議而不決”的底線。

在一個特別財委會上,詹培忠因不滿議員“拉布”先發難,最終演變成議會內“手指對手指”,以粗言穢語互相對罵。被報章形容為立法會之恥。會議尚未完成,議員先在市民前醜態盡顯,嚴重打擊立法會整體形象。

上週五,財委會會議結束後,再有議員“忍無可忍”與主席理論,不滿主席故意不為會議定下投票時間。

財委會為立法會最後把關的委員會,是政黨、議員最後表達立場的地方。過去大量複雜的項目,也不需要徹夜開會,原因很簡單,有關項目必須“過三關”:即先到相關的事務委員會反覆討論,若然是工務工程,需再到“工務小組”,然後才到財委會表決。

政黨、議員在工務小組、財委會前,有責任掌握大部分資料。以高鐵為例,政府經過“鐵路事宜小組” —“工務小組”—“財委會”,前後經歷5年有多。而高鐵總站設在西九龍,政府也早在96年初已經提出,各界關注這個項目的人士必定知道,若要提出反建議,必須要負責任地在合理時間提出。

上周提出超過7成問題的議員,早已表態反對項目,所以提問只是為了達到其他政治目的。無論官員的回覆如何,也改變不了他們的投票意向。撥款至今拖了四周,最受影響的當然是廣大市民和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

事件反映特區政府無法駕馭當前的政治局面。運輸局早在政策制定初期,未能發動市民熱烈參興,又未能引導及掌握民意,使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受到嚴峻的考驗。

假如現在否決政府方案,效果不是支持“錦上路”,而是把整個高鐵項目“推倒重來”。除了“錦上路”方案外,市民問我為甚麼高鐵不能建在“紅磡”、“啟德”,或其他新界的地方呢,筆者認為最重要的是香港會失去連接高鐵的黃金時間。

669億元是龐大的金額,而高鐵亦是一項龐大的投資。投資的目的,是為了香港未來。香港是一個成本高的地區,經濟能否維持高增長,實有賴香港能否為國家提供適切的服務。

今年是「十一‧五」規劃最後一年,「十二‧五」規劃快將出台,國家要維持高的增長,必須發展中部及西部城市。而第一個完成的高鐵車站在武漢,而武漢到廣州只需要三個多小時,只及現在的三分一,而武漢市已表示會爭取到北京的高鐵在今年年底通車,明年再開通武漢至上海段。

反觀香港,即使今天通過建高鐵,仍然要2015年才接上國家網絡,只可算是“及時”惠及全國高鐵網絡,再等只會是香港的損失。

中西部的崛起是未來發展的重點,而中西部發展的其中命脈是高鐵。所以,香港參與中西部的建設是“機不可失”,再磋跎歲月,損失的是香港人。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香港的資金、專業人才在今天中國的發展已經不再是“天之驕子”,若然香港自己放棄這個黃金時機,不能俾益的只是香港人。

香港參與與否,國家的高鐵網絡都會建成,國家在未來仍然會以高速發展,請珍惜機遇。


給“八十後”寫的
2010年1月7日

年青人激情,以行動表達不滿,以行動爭取心中的公義。年青人激情,沒有錯,誰沒激情過,尤其是年青時候,我也曾經為社會的不公而氣憤、流淚!

但激情的同時,要學會尊重別人的意見。部分“八十後”採取激進的行動反對高鐵,因為他們相信高鐵是“益”有錢人的建設,又不想見到菜園村被毀。

“八十後”生於繁榮,物質不缺,個人主義較濃。“八十後”有權激情,但年青人要學會包容,生活在一個七百萬人的社會,可能有七百萬個意見,與你意見不同的,你都要學會尊重,不能動輒以“語言暴力”處理。

那天,你們包圍立法會,表達反對意見,凡是與你們不同意見的議員發言,你們大聲疾呼,用盡一切難聽的語言辱罵。

做議員,我不怕被罵,也會對自己投票負責任,今天不是講高鐵的事,而是我十分痛心你們不能包容,尊重不同的聲音。

除了“語言暴力”外,每個人都要學會從別人角度去想想,要了解為甚麼有不同聲音,你們可以不認同,但要接納社會本來就是由不同的個體組成。

真正的言論自由,是包括基本的尊重與包容,不是透過“語言暴力”。近來,“語言暴力”不但在議會時常出現,年青人喜歡的網絡世界也不時發生欺凌事件。

其實我非常擔心,從而想到青年人不懂得把尊重和包容帶到工作中。有僱主反映,香港青年人不肯捱苦,工作態度不及國內學生積極,這些聲音敲響了警號。

對於這個警號,年青人要深思,特區政府更要深思。

歸根究底,年青人最需要機會。在這一點上,“八十後”與特區政府,以至中央沒有甚麼分別,目標都是將餅造大。

為年青人創造機會,特區政府做得很不足夠。最簡單莫如大學資助學額,竟不及適齡人士的兩成,其他八成多年青人,只有自求多福。部分入讀自資的專上課程,畢業時人人揹上十多廿萬元的學生貸款;其他則要提早走入社會,好運的成為低學歷,低技術的基層勞工,運氣差一點便要長期身處失業大軍。

數字說來有點悲涼。15歲至24歲的失業率達15%,其中,15歲至19歲的年青人,失業率接近3成,等如每4個年青人,便有1人找不到工作。問題之嚴峻,已非單靠勞工及福利局之力可以解決,而勞工署推出的“青見計劃”、“展翅計劃”更只是杯水車薪,措施軟弱無力。

青少年是我們的下一代,也是最有創意、最具活力的一羣。但當他們連工作也找不到,要他們看到未來的方向,定下人生目標,不是有點強人所難?說得遠一點,年青人以請食“K仔”作為社交手段,又認為只要有錢賺,援交沒有甚麼大不了的想法,難道與年青一代對未來完全失去信心沒有關係?

特區政府並非對問題不知不覺,也明白年青人的問題和處境,只是沒有將此放到最高層次,以新思維來解決。筆者在去年《施政報告》辯論中,已提出單靠勞工及福利局是不全面的,亦提及杭州市政府建立了6個高校創業區,提供資助及小額貸款予當地青少年創業,為社會創造了就業機會,也為社會創造了財富。筆者說出這些例子,不是要求特區政府照搬,而是希望當局以同樣的誠意,因應香港的情況,構思出真正為香港年青人提供的機會。此外,政府當局也應考慮帶頭聘請這批年青的新力軍。

為年青人提供機會十分關鍵,對香港的長遠發展以至社會穩定都絕對重要,不能單由勞工及福利局一力承擔,特區政府應該特事特辦,各決策局都應該在本身負責的政策範疇內提出措施,協助紓緩這個日趨嚴峻的社會問題。


為消費者設下基本安全網
2009年12月31日

元旦開始,香港的民事訴訟程序有重大的改革。就是在對簿公堂之前,訴訟雙方必須先嘗試調解,藉此鼓勵市民採用較合乎經濟效益的調解,避免耗費時間與金錢去「打官司」。

「打官司」經常被指為有錢人的玩意,所以筆者支持引入調解制度,為消費者以至投資者提供簡便的途徑去追討損失。正如筆者上周在此提出,香港雖然號稱購物天堂和國際金融中心,但損害消費者和投資者的事情,每時每刻都在發生。正如早前發生的亞洲果業事件,就令部分投資者對目前制度失去信心。
集體訴訟值得考慮

目前,投資者要與金融機構展開訴訟,很大程度要付出真金白銀,反而消委會就設有訴訟基金,為消費者提供經濟和以至法律協助。

然而,有了訴訟基金,是否就為消費者設下基本的安全網?

要申請訴訟基金,與民事訴訟的新安排有點類似,必須先經調解,無良商人就懂得鑽這空子。筆者早前協助的一批纖體瘦身苦主,曾不只一次獲告知纖體公司願意和解,結果兩個月後,和解沒有下文,苦主最終都要靠訴諸法庭取回公道,期間當事人已被折磨至心力交瘁,大大打擊他們的決心。

即使進入正式申請程序,要獲審批也非易事。訴訟基金成立十五年以來,獲批的申請只有三十二項,即每年平均只有兩項,對比於每年數以萬計的求助個案,訴訟基金的作用可說似有若無。在這種情況下,試問小市民怎樣去追求公義?苦主若以法律行動尋求索償,難免要拿出真金白銀,個別當事人即使勝訴,追討回來的賠償,絕不足以抵上付出的精神心血;萬一敗訴,更連金錢也要賠上。

上月,法改會提出諮詢文件,建議為香港引入集體訴訟,筆者認為值得考慮,因為有助平衡消費者面對企業時的弱勢,但預計社會對此會有一番討論,部分評論擔心制度一旦落實,香港會像美國一樣湧現大量相關訴訟,虛耗社會資源。因此,要在短時間內扭轉目前消費者權益不受保障的情況,不能依賴集體訴訟的落實。筆者促請政府積極考慮以下中、短期的改善措施。

中期而言,筆者建議授權消委會作為代訴人,代表消費者向法庭提出追討,既可以解決消費者一旦敗訴,要負擔高昂訟費的憂慮;同時又可以為大部分未能主動提出訴訟的消費者,尋求法律上的補償。澳洲的「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就可根據《一九七四年貿易行為法》,在取得消費者同意後,直接代表他們向法院起訴,向不良商戶追究民事責任,為消費者的損失作出補償。

短期而言,筆者認為首先要擴展《商品說明條例》至包括服務的提供。說來有點可笑,服務業佔香港GDP約九成,但保障消費者的《商品說明條例》竟然未有涵蓋服務業!政府早前總算答應修例,堵塞漏洞;第二是規定有關會籍、套票及其他預繳式服務合約,引入冷靜期,這方面已有很多評論,毋須在此重複。

筆者想特別指出的是消委會的點名制度。公開不良銷售手法公司的「黑名單」,總算是消委會對付無良商人一種「無辦法之中的辦法」。然而,由於消委會不受免責條款保護,萬一有所差池,隨時被人「反咬」指控誹謗,所以消委會運用權力時,門檻甚高。以至大部分銷售手法有問題的公司,仍可繼續經營,誤導更多消費者跌入陷阱。此外,即使被公開點名,對於公司以至負責人的註冊、續牌,完全沒有影響。

所以,在保障制度不健全,法例不完整之下,消委會即使再有心,最多也只是「無牙老虎」,如何強化其角色以真正為消費者提供基本的安全網,就要靠政府的誠意和決心。


 

(RTHK 3) Letter To Hong Kong
27 Dec 2009

While I am sitting here at the RTHK studio and as you are listening to me in the comfort of your home or your car – and perhaps enjoying a nice hot cup of chocolate, there are many who are cold and hungry. And there are many more who are unable to enjoy this festive season because they are busy – busy at making ends meet; busy at working so as not to lose their jobs; busy at struggling with poverty.

For a city home to the world's most expensive homes, it is really a shame to see people forced onto the streets without homes and it is heart-wrenching to see families paying luxury home prices to be squeezed into shared flats.

According to a survey conducted a few years ago, Hong Kong has at least thirty-one thousand shared flat households. Their average household income is thirty-four hundred dollars a month. More than half of these tenants use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their meager income – thirty to fifty percent – to pay for their living space. Sixty percent of these shared flats can be found in the Yau Tsim Mong, Sham Shui Po and Kowloon City districts.

Actually, "shared flats" is not a good translation or description for "板間房" . Translated literally as rooms separated by boards, these tiny tiny spaces of no more than 100 square feet are rented to entire families. They are called shared flats because each flat is divided into as many as twelve sections, housing twelve families. Not only are they claustrophobically designed, they have poor ventilation and bad sanitary conditions. These urban slums are so neatly squared away inside old buildings that their tenants are easily forgotten. But every now and then, especially during the heat of our hot summers, we hear of elderly tenants dying from the heat because an average shared flat is two to five degrees Celsius hotter than the outdoors.

In the last policy address, the Chief Executive used the need to develop six industries as an excuse to not offer the disadvantaged the helping hand it desperately needs. I support government policies aimed at balancing what traditionally had all been slanted toward on either property or finance industries. Improving Hong Kong's economic structure or GDP is one thing; creating a more healthy wealth distribution is another. When the boat does not end up lifting all tides, so to speak, the disparity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would only become greater. We may be able to have a greater GDP. Numbers mean nothing if the poor are getting poorer.

Since the handover, Hong Kong's GDP has grown 34 percent. Middle of the range earners have not seen increase in their wages; the lower 30 percent are earning less. No matter how bullish the market is, or what new record the Hang Seng reaches, or how many property transactions we have, it is getting harder for the poor to escape poverty.

In our fight against poverty, there are definitely more the government can do; and I believe it is important for the government to address the issues of women in poverty. According to numbers released by the Census Department this year, men in the workforce earn 40 percent more than their female counterparts. For those whose earnings amount to less than five thousand dollars, eight out of every ten are women. Training programs may help but the government must heed to the problems faced by working mothers at the grassroot level. Child care services are needed for mothers so they do not have to choose between feeding their unattended children and keeping their hungry children safe.

The government has adopted the public transportation subsidy program proposed by the Poverty Commission (need factcheck). Unfortunately, it was a program Ebeneezer Scrooge -- before he was visited by the ghosts of Christmas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 would have been happy with. It was a stingy offer only available to qualified residents of Yuen Long, Tuen Mun, Northern District and Islands District.

Sham Shui Po has the lowest median household income in Hong Kong. In terms of needs, Sham Shui Po should have been covered in the program.

Money spent on transportation, the Census Department has found, is about the same for residents in urban or rural areas. For the government to only offer subsidy for the needy based on the district of their residence is puzzling.

Poverty is a complex issue; it is not something we can solve overnight or is it a topic I can cover in this "Letter." But this is something we should think about more often. Poverty is a problem we cannot ignore.

For the upcoming budget, I hope the Financial Secretary can attach importance to society's duty to take care of those in need and offer the assistance some need to rise out of poverty.

And to all of you, I wish you a happy new year!

I am Starry Lee – your Kowloon West Legislator


天堂中的陷阱
2009年12月24日

香港滿佈消費陷阱!消費者委員會前日高調批評9間“機頂盒”公司呃人,上門聲稱“不裝機頂盒不能收看電視”,藉此誘使市民購買機頂盒。這些新聞不是第一次發生,無良商人為求促銷,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法,時有所聞。蠱惑收費短訊令長者學生紛紛中招,被動地付出高昂費用收看一封封“情書”;纖體瘦身公司巧立明目,明呃暗騙代言人簽下不公平合約。

這些事例反映商人為求獲利,促銷手段無孔不入。筆者日前就「人對人」的促銷電話公布一項調查,發現有近六成市民曾收到促銷電話,更有逾九成人認為受到這些電話滋擾。在手機滲透率高踞世界首位的香港(100名市民有170部手機),要完全避開消費陷阱的滋擾,可謂防不勝防。

因此中招者也不在少數。根據民建聯7月公佈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意見調查”,有23%受訪者過去在香港本地消費時,曾經遇到商家誤導、欺騙、高壓、威脅、滋擾,或其他不公平手法推銷,而蒙受金錢損失;當中有8%的人最大損失高達5萬元以上。

可見,香港美其名是購物天堂,但保障消費者的制度,未符市民的期望和要求。市民在損失金錢後,往往因牽涉金額少,只會自嘆倒霉,不再追究,否則動輒打官司,即使勝訴,隨時賠償連律師費也不足夠支付,得不償失。

基於大多數消費投訴不涉及刑事,保障消費權益的工作,通通交由消委會。但消委會即使有心,但在現行制度下,最多也只是“無牙老虎”,除了公開有問題的公司的“黑名單”,以警效尤,其他可以做的不多。

即使如此,筆者也想補充。筆者一直協助纖體瘦身苦主,也有將個案轉交消委會跟進,消委會早前也曾公開纖體公司的促銷手法,可惜未有同時公開被投訴的纖體公司名稱,以至這些銷售手法有問題的公司,仍可繼續誤導更多消費者跌入陷阱。

消委會設有訴訟基金,可以資助苦主打官司,表面上似乎可以為整個保障制度作最後把關,而消息人士也曾在一篇報導以“15年內未嘗一敗”來形容基金出招“例不虛發”。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來,訴訟基金的運用“極之謹慎”,甚至可說嚴苛。

根據消委會07-08年報,訴訟基金在該年度審議了11組申請,結果否決了10組,只就一宗有關延遲完成住宅物業的個案提供資助。對比於該年度消委會總共收到3萬6千多宗投訴,基金的動用比例,微乎其微。數字顯示訴訟基金“有等如無”。

至於小額錢債審裁處,雖然可以處理不超過5萬元的錢債糾紛,只是筆者質疑實際能成功解決的個案有多少。

在現時的法例下,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某程度只能依靠傳媒!例如日前的蠱惑短訊問題,經傳媒廣泛報導下,群情洶湧,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立即責成電管局,急召各大電訊商開會,並即時達成四項原則,與業界草議實務守則。購物天堂居然要靠輿論來為消費者把關,非常可悲!

政府不是不明白現時的情況,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明即將提交諮詢文件,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筆者一方面聽其言,觀其行,希望政府盡快提出建議,同時促請當局建立全面性消費者保障制度,重點是盡快制定綜合性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條例》,堵塞現時法例零散而互不協調的漏洞;至於有關會籍、套票及其他預繳式服務合約,必須訂立合約冷靜期,讓消費者有機會停一停,想清楚,合約才生效;同時賦權消委會可作為代訴人,代表消費者向不良營商者作出追討,維護購物天堂的美譽。


 

Made with China ?
2009年12月18日

最近一段有關中國製造的宣傳短片,引起了不少關注。該片不長,只有約30秒,安排在美國的有線新聞網絡(CNN)等主流媒體播出。這段在香港被稱為 "Made with China" 的短片,令人關注的地方,除了是宣傳手法創新,也因為有人批評其內容出現文法上的瑕疵。有學者就直指 "Made with China" 的用語屬於文法錯誤,但可用於廣告口號。

宣傳國家的短片被指文法出錯,自然成為一時話題。問題似乎出在 "with" 和 "in" 的正確用法。

早在 "Made with China" 的短片出街之前,"with" 和 "in" 的交替使用,已經是英文文法的熱門話題。當中,又以"In regard to"和"With regard to"的用法,最常被人提及。

無論 "In regard to" 或者 "With regard to",兩者都是標準英文,意思大致一樣,都是「關於」、「有關」。例如:I spoke to him [in regard to / with regard to] his future.(我跟他談及他的未來)。

一個較有趣的例子是:I work [with / in] XX company。 無論用 "with" 或者 "in" 都指“我是某某公司的僱員”;不過,若用"with",可以有另一種解釋,即是“我與某某公司聯合(例如成立合夥公司)進行某些工作”。我們也可寫成 "I work for XX company" 。事實上, "I work for XX company" 也有“我直接受聘於某某公司”意思。

舉了多個例子, "with" 和 "in" 的用法似乎差不多,那麼用 "Made in China" ,還是用 "Made with China",意思沒有甚麼不同吧?事實並非如此,我認為短片之所以成功,全在於用字的精妙,一個 "with" 字,便能夠把短片的重點完全突顯,即是產品雖然在中國製造,但設計意念卻來自全世界。所以,廣告要帶出的訊息,就是中國要與全世界合作,講貿易、講配合、講協作,含義十分深遠。

筆者在網上反覆看過這段廣告,廣告出現的MP3機印著 "Made in China with software from Silicon Valley", 衣服印著: "Made in China with French designers", 雪櫃印著: "Made in China with European styling"。 "in" 和 "with" 在這裡的用法絕對正確。而在廣告結尾,畫面上 "Made in China" 中的 "in" 慢慢變成 "with",而旁白也隨之說出“Made in China: Made with the World”:這段短片的正式名稱。

為此,我想為這段短片平反。因為短片的“官方”名稱文法完全正確,至於文法有錯誤的"Made with China",不過是香港的說法。


停一停,想一想
2009年12月17日

公民黨日前宣佈將會參加五區請辭,看來這項行動事在必行,問題只是何時正式啟動。

對於公民黨的決定,筆者感到失望。五區請辭最先由社民連提出,當時已被指為行動的目的,是要爭做“民主派”的龍頭大哥,推動他們所謂的新民主運動。起初,公民黨對建議相當冷淡,對建議的效果甚有保留。後來,公民黨在短時間內改變想法。及至上周,民主黨會員大會以大比數否決參加五區請辭,並否決以該黨名義助選,公民黨面對今日這個進退兩難的局面。

筆者真不了解公民黨的盤算,與該黨現時的定位大相逕庭。參加辭職這個決定,極有可能令該黨既失去理性溫和的中產人士的支持,同時又爭取不到最激進一群的認同。況且,無論從接觸的專業人士,以至大學的民調結果,全部顯示反對五區請辭的人,遠比支持人多。

無論公民黨的盤算是不想失去民主的參與,還是真誠相信通過五區請辭,可以帶領社會走入民主的另一階段。他們決定「去馬」,各個政黨就要準備迎戰。

筆者尊重他們的選擇,但可惜這次的政制諮詢被他們騎劫了。因為當他們決定辭職時,社會的焦點就落在補選上。我當然不認為補選等如公投,因為每位曾經參與直選的人都很清楚,選民投票,總有這樣那樣的理由,所以,即使某位候選人最終當選,也無法印證選民投下的一票,究竟是因為支持某一個議題,還是因為不想這位候選人落選。在不能得到甚麼結論下,推動五區補選有何意義,值得每位香港人深思。無論原因為何,落實五區補選最大的輸家,肯定是香港市民。

第一是輸了公帑,按政府估計,補選費用最少一億五千萬元,代價高昂;第二是輸了討論政策向前走的機會;第三是輸了討論改善目前政制困局的機會。

關於第二點,每次政改方案都關係政制的長遠發展,很需要社會各界詳加討論。然而,有了五區請辭,輿論一定變焦,往後的報導和分析,大部分都會集中在各候選人的競選策略、競選活動、以至各候選人的勝算分析。對於更為重要,更需要深入討論的政制議題,方案如何優化等,不是淪為次等議題,就是被完全忽略。

然而,筆者認為最重要始終是第三點。中央承諾香港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2020可以普選立法會,不過,即使這些承諾得到落實,但香港政制的獨特設計,仍然令社會前進時舉步維艱。在目前制度下,政府有權無票,議員有票無權,議員的“天職”某程度上就是做反對黨,政府在議會內沒有忠實支持者,導致官員只「撲火」,偏重政治化妝,「做騷」成為施政重點,甚至反過來要與議員爭奪民意。在這種心態驅使下,政府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導議題,其他都可免則免,以免挑起民怨,激化矛盾,禍及自己。

今次的諮詢文件未有包括討論如何改善現行的體制,或未有總結十年施政舉步維艱的結果。所以,即使整套方案得以落實,普選後的特首,無疑更有民意基礎,但手上仍然無票,要施政順利,仍然要靠政黨。

所以,我期望大家能停一停,想一想,因為這是關乎施政能否暢通的關鍵。


香港要有“公平待客”之道
2009年12月9日

港交所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子政在回應亞洲果業(0073)「錯盤」事件時,認為事件「非常不幸」。

「非常不幸」的金融事故接連發生。金融海嘯甫開始,2008年10月便出現中信泰富炒燶外匯衍生工具而輸掉「半邊江山」事件。小投資者一覺醒來,股價跌了一大半,不知道去那裡投訴。事件當時炒得沸沸揚揚,但一年之後的今天,政府未見任何行動,而商業罪案調查科的調查進展,公眾也茫無頭緒。

雷曼事件發生一周年,部分「迷債」事主「有幸」取回六成本金,但大量其他相關產品的苦主,仍然要四出遊行抗爭,不知何時完結。至於證監會的調查,要到明年3月才初步完成,考驗著苦主的耐性。

無疑,電盈私有化一役,散戶取得了勝利,不過事件中要有很多天時地利的配合:散戶團結、證監神勇,加上上訴庭多從小股東權益考慮,只算是個別例子。現行制度未能有效保障小投資權益的問題,未有解決。

正當證監會發出諮詢文件,希望進一步完善目前保障機制之時,最近又發生了亞洲果業「錯盤」事件。

兩天之內,本人就接獲近二百個求助,在無派單張,又無掛橫額之下,上周六舉行的遊行,短時間內就召集了逾百名股民上街抗議,足以反映投資者的憤怒。

筆者認為事件的關鍵是聯交所、上市公司、保薦人以至會計師是否有從投資者角度出發,用清楚及簡單易明的資料,協助他們有根據地作出投資決定。這個原則,不是筆者憑空杜撰,而是白紙黑字,寫在金管局因應雷曼事件而發生的報告(8.9段)。至於證監會的報告說得更加直接,指出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有“公平待客”(Treating Customers Fairly)的監管方案,方案重點,不在於市場參與者提供甚麼指引,而是投資者能否真正得到保障。

說回今次事件,亞洲果業在本月初“一拆十”,但聯交所大利市機在該股上市當日,仍然顯示今年六月底的未拆股的數據,即NAV(Net Asset Value / 每股資產淨值)是人民幣37.5元。由於資料通過聯交所發放,令很多散戶“入錯市”,連專業股評人也基於錯誤資料分析。反映問題不完全是散戶的問題。雖然聯交所事後發表聲明,指出做法不過依慣例而行。然而,十多日後,同樣以介紹形式上市的心連心化肥(1866),卻被要求公司發出最近總股本,每股盈利及參考股價的通告,這種做法上的改變,不正是反映以往的做法有缺失嗎?

大家都知道,股民買股最主要取決於兩個數字:其一是EPS(Erning Per Share / 每股盈利),另一項便是NAV。當然,投資者要對投資負責,事前也應細心閱讀招股文件。不過,經港交所審批的招股文件,未有在顯眼的位置上說明股份被分拆,加上大利市機上的誤導資料,難道聯交所可以完全卸責嗎?

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反映香港保障小投資者的機制未成氣候。

筆者多次提出,小投資者無權無勢,既無資訊,又無財力,在面對財雄勢大的上市公司或大財團時,處境十分不利。香港既沒有集體訴訟(class action),又不容許律師以「不成功、不收費」模式提供服務,投資者一旦決定打官司,也只能付出真金白銀,自求多福。

筆者經常指消委會是“無牙老虎”,不過始終都有訴訟基金,可以協助消費者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公義,反而證監會這個唯一處理證券及期貨業投訴的法定機構,有權調查和懲罰違規的金融機構,卻無權指令金融機構對苦主作出賠償。

香港正考慮設立金融申訴專員,筆者建議參考消委會的訴訟基金,在專員下設投資者訴訟基金,為小投資者提供「撒手」,讓他們可以申請入稟或集體訴訟形式,討回公道。至於基金的來源,則可以從印花稅撥出某個百分比成立。

香港要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必須要做到“公平待客”。在眾多不幸事件之後,請讓小投資者有申訴機會。


 

Light的用法
2009年12月4日

講了很多集關於人體不同部分的idiom,今天轉為講講另一樣平凡不過的東西:光。光可以來自太陽、月亮、燈和火。假如沒有光,四周漆黑一片,甚麼東西都難以分辨,一旦有光,事物立即清晰可見,明明白白。所以,英文就有“I see your point”的說法,這裡的“see”,當然不是我「見」到甚麼,而是我「理解」你的觀點。既然有光(light)才可以看見(see),而“see”又有理解的意思,按照這個邏輯,“light”便有「理解」和「評價」的意思。

以下三個例子,"light" 以不同方式出現,請大家留心其中的分別:

1)It was only when Peter dressed up himself that Mary saw him in a different light.
彼得經過悉心裝扮後,瑪麗終於對他另眼相看。

2)I saw him in a completely new light after witnessing his dedication to the orphans.
自從親眼目睹他全情投入幫助孤兒,我對他完全改觀。

3)Whatever really happened, Susan likes to remember what she has had with John in the best possible light.
無論實際上發生了甚麼,蘇珊只記著昔日與約翰美好的回憶。

除了以上用法,"light" 也可用在 "in the light of",喻意就是顧及、鑑於,再看以下兩個例子:

4)We need to think about what should do in the light of our budget.
鑑於預算有限,我們有需要想想應該做些甚麼。

5)In the light of his little interest in the topic,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he has written so little.
考慮到他對那個題目缺乏興趣,所以他很少就此發表文章,不足為奇。

最後,當我們說某項資訊 "sheds light on" 某件事,直接的意思就是將光照射到某處。既然有光,事物自然就看得清楚,因此,"sheds light on" 的真正意思,是一件原來複雜難解的事情,因為出現了某些證據,或者通過某種創新的詮釋,事情突然變得清晰起來,例子如下:

6)Darwin's book sheds light on the evolution of human beings.
達爾文的書解答了人類演化之謎。

7)The government is certain that the upcoming report will shed light on the problem of unemployment.
政府相當肯定即將發表的報告可以解開失業問題的死結。

特此鳴謝香港中文大學英文系助理教授 梁頌康 提供部分內容


 

慎防香港變成孤島
2009年12月2日

數十名市民昨天圍繞立法會大樓,高呼反對興建高鐵。在一片抗議聲中,負責審議該工程的工務小組討論氣氛熱烈,發言者眾,以至今天要加開會議,繼續討論這項涉及600多億元的工程撥款。

項目最大的爭議,其實是造價為何要600多億元。600多億元等如政府四分一年的公共開支,是否物有所值十分重要,但相關的聚焦討論不多,市民的關注反而是菜園村的「不遷不拆」,擴展至元朗錦上路的「另類方案」,以至大角咀地層收回而觸發全面收購的訴求。所以,當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上月初舉行公聽會,便有20多個團體出席,要求議員和政府正視他們的訴求。

另一邊廂,面對對這項涉及“國策”的高鐵工程,特區政府也十分緊張,以「人釘人」方式游說議員,緊密監察支持和反對票數的最新變化。

幾個月前,筆者拜會廣東省交通部。甫一開始,他們就與我們分享未來十年國家鐵路網絡大計,放在眼前的一幅圖,是一幅未來的鐵路網絡,網絡宛如蜘蛛網一般的緊密。他們很高興,很自豪地說,國家十年內的鐵路網絡肯定可以與日本和歐洲相比。話剛說完,就轉過頭來,問我們香港的高鐵何時上馬?我們頓時語塞,一時接不上話來,我們連高鐵項目何時送上工務小組也不知道。

坦白說,以國家目前的實力,在公共政策方面的落實能力,我十分相信這個蜘蛛網很快就會落實。前日,全國的高鐵系統又跨進了一個新里程,全長一千多公里的「武廣高速」開始試行。通過「武廣高速」,由武漢至廣州只需3個小時。

至於高鐵香港段,即使撥款獲順利通過,今年動工,最快也要到2015年才能完成。

令筆者慨嘆是高鐵香港段早在《鐵路發展策略2000》已經建議優先發展的鐵路項目之一,亦是前年《施政報告》公布的十大建設項目之一。期間,政府差不多每年都有到立法會交代項目的最新進展。可惜,經過了接近十年討論,香港何時與國內的高速鐵路系統“接軌”,仍是未知之數。

高鐵全長26公里,造價需要600多億元,說高鐵造價貴,筆者是同意的。不過,基建投資金額一向龐大,所以大家的著眼點,應該是工程能否做到物有所值。要評論高鐵是否物有所值,除了著眼高鐵日後的載客量或真接收益外,高鐵帶來的其他收益,包括縮短了香港與國家主要城市的距離,因而帶來人流、物流,從而帶來商機,縮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這些無形或者難以實質計算的收益也要一併考慮。

無疑,項目建造成是天價,但筆者多次提出政府應改變過往基礎建設需要收回成本的原則,因為基礎建設項目,尤其是鐵路項目是可以帶動周邊經濟,是香港融入珠三角生活圈的重要一步。

為了香港的長遠策略發展,筆者支持興建高鐵,但如何進一步壓縮建築成本是政府要繼續努力。不過,方案推銷過程中,的確有很多不理想的地方,尤其是諮詢過程,明顯不足。大角咀居民的憤怒完全可以理解,港鐵收回大廈底下地層的決定,市民居然要通過報章報導才知道,而對於居民擔心重建價值受影響的關注,政府也只是打官腔,重申現有的機制,如果政府沒有認真考慮居民的要求,等如迫他們走向對方面,對解開死結沒有幫助。

大家不要忘記,過往的經驗清楚顯示,工程拖得越久,造價只會越高。幾年之間,政府估計高鐵的成本,已經由原來的四百多億元增加至現在的六百多億元。如果大家再不爭取時間,繼續糾纏於無盡的爭論,筆者擔心香港距離被邊緣化,變成孤島的日子,又走前一步。


建築面積Vs實用面積
2009年11月26日

隨著社會的進步,市民對城市規劃以至樓宇設計的要求不斷改變,不斷提高。回想三、四十年前建成的樓宇,這些建築無空中花園、無會所、無環保露台,除了必要的公用地方之外,建築面積就等如實用面積。這個時代的的樓宇,如美孚新村、淘大花園的實用面積高達九成以上。這些樓宇沒有創意的設計,沒有花巧,就好像一件件積木散落在社區的角落。

這些沒有性格的樓宇設計,不能怪建築師,亦不能怪規劃師,只怪香港實行高地價政策,寸金呎土,誰會願意把可建樓宇面積“浪費”而建成環保露台、豪華會所、停車場,除了無市場,更重要是不賺錢。

不過,隨著市民對居住環境配套措施的需求日增,平台花園、露台、住客會所已屬屋苑的基本設備,發展商自然不會錯失商機,為了增加新樓的吸引力,務必想盡辦法帶領社會潮流。現時新樓的趨勢便以優質服務作為賣點,將住宅與酒店服務結合。

為了回應市民追求優質建築,政府近年向發展商提供誘因,若他們建環保露台,建會所,就會送出這些樓面面積,即豁免將這些設施計算入可建樓宇面積。這些額外的面積,成為近日熱門話題,亦即是「發水」的面積。

這項政策原意可以理解,然而卻成為市民質疑是政府另一項“明益”發展商的措施。

因為樓宇呎價一直以「建築面積」計算,包括可建樓宇面積和「發水」部分,而「發水」部分是政府向發展商送出的禮物,市民卻要真金白銀買回來。有些「發水」部分的售價,例如停車場,甚至比單位的呎價更貴。

當局向發展商提供豁面安排,最不妥的地方是政府沒有通盤的考慮。政府一方面容許樓宇“發水”,卻沒有同時為“發水”部分訂下整體限制。正如發展局局長日前在立法會會議上承認,政府並沒有就樓宇項目的各項總樓面面積寬免作出統計,或者建立資料庫。在欠缺整體監察下,發展商肯定會以無限的創意,千方百計用盡這項豁免政策的所有好處。

政府對“發水”部分沒有整體的規管,其實同時削弱了對樓宇高度、體積和密度的監管。根據屋宇署的資料,有樓宇的停車場獲豁免的總樓面面積,甚至高達樓宇本身的總樓面面積約50%至110%。若任由情況繼續,“發水樓”越發越大,樓宇的體積以至高度,既會阻礙鄰近居民的景觀,更會影響通風,加速屏風樓的出現。

我認為政府最起碼要為每個項目可「發水」的面積設限,即不得超過可建樓面積例如20%,又或政府認為必須提供的設施,例如環保露台,便不應再有任何豁免,而要求發展商必須提供。

但大家不要以為限制了“發水”面積後,呎價便會下跌,因為呎價無論以建築面積或實用面積計算,都是市場供求決定,成本只是一個考慮因素,不能完全和成本掛鉤。所以,落實上述措施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就是一些沒有獲面積豁免的設施,規模會比現時細得多。即是說,豪華會所不見了,環保露台不再那麼大了。

此外,實用面積經過多年爭議,去年底總算統一起來,但也只屬地產建設商會發出的指引,並無法律效力。不過,比較起來,計算售樓的「建築面積」的問題更加「無皇管」,因為連一個大家公認的標準也沒有。各發展商會按各自的方程式計算「建築面積」,計算方法既不統一,又缺乏透明度,令市民難以比較。

筆者認為這種情況非常荒謬。既然市民目前是以「建築面積」付鈔,政府不能沒有統一建築面積的計算準則,讓市民在一個完全可以比較的環境下,作出可能是一生最重要的投資決定。


讓大衛能夠挑戰巨人
2009年11月24日

聖經故事中,大衛戰勝了巨人哥利亞,大快人心。然而,喜出望外的背後,正好反映這個結果,其實出乎意料:大衛應該是輸的,結果贏了,所以才令人感動。為何大衛應該輸?自然是兩者實力懸殊。

這個故事有其現實意義。香港號稱國際金融中心,又叫購物天堂,但小投資者以至消費者的處境,與大衛沒有兩樣,只是站在他們面前的不是巨人,而是財雄勢大的巨賈財閥,或者是妄顧誠信的無良商人。

筆者對於現行保障投資者/消費者的制度的確有很多質疑:明明是華爾街精英挖空心思製造出來的“毒債”,偏偏沒有監管機構能夠及時制止,令“迷債”及雷曼相關產品苦主要四出遊行抗爭,取回本金;明明是上市公司玩弄財技,偏偏沒有任何方法阻止小股東被人任由魚肉,令千萬家財“大縮水”的老伯,要聲淚俱下要求與公司主席對話;明明是纖體公司巧立明目,明呃暗騙代言人簽下不公平合約,偏偏消委會又拿他沒法,以至有代言人因無法討回七萬多元纖體費用而要看精神科醫生。

筆者不想危言聳聽,也無意一口咬定現行的保障制度已經崩潰。正如在電盈私有化一役,散戶最終取得了勝利,不過事件中要有很多天時地利的配合:散戶齊心、證監神勇,加上上訴庭多從小股東權益考慮,所以這次只是個別例子。在現行制度下,小市民要取回公道,正如大衛戰勝巨人一樣,機會百中無一。

法庭原本是尋求公義的地方,香港也一直以完善的法治制度見稱,然而,香港既沒有集體訴訟,也不容許律師以「不成功、不收費」模式提供服務,苦主即使有再多的質疑,有再多不公平的證據,一旦決定打官司,難免要拿出真金白銀,但打官司動輒過百萬元,而法援又有嚴格的資產限制,只能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保障,試問小市民怎樣去追求公義?況且,對於牽涉眾多苦主的個案,個別當事人即使勝訴,但追討回來的賠償,隨時得不償失,連律師費也不足夠支付。

這些死結一日不解開,大衛要成功挑戰巨人,運氣始終較公義重要。

上月,法改會提出諮詢文件,建議為香港引入集體訴訟,筆者十分歡迎。因為集體訴訟起碼可以讓小市民集合起來,凝聚足夠的力量,與企業和財團對簿公堂,藉此爭取公義,也有助打破“法律是有錢人的遊戲”這個觀念。

集體訴訟對保障消費者有著明顯的好處,因此,除了熟知的美國之外,加拿大、澳洲、內地以至台灣,對於提出集體訴訟,已有一套既定機制,或者已設下某些規定。

筆者明白,集體訴訟並非靈丹妙藥,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也可能鼓勵人們事無大小,動輒打官司,令社會付出很大代價;又或者最終只“益”了中間的律師,對小市民追討損失無補於事。這些都需要社會小心衡量,防止機制被濫用。

歸根究底,引入集體訴訟只是其中一道板斧。因為對於大部分人來說,訴諸法庭除了要顧慮經濟能力,還會因「打官司」曠日持久,期間當事人要勞心勞力,大大打擊了他們追討賠償的決心。所以,當局必須同時加強消費者委員會,以至未來金融事務申訴專員的職權,強化目前的調解和仲裁服務,讓小市民可用較便捷的方法解決糾紛。

是否要在香港引入集體訴訟,法改會已經提供了很好的起步點,最令筆者擔心是幾個月前看過一篇報導,指回歸以來,由法改會提出的報告書,超過半數石沉大海,而其中有一份關於保障消費者的報告,事隔十年仍未獲得政府任何回應。做法完全不可接受。

為了真正保障投資者/消費者權益,筆者希望當局必須要營造環境,強化小市民的力量,讓他們能夠在法律上站於一個較平等的位置,挑戰巨人,令公義得以彰顯。


Thanks, but no thanks!
2009年11月20日

Idiom講得多了,今天想轉轉話題,與大家討論一句可能是用得最多的說話。對了,就是thank you。

“禮多人不怪”。由小朋友開始,爸爸媽媽都教我們對人要有禮貌。得到別人幫忙,我們必須說句“thank you”。可能講得太多,我們有時說“thank you”,只不過是沖口而出,隨便說說,其實沒有甚麼需要感謝的地方。久而久之,“thank you”用得實在有點泛濫,用地道的說話來形容,就是已經很“行”。

當然,如果有人只是幫我們推推門,或者讓一讓路,一句“thank you”其實很足夠。不過,對於一些較為重要,較為實質的幫忙,單單說一句“thank you”,又似乎不大恰當。究竟如何恰如其分地表達感謝之情,其實是一種藝術,因為當中的用字衍詞,以至說話時的態度,都會反映出我們的心思,也會令出來的效果完全不同。

舉個例子,當你說“Thanks a lot”,可能代表你真的心存感激,但也有可能包含“多得你唔少”的意思。試想想,當阿Ken在公司會議上作簡報時,資料出現錯漏,老板誤以為是另一個同事Susan搞錯,於是在會議上公開對Susan作了一些批評。阿Ken眼見風頭火勢,沒有即場站出來認錯,而Susan又不想當眾指出老板的不是,加上與阿Ken總算有點交情,所以不便即場爆發,只有忍氣吞聲。但當Susan踏出會議室門外,滿肚怨屈,於是禁不住向阿Ken狠狠地講了一句“thanks a lot!”。這時,阿Ken再要天真,也不會以為Susan真的感激他的所作所為吧!

幸運地,說多謝的方法千變萬化。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朋友一句簡單而獨特的說話:“I can't thank you enough! You’re a gem”。坦白說,我做過甚麼令她要多謝我,已沒有印象,不過被稱為“a gem”,實在讓我有點飄飄然,樂了半天。

“You're a gem”與“You are one in a million”意義相近,都有極少、珍貴、獨一無二的含意。我想,當有人用心為你提供一些特別的幫助,她/他絕對值得你花一點心思,充滿感情地說出一句窩心的感謝說話。


 

中國應當向美國學習甚麼?
2009年11月19日

金融海嘯後美國元氣大傷,而中國經濟卻持續高速增長,實力此消彼長之下,就任不足一年的美國總統日前訪問中國。就在“胡奧會”前夕,美國《時代》週刊以「美國應當向中國學習的5條經驗」為封面專題,說美國應當學習中國“雄心壯志、重視教育、照顧老人、大量儲蓄、放長眼光”等五條經驗。 

筆者認為這個說法頗值得玩味。美國的《時代》周刊被認為是當代最具代表性與影響力的雜誌。她對中國的態度,一直是輿論的風向標,能夠準確反映西方民意。所以,內地學者曾對該周刊的封面做過一些分析,結論是西方媒體對中國領導人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取態。1949-1978,國家成立初期,因為意識形態的不同,領導人被刻意妖魔化。1950年,韓戰爆發,解放軍與聯合國軍隊開戰,而12月的《時代》週刊的封面(圖),不需細看文章,單看封面,已令讀者對毛澤東產生厭惡的感覺,充分顯示美國敵視不同意識形態的國家及領導人。

1978-2000年,國家處於開放改革期間,每當中美兩國領導人會面,《時代》總會在封面將他們放在一起,例如小布殊和江澤民,也只有在這些機會,中國領導人才不致被“矮化”處理。第三階段是2000至現在,隨著中美關係轉調升溫,《時代》對中國領導人的處理也比較客觀真實。2002年,中國國家副主席胡錦濤即將訪問美國,4月的《時代》封面採用的照片(圖)就相當正面,頗能反映胡錦濤親切而自信的一面。

所以,當看到最新一期《時代》說美國要向中國學習,筆者認為是態度上一個大轉變。其實,這個轉變十分微妙,美國從來都是「世界警察」,在亞洲更有日本作盟友,但自從日本民主黨執政後,他們亦要微調與美國的關係。事易勢易,西方輿論在對華態度上,由過往妖魔化,繼而承認,到現在進一步轉變成學習對象,無疑都是實力掛帥。

國家經過三十年經濟高速發展,國力已與過往不可同日而語:外匯儲備超過2萬億美元;GDP超過4.4萬億美元。以中國今時今日的實力,所有重大的議題都需要中國參與才能奏效。10年前,在中美峰會上討論最多的離不開是人權、防止核擴散和貿易,但現在雙方議題已經擴展到幾乎涵蓋世上所有主要問題,從應對氣候變化到伊朝和北韓核問題、非洲發展、到如何挽救全球經濟,美國都需要中國的參與。

經歷金融海嘯後,美國國力大減,但往美國尋夢依然令不少人趨之若鶩。筆者經常有一個夢,該是所有中國人的夢,夢想世界各地都往中國尋夢,不只是尋找商機,而是因嚮往中國的文化、自由、民主及包容。


 

血的idiom
2009年11月13日

血液(blood)每天24小時在我們體內循環流動,不斷為每個器官補充氧氣和其他養份,對維持生命起著關鍵作用。由於血液的重要性,我們很多時會將血液和一個人的質素和感情扯上關係。看看以下兩個例子:

1)Bad blood has arisen between our two daughters because each wants us to retire to their town.

2)The murderer shot him down in cold blood.

先看(1),望文生義,既然是“bad blood”,當然不是甚麼好東西。由於血液代表著一個人的情緒狀態,所以bad blood是指一切負面情緒,包括仇恨、憤怒和憎惡等。所以(1)的意思是兩個女兒為了希望我們退休之後能搬到她們的城市居住,竟然互相憎恨起來。至於第二個例子,相信讀者很容易理解,因為cold blood與中文的“冷血”意義完全一致,都是形容某人態度冷漠、對人沒有同情心甚至會殘害生命,所以(2)是指兇手冷血地把受害者開槍撃倒。

Blood除了用來形容一個人的情緒狀態,有時還跟某人的能力和與質素有關。再看以下兩個例子:

3)John is a great runner. It's in his blood.

4)I am a man of countryside. It is in my blood.

毫無疑問,當有些東西是你血液的一部分,肯定是難以改變,所以被認為是永恆的。此外,血液不單運行全身,而且深入到身體最微細的部分,所以,當我們指某人的跑步能力是“in his blood”,其實是讚賞他天生是一個跑手。

所以,(3)是指他是一是偉大的跑手,跑步是他的天賦才能。而(4)則是我天生熱愛鄉村生活。

順帶一提,blood除了可用在‘in the blood’ 和 ‘bad blood’等作名詞外,不少形容詞也會用上“-blooded”作為詞尾,例如‘cold-blooded’, ‘hot-blooded’ 和 ‘red-blooded’等,都與一個人的性格有關。例如:

5)He is a hot-blooded director.
他是一個充滿激情的導演。

6)He is red-blooded man.
他強壯而充滿活力

特此鳴謝香港中文大學英文系助理教授 梁頌康 提供部分內容


男女真的平等嗎?
2009年11月11日

「每個成功男人背後都有一個女人」,其實筆者相信每個成功女人的背後,也一定會有一個男人默默地支持,所以,立法會昨日討論加強男士的支援服務,筆者認為很有需要,不過,相對於男士,香港婦女在社會遇上的問題肯定更大。

表面看來,香港保障女權的機制已經發展多年:政府早在96年便成立「平等機會委員會」,同年引入聯合國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至今十年有多;到了2001年,我們又有「婦女事務委員會」,專責向政府提供改善婦女福祉和權益的意見。所以,本港女性地位不斷提高,似乎無可爭議。

不過有了這類「公約」、「委員會」等「硬件」的保障,是否就代表女性有平等的發展機會?根據統計處今年公布的數字,男性每月收入中位數為12,000元,比女性的8,500元高出4成;而且現象並非集中在某一個階層,而是在除了運輸、倉庫和通訊業外,其他職位及教育水平上,女性的薪酬都較從事相同工作的男性為低。至於收入低於5,000元的基層勞工之中,更每10位便有8位是女性。

究竟是香港女士特別愚笨,技不如人,抑或香港的社會制度,令女士的潛能未能充份發揮?

根據聯合國最新公布的人類發展指數(HDI),香港排名不差,位列24,不過當計及性別差異的因素,香港排名即時下跌至94,較內地的34位頗有一段距離。

其實也不需聯合國的數據,大家都很清楚,女性在香港社會仍然肩負著照顧小孩、老弱的責任。當孩子出生後,往往是妻子辭職,留在家中照顧孩子,社會視這些做法十分正常,天經地義,為何反過來當辭職在家的是丈夫,大家卻又認為他是「食軟飯」,「無大志」呢?

為甚麼到了21世紀,我們仍然有“男主外,女主內”?為甚麼一定是“男兒流血不流淚”?這明顯是中國傳統觀念窒礙男女在社會上扮演的角色所致。

性別在職業上也有定位,為何超過8成的士、小巴司機都是男性,超過7成保安、管理層也是男性,這些不正好是傳統角色窒礙男女在社會中的角色的鐵證?

要改變這種觀念,談何容易,筆者認為政府在這項改變人心的工作上,可以做的不多,反而是傳媒如果繼續泡製諸如「千億新抱」等新聞,繼續將「釣金龜婿」渲染成女士普遍的心願,社會目前對女士的扭曲觀念,恐怕只會揮之不去。

當然,筆者也不是說政府在推動兩性平等的工作上可以撒手不理。政府部分政策沒有考慮性別因素,實際上強化了女性的不利情況。例如,很多扶貧措施都集中在職業訓練,希望通過技能的提昇,令受助者脫貧,這個方向無疑正確,不過忽略了婦女所面對的,其實是勞工市場一些獨有的問題。因此,單單改善個人的能力,甚至提供就業機會,也未必有效協助到婦女擺脫貧窮。

要處理兩性在工資上的差異,首先是要釋放女性的勞動力。政府若然能以新思維,為基層婦女提供託兒服務,肯定有助婦女擺脫貧窮。

正如筆者早前指出,現時幼兒託管服務不足,遠遠未能滿足需求。政府為鼓勵婦女外出工作,可以為婦女提供「現金補助代用券」,一方面可鼓勵區內的婦女協助其他外出工作的婦女照顧子女,另一方面也可加強已經十分薄弱的鄰里關係。此外,政府也應充分利用各區公屋的空置單位或空置停車場,以低廉租金租予社會企業開辦夜間託兒服務,以及針對6至1 2歲兒童而設的兒童教育社,方便要外出工作而夜歸的父母,亦有助鼓勵婦女及家庭照顧者自力更生。

筆者認為男女平等的概念,不應該,也不能夠僅僅停留在“男性有甚麼待遇,女性也有甚麼待遇”這種絕對公平的層面,政府應該因應兩性的不同需要,營造一個適當的環境和制訂符合兩性不同需要的政策。


誰來監管地產資訊的準確性
2009年11月04日

天價豪宅成交的消息曝光後,全城熱談。矛頭之一是《施政報告》未有積極處理樓價問題,令樓價標升至連中產也負擔不了;另外是樓價自今年以來已升了約三成,星斗市民只有望門輕嘆,加上地產商推高樓價招數層出不窮,引來市民的無限反感。

對香港人來說,高樓價並非新鮮事物,而高樓價造就了一群本地富豪,掌控著香港的經濟命脈,也是不爭的事實。根據最新的福布斯香港富豪榜,大地產商囊括了頭三位,而在首十位億萬富豪之中,也起碼有七位是地產商。

這批地產富豪的豐厚家財,自然是來自一眾業主的血汁錢。“幫地產商打工”,相信是香港六成自置物業家庭的普遍心聲。香港雖然號稱奉行低稅率,不過若將每月的供樓開支計算在內,香港的稅率一點都不低,想到每月辛辛苦苦賺回來的收入,有一大截都要奉獻給地產商,中產自然滿肚怨氣。

既然,有物業的中產人士都心存不滿,“無殼蝸牛”的憤怒,更加可想而知。這批人士當中,不乏年青專業人士,他們無法“上車”,原因不在於能力不足,而是薪金的增加,實在無法趕上樓價的標升。

因此,無論有樓無樓,社會對地產商普遍產生對立情緒。加上最近樓價大幅上升,要求政府出手壓抑樓價的聲音越來越大,對立情緒也越見尖銳。若情況持續,大大不利於特區政府的施政,當局絕對不能輕視。

必須強調,社會對地產商有意見,不是“憎人富貴厭人貧”的“眼紅症”作遂,而是面對這群有財有勢的地產商,特區政府似乎事事遷就,經常屈服於財團的壓力,沒有為消費者的角度去考慮,令人感到很不是味意。

筆者想在《施政報告》出台前,政府在回應是否恢復定期買地時,便以地產商有不同意見為理由,並無採納意見。給市民的感覺,就是政府態度軟弱,完全聽命於大地產商,一有反對聲音,便寧願甚麼也不做。試問香港有甚麼事能夠取得絕對一致的意見,假如一遇反對,便選擇不做,政府可說沒有甚麼事會做得成了。特區政府在處理上,形象成了很壞的影響。

市民的不滿,更多是來自對地產商挖空心思的賺錢手法。無論是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發水樓,與事實不符的售樓廣告,抑或令人混淆的層數等,都令人反感。此外,地產商為求推商樓價,方法可謂層出不窮,有些已是公開的秘密。例如地產商會以“出售再回購”(Sell and buy back),即發展商先與關連人士協議以高價承接豪宅,稍後再由發展商回購,藉著賣出買入,製造虛假的“天價”成交;此外,豪宅以超高價成交,不過,後來發覺買家原來不只買了一個單位,但其他單位的呎價卻低得多,但媒體只會報導該豪宅的成交“天價”;此外,發展商還會透過傳媒,發放失實誤導的意向價,藉此製造樓價節節上升的假象;當新盤開售,地產商刻意透過傳媒放風,指該樓盤在短時間已售出若干單位,各大經紀經常唱好二手市場的成交,在報章上吹噓。

對於上述不實手法,連公眾都很清楚,為何政府可以坐視不理,任何這些消息影響及誤導市民,以致可能作出悔恨終生的買樓決定。

金融和地產是支撐香港經濟的兩大行業,若金融產品失實,我們還有證監為投資者把關,即使證監在雷曼事件上的表現令人詬病,但在電盈私有化事件,以至大摩高層涉及內幕交易的事件上,證監的做法,總算贏得了投資者的掌聲,然而,對於大地產商每日弄虛作假,泡製不盡不實的成交個案及數字,我們又有甚麼機構代市民出頭呢?

大家都知,消委會即使有心,但在現行制度下,最多也只是“無牙老虎”,除了公開有問題的公司名稱,可以做的其實不多。至於地產代理監管局,針對的只是地產代理,對於發展商發放誤導消息的行為,現時見不到有任何人站出來主持公道,主動調查,確保市民以至準業主可以得到準確無誤的資訊。

買樓置業是一項重大的人生決定,對很多人來說,甚至要用上畢生的積蓄。為此,筆者認為當局責無旁貸,必須要建立一套監管機制,確保發放任何誤導失實的行為,都要承擔責任,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點解交通費咁貴?
2009年10月29日

落區,最常聽到長者的抱怨,就是香港比不上國家。因為退休人士在內地,只需一元便可以隨處走,為何香港的退休人士沒有同樣優惠?甚至連立法會每年必提的殘疾人士交通津貼,政府一直沒有正面回應。面對交通費用高昂,長者為了省錢,只好足不出戶。

為何香港交通費一直居高不下,為何連一點優惠給退休人士、長者及傷殘人士都沒有?

問題的徵結,關乎政府在集體運輸政策上的目標。過往,政府在基建,例如東西隧的興建,會以BOT(建造-營運-轉移)形式興建;建鐵路則以鐵路沿上蓋物業發展作為補貼;而公營交通工具也以專營權形式批給私人公司,無論巴士、小巴等都交由私營公司經營。總之,一切自負盈虧,利益掛帥。

對於政府「一刀切」要求集體運輸工具以用者自付的原則運作,筆者並不同意,在此模式下,出於成本的考慮,偏遠地區居民的交通需要很可能受忽略。事實上,沙中過往遲遲未能上馬,就是因為乘客量不足,車票收入無法維持鐵路營運,令計畫拖延了好一段時間。

筆者認為一個地方的集體運輸服務,不應只解決市民的交通需要,還會兼具其他社會功能,帶動跨區人流,搞活地區經濟,推動新區發展尤為重要,故在釐定交通票價時,除了用者自付的原則,還要顧及其他因素。筆者很高興政府也意識到問題所在,同意以公帑興建沙中。可惜在交通費上,政策未有任何改變。引伸的問題,是低收入人士會因交通費貴,打擊外出工作的意欲,家庭收入無法增加,難以脫貧。

政府明言扶貧不是派糖,筆者同意,但政策上完全不改變,堅尼系數難以回落,貧富懸殊的情況也無法改善。

要有效平衡各條隧道車流,降低交通費,筆者早前已提出政府要斥資回購東西兩條隧道,但以政府現時的情況,是否有足夠的決心和執行力,推動此大改革,筆者是抱疑的。

動不了大手術,小修小補總可以吧?特區政府也採納了扶貧委員會的建議,推出較容易及簡單的交通費支援計畫,鼓勵偏遠地區低收入人士出外工作。

可惜,現時有關計畫不湯不水,只惠及元朗、屯門、北區和離島等四區居民。為何只此四區,政府一直沒有數據解釋。

如果講「窮」,統計處最新資料指深水區的住戶入息中位數全港最低,理應最窮,最需支援,其次則為葵青和觀塘,全部不為計畫所覆蓋。若論「遠」,統計處最近住戶開支統計(○四/○五年)顯示,若以交通費佔總開支百分比計算,新界區與港島區相若,均約一成,反映新界區的交通費負擔,不算特別沉重。

既然四區非最窮,亦非交通費負擔最重,筆者看不出為何交通費支援計畫不能擴展至全港十八區,並成為恒常津貼。環顧世界,不少地方的集體運輸服務屬國營企業,以東京、大阪、巴黎、紐約為例,運輸服務由國家、市政府擁有或資助。對同樣奉行資本主義的紐約來說,其都會運輸局擁有並管理紐約地鐵、公共汽車及渡輪。過去二十年,市政府和聯邦政府每年就提供約五億美元資助。

外地的經驗反映集體運輸服務不僅是一盤生意,還與公眾利益攸關,政府不應將此社會責任,推在商業機構身上便撒手不管。政府應考慮通過訂定集體運輸服務的票價和運作模式,達至扶貧等社會目標,藉提供補助和津貼,減低票價上漲壓力,紓緩低收入人士的交通費負擔。


嘴的習語
2009年10月27日

“嘴”最重要的功能是甚麼?不就是吃東西嗎,相信大家不會有異議吧。難怪很多有關“mouth”的idiom,都反映了這種重要的聯繫。試看以下兩個例子

1)Born with a silver spoon in your mouth

2)Live from hand to mouth

(1),當我們說某人‘born with a silver spoon in your mouth’,意思是他的家庭非常富有,能夠在優越的環境下成長。關於這句idiom,或者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嘴用來進食,而進食又是生存最基本而不可或缺的功用。沒有食物,任何人也不可以生存。所以,說某人含著銀匙出世,就令人聯想到既然用得上銀匙,盛著的肯定是精緻而名貴的食物。在這種環境下成長,食物自然不虞有缺。由此引伸,就是指一個人來自富有家庭,不愁衣食。

至於(2),當中的“mouth”,仍然喻意進食,不過意思卻跟(1)剛好相反。當說某人‘lives from hand to mouth’,是指他的經濟條件不大好,收入僅足糊口,沒有餘錢改善生活。試想想,當一個人窮得沒有任何儲蓄,為了生存,他必須將一切(用手)賺回來的立即(用嘴)吃進肚子,概括來說就是廣東話的“餐搵餐食”,剩不了餘錢,將貧窮的情況活靈活現地表現出來。

除了吃東西,“嘴”的另一作用就是說話和溝通。以下兩個idioms,就是將“mouth”喻意為說話;

3)Shoot somebody mouth off → Don't pay any attention to Bob. He's always shooting his mouth off.
不要理會波比,他總愛自吹自擂。

4)A plum in your mouth → All I can remember is that he was overweight and spoke with a plum in his mouth .
我僅記得是他體型超重和說話時帶著豪門望族的口吻。

單看上述的idiom,“mouth”似乎擁有說話的天賦才能。有趣的是,你是否曾想過同屬於嘴裡一部分的牙齒和舌頭,其實都與嘴一樣,有能言善辯的喻意。這就留待下次再談吧。

特此鳴謝香港中文大學英文系助理教授梁頌康提供部分內容


 

Occasionally 反映心情
2009年11月6日

一連講了6期idiom,今天我想轉轉話題,與大家討論特首用的英語。

《施政報告》上月發表後,特首面對連番抨擊。他日前出席一個商界午餐會時,被問及會否因受到批評而失眠,他的回應是:

All I can tell you is, occasionally, I'm bothered. But I have... I sleep very well.

對於以上回應,你會怎樣解讀?

先看第一句的occasionally(間中),他不答always(經常),也不用seldom(絕少),也不用never(永不),可以反映特首的心情已經平復下來,沒有了早前的對抗情緒,而且用詞亦得體,不慍不火。若特首當時用的是always,會令人感覺他心胸狹隘,難容不同意見;如果改用seldom,又會被指對批評漠不關心,一旦用上never,就更令人覺得他自負傲慢,對一切批評聽不入耳。

所以,occasionally是用對了,面對批評,難免有所介懷,不過少了一些情緒化的反應,反而令人覺得他更有自信。

至於第二句I sleep very well,俗語有雲「平生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特首其實是用了一種較軟性的手法,重申自己在最近的事件上問心無愧,所以晚上自然睡得很好。這個說法的確聰明,特首當然希望儘快結束指他「利益輸送」、「以權謀私」等負面討論,不過,單靠他日日說自己無辜,或者叫大家不要作無事實根據的揣測,非但沒有作用,反而產生反效果,更令人懷疑特首如此高調,莫非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這恐怕令議題揮之不去。情況就如當有人叫你不要去想粉紅色的大象(don't think about the pink elephant),你即時想到的是什麼?不正就是一隻粉紅色的大象!

當特首不易,我期望特首可以平心靜氣面對批評,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市民的眼睛畢竟是雪亮的。


關於腳的習語
2009年10月22日

今天要講關於雙腳(feet)的idiom。雙腳的基本功用在於走路,所以不少有關雙腳的idiom,都與此功用有關。例如:

1) Dead on your feet → 當你dead on your feet,就是說你已經筋疲力盡。

2) Put your feet up → 當你put your feet up,就是說你在休息。

(1) 的用法令人聯想到某人走完漫漫長路,雙腳疲累和酸痛,擴至全身,令他疲倦得死去活來。形象一點,我們可以形容他倦得連雙腳也死去。至於 (2),設想某人工作了一整天,終以可以停一停,放鬆一下,於是他將雙腳擱在枱上,換句話說,就是不想再動了,所以,放起雙腳用在idiom的喻意就是休息。

除了走路,雙腳還有支撐身體的作用。因為沒有了雙腳,身體就會倒下,人就無法站立,不少英文習語就借用這個意思。讓我們看看以下的例子:

3) Peter still has his feet on the ground a year on from winning the lottery.

當某人feet are on the ground,即雙腳踏在地上,身體有所支撑,自然可以挺直站穩,相反,若雙腳不是踏在地上,他不是頹然倒下,就是浮在空中,四處飄盪。Idiom就借用了這種狀態來形容人的行為。“feet on the ground”是形容某人即使很興奮,或者位高權重,但未有因此意氣風發,行事保持理智務實。概括一點,就是中文所講的“